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4 - 「一校一社工」掀輔導資源口水戰

標題:「一校一社工」掀輔導資源口水戰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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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日前討論「一校一社工」政策,正如程尚達在本欄提過,討論逐漸偏離學校的輔導需求,演變成不同持份者為「飯碗」發聲。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會上表明,個別員工的工作保障非政策考慮,而新政策亦不會導致大量輔導人員失業。有教育界友好坦言,在學生輔導方面,到底是重視專業分工抑或前線經驗的爭議,原來並非本港獨有。

  教育局早前宣布,現時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可維持現狀,避免因「一校一社工」政策推行,出現所謂「一換一」情況。在日前教委會會議上,多名議員把火力集中於如何維持現有的小學輔導人員及非學位社工,甚至要求讓修讀社工學位的輔導員,亦能符合「一校一社工」的要求,連輔導人員擁有心理學、輔導學學位資歷,亦可等同學位社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質疑,非社工學位的社工資歷能否等同學位社工,仍須業界討論,而個別員工的工作保障,並非政策考慮。

  友好坦言,包括社福界背景的議員,提出這些另類建議,令人難以置信,「現在仍就讀課程的準社工,甚至不是社工出身的學位持有人,都能出任駐校社工的話,接近不設門檻,試問前線社工會接受嗎?」友好分析,「一校一社工」政策重點是提升小學駐校社工水平,尤其十七班或以下的「細校」,日後社工資源由半個增至一個,要求完全維持現狀並不合理。

  友好坦言,究竟學校輔導資源應如何分工,並非本港獨有問題,比如鄰近的台灣雖有專任輔導教師,以往卻出現政出多門的情況,「學校既有合約制的兼任輔導教師,還有專責授課的輔導活動教師,連同大型學校增聘的『心理師』或『社工師』,結果似有大量的人力投入,但分工過細卻造成職能重疊的問題。」雖然當地在一四年通過《學生輔導法》,但輔導教師與社工、教育心理學家等專業輔導人員,如何在制度上協作,迄今仍有爭議。友好坦言台灣經驗,對本港討論「一校一社工」是前車可鑑,「到底大家是關心輔導資源,抑或關心『飯碗』?」

  「一校一社工」在小學是刻不容緩,現時輔導人手雖具經驗,卻沒有學位社工資歷,而日後進駐學校的學位社工,也得重頭與學生建立關係,如何平衡,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