20180517 - 兩度狎14歲男童 20歲童軍領袖候懲

標題:兩度狎14歲男童 20歲童軍領袖候懲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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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稱小時候被人用陽具頂臀部感到「好玩」的男童軍領袖,去年先後趁泳術評核及童軍露營訓練,把自己勃起的陽具頂向14歲男童軍臀部,又要求男童軍在帳篷內自瀆,最後在男童軍面前自瀆至射精。童軍領袖被捕時稱一時貪玩,並指「我性取向都未定」,昨承認兩罪,求情稱智商略低於正常,不懂分辨對錯,小時候被陽具頂臀不覺得被傷害。

稱性取向未定
被告郭晧謙(20歲,圖)曾任康文署活動助理,現報稱無業。他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於去年3月至5月間,先後在黃大仙斧山道游泳池內非禮男童X,及在粉嶺鶴藪營地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被告於同年7月在家中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一時貪玩用「賓周」頂撞事主下體,又因「我手多,所以先摸佢」。

辯方呈交被告心理報告求情,指被告患有先天讀寫障礙,智商被評為80至89,低於常人。被告小時候試過被人以陽具頂臀部,覺得「好玩」及沒有被傷害感覺,種種原因令他不能準確分辨對錯。辯方澄清,被告稱性取向未定,意思只是未有女朋友。裁判官黃國輝指案情相當嚴重,被告明顯違反誠信,先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心理專家及更生中心報告,准被告繼續保釋至本月31日判刑。

案情指受害人X與被告在校園活動早已相識。X於去年3月接受泳術評核,被告擔任評核員,事後二人同往嬉水池,被告在水中以勃起陽具,隔着泳褲「頂住」X臀部達三分鐘。至翌月30日,X與另外九名童軍參加野外訓練,恰巧獲編配與被告使用同一露營帳幕。兩人晚上促膝談心,被告稱常遭X一名男同學欺負,想殺了他,若X阻止會連X也殺掉。

隨後,被告命令X脫光衣服,要求X在他面前「打飛機」。X的陽具曾短暫勃起,被告見狀脫衣,叫X爬到自己身上。被告把陽具頂向X下體,又向X耳朵吹氣,再提議替X口交但被拒絕。被告最終連內褲也脫掉,在X面前自瀆至射精。事後被告向X道歉。

香港童軍總會網頁的總部通告顯示,郭晧謙在案發後獲頒領袖暫許委任書,被捕前成為大埔北區的助理區領袖。

案件編號:KCCC10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