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4 - 林林父母疑教唆15歲女作假口供 隱瞞來港時間及生活狀況

標題:林林父母疑教唆15歲女作假口供
隱瞞來港時間及生活狀況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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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教師被控疏忽照顧7歲女兒林林,另與丈夫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續審。庭上首次披露,警方懷疑他兩夫妻曾教唆當時15歲的女兒作假口供,向警方隱瞞林林的來港時間及狀況。丈夫又曾指林林來港後一直由他本人而非妻子照顧,但被問到林林的日常生活細節時,他答得最多的一句卻是「唔記得」。
記者:楊家樂

男被告凌耀忠曾向警方供稱,與女被告王榮汶結婚後,先後誕下林林及幼子。他亦將王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孖女視如己出。四子女一直由王照顧,他只會每年一次返汕頭探望他們。

至12年王與其中三子女來港定居,林林獨留內地。凌稱因曾接受通波仔手術,靠綜援過活,又要照顧八旬母,故沒與妻兒同住荃灣劏房,只會每周探望一次。
生活細節 父屢「唔記得」

稍後探員向凌指其15歲繼女曾供稱林林不良於行、長期卧床、沒有自理能力,惟繼女其後向警方揭露父母曾在家中教她講大話,爸爸指示她若警員問起林林何時來港,要答是6月24日,並要否認林林曾入讀幼稚園或與她們同住荃灣,說法與母親辯解相同。警員直指懷疑凌教唆繼女作假口供誤導警方,妨礙司法公正,凌回應「冇嘢講」。

凌隨後聲稱,其實林林於2014年11月來港並一直由他照顧起居飲食,因王照顧三子女已很辛苦。2015年7月18日事發當晚,他帶林林乘的士往找王,途中林林突感不適,適逢繼女來電,遂相約附近會合。到晚上9時林林暈倒街上,母女剛巧出現,王即抱林林入院。凌因太過驚慌而返回青衣寓所,直至繼女來電指妹妹已救回生命才敢到醫院。

凌指不想被指摘騙取綜援金,故事後替林林申請取消,又自言是「唔稱職嘅爸爸,抬唔起頭做人」,怕別人看見他沒有上班,故只會在幼稚園附近與王交收林林,不會現身校門外。

凌又謂林林愛玩屎、食屎、用頭撞牆撞床,覺得她不是正常小孩,「唔係好精叻就唔算正常㗎啦」。惟當警員要求他進一步解釋何謂不正常時,他拒絕回答,並謂「身為父親咁話自己啲子女好衰」。

凌指不知林林身上傷勢大小,「冇咁細緻睇,搽藥膏算」。但對於藥膏品牌或顏色、餵給她吃的奶粉或葡萄糖牌子、她出街時有否和其他小朋友玩耍、她的校服顏色式樣、手冊內容或放學時間,他一概稱不記得,又指事後已丟棄青衣家中所有校服書包功課,「驚出事,同埋揩咗啲污糟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