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30 - 垃圾站現初生嬰屍 警拘一男一女

標題:垃圾站現初生嬰屍 警拘一男一女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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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屯門友愛邨垃圾站昨日發現一具女嬰屍體,屍體被白色膠袋包裹放在一手拉車內。警方指法醫初步檢驗後,懷疑女嬰已離開母體一至兩天,不排除臍帶曾經遭人撕爛,警方正調查女嬰父母身分,並將案件列作屍體發現案,由屯門警區重案組調查。及後,警方拘捕一男一女,涉嫌殺嬰及隱瞞嬰兒出生。

昨日下午5時45分,警方接報屯門友愛邨愛禮樓對出的垃圾站外有一具嬰屍。警方派員到場及封鎖現場,派出大批機動部隊人員到愛禮樓及附近大廈調查,又以帳篷覆蓋屍體。

臍帶疑遭人撕爛

警方指女嬰屍體是被一名居住附近的拾荒漢發現,該拾荒漢昨午經過愛禮樓地下垃圾站時,發現垃圾站外有兩個垃圾桶,其中一個裏面放有一架手拉車,他好奇打開手拉車,發現內有一個白色膠袋,打開赫見嬰屍,於是請保安協助,並向警方報案。警方晚上派機動部隊人員到愛禮樓逐家逐戶拍門,查問最近有無見過孕婦身影,並派出警犬協助搜索。

屯門警區刑事總督察殷晃偉表示,死者證實為一名初生女嬰,長約50厘米,唯國籍不詳,被人放在白色膠袋包裹在手拉車內,裏面有一件黃色的小學運動服和環保袋,無任何能辨別身分之物。涉案垃圾桶周邊有枕頭及被套,未知是否與本案有關。

殷續指經法醫初步檢驗後,屍體無表面傷痕,但已開始腐化,估計已離開母體一至兩天。女嬰的臍帶並不完整,懷疑曾遭人撕爛,警方現正追查女嬰父母身分。殷呼籲目擊者向警方提供資料,並指如有人發現家人或女傭身體有明顯變化亦可聯絡警方。殷指警方會從多方面調查,包括檢視附近大廈的閉路電視以及尋找目擊證人。

20180630 - 大狀:孖女有可能再被檢控

標題:大狀:孖女有可能再被檢控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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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法官在宣讀判辭後,要求將本案文件轉交律政司,以調查女童父親或其他人會否同涉疏忽照顧兒童罪。女童母親一對與前夫所生孖女在案發時配合她向警方說謊,惟律政司考慮二人年幼,不予起訴。有大律師指孖女或有可能重新被檢控。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三隊總督察謝旦生於庭外稱,警方會研究判辭,再考慮是否作進一步調查;律政司表示已得悉法官意見,會小心研究及考慮作出適當跟進。 大律師陸偉雄稱,觀乎本案現時的證供,難以判斷律政司能否控告女童父親疏忽照顧兒童罪,現時本案有關證供只用作指證女童母親, 或未能用作指證女童父親。

另外,辯方於求情時透露,案發時15歲的大孖被捕後向警方坦白,說因女童頑皮,將大小二便放杯內及將洗衣粉混在米中,亦曾以藤條打她。陸說,孖女或涉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甚或妨礙司法公正罪。根據法例,10歲以上兒童犯法便須負刑責,在律政司重新審視本案證據時,孖女或有可能遭檢控。

20180630 - 虐女致植物人 母囚15年3月 父囚4年半 官促律政司續查疏忽刑責

標題:虐女致植物人 母囚15年3月 父囚4年半 官促律政司續查疏忽刑責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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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歲女童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重損,成為植物人。其父母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女童母親另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她昨被判囚15年3個月,女童父則判監4年半。法官說難以想像有比本案更嚴重的虐兒案,痛斥女童母親冷血、殘酷、麻木不仁,感嘆女童餘生皆為植物人,已沒未來可言。代表二人的大律師均指刑期重,將考慮上訴。

兩被告律師皆稱過重擬上訴

法官昨要求控方將本案文件轉交律政司,以調查女童父親或其他人會否同樣涉及疏忽照顧兒童罪(見另稿)。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昨稱,期望此案可警醒公眾,遇到懷疑虐兒事件時伸出援手。羅說明年2月將在幼稚園開展校社工服務,盼能避免同類慘劇再發生。

官:難想像更嚴重案件 嘆女童沒未來可言

法官薛偉成在判辭中形容本案令人震驚,一再強調本案是同類虐兒案中最嚴重,難以想像會有更嚴重的案件。法官指女童已成植物人,需持續接受醫療照顧,感嘆她「還有什麼未來可言」。

指違常理拒納求情 官斥女被告冷血

法官表明不會接納女童母親的求情,指辯方求情不但有違案情,亦有違常理,而女童母親提及女童情况時表現激動,只是利用情緒作應對手段。法官怒斥女童母親沒絲毫悔意,冷血、殘酷、非常懂得計算、麻木不仁,對女童漠不關心,亦不愛她,不但沒給予女童恰當醫治,更沒給予足夠糧食,令女童嚴重過輕,身上亦有多處傷口,毫無疑問身心受到極嚴重虐待。

法官稱女童母親孤立女童,阻止他人發現女童受虐,亦非單一事件,女童母親長時間虐待女童,程度日益嚴重,且女童母親非少不更事,清楚明白事發時情况,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及脆弱的一群,並須阻嚇同類行為,故將疏忽照顧兒童罪量刑起點定於9年半。法官又稱,雖然此罪的最高刑期於1995年9月增加至10年,但仍不足以反映此案嚴重性,要求當局重新檢視最高刑罰。

法官同樣不接納女童父親的求情,指他並非受抑鬱症所影響而犯案,他並不關心家庭,亦沒感愧疚,只考慮到自己,就如女童母親一樣。對於二人面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指此罪涉隱瞞一宗嚴重的虐兒案,女童父母明顯留意到女童入院後無法說話,所作所為不會被揭發,遂持續說謊,角色同樣重要。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630 - 林林母重囚15年 法官直斥冷血兇殘

標題:林林母重囚15年 法官直斥冷血兇殘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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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女童「林林」被母親虐待至瘦骨嶙峋,她被送院時一度停止呼吸和心跳。現年十歲的她因腦部永久受損,如今已儼如植物人,恐活不過二十歲。警方調查期間,林林的父母分別作假證供,最終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法官薛偉成直言本案駭人聽聞,林林母親以極度冷血兇殘的手法,持續而有系統地虐待女兒。母親最終被重判入獄十五年三個月,父親另被判囚四年六個月。

  四十二歲首被告王榮汶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分別被判囚九年半、三年半及五年九個月,三罪刑期部分同期執行。法官薛偉成昨在高等法院宣讀五十七頁的判詞,他直斥王婦冷血兇殘,她在兩個多月間囚禁林林於荃灣的單位,既不給予足夠食物,亦無提供適時的醫療照顧。直至東窗事發,王以連串謊話瞞騙社工、醫護人員和警察,在庭上自辯時仍在狡辯,完全漠視法紀。即使被判罪名成立,她仍堅持無虐待林林,顯示她毫無悔意。

  至於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的五十二歲次被告凌耀忠,薛偉成指他見到林林明顯病重,卻配合首被告向警方提假證供,完全罔顧林林的福祉。他在錄影會面中多次聲稱自己是主責照料林林的人,後來因警方有更多證據指控他撒謊,他始從實招來。

  法官認為疏忽照顧兒童罪的最高十年監禁刑罰,不足以反映本案的嚴重性,他認為罪行的最高刑期需要檢討。薛偉成又要求律政司再調查次被告是否於本案中,涉及其他虐待兒童的罪行。

  代表王榮汶的大律師梁振強早前求情指,王並非刻意使林林捱餓,只是林林不願進食,她或可能患有厭食症或其他不知名的病症,因此王極其量只是疏忽照顧。王亦否認虐打林林致遍體鱗傷。

  法官直言,梁指林林患病而不進食的說法毫無依據,他亦忽視了兩位醫生的證供指,林林是因飢餓導致嚴重營養不良的。他甚至嘗試依賴王的孖女所作的供詞,指林林因頑皮被責罰後不願進食。這不但與控辯雙方各自的案情相違,更是違反常理。即使事實確如梁所言,王任由林林不進食,直至她病入膏肓也不提供治療,這正與部分控方案情脗合,卻絕不可能是求情理由。

  此外,林林的主診醫生確認林林身上有多處舊有的傷痕。林林的幼稚園班主任亦道出重要的證供,她發現林林於一五年二月一拐一拐地上學,同年四月最後一次上學時,頭部和面部均有瘀傷,正正顯示林林遭受身體虐待。林林聲稱到內地爬樹跌傷以及被內地一名保母責打,全是王榮汶逼令林林說的謊話。

  梁要求法庭先為王索取精神科報告,並指她自案發後情緒不穩,又曾試圖自殺。薛偉成否決申請,並指法庭若要索取報告,目的只會是了解王是否缺乏照料四名兒女的能力,但辯方在審訊中並無爭議。事實上,王並非不稱職的母親,她確有好好照料孖女和孻子,林林卻是她厭棄的孩子,她無止境的兇殘盡見於林林所受的傷害和痛苦中。王希望索取報告,目的非讓法庭了解她的精神健康狀況,而是讓她繞過陪審團的裁決,就林林的遭遇另作陳述,這明顯是濫用機制。

  代表凌耀忠的大律師James McGowan則指,凌性格孤僻,多年來被抑鬱症纏擾,妻子又一直是這段婚姻關係的「話事人」。妻子向他施壓要求「夾口供」,他有感自己無盡好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對此感愧疚,催逼他配合妻子的要求。薛偉成坦言凌的遭遇和精神狀況未差至促使他犯法的地步,他並無意識要對家庭有所承擔,其實他與妻子一樣,一味想要自保,因此意圖瞞騙所有調查本案的人。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三隊總督察謝旦生於判刑後指,警方尊重法庭裁決。至於會否就凌耀忠是否同涉虐兒罪行再作調查,謝表示警方已將調查結果全部向律政司反映,最終律政司決定不以虐兒罪行起訴凌。警方將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採取其他行動。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一八。

20180630 - 垃圾站買餸車藏嬰屍

標題:
垃圾站買餸車藏嬰屍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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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屯門友愛邨一個垃圾站發現女嬰屍,一名拾荒漢打開一個棄於垃圾站的買餸手拉車時,發現車內有一名已無氣息的嬰兒,警員到場證實為女嬰已死去。由於嬰屍仍連着臍帶,相信出生不久被人棄掉。警方封鎖現場,屯門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翻看附近天眼,並召來大批警員上樓搜索,追查棄屍者。

拾荒漢發現報警
現場為友愛邨愛禮樓對開垃圾收集站,昨午5時許,一名拾荒男子在垃圾站拾荒,發現一個買餸手拉車放在垃圾桶內,好奇打開查看,赫見車內有一個膠袋載有一名嬰兒,且嬰兒已無反應,大驚致電報警。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證實為一名女嬰,且已死去。買餸車內還放有環保袋、毛巾及衣服等雜物,懷疑有人故意將嬰屍棄於垃圾站。警方立即封鎖現場進行調查,又以帳篷覆蓋屍體。

至晚上9時許,大批機動警員到場上樓調查,其後又調來一頭警犬協助搜索。警員並翻看附近大廈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看曾否拍攝到涉案的買餸車及棄屍者。
法醫初步檢驗女嬰身長50厘米,身上無表面傷痕,已離開母體一至兩天。

■記者司徒韋桐

20180630 - 團體倡體罰刑責涵蓋家庭

標題:團體倡體罰刑責涵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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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女童林林被虐案,法官薛偉成判刑時指,目前虐兒罪最高判刑10年,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有關政策應改革及審視刑罰。關注組織倡加重懲處,以起阻嚇作用。

議員︰林林案罪行等同殺人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形容,任何人聽聞林林案「心裏都不舒服」,他指判刑已反映疏忽照顧兒童者需付上沉重責任,希望每個人發現懷疑受虐兒童時都可伸出援手,政府在教育局、社署都會落力探討改善方案,包括明年2月起在幼稚園開展到校社工服務。

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主席張超雄認為,林林案罪行等同殺人,「殺人都唔止判10年啦!」惟目前沒有《兒童法》針對保護兒童,倡政府將虐兒案呈報指引設為強制呈報,當發現個案後須在24小時內呈報,並有所跟進,盡早介入支援。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表示,本港沒有《兒童法》,以致揭發虐兒案後,檢控方只能援引較虐兒罪嚴重的《侵害人身罪條例》提出起訴。她續指,虐兒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目前懲處或未必足夠,雖然加重刑罰無法彌補已受傷的兒童,但可起阻嚇作用,以示社會絕不接受暴力對待兒童。她補充,體罰違反人權及無助改善管教,本港早年已禁止兒童中心或學校體罰兒童,坊間早有討論立法應涵蓋家庭,立例全面禁止體罰。她促請政府至少設時間表顯示立法保護兒童的決心,而非一味推搪需時檢討法例。

■記者袁楚雙

20180630 - 律師︰難舉證控男被告虐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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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女被告王榮汶被重判15年3個月,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判刑合適,嘆謂林林「雖然係未死,但都生不如死」,判刑必須反映嚴重性。

法官休庭前特地建議律政司審視男被告凌耀忠或其他人有否牽涉虐兒,法律界人士指林林隨母生活,「個老竇冇日常嘅責任負責湊」,非負有管養責任;而孖女不但未成年,對林林更無責任,相信難以提控。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接受查詢指,男女被告案發時雖沒正式離婚或分居,「但事實上兩個人係分開住,即同意分居」,由於證據顯示林林隨女被告生活,就責任和分工而言,是女被告負責管養、看管和照顧林林,「唔可以話你(次被告)係老竇你就一定有責任」,需視乎夫婦之間的實際分工。

大孖藤條打林林或當爭執
男被告庭上稱曾探望林林,但沒發現不妥,涂回應指若循「視而不見」這方面告男被告虐兒,「要有好強嘅證據」,必須證明男被告對林林的傷勢知情、知悉傷勢是由女被告造成,而他是同意或默許女被告的虐待行為。

涂謹申指男被告作為名義上的父親,若目睹並知悉上述情況而不作舉報或負有刑責,但坦言舉證困難。

至於同住的一對孖女,大孖承認曾用藤條打林林,涂認為亦難控告兩人虐兒,因兩人未成年,對林林亦無責任;他估計律政司沒就上述提及的藤條打人控告大孖襲擊一罪,是考慮證據後難以界定此為「獨立嘅毆打」,因兄弟姊妹之間爭執、碰撞時有發生。
■記者楊思雅、蘇曉欣

20180630 - 開朗林林曾受甚麼折磨成謎

標題:開朗林林曾受甚麼折磨成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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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幼稚園表現良好、懂創作故事及性情開朗的林林,一直未獲母親歡心,即使她在情人節習作寫上「媽媽爸爸我愛你」,仍然換來悲慘結局,傷痕纍纍被送入院,儼如植物人般卧在病榻,恐怕活不過20歲。然而,林林究竟遭遇何種折磨,至今仍是一個謎。

與三姊弟獲保護令 社署監管
林林不幸遭遇的源起,至審訊時才露端倪。原來她雖是女被告親生,但其父不是男被告,但女被告也懶得交代生父是誰,只說不知道,也坦白承認不記掛林林。
跟三名同母異父姊弟比較,林林的遭遇有着天壤之別。女被告將她留在大陸,只帶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孖女及與男被告所生的幼子來港生活。即使林林來港後,女被告也只當她搖錢樹,靠她多領綜援。雖然林林有入讀幼稚園,也在校內表現不錯,但女被告經常令她缺課,最終更因老師發現她的瘀傷而退學,5個月間只上了28天課。

自15年4月28日至同年7月18日的三個月間,林林就如人間蒸發,男女被告均推說她由對方照顧,住在對方家。男女被告均沒承認打過林林,但女被告抱她入院時,就連護士也驚呼「做乜抬條屍入嚟」。當時林林已無呼吸脈搏,全身佈滿潰爛傷口,部份深至見骨,體重僅15公斤。

入院後,林林被男女被告及姊姊形容為殘障人士,警方也一度被耍得團團轉,幸最終在女被告家中找到林林遺下唯一一本幼稚園課本,才成功破案。

本周二明愛醫院最新的醫療報告,顯示林林四肢癱瘓,大腦有組織流失,康復機會微,活不過20歲,聞者心酸。

社署發言人昨表示,社署於2015年9月為林林及她的3名姊弟向法庭申請照顧及保護令,有關法令至今仍然有效,社工亦一直按法庭指令作出監管。社署正考慮向法庭申請委任社署署長作為法定監護人,處理綜援等事宜。

■記者梁偉強

20180630 - 虐待林林至植物人  母囚15年3月  男被告監4年半 官促審視最高刑罰

標題:虐待林林至植物人 
母囚15年3月 
男被告監4年半 官促審視最高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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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女案判刑】
【本報訊】7歲女童「林林」凌潤林遭人長期疏忽照顧,導致嚴重營養不良,皮膚潰爛見骨,更因腦部永久受損而儼如植物人。林林今年已經10歲,但一直卧床,醫生坦言其好轉機會甚微,料活不過20歲。生母及其前夫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虐兒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法官昨狠斥生母「冷血、大話連篇、機關算盡」,形容本案為虐兒案件之中最嚴重,判她入獄15年3個月;前夫則判囚4年半。
記者︰蘇曉欣、楊思雅

在2012年從內地來港的女被告王榮汶(42歲)面對一項虐兒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聞判時表現平靜,一直低頭。無業前夫、男被告凌耀忠(52歲)則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他在庭上一直猶如睡着般低頭閉目。虐兒罪最高判監10年,法官薛偉成認為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當局需要審視及改革。薛官單就女被告的虐兒罪判監9年半,相信是判刑最重一次。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均表示刑期過重,女被告考慮上訴。

男被告在本案中未有被控虐兒罪,薛官於判刑後主動向律政司建議,重新考慮男被告或其他涉案人士是否涉及虐兒罪行,又指本案是一宗調查過程非常困難的案件,稱讚參與調查的警務人員。據報道,案發期間除了女被告外,7歲的林林與女被告的一對14歲孖女及6歲幼子同居,事後孖女被揭向警方作假證,亦向警方承認曾用藤條打林林,但律政司未有提控。律政司發言人昨表示知悉法官意見,將會小心考慮及作出適當跟進。

官斥女被告機關算盡又冷血
新界南總區總督察謝旦生庭外指,已獲律政司法律意見檢控本案罪行,稍後會再研究判詞,而每宗案件都有難度,希望大家關心身邊人,尤其是脆弱的小朋友。

薛官頒下長達57頁判詞,狠批女被告毫無悔意,直斥她為人「機關算盡、不誠實、冷酷又冷血」,明顯偏心部份子女,不喜歡亦不想要林林。他斥女被告由案件調查至審訊期間,不論對醫護人員、社工及警方均是大話連篇,更於庭上自辯講大話,如訛稱男被告為林林生父。而調查期間女被告多次情緒激動,明顯非為了林林,只是擔心自己虐兒一事或將曝光。

薛官指本案是一宗長時間、精心策劃及有系統的虐兒案件,虐待程度明顯隨年月而越加嚴重,從林林的精神狀態及身體傷勢便可得知。薛官感慨林林一生短暫,終其一生都要接受藥物治療,飽受嚴重智障及疾病煎熬。

至於男被告,薛官狠批他丁點悔意都沒有,對家人毫無承擔,與女被告一樣只在乎自己,對調查案件人士不斷撒謊。

控方指女被告於於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期間,忽略林林而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受損,事後又與男被告向醫生、社工及警員等人提供虛假的林林資料及病歷,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630 - 虐待林林 狠母囚15年3個月

標題:虐待林林 狠母囚15年3個月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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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林林」於三年前僅七歲時遭虐待至「皮包骨」慘成植物人,其新移民生母王榮汶及王的丈夫凌耀忠早前分別被裁定疏忽照顧兒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三項罪成,案件昨在高院判刑。法官薛偉成形容案件令人震驚、極度殘酷,屬同類虐兒案當中最嚴重,狠批女被告冷血麻木、精於計算且毫無悔意,重判她監禁十五年三個月。法官又斥責男被告落口供時,連同王向警方提供假資料,在案中扮演重要角色,決定判他監禁四年六個月。

兩被告聞判後俱木無表情
女被告王榮汶(四十二歲)及男被告凌耀忠(五十二歲),昨聞判後木無表情,表現冷靜。法官薛偉成引述醫生報告,指林林腦部永久受損,餘生只能近乎植物人般在醫院度過,預計壽命不超過廿歲,其身心所受的痛楚損害,毫無疑問極為嚴重,且由女被告虐待所致。法官認為女被告雖透過律師求情,但求情時卻試圖推翻陪審團的裁決,忽視已被陪審團接納的事實,求情陳詞甚至與辯方案情及常識相違背,可見她毫無悔意。

法官又批評她冷血麻木、藐視法律、大話連篇,尤其在審訊期間她出庭自辯,要不是律師庭上拿出DNA證供,揭穿男被告不是林林的親生父親,男被告可能仍蒙在鼓裏,可見女被告除向醫生、社工及警方講大話,在庭上亦有講大話。法官又指,女被告厚愛另外三名子女,唯獨孤立林林,她對林林有多殘忍,從林林的傷勢照片及醫療證供可見一斑。法官認為,女被告將林林收藏在自己劏房住所,令林林受虐事實無法公諸於世。

被告又沒有及早替林林安排醫治,事後向調查人員蓄意隱瞞真相,以及林林在餘下短暫人生仍需承受難以形容的痛苦等,均是案中加刑因素。法官不認同本案屬單一事件,指案發持續了一段時間,林林受虐程度有增無減;此外女被告並非心智不成熟的母親,難以想像有其他案件可比本案來得更差。至於男被告,法官不接納他是因性格及健康問題受女被告施壓而犯案,批評他對家庭沒有承擔,只是出於自身利益才連同女被告向調查人員講大話,法官認為他在案中的參與程度其實不輕。

疏忽照顧妨礙司法罪分期執行
兩被告共被控三項控罪,其中女被告的疏忽照顧兒童罪,法官以九年六個月為量刑起點,而第二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則以三年六個月為量刑起點。同時針對兩被告的第三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被告的量刑起點為五年九個月,男被告的量刑起點為四年六個月。法官決定將女被告的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期執行,但該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需與疏忽照顧兒童罪分期執行。法官不認為兩名被告的求情足以減刑,因此女被告共被判監十五年三個月,男被告被判監四年六個月。法官指,疏忽照顧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但此刑罰上限仍未能反映本案的嚴重性質,呼籲有關方面考慮進一步提高刑罰。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629 - 官斥女童父未撥亂反正 反撒更多謊

標題:官斥女童父未撥亂反正 反撒更多謊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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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童父在審訊期間辯稱,是遭女被告以他的母親及胞姊安危作威脅,才逼不得以向警方說謊,再加上若女被告入獄,將無人照顧其餘3名子女。代表女童父的大律師求情稱,他受到精神狀况影響及女童母的威脅才犯案,但法官表示女童父親曾有機會撥亂反正和坦白事件,但他反而向警方說出更多謊言;法官又明言妨礙司法公正罪最高刑期7年的限制已解除,控罪刑期已沒有上限。

官:女童半死 怎會不知極嚴重

大律師求情稱,女童父親,即本案次被告當時認為「做又死,唔做又死」,加上他對於一直未有當一名稱職父親而感到內疚,亦未有親眼看過女童的傷勢,才干犯本案。法官表示,大律師一再強調次被告因欲保護家人才犯案,但他向警察說謊只是進一步證明,對女童來說他非稱職父親,若他關心女童,又豈會說謊。法官又表示,當時女童幾乎半死,所有人都在為她搶救,質疑次被告怎會不了解女童情况極為嚴重。

法官續稱,不明白為何次被告要隱瞞結婚一事。大律師解釋,因首被告着他不要說,而且次被告擔心其母會問為何女童與他不相似,所以沒帶女童出席家庭聚會,但法官反駁,很多孩子都與父親外貌不相似。

20180629 - 被虐女或活不過20歲 母堅稱非蓄意虐待

標題:被虐女或活不過20歲 母堅稱非蓄意虐待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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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歲女童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送院發現腦部嚴重受損,現成植物人,女童最新醫療報告表示她或活不過20歲,甚至連患感冒都足以致命。其父母日前被裁定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女童母親另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代表女童母親的大律師昨求情時,仍力陳女童母非蓄意虐待及令女童捱餓,堅稱她只是疏忽,但法官質疑女童母親沒提供適當照料,等同施予實際身體虐待。案件今上午11時判刑。

醫療報告:感冒已足致命

本案其中一名外籍女陪審員昨亦到庭旁聽,她在審訊期間曾表示聽取部分證據後感不安,要求法庭提供輔導服務。控方昨向法庭呈遞明愛醫院本月26日為女童撰寫的醫療報告,內容表示女童入院以來長期卧牀,對外界反應極有限,身體只有些微無意識動作,本年3月感染肺炎後便需靠呼吸器供氧,其腦神經損傷復原機會極微,而呼吸系統因肺炎而再受損。報告又指出,女童預期壽命會較正常人短,估計活不過20歲,一些常見疾病如感冒足以致命,其腦癇症及呼吸系統情况則可能令她猝死。

官:沒供所需照料等同虐待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進一步求情稱,首被告非蓄意虐待女童,或令女童捱餓,女童或因身體情况無法進食,才導致營養不良,而女童身上的傷勢亦非首被告蓄意造成,本案並不涉及實際身體虐待,望判刑不以女童的傷勢為基礎。法官即質疑,若不涉及虐待,女童身上嚴重傷勢是如何引致。法官又說,首被告明顯不讓女童外出,困於家中兩個多月,而且明知她需要醫療照顧卻不提供;若明知女童需要照顧,卻沒提供所需照料而令女童受害,等同施予實際身體虐待。大律師則力陳,首被告沒實際虐待女童,而只是疏忽,女童身上傷勢或因卧牀造成。

官﹕3罪刑期應分開處理

法官又表示,在誤殺案中,法庭可透過驗屍報告得知傷勢成因,但本案中始終無法得知女童傷勢來源,法庭只能得知女童入院時極瘦弱。大律師反駁,女童本屬較瘦女生,法官回應女童不單是瘦弱,而是嚴重過輕。大律師又稱,女童有可能因部分身體機能無法正常運作以致營養不良,法官則說:「無法想像女童捱餓,而身為母親可袖手旁觀。」至於妨礙司法公正一罪,大律師承認首被告因為害怕被起訴而說謊,要求3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惟法官說當中涉及兩種不同罪行,刑期應分開處理。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629 - 與妻關係無話事權 父求情「我錯了」

標題:與妻關係無話事權 父求情「我錯了」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星島日報報道)林林的母親王榮汶求情時堅持自己無虐待女兒,被法官批評毫無悔意。林林的父親凌耀忠則呈上自己撰寫的求情信,坦言「我錯了」,並承認自己是不稱職的父親,既無在較早時間發現問題,又缺乏即時糾正問題的勇氣和智慧,透露自己受妻子壓力,連結婚都隱瞞家人,案發期間要靠妻子綜援金過活。

  他懇求法官從輕發落,好讓他在八十五歲的母親有生之年與她重聚,以盡孝道。代表凌耀忠的大律師James McGowan呈上凌耀忠親手撰寫的求情信,凌指自己「很後悔」,希望「向所有人道歉,尤其是林林」。他承諾「從今以後我會守法,如遇事會向家人求助及勇敢面對事情」。

  大律師求情指,凌耀忠性情孤僻,與家人關係欠佳,早年與王榮汶結婚時亦無告知他們;他在一二年心臟病發,自此不能工作,大受打擊。兩份精神科報告亦指,他一直被精神問題困擾,不但情緒抑鬱,亦難以抵受壓力。法官薛偉成指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已否定這點,大律師僅說無人知道陪審團為何拒絕此方面陳述。

  大律師又強調,凌耀忠向家人隱瞞結婚一事,因王一直都在這段關係上「話事」,她亦不想與伯母見面。直至本案的關鍵時間,凌仍要依賴王的綜援金過活,在「做又死,唔做又死」的情況下,他最終向王的壓力屈服,配合王向警方作假證供。

  薛偉成回應指,凌於本案中有多次機會從本案中抽身,但他卻持續而重複地向警方撒謊,並以謊言蓋過謊言,以罪行遮掩罪行,目的是避免刑事調查。

  案件審訊期間,一名女陪審員聽畢林林主診醫生作供和看過林林傷勢的照片後激動落淚,她其後致函薛偉成,希望法庭可為她提供心理輔導。案件審結後,女陪審員昨現身公眾席上聽取判刑。

20180629 - 「林林」難活過20歲 狠心媽媽今早判刑

標題:「林林」難活過20歲 狠心媽媽今早判刑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婦與其第二任丈夫虐待兩人的七歲女兒「林林」,導致她瘦骨嶙峋,腦部永久受損,早前被裁定疏忽照顧兒童和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昨在高等法院繼續聽取控辯雙方陳辭,控方引述醫療報告指,林林的壽命將較常人短得多,像林林一樣的病人,一般不會活超過二十歲,小至普通感冒也足以致命。法官聽取求情時直言:「我想不到比這更差的:一個母親眼見自己的孩子深受痛苦,卻甚麼事都不做。」法官將於今早宣判。

  四十二歲首被告王榮汶被裁定疏忽照顧兒童罪和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其五十二歲次被告丈夫凌耀忠則被裁定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

  控方呈上一份明愛醫院兒科醫生於本周二簽發的補充醫療報告,報告指林林至今只能維持極低度的意識,只有小量無意識的動作,需要完全依賴外界幫助維生。

  她正面對腦軟化及腦組織流失的問題,其神經系統康復的機會極微。另外,林林的口部肌肉功能失調,亦有嚴重的胃酸倒流,容易引發吸入性肺炎。她亦有可能罹患意料不到的併發症,如敗血症和持續性癲癇,隨時危害生命。

  由於林林今年三月患上肺炎,現需依賴儀器攝氧。醫生估計她的呼吸功能將持續惡化,加上林林嚴重殘疾,即使是普通感冒和病毒感染也可奪命,突然死亡並非不可能。報告總結指,林林受的腦神經傷害是永久而不能逆轉的,醫生對她的康復並不樂觀。法官薛偉成聞言後說:「那麼她是注定早死的了。」

  代表王婦的大律師梁振強重申,王並無意令林林捱餓,只是她疏忽致林林營養不良。林林身上的傷勢是因她長期臥牀導致的,並非由王虐打造成的,王亦無虐待林林。薛偉成即反問:「她身受重傷,你卻說無身體上的虐待?」他續指林林被王關押在荃灣的寓所至少兩個月,無人知道她期間有何遭遇。林林被送院時僅重十四點八公斤,心臟更一度停頓,凡此種種都顯示王曾虐待女兒。

  梁振強又指,王向警方訛稱自己並非主責照顧林林的人,是出於愚蠢。薛偉成否定指,王婦連番說謊的原因非常明顯,就是要隱瞞自己的罪責,以逃避警方調查。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八。

20180629 - 大孖告白:沒人說真心話

標題:大孖告白:沒人說真心話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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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女被告與前夫有一對孖女,兩姊妹一度受查,警方搜查大孖的手提電話時,在其備忘錄中發現一段「告白」。她揭露事件中有人說謊,「承認我們是有一點過份」,但她同時怪責事件中「連個說真心話的人也沒有」,並疑似批評林林不對在先,「可是她自己做了那麼多的壞事,卻沒有報應!」大孖在告白中稱願意折壽,也希望媽媽沒事,但在與母親的微信溝通中,卻嫌事件影響她們溫習。

2015年8月12日,警方到女被告王榮汶家中搜查。當時快將15歲的王姓大孖在同日傍晚打下該篇「告白」,說:「這次一定會出事!都上門了……到時候所有的謊言都會揭露,媽媽會有事。」

稱凌耀忠「臭肉」林林「死鬼」
大孖向警方錄口供時謊話連篇,但她卻埋怨「最可憐的是連個說真心話的人也沒有!難道這是報應!」。跟着大孖似在訴說是林林做錯事在先,「沒錯!我承認我們是有點過份,可以(是)如果當時她不那麼做我們也不會如此對她」。大孖稱已經知錯,「難道上天就不能容忍一次嗎?」她希望媽媽能沒事,並稱「折壽幾年都可以」。

大孖一方面擔心媽媽要面對的後果,但從兩母女微信對話可見,她卻埋怨事件擾亂她的生活與學業,為免要面對警察經常上門,大孖說不介意與細孖同到宿舍暫住。大孖說與妹妹住同一間房,房子很漂亮,而且還有大姐姐可以教她們功課。

另外,兩母女均稱男被告凌耀忠是「臭肉」,女被告提醒女兒要拿走現金,因放在家不安全,要「預防臭肉」配了匙會上門。而大孖則以「死鬼」形容林林,曾訴說:「對於死鬼進普通病房一事你已經知道了吧。」
■記者黃幗慧

20180629 - 互傳短訊 孖女夾口供

標題:互傳短訊 孖女夾口供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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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女被告王榮汶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孖女在案發後一度被捕。二人在被捕前曾向警方錄口供,兩姊妹先後錄口供期間互傳短訊夾口供,包括要說林林四、五歲才上幼稚園,「只會說不好和好」,「1歲才會爬」,結果二人的供詞有多處脗合。警方曾考慮控告孖女,但諮詢律政司後沒有起訴二人。

2015年7月18日深夜,當時7歲的林林被送入醫院,警方於8月12日到王的家中搜查。翌日,當時年近15歲的姓王大孖與姓鄭細孖,分別於上午和下午錄口供。據悉,二人互通短訊,大孖向細孖說:「琳(林林)是4-5(歲)上幼稚園,只會說不好和好,還有傷口是在大陸(弄傷所致)的,媽有問外婆傷口哪來。」然後細孖問「還有問甚麼」,並追問「只會說好和不好,是用嘴講定點頭表達」。大孖打出嘴唇的圖案回應,然後表示:「琳在香港沒看過醫生,1歲才會爬。」

齊指林林無自理能力
結果,兩姊妹的口供有多處脗合,連大話都一樣,如大孖在口供說:「林林4至5歲,佢都仲係無自理能力,食飯沖涼換衫基本都要人幫忙……林林行路好慢嘅,我從來無見過佢跑過,佢行路都要人扶。林林都好似唔識講嘢,無人同佢溝通得到,佢會發出啲聲,但無人聽得明。」

大孖聲稱林林智力有問題,因為她將尿放在同學書包,故只返了兩至三日學,幼稚園就拒絕讓林林再上學。細孖在口供說出類同說話,指林林不懂說話、行路要人扶、「唔會跑得郁」、在學校玩尿等。

但實情是,林林的幼稚園班主任譚彩玉曾指能用廣東話溝通的林林表現達標,具創作故事的能力,數學和中文閱讀更獲滿分。
■記者黃幗慧

20180629 - 醫生︰林林或活不過20歲 兩被告今判刑 官明言以最高10年刑期考慮

標題:醫生︰林林或活不過20歲
兩被告今判刑 官明言以最高10年刑期考慮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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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7歲女童林林3年前遭虐待,被餓至皮包骨、皮膚潰爛、腦部永久受損,現恍如植物人般長卧醫院病床。其母被裁定忽略兒童罪成,另連同其丈夫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最新的醫療報告指林林可能活不過20歲,而且即使染感冒也可能導致併發症令她死亡。林林的母親昨仍堅稱非蓄意令女兒捱餓,而父親則向林林道歉,法官今早判刑。
記者︰黃幗慧

女被告王榮汶(42歲)及男被告凌耀忠(52歲)上周三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昨再被押上庭由大律師代表求情。
控方昨先讀出明愛醫院於本周二撰寫的醫療報告,指現年10歲的女童凌潤林四肢癱瘓,今年3月肺炎康復,需靠醫院提供的氧氣協助呼吸。由於林林的大腦有組織流失,相信康復的機會微。醫生按臨床經驗指,大部份有同類情況的兒童都活不過20歲,即使只是患上感冒或其他病毒感染引致的併發症,也會進一步縮短壽命,突然死亡也非罕見。

母求情稱非蓄意令女捱餓
大律師梁振強昨為王求情,指王並沒有虐打林林或令她肉體受折磨,其身上的多處傷口是因長期卧床所致。法官薛偉成反問:「無肉體上的折磨?一個7歲女童有如此嚴重的傷口,正是因為她被置之不理,被關在被告荃灣的寓所內,不許外出兩個月,女被告明知女兒受苦,卻不帶她求醫,甚麼也不做。」

林林案發時只重15公斤,大律師指,雖然林林瘦弱,但女被告並非蓄意不讓她進食,而是因疏忽才令她變瘦,例如因難以餵食令她營養不良。法官不禁問:「蓄意或疏忽令她捱餓,有何分別?作為一個母親,眼見女兒捱餓而不帶她求醫,我都想像不到比這更差的情況。」大律師指相比涉及死亡的虐兒案例,本案嚴重程度較低,但法官指他仍會基於最高的10年刑期考慮判刑。

至於男被告昨透過代表大律師James McGowan呈上求情信,認錯及向所有人道歉,尤其是林林,稱今日的局面是因他沒有及早發現問題所致。大律師指被告與家人關係欠佳,連結婚也沒有告知家人,指他可能因擔心母親和姊姊看見林林後,會問為何林林會和男被告不似樣。法官笑稱,其實好多小朋友都和父母不似樣。大律師指男被告是因為受到女被告的壓力和脅迫才犯案,但法官問:「看到林林當時半死,他不覺得嚴重嗎?」並批評他講大話誤導警方。

審訊期間,其中一名女陪審員看到林林的傷勢照片時,眼紅拭淚。該陪審員昨亦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629 - 14歲孖女依母親指示「夾口供」

標題:14歲孖女依母親指示「夾口供」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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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王榮汶跟前夫育有一對孖女,她下嫁男被告凌耀忠後,孖女得以凌的女兒身份申請單程證來港。林林出事後,孖女對母親非常維護,並依從母親指示「夾口供」。警方替她們錄口供時,二人供詞大同小異,同一口徑指林林自小有病、智力有問題,更聲言「想妹妹快啲好番」。但有誰想到,在這兩名年僅十四歲少女心中,林林是累人累物的「死鬼」,爸爸則是只會找麻煩的「死臭肉」。

年紀問題 口供不能審訊中披露
警方於林林被送院約一個月後介入調查,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有警員上門向女被告錄取證人供詞,而在警察上門前,女被告已告訴大孖應如何向警察說話,大孖亦及時用微信向細孖覆述「劇本」:「林是四、五歲上幼稚園,只會說不好和好,還有傷口是在大陸的,媽有問外婆傷哪來,林在香港沒看過醫生,一歲才會爬……」。

她們在八月十三日先後向警察說出脗合的版本,將林林說成有病兼智力有問題。大孖更說林林雖有上幼稚園,但因為將自己啲屎尿放入同學書包,同學家長投訴所以她才沒再上學。

據悉,其實在孖女口供中,一直都說母親是照顧林林的人,但因為律政司考慮過二人的年紀後沒對她們作出起訴,她們的口供亦不能在審訊中披露,否則女被告指稱男被告才是林林照顧者的辯解,便能輕易被攻破。

指父親是「死臭肉 連累我們」
據了解,在大孖與其母的微信聯絡中,直指將一手申請她們來港定居的父親是「死臭肉,總是連累我們,欺負我們」。相反她對母親非常維護,在母親受查期間她擔心母親出事,聲言願代為承擔罪責,甚至祈願母親若能脫險,要她「折壽幾年都可以」。孖女明顯不甚喜歡林林這個妹妹,在後來的錄影會面中,大孖除承認向警方說謊,亦承認因林林「好曳」,她跟母親「忍受唔到」所以用藤條打林林,又說林林被打後就拒絕進食,直言:「唔知點解佢唔食嘢,可能佢嬲我哋。」

20180629 - 林林料活不過20歲

標題:林林料活不過20歲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十歲女童「林林」遭虐待至「皮包骨」慘變成植物人,其新移民生母王榮汶及王的丈夫凌耀忠,分別被裁定疏忽照顧兒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三項罪成。法庭昨聽取林林最新的醫療報告,醫生估計她活不過二十歲,且她現時身體非常脆弱,平常如感冒及病毒感染都可能隨時奪走她的生命。法官強調本案嚴重程度無異於殘酷對待兒童罪,他在聽取兩被告的求情陳詞後須補充判詞,因此將原定昨日判刑押後至今日早上宣判。

報告指腦部損害永久性不可逆轉
根據控方呈上由明愛醫院醫生於本月廿六日撰寫的最新醫療報告指,林林自一六年六月起便在該院長期留醫,需長期臥床,完全依靠胃管餵食。林林於今年三月感染肺炎,治愈後需靠呼吸器供氧才可自行呼吸,但若再次感染肺炎,她的呼吸功能會進一步惡化。此外,林林現時每隔一至兩個月會抽搐發作,需靠服食抗癲癇藥控制。

報告續指出,林林的腦部損害屬永久性兼不可逆轉,她出現腦軟化及腦組織流失情況,其腦神經日後復原機會極微;林林患有四肢痙攣型腦性麻痹及智力障礙,對外界刺激只有有限度的知覺和反應。至於壽命,醫生根據臨床經驗推算她較正常人的壽命短,與她有同類情況的兒童多數活不過二十歲,由於她的身體狀況相當脆弱,只要患上感冒及病毒感染等常見疾病都足以致命。

校方發現瘀傷 女被告替林林退學
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昨透過律師求情時,堅稱林林餓成這樣子是王疏忽但非故意,連醫生經詳細檢查亦不能確定林林身上傷勢是遭人蓄意毆打造成,故實在沒證據指王有虐待女兒。不過,法官薛偉成反駁指,X光顯示林林有已康復的骨折痕迹,顯示可能曾遭人虐打,老師亦曾在林林身上發現瘀傷,王被查問便索性替林林退學。

法官斥王身為母親,有責任將女兒照顧妥當,究竟是疏忽還是蓄意令林林餓成這樣,罪責上分別不大。法官強調林林被藏在家至少兩個月,遍體鱗傷的她應感到很辛苦、很痛,「我想像唔到一個母親見到自己嘅仔女咁樣受苦,可以無動於衷乜都唔做」。

法官駁斥男被告「良心發現」說法
就妨礙司法公正罪方面,律師指王虛報林林來港的時間,根本是無成功機會,因她始終要承擔疏忽照顧女兒、沒即時帶她求醫之責。但法官說:「唔係吖佢好成功喎!呃到全部人,連警察同佢落完口供都有安慰佢……社工仲以為佢擔心林林所以情緒低落,但其實佢係擔心緊自己。」

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的代表律師則指,明顯王的性格較凌強,亦喜歡操控人。凌是受她指使威脅才同流合污,而且凌亦擔心若王被捕,其餘子女沒人照顧,然而凌甫看見林林的傷勢照片發現情況如此嚴重,便「良心發現」將事和盤托出。

不過,法官認為是因警方掌握的資料愈來愈多,凌發現不能再圓謊才放棄,「林林送院時就嚟死要搶救,一直昏迷,嗰時男被告會唔知道個女情況嚴重咩?」法官亦不接納凌因擔心孩子沒人照顧才犯案之說:「佢(凌)一向都無關心過啲仔女、無照顧過佢哋……況且女被告要挾傷害自己同啲仔女,佢唔係應該唔想啲仔女再同女被告一齊住咩?」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626 - 牙籤拮腳板留18刺孔 母虐6歲兒候懲

標題:牙籤拮腳板留18刺孔 母虐6歲兒候懲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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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六歲幼稚園男生因獲母親帶往肯德基用膳,興奮得失控衝出馬路,母親怒不可遏,返家後以衣架施以體罰,又以木牙籤刺他腳板,留下18處刺孔。母親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准保釋候判。

報稱任職文員的30歲姓施被告,被控於今年3月11日在港島小西灣邨住所犯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6日,等候感化官報告始判刑。

根據案情,幼稚園老師於3月12日星期一早上,發現男生左邊臉有傷及有紅印,遂向男生查問。

衣架體罰 社工報警
男生告訴老師,母親在早一天傍晚帶他往肯德基用膳,他興奮得沒有看清路面情況便跑出馬路。由於不是第一次發生,母親非常不高興,回家後便以衣架教訓他,又以木牙籤刺他腳板。老師與社署社工商量後報警,並將男生送院檢查。

根據醫療報告,男生除了左腳腳板有18處刺孔,頭、肩、背及手部另有5處擦傷或瘀傷,傷痕最長達14厘米。被告於同月21日被捕,警誡下承認打仔,並稱一時失控犯案。

案件編號:ESCC1522/18
■採訪楊家樂、撰文梁偉強

20180625 - 童年喪姊被欺凌 明白受困學童苦 輔導員:孩子絕路前多掙扎 父母可察

標題:童年喪姊被欺凌 明白受困學童苦 輔導員:孩子絕路前多掙扎 父母可察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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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一那年,最親的姐姐因急病手術意外去世,父母不知如何處理,令活潑好動的小女孩變得沉默寡言。同學說她多愁善感,女孩自此進入了10年黑暗期。時光荏苒,當年被同學揶揄「懶憂鬱」、受過欺凌的小女孩,現已成為從事輔導工作超過10年的資深心理輔導員。「去做輔導的人通常是先醫自己」,快將50歲的黎潤芬(圖)笑問記者有沒有聽過這說法。

黎潤芬在家排行最小,原有4個姐姐及一個哥哥。四姐去世,母親每次提起此事就只管哭,家中沒人敢提。「佢走咗我係好唔開心」,與四姐形影不離的黎潤芬當年只有11歲,學校老師知道此事,沒有轉介她見社工。黎潤芬至今仍沒法忘記,當時向同學說姐姐手術期間輸了20多包血,有同學回應「咁佢咪浪費晒啲血?」身邊無人明白和幫助她處理負面情緒。直到22歲,黎潤芬遇到現時的丈夫,兩人互相扶持,加上自己人生經歷增多,30歲後才真正釋懷。

父母不願承認家庭出問題

當年腦海閃過自殺念頭的黎潤芬,深明學童在困境中的心情。近年學童自殺報道不絕如縷,黎潤芬覺得「只係浮面嘅多咗,死唔去或無尋求協助嘅有好多」。她曾接觸過個案年紀最小的只有6歲,母親時常強迫孩子讀書,令孩子承受巨大壓力而企圖自殺。黎潤芬覺得心痛,有自殺念頭的學童的家庭大多都有問題,只是父母不願承認。社會常有「無徵兆自殺」的說法,但孩子要走到自殺這一步,前期會有很多掙扎,但父母沒注意。她認為,孩子遇上困難,「第一時間應該搵家長求助」。她遇過有家長因為學業問題不斷打孩子,「打到要睇精神科醫生,但仲理直氣壯覺得係啱」。黎潤芬認為,家長應多從孩子角度出發,耐心聆聽他們的真正需要。

學校教師和社工同樣重要。據她所知,不少教師和社工對精神健康認識不深,有時遇上相關情况亦不懂正確處理方法。黎潤芬上月出版的新書《聽.孩子的呼喊》有3個篇章,包括「學童自殺」、「父母離婚」及「喪親」篇。她希望教師和社工可以看看此書,「每次回憶番啲case係好痛苦,但想將經驗分享出去」。書中亦提到可怎樣找出需協助的孩子,「你搵得一個出嚟,真係少一個死嘅機會」。若學童看完此書感到有類似問題,應向可信任的人尋求協助。

20180625 - 童書放圖書館閉架 40團體批歧視

標題:童書放圖書館閉架 40團體批歧視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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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團體昨日到中央圖書館外請願,抗議康文署早前將公共圖書館內10本被指宣揚同性戀和跨性別意識的兒童圖書存放在閉架,即相關圖書不會公開展示,讀者須向職員索閱。團體要求康文署撤回有關決定。康文署回應稱,會仔細研究及處理團體呈交的請願書。

須主動索閱 指違國際人權法

由大愛同盟、粉紅同盟、工黨及公民黨等約40個關注多元家庭及性別的團體和政黨,上星期三成立「多元閱讀聯合陣線」,「陣線」對局方決定感到極度不滿及失望,批評將10本書閉架是違反國際人權法,阻截知識流通,做法亦不尊重多元家庭形態。「陣線」要求康文署撤回決定,將書本重新上架。康文署派代表接過請願信。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大愛同盟成員陳志全稱,過往會將殘舊或長期無人借閱的書閉架,局方今次的做法不妥及無理,將有關的書「閉架」與「下架」並無太大分別。他表示,圖書館「館藏發展會議」指部分書「內容中性,沒有宣揚同性戀或同性婚姻」,但局方卻將書閉架,是自相矛盾,他認為是差別對待,事件「背後是歧視」,已去信要求局方解釋。陳志全又質疑,「過去有幾多書被閉架?我們不知道」,擔心日後有更多如政治敏感的書被閉架。

因應今次事件,有家長組成「香港童書關注組」,發言人楊瑾稱沒法理解局方做法,作為家長,希望圖書館有不同類型的書,讓小孩子自行選擇。她說,較早時已與4歲女兒看過其中一本現在已閉架的書,不覺得有任何意識不良;局方現時做法是收窄小孩接觸世界的視野。

康文署:仔細研究請願書

「陣線」就事件發起網上聯署,並有不同跟進行動,包括下月舉行「多元閱讀日」討論這10本書、約見民政事務局及康文署表達不滿等。康文署回覆稱,明白事情引起社會關注,圖書館早前因應公眾意見,按既定機制,覆檢這些圖書後建議由家長指導下閱讀;署方會仔細研究團體呈交請願書內容及處理有關意見。

20180622 - 警不起訴 孖女證供無呈堂

標題:
警不起訴 孖女證供無呈堂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本報訊】女被告王榮汶的孖女曾於案發後被警方拘捕,更向警方招認是父母教唆她們夾口供,又自言曾與母親用藤條打林林。警方曾考慮一併控告孖女,但經諮詢律政司指示後,最終未有落案起訴;她們的證供亦因此被列作「未用於檢控的資料」(unused material),從未在審訊中呈堂,直至王的代表大狀昨求情時引述,才在庭上曝光。

大孖認打林 細孖不記得
據知王在調查期間非常不合作,而且經常情緒激動,警方遂改向孖女問話。孖女起初仍與女被告口徑一致,堅稱林林天生殘障,一直卧床,及後才向警方招認是父母教她們作供。

大孖供稱曾與母親用藤條打林林,自此林林不肯進食,身體狀況越來越差,體弱到只能卧床。此時母親害怕別人以為她虐打女兒,不敢求醫。惟當大孖其後得悉有緘默權後,便不肯再說下去。細孖向警方承認說謊,惟當警方再問下去,她便堅稱不記得發生過甚麼事,令警方無法進一步了解實情。據了解,警方曾考慮一併控告涉作假證供的孖女,惟諮詢律政司意見後,因她們當時年僅15歲,加上考慮到在案中角色,決定不起訴,令孖女證供未能呈堂。

大律師陸偉雄回應《蘋果》查詢指,控方若要使用「未用於檢控的資料」,便需傳召相關證人出庭作供,惟控方也要考慮資料的證據價值,以及證人會否「掉轉槍頭」。辯方若要使用該等資料,也同樣要傳召證人出庭。據悉,王一度堅持要傳召孖女出庭,最終放棄。
■記者楊家樂

20180622 - 疏忽照顧7歲女案 官嘆極殘酷:林林如灰姑娘 惜無童話結局

標題:疏忽照顧7歲女案
官嘆極殘酷:林林如灰姑娘 惜無童話結局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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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7歲女童「林林」凌潤林遭疏忽照顧致皮包骨、皮膚潰爛兼腦部永久受損,事隔3年至今仍對外界無反應。其新移民生母因沒有向林林提供足夠食物及醫療,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忽略兒童罪名成立。代表女被告的大狀昨求情指女被告並無故意令林林捱餓,反指是林林遭她及姊姊以藤條體罰後不肯進食。法官薛偉成聞言反駁「這是求情嗎?」指本案極殘酷,慨嘆林林無人疼錫,被家人針對毒打,孤立無援,猶如「灰姑娘」,可惜沒有童話結局。
記者:楊家樂

代表女被告王榮汶(42歲)的大狀梁振強於案件前日裁決後,曾要求法庭先為女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始作判刑,但遭法官薛偉成拒絕。法官昨進一步指出,王於審訊時堅稱自己不是照顧林林的人,全盤否認涉案,而非以其案發時的精神狀態作抗辯理由,質疑索取精神科報告的用意。

大狀解釋,王於事發前曾向社工透露自己有情緒問題及抑鬱,事發後又因有自殺念頭而曾入住精神科病房,加上本案可用「奇怪」一詞形容,故索取報告只為得到更多資料以作求情。

大狀又表示,考慮判刑時不止要關注林林的情況,也要了解王的犯案原因,究竟是王故意令林林捱餓,抑或是林林自己不願進食。

辯方:林林或有病拒進食
大狀更指林林或有隱疾,以致不肯進食。大狀引述女被告孖女中的大孖的警誡供詞,指林林在家中「屙屎屙尿落個杯,將洗衣粉溝入啲白米度」。大孖因林林表現異常,曾3次用藤條打過林林,又曾目睹王打過林林一次,當作小懲大誡。林林並無因此而受傷,詎料自此不肯再進食。而根據控方未有傳召的專家證人鄺毅山醫生所撰報告,也未能完全排除林林患有厭食症的可能性。

法官聞言反問:「你是認真的嗎?這是求情嗎?」法官直指辯方從無在審訊中提及相關證據,卻在裁決後始提出新證據,猶如要求法庭重新考慮案情及裁決,並不算成功求情,反會令情況更差。此外,有關說法亦見模糊,沒有基礎支持。法官更指辯方說法顯示王不單令林林捱餓,更曾以藤條虐打她,行為令人難以接受。

對於辯方指林林或因不願進食而捱餓,法官回應謂:「不幸地,我們不能聽到林林的說法。」法官並指王於案發前被幼稚園教師查問林林受傷原因,隨即替林林退學,其後林林被關押荃灣劏房寓所兩個多月,即使孖女對母親讚不絕口,亦不能否定林林遭嚴重虐待,案情極為殘酷。

官拒索精神報告:無價值
法官反問辯方所說「奇怪」一詞是形容本案情節抑或被告本人,又指王庭上自辯時否認自己有精神問題或自殺傾向,裁決亦顯示陪審團不認為王受精神問題困擾,加上她在庭上大話連篇,沒有絲毫悔意,即使再索取報告也不會有實際價值,故法庭不會索閱。

法官昨又特意要求主控官當庭讀出林林今年3月的醫療報告,內容指林林對外界沒反應,要長期卧床,並只能靠胃喉餵液體,不能吞嚥固體食物。法官明言想更進一步知悉林林現況,以及她的預計壽命,希望控方稍後提供最新資料。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的男被告凌耀忠(52歲)則透過代表大狀呈上由母親撰寫的求情信,又指對林林深感歉疚。由於兩名被告求情未完,法官將案押後下周四,或會同日判刑。兩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622 - 教局:明年5月考TSA

標題:教局:明年5月考TSA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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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育局向全港小學發通告,指已預留日子舉辦2019年的小三、小六全港性系統評估(TSA)。其中備受爭議的小三TSA,定在明年5月7日及8日舉行中、英文科視聽資訊及口語評估,而中、英、數的筆試則定於明年6月11及12日舉行。通告指,明年會沿用今年的抽考模式,即每校抽出10%學生應考,但繼續允許學校申請全級應考。

教育局今年首次採用「三不」模式,即「不記名、不記校、不派報告」,只要求全港公營及直資小學抽取10%小三學生應考TSA,不過當局又允許學校申請全級應考及索取考試報告,被批評為操練風氣「留尾巴」。

學校可申全級考
根據教育局通告,明年學校仍然可申請全級考及索取考試報告,有意的學校屆時可自行聯絡考評局,重申當局不會向考評局索取個別報告。

教育局又強調TSA屬低風險評估,可為全港學生的基本能力提供客觀數據及回饋教學,考評局會為非華語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調適。至於小六TSA,中、英文科視聽資訊及口語評估,定於明年5月14日及15日舉行,而中、英、數的筆試則定於明年6月11及12日舉行。
■記者周 婷

20180622 - B女跌落床 疑被單纏腳倒吊窒息亡

標題:B女跌落床 疑被單纏腳倒吊窒息亡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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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屯門良景邨九個月大女嬰,前晚在家中意外跌落床,疑被單纏腳倒吊窒息致死。現場為良萃樓一單位,前晚九時許,一名姓廖(卅一歲)男子報案,指其九個月大女兒,昏迷倒臥睡房床邊地上,救護員趕至替女嬰急救並將她送院,惜最終不治。據悉,前晚八時許,當時有女嬰的祖父及外傭在家,女嬰被放在睡房一張雙人床上獨自睡覺,床邊放有枕頭圍住,而地上則放置床褥,女嬰當時並無異樣。

事發房間設閉路電視
但一小時後,外傭入房查看女嬰情況,赫見她跌落床,側身躺在地上的床褥昏迷,腳纏有被單,慌忙通知女嬰父親報警。消息指,事發房間裝有閉路電視監控,警方事後翻查錄影片段,發現事發時女嬰睡醒,爬過床邊枕頭跌落床,腳卻遭被單纏着,倒吊了一段時間,才跌落地上床褥,因此不排除女嬰倒吊時窒息致死。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認為事件無可疑,惟確實死因有待驗屍確定。

與女嬰一家相熟的街坊,對事件深感難過,又指女嬰有一雙大眼睛,「眼仔睩睩」十分可愛,而每逢外出時,其父母均喜歡替她悉心打扮。有街坊又指出,女嬰「唔鍾意瞓BB床,每次瞓落去都會喊」。

兒科專科醫生伍永強表示,九個月大嬰兒已懂爬行,這個歲數的嬰兒亦處於猝死高危期。由於大人床的被單及枕頭較大及較厚,故嬰兒轉身時口鼻有可能被遮蓋引致窒息,故不適宜將嬰兒放在大人床睡覺。此外,嬰兒跌落床時,被單亦有機會勒住嬰兒的呼吸道或頭部令其窒息。伍又指出,家長應選擇合乎安全規格的嬰兒床,嬰兒床上亦不應放太多被褥及雜物,以免增加意外風險。當嬰兒有睡意時,家長應確保嬰兒在安全環境下睡覺,例如鎖上嬰兒床護欄、嬰兒以仰睡姿態睡覺;嬰兒床亦應擺放在家長房內,以便照料。

20180622 - 為求銷量 刊林林插喉照無打格 各界轟《蘋果》傷口上灑鹽

標題:為求銷量 刊林林插喉照無打格 各界轟《蘋果》傷口上灑鹽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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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被虐致「皮包骨」並如同植物人的女童林林,身世已相當可憐,但《蘋果日報》昨刊登林林被插喉留院的相片,且完全沒有「打格仔」兼刊登其全名及病歷,引起法律界人士、學者及關注兒童權益人士的關注,認為是在林林的傷口上灑鹽。有律師指,有關傳媒已涉嫌侵犯林林的私隱,觸犯刑事罪行,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跟進。有學者指,社會福利署作為林林的福利維護者,應為林林發聲,又批評《蘋果日報》為求銷量,而踐踏一個沒有反擊能力的小朋友尊嚴,已超出良心底線。

涉犯刑事罪 促私隱署跟進
執業律師陳曼琪表示,對於有傳媒在沒有「打格仔」的情況下,刊登林林被插喉送院的照片,實在令人不安,且已可能觸犯《私隱條例》第六十四條,即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她解釋,若傳媒在未經該名小朋友及其監護人同意下,公開刊登其正面照片,又同時列寫其名字及病歷,令人可識別其身份,已嚴重侵犯該名小朋友的私隱,她認為報道新聞要取得平衡,但過度披露則沒有實際需要,促請私隱專員跟進。

學者斥做法超出良心底線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亦批評,《蘋果日報》的做法已超出良心底線,傳媒雖有求真責任,但在報道新聞時亦要取得平衡,不應為刺激銷量,來踐踏一名已不能發聲的小朋友尊嚴,更何況小朋友應受保護,社署作為其福利守護者,應為其發聲,他亦促請報業及記者團體予以譴責。

有關注兒童福利的團體亦形容,看過有關相片後,令人感到不安,認為不應清晰刊登。社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於一五年九月獲法庭頒發照顧及保護令,負責林林及其三姊弟的照顧安排和福利跟進事宜。據了解,社署目前並非林林的監護人,要直到法官下周判刑,其父母肯定無法再照顧林林,社署在法庭頒令下,才可成為林林的監護人。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新聞自由」及「私隱權」兩者均同樣重要,因此必須在兩者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但若事件涉及兒童,傳媒在公開披露相關的個人資料時,尤其當中涉及敏感資料如兒童的姓名及相片等,應仔細考慮公開這些個人資料的目的,及對該名兒童和相關人士的影響,以衡量披露相關資料的必要性及程度。

20180622 - 官關注林林壽命駁斥女被告求情

標題:官關注林林壽命駁斥女被告求情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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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林林在短短兩個半月間被生母餓得「皮包骨」兼滿身爛肉,一度呼吸心跳停頓,其後雖然獲救但變成植物人。林林生母王榮汶因沒向林林提供足夠食物及醫療護理,前日被裁定虐兒罪成,但其律師昨替她求情時,進一步揭露林林經常遭她和一對孖生姊姊毆打。法官薛偉成聞言感到震驚,形容林林就如「灰姑娘」般遭家人遺棄虐待求助無門,可憐的是,童話結局並無出現在林林身上,而王至今仍毫無悔意。

兩名被告分別是四十二歲的王榮汶及其五十二歲丈夫凌耀忠,王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她另與凌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兩人前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全部控罪成立,兩人昨向法庭求情,但未完成陳詞,法官押後至下周四(28日)續訊。控方亦向法庭呈交明愛醫院今年三月替林林撰寫的醫療報告,但法官關注林林的最新近況,特別是想了解她的壽命會有多長,故指令控方索取進一步的醫療報告。

看女被告陳詞 無絲毫悔意
王的代表律師為她求情時,爭議林林陷於飢餓營養不良狀況,未必是王蓄意造成,因法庭傳召的專家醫生均未能完全排除林林有病、特別是厭食症,才致她沒進食。律師更翻出孖女被捕後的警誡口供,她們曾提及林林有幾次因做出亂撒尿等古怪行為,被媽媽或姊姊用藤條打,之後便拒絕進食,更聲言「唔知點解佢唔食嘢,可能佢嬲我哋」。

法官聞言直指這等同王除疏忽照顧林林外,還有蓄意毆打虐待林林。律師則解釋,藤條不會打得太傷,但法官直言:「我唔能夠接受用藤條打個小朋友,仲要個小朋友一度無呼吸心跳入醫院喎!」法官指,律師的求情讓法庭了解到林林所承受的痛苦不幸原來更深,「而且從你嘅求情陳詞反映,女被告到呢一刻都無絲毫悔意。」

專家指險餓死 辯方無爭議
法官續指,審訊期間傳召的所有醫學專家均認為林林是遭餓到險死,況且一個七歲女童不可能患上厭食症,法官質疑辯方當時並無爭議這些專家說法。控方則指王的陳詞似乎回到案情及事實爭議上,認為法官應根據陪審團審議過而且接納的證據判案;控方亦提交多個案例,說明法庭有責任要保護兒童,而於九十年代末,疏忽照顧兒童罪的最高刑罰亦由兩年監禁大幅提高至十年。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622 - 官:虐兒母沒悔意 女童孤立如灰姑娘

標題:官:虐兒母沒悔意 女童孤立如灰姑娘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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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歲女童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送院後被發現腦部嚴重受損,現成植物人,其父母日前被裁定共兩項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女童母親另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首被告即女童母親方面昨求情時提及女童本身或受厭食症影響,法官批首被告方面無悔意,形容女童在家中不受愛護,情况猶如灰姑娘。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昨求情時欲索取精神科報告,法官薛偉成指首被告在審訊時稱無精神問題,認為索取報告沒有實際價值,拒絕為她索精神科報告。

首被告代表大律師形容本案奇怪,指女童或受厭食症影響,首被告非故意使女童捱餓。法官反駁這不是首被告逃避刑責的藉口,反問此說是否代表「女童將自己餓至瀕死?」法官指看不到首被告的悔意。

大律師透露,首被告與前夫所生「孖女」中長女,在錄影會面提及女童曾放洗衣粉及大小二便在家中的水杯內,與首被告均無法忍受其怪異行為,才以藤條打女童,女童被打後拒絕進食。法官指女童遭暴力對待,質疑大律師上述是否求情內容,並指不能接受小孩被藤條毆打。

法官提到,案中女童猶如「灰姑娘」,不受家人歡迎、被孤立,亦無法向任何人求助,但大律師力陳首被告非故意令女童捱餓,只是女童拒進食才變虛弱、身上褥瘡惡化終造成嚴重傷勢,女童或患有某種病以致她拒絕進食。法官反問涉及什麼病,大律師只回答稱「不知道」,惹旁聽人士哄堂大笑。法官表明不清楚首被告的求情方向,要求其大律師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辭。

下周或呈女童最新狀况

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則表示,次被告對女童深感抱歉,對事件深感悔疚,亦呈上次被告母親為他撰的求情信。案件押後至下周四(28日)再繼續讓兩被告求情,控方表示屆時或可呈遞女童最新身體狀况的資料。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622 - 落牀被鋪纏腳 女嬰倒吊亡

標題:落牀被鋪纏腳 女嬰倒吊亡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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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屯門良景邨前晚發生罕見家居意外,一名9個月大女嬰從成人牀上跌下時遭被鋪纏腳,一度「半天吊」,最終窒息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

半米高成人牀 枕頭圍四周

據了解,廖姓女嬰9個月大,居住於屯門良景邨良萃樓一單位。前晚家人讓女嬰於睡房內的成人牀上睡覺,牀邊圍着枕頭,地上鋪好牀褥,以防女嬰從牀上跌下,並打開房門,以便隨時察看。當時女嬰的爺爺和女傭均在家中,家人8時許察看女嬰時未見異樣,至9時許,女傭入房察看女嬰,發現她昏迷不醒,倒臥在牀邊地下,頭部着地,腳部遭被鋪纏住並輕微離地。女傭即時通知女嬰父親報警。

家人一小時前曾察看

救護員接報到場,為女嬰急救,並將其送往屯門醫院搶救,但終告不治,遺體舁送至殮房。警方事後翻查家居鏡頭錄像,發現女嬰中途一度醒來,嘗試爬落牀時遭被鋪纏住腳,面部朝下跌落,倒吊於約半米高的牀邊一段時間,惟家人未有察覺,不排除她窒息死亡。經初步調查,警方相信事件沒有可疑,女嬰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

中文大學醫學院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指出,是次意外十分罕見。一般來說,嬰兒腳部朝上倒吊並不致命,即使跌落牀撞至受傷,亦未至於傷重不治,估計女嬰很可能因面部朝下無法呼吸而窒息至死。他建議嬰兒應擁有獨立的牀,與大人分牀睡,特別是初生嬰兒未學會自己翻身和爬行,與父母同睡被壓至窒息的意外時有發生。父母亦不應因過分擔心嬰兒着涼,穿上過多衣服或蓋上過多被子,夏天則可以調高冷氣溫度,減低風險。

20180621 - 11歲童疑自縊 搶救三日不治

標題:11歲童疑自縊 搶救三日不治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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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十一歲小學五年級男生,於本月十七日父親節,在將軍澳日出康城緻藍天晶巒寓所,遭尼龍繩纏頸狀似自縊,被其姓潘(四十二歲)父親揭發報警。潘童被解下時已陷昏迷,由救護車送往將軍澳醫院搶救,再轉到聯合醫院兒童深切治療病房觀察,情況一直危殆。他在與死神搏鬥三日,延至前日(19日)晚上七時廿二分離世,家人傷心欲絕。

消息指,潘學業成績優秀和品行良好,家庭生活美滿,事前他毫無異樣,亦沒有遺書,最近他正學習童軍繩結法,警方仍循意外抑或自殺展開調查。

20180621 - 9個月大B女疑反瞓窒息亡

標題:9個月大B女疑反瞓窒息亡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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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個月大女嬰疑反瞓窒息,送院搶救惜返魂乏術。昨晚九時許,屯門良景邨良萃樓一單位內,一名年約九個月大女嬰,被祖父發現俯伏床上昏迷,奄奄一息,慌忙致電報警求助。救護員接報趕至,即時替女嬰急救,並由家人陪同由救護車送往屯門醫院搶救,惜女嬰延至晚上十一時許不治。家人一直在醫院等候消息,當驚悉噩耗後悲慟不已,警方正就事件展開調查。消息稱,家人在晚上八時許將女嬰放上床睡覺,約一小時後才發現女嬰趴在床上出事,懷疑她睡覺期間,趴在床上未能轉身引致窒息死亡。

20180621 - 勞福局新先導計劃 倡1社工對400幼童

標題:勞福局新先導計劃 倡1社工對400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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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林林被虐至「皮包骨」案揭發後,今年再發生五歲女童陳瑞臨「臨臨」疑遭虐待至死,終迫令政府加強學前兒童的社工服務。勞工及福利局昨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於「在學前單位提供社工服務的先導計劃」下,每名社工與學童的比例由初步構思的一對六百,降至現時一比四百,並分三個階段推行,預計最快明年二月實施。

今年首季有236宗虐兒案
社署中央資料系統顯示,去年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有九百四十七宗,是過去四年的新高;而今年首季有二百卅六宗,當中七成屬身體虐待及疏忽照顧。

政府在今年財政預算案宣布,透過獎券基金撥款約五億四百萬元,推出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目的是及早識別及支援有福利需要的學前兒童及其家庭,例如預防家庭暴力及虐兒等,並會分階段為全港七百多間資助幼兒中心、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合共約十五萬名學前兒童提供社工服務。

預計最快於明年二月實施
政府最初構思社工和學童比例原為一對六百,當中包括督導支援,服務模式接近中學的學校社會工作服務。不過,根據政府收集的意見顯示,不少持份者指出,由於大部分學前單位的學童人數為二百名以下,如社工和學童比例為一對六百,每名社工或許要同時服務三間或以上的學前單位,會缺乏足夠時間接觸學童和家長,更難以提供較深入的服務。政府決定降低社工與學童比例,每隊社工隊的八名社工將為不多於十六間學前單位提供服務,每隊將服務約三千二百名學童,即有關比例會下降三分一,變相是一名社工對四百名學童,預計最快明年二月實施。

20180621 - 林林曾贈卡寫「媽媽爸爸我愛你」

標題:林林曾贈卡寫「媽媽爸爸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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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知悉本案的每一個人都應該會疑問,為何王榮汶能忍心如此冷血對待親生骨肉。身為四孩之母的王在作供期間,每當提到孩子,她都只會說「我三個細路哥」;她說「一家人」移居香港,卻又可以獨留林林在家鄉;跟骨肉分離兩地她似乎沒半點記掛,林林在她心中彷彿是不存在。可憐林林,學校教她寫心意卡,她寫的是「媽媽爸爸我愛你」。

學校未教 已懂「愛」字
在班主任譚彩玉老師眼中,林林無論在情緒管理、社交、自理能力、學習、創意、甚至藝術音樂表現都屬中上。最令譚老師印象深刻,是她寫心意卡給爸媽,她寫的那個「愛」字,當時學校還未教,而且還是繁體字。譚老師亦說,林林入學時從內地來港只數天,英文科明顯最弱,但只限於聽講,書寫方面其實亦有不錯表現,而叫她畫樹,她還畫了自己在樹下乘涼;叫她用紙條做手工,她給自己串了一條紙手鈪。

孖女稱母較着緊孻仔
根據孖女供詞,王榮汶的確較着緊最小的兒子。幼子當時跟林林上不同幼稚園的下午班,王為免耽誤兒子上學,許多時會放棄送林林到校,孖女亦見過母親用藤條體罰林林。雖然眼見林林受盡折磨,但在這幾個孩子眼中,王榮汶是個好媽媽,對於林林如何受傷,他們始終沒透露半句;而按社工所述,王榮汶是個鞠躬盡瘁辛勤獨力照顧子女、「就算自己唔食都要畀啲仔女食」的好媽媽。

今次王榮汶繫獄已非她首次,她在九三年十七歲時曾偷渡來港,並因使用假身份證而被捕,遭判監十二個月。她在本案發生後,拒向警方交代其教育、家庭及工作背景,即使其律師向法庭表示這些資料她已在作供時交代過,但法官薛偉成直言:「乜我仲可以依賴佢講嘅嘢咩?」直言其背景就如謎一樣。

20180621 - 林林臥床3年 無反應須插喉

標題:林林臥床3年 無反應須插喉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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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林林約七歲時上幼稚園,給老師的印象是聰明、獨立、學科能力理想,猶以數學最為突出,體能健康及自理能力亦表現中上。可惜於一五年四月輟學後,只短短兩個半月,她已變成一副瘦骨嶙峋的軀殼,處於植物人狀態,再不能寫字畫畫、再無能力走路、再不能跟同學玩耍;她對外界刺激再無反應,不知道她能否聽到聲音、見到光;即使會動,亦只是沒意義的反射動作。林林今年十歲,已臥床三年,在醫護人員悉心照料下體重回升,壓瘡好了而肌肉都長回來。

無血緣嫲嫲最常探望
林林現由明愛醫院照顧,當日她心跳停頓逾十分鐘陷昏迷,現已可張眼並自行呼吸,但須靠胃喉餵食,喪失自理能力,但身體則正健康成長。她現於特殊學校上學,醫護人員每天會跟她運動,進行物理治療,但其實叫她名字拉她手,她都不會作出有意義的反應。

有涉及案件的人員坦言:「不知道林林的身體之內是否還有意識及認知能力,但其實如沒有,她不知道發生甚麼事,對她來說可能反而更好!」她現由社署監管,即使父母探望亦須經社工安排及陪同,但其母探病次數寥寥可數,反而現時探望最頻密的是行動不便、且最終發現跟林林沒血緣關係的嫲嫲,而幼稚園校長及老師,亦會間中探望。

退學前有瘀傷走路拐
林林退學前,老師除發現她身上有些瘀傷及走路微拐,無其他健康問題,但只兩個半月便急轉直下至只剩「皮包骨」。據醫生說,從其關節萎縮程度來看,估計她腦缺氧狀況在至少一個月前已出現,即非在她入院時心跳停頓所造成;綜合種種迹象估計,她或在退學後不久因事陷半昏迷,以致之後未能被餵食,但照顧者又不敢帶她求醫,由得她營養不良一直衰弱,直至她心跳停頓才不得不將她送院。

20180621 - 母虐女變皮包骨植物人 官斥囚10年不為過

標題:母虐女變皮包骨植物人 官斥囚10年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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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林林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到「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遭狠心生母疏忽照顧。事發至今三年,林林腦部創傷永遠無法復原,須長期臥床。一手將女兒弄成「植物人」的新移民婦王榮汶,昨在高院被陪審團裁定虐兒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三項罪成,其丈夫凌耀忠則被裁定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主審法官薛偉成明言此案是情節最嚴重的疏忽照顧兒童案,此罪最高刑罰為十年,對被告判刑十年亦不為過。

女被告夫妨礙司法罪成
薛偉成於陪審團裁決後慨嘆,林林就像個被困在已廢掉軀殼中的靈魂一樣,「呢個可憐嘅女仔依家就係一棵植物咁,甚至好似死咗一樣,佢係被人剝奪咗佢生存嘅權利……」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方面,薛官指出兩名被告明知而向各方面提供虛假的資料,目的是想隱瞞一宗性質非常嚴重的罪案,企圖誤導警方的調查方向,且在法庭上公然繼續說謊,屬極之嚴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行,必須予以嚴懲。

案中兩名被告合共被控三項罪名,其中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獨自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她與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同被控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兩人在高院經過約兩個月合共四十八天審訊後,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小時後,一致裁定兩人全部罪名成立。由於二人的律師均表示需時準備求情陳詞,法官昨決定將二人即時還押懲教署看管,待今午聽取二人求情。

林林意識神志了無寸進
本來王榮汶的一對孖女(事發時僅十五歲)亦曾因有份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而被捕,但警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後,鑑於她們未成年且受父母指使行事,最終沒向她們提出檢控。她們目前已接近十八歲剛考完公開試,在母親王榮汶要出庭應訊期間,以及在她於審訊期間被撤銷保釋後,就負責照顧現年只得九歲的弟弟。

至於林林目前仍在明愛醫院留醫,控方交代她最新的情況時透露,林林除體重回升及傷口都愈合外,其意識神志狀況了無寸進。林林現在要長期臥床、要靠插喉餵食,一切起居生活都要靠人料理,而且她的餘生,說不準還有多少年,都只能在床上度過。

母曾訛稱林林先天有病
案發於一五年七月十八日近午夜十二時,王榮汶抱着已無知覺的林林衝進仁濟醫院急症室,由於林林骨瘦如柴心跳停頓,護士還以為她已死,經一番搶救才讓她恢復呼吸心跳。當時王榮汶跟醫生及社工表示,林林個多月前才從內地來港,且是早產天生有病,令醫生社工都以為林林確實健康欠佳。後來醫生發覺林林身上有舊傷,亦有多處大範圍的嚴重壓瘡,甚至有積塵的傷口,定必是沒有好好照料所致,社工終決定報警。

最初,兩名被告教一對孖女「夾口供」,但後來孖女向警方承認父母教她們如何說謊,加上找到林林入學的證據,警方才確認她的情況是後天造成,但此時男被告又一力承擔罪責,聲稱自己才是林林的照顧者,之後又再一次反口,將責任推回王榮汶身上。男被告聲稱,他是遭「惡妻」王榮汶脅迫,才跟她一起「講大話」甚至將罪責「攬上身」,後來警察給他看女兒傷勢照片,他才「良心發現」說出真相。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621 - 太古城玩浮床 4歲童撞爆眼角縫針 家長斥遊戲防護不足

標題:太古城玩浮床 4歲童撞爆眼角縫針
家長斥遊戲防護不足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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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設於太古城中心中庭的迪士尼彼思「The Big Splash」親子遊戲「體感浮床」在剛過去的父親節發生意外,一名4歲幼童在內遊玩期間滑倒撞向浮床圍板,被劏開眼角,須送院縫針治療。幼童家長指摘太古城中心沒做好防護措施,表明會索償。太古城中心回應稱,已與家長聯絡及跟進,為該家庭帶來不愉快體驗深感抱歉,並向小朋友致以深切慰問。香港迪士尼回應指,場地由太古城中心負責。
記者:林社炳

事發於周日(17日),受傷兒童母親Wing Tsang在facebook發文公開事件。她指出,當日下午一家三口前往太古城中心參與體感浮床遊戲。遊玩期間,其4歲兒子在沒有奔跑情況下滑倒向前仆,面部朝下直接撞向設於地面的浮床圍板。由於圍板保護膠邊太薄,大約只有兩毫米,兒子跌倒令膠邊馬上破損。她的兒子眼部對上即時被木板𠝹開,傷口超過3厘米長、兩毫米深。她們馬上召喚救護車,送兒子入醫院治理。

須局部麻醉
在醫生建議下,幼童須接受局部麻醉,為傷口縫針。「你可以想像一個4歲小朋友,兩個鐘前受咗人生最大皮肉之苦,仲要接受麻醉,聽住同感受住針線喺眼皮上縫合,會係幾咁驚恐同痛苦?!」Wing說小朋友完成手術後,還要接受腦部掃描,所以由下午1時吃完午餐後,直至夜晚10時才能再吃東西。
記者昨日前往太古城了解,「體感浮床」玩樂區仍有開放,且有數十名家長帶同小孩排隊等入場。有家長表示曾目擊當日出事經過,稱受傷小朋友一直流血,其母緊抱小孩,顯得很緊張,當時有職員協助。現場所見,有維修人員把浮床四邊原有的保護軟墊加厚,在部份方形柱加上保護墊。
有家長表示,獲悉受傷事件,會加倍小心陪同小孩遊玩。陳氏夫婦與兩名子女前來,稱會親自陪玩,避免子女跌倒撞到硬物受傷。職員則派發提示單張給輪候家長,提醒注意安全,當中列出注意事項,包括「不可於體感浮床上跳躍奔跑」、「12歲以下小童必須由家長或18歲以上人士陪同方可入內」等。
太古城中心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已與家長聯絡及跟進最新情況,為該家庭帶來不愉快體驗深感抱歉,並向小朋友致以深切慰問。香港迪士尼則回應指,肇事場地措施由太古城中心負責管理。

20180621 - 社工:唔知點做多啲

標題:社工:唔知點做多啲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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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林林事發前大半年已來港,惟跟進個案的明愛社工以為她一直仍在內地。曾在庭上激動落淚的明愛社工張海侖,早前作供後在庭外表示事發後始知林林已來港。被問到當初可以走多一步、做多一點,張答:「做多啲?我唔知可以點做多啲。」張姑娘對記者表示,她到醫院時才首次見到林林,林林「瘦到好似隻貓仔咁,咁瘦,真係好震驚,就算見到隻小動物咁我都會覺得難受」。

稱女被告隱瞞在先
張表示,當初很想知道女被告為何要把林林留在內地,女被告向她解釋林林不適應香港生活,她信以為真。她又指女被告隱瞞在先,她根本不能做到甚麼。至於有否內疚,張直言:「冇內疚。你話我冇做過嘢就話內疚箒,但係我有做過嘢喎。」張又指事後沒有再探望林林,亦不知女被告的孖女及幼子由誰照顧。
另外,在林林就讀救世軍富強幼稚園期間兩度發現林林受傷,但直至林林退學也未查明原因的幼稚園副校長陳運好及班主任譚彩玉,作供後未有受訪。救世軍昨回覆《蘋果》指,救世軍對於照顧及保護兒童訂有嚴格標準,對於女童的遭遇深感難過及掛牽。
■記者楊家樂、王家文

20180621 - 只有眼能動 餘生醫院過

標題:只有眼能動 餘生醫院過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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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受害女童凌潤林2015年7月18日被送入院,翌年6月轉往明愛醫院留醫至今。根據《蘋果》取得今年3月的醫療報告,林林須長期卧床,四肢癱瘓並有痙攣,四肢要用夾板固定位置。有大腦麻痹及智障的林林不懂溝通、不懂給反應。不能用口進食的她,要在胃造口吸收液體食物,大小二便均失禁,長期用尿片。有警員形容林林現在猶如在「吊命」,相信餘生都要在醫院度過。

連床送往學校上堂
現年10歲的林林2015年被送入院時,身體皮膚有多處潰爛,傷口深至見到脂肪及骨。根據明愛兒科醫生報告,林林因肌肉壓力過高,2016年4月曾接受肉毒桿菌注射紓緩。整形外科醫生於同年11月發現林林雙腳腳踭有馬蹄內翻變形,故為她做手術,以便將來進行站立訓練時可以負重。
林林有吞嚥困難,又曾嘔吐,一直只靠胃部造口吸收液體食物。林林送院時瞳孔無反應,到今年3月,報告指她可給予極微量反應。林林現於一所特殊學校有學位,據了解,林林有被連床送往學校上堂,讓她接受感官刺激。有探員形容現時林林的情況如正在「吊命」,雖未至於是植物人,亦不用靠儀器維持生命,但全身只得眼睛能動,「唔郁得,唔講到嘢」。

20180621 - 【悲情林林】 走過死蔭幽谷:生命停頓在7歲那年

標題:【悲情林林】
走過死蔭幽谷:生命停頓在7歲那年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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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主角受害女童「林林」,洋名Suki,原名王澤榮,後改名王梓淇,之後再改名凌潤林。生於2008年2月17日的她,今年已10歲,但實情是過去三年她在昏迷,生命只停頓在7歲那年,現在她就像睡公主,無論如何也喚不醒。

林林的厄運可算是由生母即女被告王榮汶在2014年11月將她帶來香港開始,但也可是推前至她出生那天。2006年,王榮汶跟港人男被告凌耀忠結婚,兩年後誕下林林,翌年再生兒子澤東。王說不斷幫林林改名是應凌要求,跟風水有關。她本人也曾改名,原名王雪欣,另跟前夫生有一對孖女,比林林年長8歲,一個跟生父姓鄭,一個跟生母姓王。

林林出生時男被告沒陪伴在側
根據內地官方文件顯示,林林在汕尾出世,出世時足月,健康沒大問題,男女被告是她的父母。但林林出世時,凌並無陪伴在側,事隔多月才探望;之後他亦只如常每年一次回鄉探望他們,且不會過夜,亦從沒與林林合照過。

王聲稱因忙於工作,故將林林交由年邁母親及保姆負責照顧,孖女當時年紀還小,未能幫忙照顧林林。到2012年底,王跟孖女,以及林林兩姊弟共五人,成功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與凌團聚。4歲多的林林一度隨行來港,但迅即被王帶回內地,由外婆及保姆繼續照顧,一家人單單只得她未有一同移居香港。

兩年後,王終帶林林來港定居,並安排她入讀荃灣大窩口救世軍富強幼稚園。根據負責面試的副校長觀察,林林「都幾叻」、「反應都幾快」,亦能以廣東話溝通及書寫簡單文字。班主任亦指林林無論學習、社交、心智、體能及美感發展方面均達標,會在美勞作品上寫下「樹下休息涼涼風」等。根據本報取得的獨家照片,可見林林外表跟一般小朋友無異,外形有點像男孩,專心的做勞作,在心形卡上寫上「媽媽爸爸我愛你」,字體端正,並畫上多個心心。
護士大叫「做乜抬條屍入嚟呀」
後來林林開始經常缺席,且變本加厲。至2015年2月,班主任更看見林林上學時一柺一柺,林林當時解釋她回鄉遊玩時爬樹弄傷腳。兩個月後的4月底,班主任再次發現林林受傷,這次林林顯得不太開心,抗拒讓班主任攬她「好似好痛」。王則解釋林林不喜歡在內地照顧她的人,遂故意在床上大便,招來對方毆打。自此林林沒再上學,連附有林林成績及上課照片的學習檔案也沒領取。

7月18日晚,王抱住身穿體育制服的林林到急症室求醫,當時林林面色灰白,已無知覺,有護士見狀不禁大叫謂「做乜抬條屍入嚟呀」。醫生見她滿身傷勢,已無呼吸脈搏。根據醫生診斷,林林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異常虛弱,導致失去知覺,四肢萎縮,關節無力;她身上出現壓瘡或褥瘡,是因缺乏照顧及長睡不動造成。

主診醫生指林林大範圍皮膚潰爛甚至壞死,部份深至肌肉甚至近骨,且非常瘦弱,關節萎縮變形,傷勢非常嚴重明顯,應會「痛得好犀利」。另由於林林缺氧導致腦部受損,現時情況屬「最低程度意識狀態」,情況僅比植物人略佳,只能移動眼球,不能說話、無法控制自己、或明白外界事情等,病情不會好轉,會有嚴重神經系統缺陷。入院初期她只能輸血及營養液,現時亦只靠鼻喉餵食。究竟由林林最後一次露面,至7月18日送院那天的兩個多月發生了什麼事,為何林林的變化這麼大?

20180621 - 母虐致變植物人 官斥囚10年也不夠 林林留下心意卡:媽媽爸爸我愛你

標題:母虐致變植物人 官斥囚10年也不夠
林林留下心意卡:媽媽爸爸我愛你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疏忽照顧7歲女案】
【本報訊】7歲女童林林被疏忽照顧瘦至皮包骨、皮膚潰爛兼腦部永久受損,其新移民母親被控忽略兒童罪,並與無業丈夫一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經過48天聆訊,陪審團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一致裁定兩人罪成。法官薛偉成指林林和死了沒分別,或會如植物人般在醫院內度餘生,本案屬最差的疏忽照顧兒童案,判女被告最高的10年監禁刑罰也不夠,案件今午判刑。至於林林,她無法就內情說出片言隻字,留下的只有一張親手繪畫、上面寫着「媽媽爸爸我愛你」的心意卡。
記者:楊家樂 黃幗慧

受害女童林林,洋名Suki,原名王澤榮,後改名王梓淇,之後再改名凌潤林。生於2008年的她,今年已10歲,但過去3年一直昏迷,生命停頓在7歲那年,就像睡公主,只是無論如何也喚不醒。從呈堂照片可見,林林由原本活潑可愛、健康正常的幼稚園小女生,變成瘦骨嶙峋、皮膚潰爛至見骨的殘弱病人,令人慘不忍睹。

人間蒸發兩個半月
林林的厄運,始於其生母、現年42歲的女被告王榮汶於2014年11月將她帶來香港。追溯至2006年,在內地任職教師的王,跟比她年長10歲的港人男被告凌耀忠結婚,兩年後誕下林林,翌年再生子澤東。王另跟前夫有一對孖女,比林林年長8歲,一個跟生父姓鄭,一個跟她姓王。
內地官方文件顯示,林林在汕尾足月出世,健康沒大問題。凌於林林出世時並無陪伴在側,事隔多月才探望,之後亦僅每年回鄉一次,且不會過夜。王則將林林交內地年邁母親及保母照顧。2012年底,王跟孖女與林林兩姊弟共5人成功申請單程證,來港與凌團聚。當時4歲多的林林一度隨行來港,但迅即被王帶返內地,交回外婆及保母繼續照顧。

直至兩年後的11月,王終帶林林來港定居,並安排她入讀幼稚園。面試的副校長指林林「都幾叻、反應都幾快」,班主任亦指她各方面發展均達標。根據課堂照片,林林表現跟一般小朋友無異,專心做勞作,在心形卡上寫下「媽媽爸爸我愛你」,字體端正。後來林林開始經常缺席,有指是因王怕耽誤送幼子上學,寧棄林林不顧。2015年2月,班主任看見林林上學時一拐一拐。同年4月28日,班主任再次發現林林受傷並抗拒擁抱,「好似好痛」,遂向王查問。從那天起,林林再沒上學,直至兩個半月後被送院才再次露面。

無證據指如何被虐
究竟這兩個半月間發生了甚麼事,令林林變化如此大?除了王及同住的孖女和孻仔外,其間沒人見過林林,她猶如人間蒸發,亦沒有目擊證人或直接證據指出林林如何被虐待。

孖女起初落口供時配合王的說法,指林林天生殘障。及後孖女向警招認是父母教她們作供,大孖更坦承因林林表現異常,曾與王用藤條打她作小懲大誡。根據孖女與王的短訊,她們會稱林林作「死鬼」,可見孖女也不喜歡這個同母異父的妹妹。據悉,有人聲稱林林被打後沒受傷,卻自此不肯進食,身體狀況漸差,「因為餓咗一排,已經去到唔係唔想食,係直情冇能力再食嘅地步」。王本欲帶她返內地求醫,詎料她終捱不住,心跳停頓,不得不送院。

2015年7月18日晚,王抱林林到急症室求醫,當時林林面色灰白,已無知覺或呼吸脈搏,有護士見狀大叫「做乜抬條屍入嚟」。警方推斷林林入院前可能已呈半昏迷狀態達數周之久,因難以餵食及未有求醫,導致營養不良及長滿壓瘡。

母愛錫其餘三子女
然而其他3名同樣由王照顧的子女,完全健康正常。據跟進她一家的社工觀察,王對3子女愛護有加,照顧得無微不至,3人的健康、成績及品行均良好,一家人關係親密,對比起林林的待遇可謂天壤之別。至於凌則一向對林林不聞不問,曾供稱:「佢(林林)唔黐我,我冇乜理佢。」案發後警方進行DNA鑑證,發現林林並非凌親生。據悉凌在案件開審前數周已獲告知實情,惟凌「冇乜反應」。

王在庭上多次被盤問下,終承認林林生父另有其人,但堅稱不知生父是誰。有參與調查本案的警員指王確為林林生母,推測王「可能好憎林林個生父,亦可能只係偏心」。

兩被告無林林照片
但凡虐兒案件,總會找到一兩張受害兒童的生活照,惟警方搜查男女被告寓所後,沒發現林林的照片。林林僅餘在世的影像,或許只得幼稚園教師替她拍攝的上課情形,及警方拍下她在醫院的病況。

林林現於明愛醫院療養,並獲法庭保護令,父母不能隨意接近她。王除在送林林入院後數天往急症室大吵大鬧,要求醫院簽紙證明她「關心林林」,甚少探望林林,在庭上更自認不掛念林林。有份調查本案、同樣身為人母的女偵緝警長在庭外嘆謂,林林基本上「好唔返」,令她想起另一女童「臨臨」疑被虐待致死案:「咁究竟死咗好啲,定係(林林)咁好啲呢?兩把秤囉」。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621 - 四歲童商場玩「浮牀」傷眼瞼縫四針

標題:四歲童商場玩「浮牀」傷眼瞼縫四針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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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繼上月有女童在觀塘一間室內幼兒中心玩波波池,疑被池邊螺絲割傷後,港島又發生類似意外,有母親前日在社交平台撰文,指稱父親節當日,其四歲兒子在港島東區一個商場的遊樂活動「體感浮牀玩樂區」玩樂,疑一時不慎跌倒,眼部對上被地面軟墊下木板割傷,須送院治理縫四針,有關商場就事件致歉,強調已加強場地安全。

  該名姓曾母親,前晚在facebook發文指稱,他們一家人,於日前父親節下午,到事發商場的浮牀玩樂區遊玩,其間她的四歲兒子突然滑倒向前仆,面部朝下撞向地面軟墊,疑軟墊膠太薄「穿窿」,結果其子左眼對上被木板割傷,眼瞼傷口約三厘米長,兩毫米深,他們夫婦隨即報警,並帶同愛子往醫院治理,最後縫了四針,幸沒損及視力。

  有關商場事後就事件致歉,並指出事發後已加強場地安全及加設保護墊,同時減少每場入場人次,以及加派人手維持秩序及提供協助。

  上月二十四日,一名三歲女童在家人陪同到觀塘一間室內幼兒中心波波池玩耍,疑有螺絲在池邊,女童遭割傷入院縫針,中心及後全面檢查場地內的遊樂設施及玩具的安全性。 

20180621 - 濕疹兒童家長求助增 學者:照顧者壓力不輕

標題:濕疹兒童家長求助增 學者:照顧者壓力不輕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星島日報報道)日前一名濕疹患者弒父母後自殺案引起社會關注。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學者指出,濕疹並非洪水猛獸,社會不應把自殺案歸納為單一原因,但承認過去兩年多了家長帶同患濕疹兒童求助社工,反映照顧者壓力殊不輕。有患濕疹廿載的社工表示,曾經因病缺乏自信及怨天尤人,影響社交及結識伴侶,但現時漸漸學懂與病共存,以科學家精神來了解及控制病情。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陳凱欣表示,全球有四宗濕疹與死亡有關的傳媒報道,其中三單發生在本港,包括日前的濕疹少女弒殺父母後自盡案件。近日不少濕疹患者的家長紛紛表達關注,憂慮疾病的嚴重性。她表示,這已反映濕疹子女的家長承受一定的心理壓力,部分家長因遺傳疾病予子女而感到內疚,過去兩年多了家長帶同濕疹兒童求助社工。

  陳凱欣強調:「濕疹不是洪水猛獸。」濕疹影響患者的外觀,但非傳染性,輕度及中度濕疹患者可透過「戒口」或遠離過敏原,已可紓緩病情。

  今年三十六歲的蕭頌渝患有濕疹廿載,額頭及面部皆有濕疹,坦言患病初期感到自卑,情緒低落,更一度怨天尤人,「為何要有一個無法根治的病?」他提及一次出席小學講座任演講嘉賓,部分觀眾發現其額上紅疹,主動推介治療方案,令他感到難受,「(濕疹)全擺在臉上,感受一點也不好受。」

  蕭頌渝表示,修讀社工學系期間,漸學懂與病共存,並學懂以「科學家精神」來了解及控制病情,如:定期記錄病況,假設一日發現自己的傷口紅腫,應檢視當日的飲食,找出致敏食物。他表示,近年學習禪修及正念減壓﹝Mindfulness﹞,有助自己保持內心平靜,「心情不會被濕疹牽住走。」

  作為濕疹患者,蕭頌渝於二〇一六至二〇一七年間展開研究,探討濕疹如何影響患者的生活質素。在個別訪談中,蕭頌渝訪問二十五位成年濕疹患者,發現約半患者能與濕疹共存,但他強調,患者與濕疹的關係起起跌跌,沒有劃一階段,部分患者病情惡化時,仍會感到迷惘及無助。他建議,濕疹患者宜維持原有生活喜好,患者的身邊人亦不應過分聚焦其病情,「濕疹只是人生的其中一部分。」

20180621 - 港大夥社工推親子健康坊

標題:港大夥社工推親子健康坊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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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家長照顧患濕疹的子女時,面對不少挑戰。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與社福機構合作,今年七月推出全港首個親子健康工作坊,安排受濕疹困擾的小學學童,接受抽血測試及醫生評估,並教授家長穴位按摩及正念呼吸等技巧,提升患者及家長的心理質素,協助面對治療過程。

  馮一雷育有兩名患濕疹的兒子,次子早於嬰兒期時,滿身出現濕疹。馮指出,次子就讀幼稚園時,濕疹情況尤其嚴重,牀單布滿血點及皮屑,作為家長不禁感到迷惘無助,多次尋訪名醫及偏方,惟未見果效。他指,一次幼子責怪母親遺傳疾病予自己,令太太頓時感到難過,幸而兩名兒子現長大,開始懂得自理病情,「嘗試讓子女自己照顧好自己,例如按時搽藥膏。」

  針對患有濕疹的小一至小六學童,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與社福機構合作,推出全港首個親子健康工作坊,由社工教導不同情緒放鬆技巧,如:正念呼吸、穴位按摩等。工作坊亦提供抽血測試及醫生診斷評估,以助家長及學童更了解其病情。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陳凱欣表示,有醫生提及不少家長帶同患濕疹的子女求診時,都會大為緊張,診症時間長達四十多分鐘,因此學系萌生舉辦工作坊的念頭。她表示,未來三年分階段舉行工作坊,總名額共有二百個,今年七月先推出第一期工作坊。

  工作坊包括家長及學童課程,收費為六千元,低收入家庭可獲豁免費用。有興趣人士可致電3917 5526,向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查詢。

20180621 - 林林幼園勞作:「媽媽爸爸我愛你」

標題:林林幼園勞作:「媽媽爸爸我愛你」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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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現年十歲的「林林」自一五年被送院後長期臥牀,與植物人無異。她曾於幼稚園勞作堂中,在心形紙上寫道「媽媽爸爸我愛你」,並在紙邊畫上多個心形圖案。她如今卻大腦麻痹、四肢癱瘓和智力遲滯,對外界毫無反應,教人不勝欷歔。明愛醫院的醫療報告指,林林現時情況屬「臨牀穩定」,但需完全依賴外界協助生存。凌耀忠直至昨日還柙前,與林林的祖母每隔一個月在社工陪同下探望林林,王榮汶還柙前卻甚少探望女兒。

  林林於一五年七月十八日被母親抱至仁濟醫院,翌日凌晨即被轉介至瑪嘉烈醫院,她於翌年六年再被轉送至明愛醫院接受長期治療至今。根據明愛醫院於今年三月初撰寫的報告,瑪嘉烈醫院的醫護人員曾召開跨部門會議,確定林林的案件屬虐兒個案,受保護令保護。

  時有痙攣的林林因有明顯的肌肉僵直症狀,現需按時接受三款藥物治療,並接受肉毒桿菌注射以紓緩病情。林林於前年十二月起出現痙攣徵狀,醫生估計是因其大腦功能失調引起。林林服藥後情況有改善,她自去年七月起再無痙攣。

  林林最初被送院時失去呼吸和脈搏,心臟更一度停頓。及至今年三月,林林可給予極少量的反應,但眼目不能跟隨外界視物,亦不能溝通或回應呼喚。林林由於吞嚥困難,又曾多次嘔吐,至今仍需插胃喉進食。她亦自前年九月起多次有耳漏徵狀,醫生確診為外耳炎和鼓膜炎,林林需接受抗生素治療。同年十一月,整形外科醫生發現林林雙腳腳踭出現馬蹄內翻變形的徵狀,X光檢查又發現她的右臀移位,遂為她施行手術,以便日後接受負重式的站立訓練。

20180621 - 林林受虐成植物人 官:母囚十年不足夠

標題:林林受虐成植物人 官:母囚十年不足夠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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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婦人與其第二任丈夫涉嫌於一五年四月至七月間虐待兩人的七歲女兒「林林」,導致她瘦骨嶙峋,腦部永久受損。案件在高等法院經過四十八日審訊,陪審團退庭商議逾五小時後達成一致裁決,裁定婦人面對的疏忽照顧兒童罪和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全部罪成,其丈夫面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樣成立。法官薛偉成直言林林儼如植物人,餘生或需在醫院度過,疏忽照顧兒童罪最高的十年監禁刑罰,並不足夠反映婦人罪行的嚴重性。法官今午將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

  四十二歲婦人王榮汶聞判時垂頭不作聲,表現平靜。王婦的五十二歲丈夫凌耀忠得悉被判有罪後一皺眉頭,其後又以紙巾拭涕。控方於審結後呈上一份於今年三月撰寫的醫療報告,醫生指「林林」長期臥牀至今,她因大腦麻痹而有明顯的肌肉僵直迹象,醫生需固定其四肢於牀上。她對外界聲音和影像均無反應,需要插胃喉進食。她亦大小二便失禁,需長期穿上尿片。法官薛偉成聽罷控方陳述後不禁搖頭,他問主控官:「她(林林)餘生都要在醫院度過嗎,她可以住在哪裏」。主控官指報告並無提及此方面建議。

  代表王榮汶的大律師梁振強請求法庭先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又指本案並不尋常,審訊中亦無足夠證據反映林林的醫療狀況,包括是否在案發時患厭食症。薛官反駁指是王婦刻意使林林捱餓的,他又形容本案屬「同類中最差的」(worst of its kind),王婦明顯疏忽照顧林林,既拒絕給予足夠食物,又無提供適切醫療照顧,甚至虐打林林,案情非常嚴重。

  薛官感歎道:「她(林林)已經是植物人,她跟死了沒有分別,因為她被拒絕了生存!」他認為對王婦判監十年並不足夠,政府需改革相關法例的最高刑罰。

  凌耀忠的代表大律師James McGowan表示裁決非常清晰,被告接納自己無盡父親和丈夫的責任,更曾向警員撒謊,希望法官可先索取報告。薛官質疑辯方儼如複述控方案情,無異於被人用槍指着才肯投降。兩名被告為免警方循虐兒方向調查案件,以謊言遮蓋謊言,法庭必須予以嚴懲,定必判處兩人即時監禁,現階段只有時間長短的考慮。

  曾在內地任教幼稚園的王榮汶與前夫育有一對孖女,她於〇六年再婚後為凌耀忠誕下林林和幼子。王於一二年帶同孖女和幼子來港定居於青衣一個公屋單位,林林則在汕頭與外婆居住。王、凌兩人後來分居,王與子女搬到荃灣居住,而林林在一四年十一月來港住在母親家中。

  林林其後獲荃灣一間幼稚園取錄,當時老師都讚她「精靈」,能說流利廣東話及書寫自己的名字。惟林林自一五年一月起經常缺課,更於翌月某天一拐一拐地回校,當時林林聲稱自己在鄉下爬樹跌傷。班主任向王婦查問,王卻反問:「你估佢好乖啊?佢成日周圍玩周圍爬!」林林於同年四月二十八日最後一次上課,當時林林臉上有傷痕,班主任欲擁抱林林時,她卻表現抗拒。王婦指林林在內地被親戚打傷。

  直至同年七月十八日,王婦將林林送往仁濟醫院,主診醫生發現林林極之瘦弱,不但身體有多處裂傷和瘀傷,心臟更一度停頓。林林留院兩周,體重仍不足十五公斤。

  王婦曾向醫生說林林出生時已有體重過輕的情況,而她也只是在同年六月方從內地的媽媽接過林林照顧,但控方指這都是假證供。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 。

20180621 - 四成中學生新聞識讀不及格 常看社媒者表現略勝

標題:四成中學生新聞識讀不及格 常看社媒者表現略勝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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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今網絡信息量龐大,青少年難以辨別新聞是否真確。香港浸會大學一項研究為約1500名中學生評估,發現四成學生新聞識讀能力低於及格標準,其中在評估論據上得分最差,而在明白新聞內容和識別立場上亦只僅僅及格。研究同時顯示,最常透過社交媒體追蹤新聞的青年,在識讀能力上略為優勝於使用傳統媒體的青年。

浸大研究 訪1500中學生

研究團隊於去年7月至12月期間,在13間中學以問卷和評估方式,了解1505名12至18歲香港學生,其中627名為12至14歲(下稱較年幼)學生,878為15至18歲(下稱較年長)學生。結果發現,有33.2%青年最常透過社交媒體追蹤新聞,其後依次為電視(31.6%)、互聯網、印刷媒體及無追蹤新聞習慣(見表),反映社交媒體正取代傳統媒體成為學生取新聞資訊的媒介。另外,有70%較年幼學生常於社交媒體討論新聞,高於年長學生的50%。

浸大教育學系助理教授顧伊麗認為,年幼學生留意新聞動機或許是不想被同輩排擠,「想知朋友關心的新聞」,屬半娛樂性質,故較願意在社交媒體分享。

研究亦發現,八成學生在社交媒體追蹤新聞時有留意新聞來源,但每兩名學生中,便有一人不知道社交媒體會以新聞信息演算法,即分析用戶偏好而篩選新聞。儘管如此,有一半學生贊同演算法,認為可易於接收感興趣新聞,免接收不欲看的新聞。

不知新聞按興趣篩選 半數稱更易接收

研究透過列出一則有關器官捐贈的新聞讓受訪者閱讀,就報道內容設問題,再評估學生4個新聞識讀能力範疇的表現。結果顯示,參與學生獲「不及格」至「僅僅滿意」得分,其中40%學生在新聞識讀能力的整體得分更低於及格標準。以100分為滿分,表現最差的是評估論據,只獲17分;明白新聞內容和識別立場上分別獲53分和55分,在區分事實和觀點上則表現最好,有62分。

學者:社媒較易接觸不同意見

研究再比較參與學生最常追蹤新聞的媒介,發現社交媒體用戶得分略勝過傳統媒體的6分。顧伊麗推斷,社交媒體用戶就同一則新聞,較容易接觸平台上不同意見,故更有意識地用批判性思考理解內容。


20180621 - 駐虐兒案小隊4年 女警:見過最嚴重案件

標題:駐虐兒案小隊4年
女警:見過最嚴重案件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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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負責調查7歲女童被虐案的女警稱,此案為她駐守專責調查虐兒案件的小隊以來看過最嚴重的案件,最新醫療報告顯示,女童現仍長期卧牀,只有極微量的反應,無法說話,大小便失禁,需要包尿布,女童更有吞嚥困難,只能以胃喉餵食。對於女童生還,為她急救的醫生稱「對她(女童)來說未必是好事」。

醫療報告透露,女童自2016年6月起便一直於明愛醫院留醫,完全依賴他人照顧,她四肢癱瘓及痙攣,要以夾板固定四肢,曾被注射肉毒桿菌改善肌肉壓力過高問題,同時需要接受不同藥物治療穩定狀况。

急救醫生嘆:

生還對女童未必好事

報告亦指女童有耳炎,雙腳腳踭變形,曾做手術,以便日後接受站立復康訓練。為女童急救的醫生於庭外表示,女童依賴機器維生,如同植物人,女童生還「對她來說未必是好事」。女偵緝警長黃美珊作供後在庭外稱,第一眼看到女童時心情異常沉重,對於「一個這個年紀的女童變成植物人」十分難受,又指這是她駐守小隊4年來最嚴重的虐兒案。她指相比另一宗女童臨臨被虐待致死案件,難以評論此案女童生還是幸運還是不幸。

20180621 - 兩度發現女童帶傷 幼園未回應不報警理由

標題:兩度發現女童帶傷 幼園未回應不報警理由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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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庭上證供透露,女童於2014年被首被告即生母安排入讀荃灣一間幼稚園下午班,教師曾兩度發現女童帶傷上學,惟校方無報警,亦沒跟進,社署亦表示事發前並無接獲學校就有關女童受傷的報告或懷疑被虐待的資料。校方昨日回覆查詢表示對女童的遭遇深感難過,但未有回應當年不報警的決定,只強調不評論案件細節。

庭上證供顯示,幼稚園老師譚彩玉供稱,在2015年2月時發現女童行走時一拐一拐,查問她如何弄傷,女童稱是自己在內地鄉村爬樹時墮地弄傷腳所致。

教局新指引 7日缺課須通報

同年4月28日,譚彩玉又發現女童走路時一拐一拐,臉上及額頭有瘀傷。譚老師曾向首被告查問,女被告反問﹕「你估佢好乖咩?」並稱女童在內地由保母照顧,因為激怒保母而被打。譚老師曾就此事報告校長,但校長稱留待女童再回校時跟進,而女童自此沒再回校上課,校方亦無再跟進。

另外,今年1月,另一名女童陳瑞臨懷疑遭父母虐待致死後,教育局於2月23日公布推出新指引,要求學校若發現學童連續7日無故或在可疑情况下缺課,必須通報教育局,有關措施已於3月15日生效。教育局亦要求,如校方發現學童身上有傷痕或其他受虐情况,即使學童缺課不足7天,亦應立即參考社署的《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處理,除了因應情况通報教育局,亦要向社署或向警方尋求協助。

20180621 - 替母圓謊曾被捕 孖女年幼不起訴

標題:替母圓謊曾被捕 孖女年幼不起訴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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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案中首被告即女童母親,在案發時一對15歲的孖女亦曾雙雙被捕,據了解,律政司考慮二人年幼,無法反抗父母的指示,終未予以起訴,而二人難以出庭指證父母,加上環境證供已足夠,故亦沒有傳召孖女為控方證人。庭上曾透露孖女現已將近成年,剛完成中學文憑試,可以幫忙照顧首被告另一幼子;另如首被告入獄,3人的「契媽」將幫忙看顧他們,社署指3人的照顧及保護令仍然生效。

被告如入獄 「契媽」助顧3子女

庭上證供指首被告除了案中女童,對另外3名子女愛護有加,事發後不但要脅次被告即丈夫為她頂罪,更為逃避刑責要求全家人配合她圓謊,教唆她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孖女,向警方謊稱女童從未上學及同住,大孖亦曾向警方坦白,兩被告教唆她向警方稱女童從未上學及同住, 致孖女於2015年9月4日被捕。法官另在庭上透露,孖女的口供提及首被告曾以藤條打女童。

首被告自辯時說,在內地任教幼稚園,前一段婚姻有一對孖女,其後經朋友介紹認識次被告及於2006年結婚,婚後首被告仍居於內地,誕下女童及幼子。次被告胞姊曾供稱,2012年始知兩人已婚,對於胞弟娶妻,她於庭外表示不清楚,「無咩理佢哋」,認同初見首被告時覺得她「斯斯文文」,其後觀察胞弟總遭首被告呼喝,對此案感到震驚,認為案件「搞到屋企」。

另外,首被告自開審以來多次聲稱不適如頭痛、頭暈等,要求送院,以致多天審訊無法順利進行。控方在審訊近尾聲時表示,首被告經常入院,卻沒有被檢查出有任何嚴重健康問題,認為首被告在拖延審訊,要求取消其保釋,法官考慮到首被告潛逃風險高,終將她還押。

20180621 - 母虐女致植物人 官:囚10年也不夠 疏忽照顧罪成 被轟剝奪生存機會

標題:母虐女致植物人 官:囚10年也不夠 疏忽照顧罪成 被轟剝奪生存機會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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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歲女童因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送院時「皮包骨」並發現腦部嚴重受損,現已變成植物人,需要長期在醫院接受看護。4女3男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女童父母共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女童母親另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法官薛偉成強調,此案為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照顧者明顯故意沒有為女童提供足夠食物及醫療照顧,稱判處女童母親最高刑期監禁10年也不足夠。

7歲童父母妨礙司法罪成

次被告非生父

本案首被告及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次被告並非女童生父。法官在陪審團得出結論後表示,女童現時情况猶如植物人,餘生都要由他人照料,直斥被告剝奪了女童生存機會,女童最新的醫療報告顯示她四肢癱瘓、大小便失禁,幾乎對外界沒有任何反應(見另稿),當中透露次被告及外祖母每月會到醫院探望女童一次,首被告則甚少探望女童。

法官稱,疏忽照顧兒童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但他指「囚10年也不夠」,認為有關罰則需要重新檢視,而兩被告扯出多個謊言,案情嚴重,法官表明必會嚴懲,案件押後至今日求情及判刑。

沒足夠食物 送院時護士以為屍體

控方案情指出,女童於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由首被告照顧,但首被告卻沒有為她提供足夠食物,令她體重下降,而且首被告明知女童病弱,卻未有及時讓她獲得治療。與前夫育有一對孖女的首被告,與次被告婚後誕下女童,並於2014年11月帶女童由內地來港照顧,並入讀幼稚園,其間幼稚園教師兩次發現她身上有傷及走路時一拐一拐,但女童自2015年4月28日後便沒有上學(見另稿)。

兩個多月後即2015年7月18日,首被告帶同已昏迷的女童到仁濟醫院,當時女童營養不良,前額有瘀傷,沒有呼吸、脈搏,急症室護士一度以為有人攜屍體到醫院而大驚,女童隨即被送往急救,翌日送到深切治療部。

首被告為隱瞞真相、逃避刑責,而向醫生、社工、警員等訛稱女童出生時已體重過輕,有先天缺陷、智障、不能說話等,又會「玩屎玩尿」,次被告亦配合她圖瞞天過海,警方調查後發現二人說謊。

兩被告更於庭上互相推卸責任,堅稱對方才是女童的照顧者,首被告指控男方以暴力威逼她說謊,次被告反指女方以其母及胞姊安全作威脅,加上在抑鬱症影響下,才向警方撒謊,審訊期間並揭出次被告並非女童生父。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619 - 業主收租 揭3歲女獨留劏房

標題:業主收租 揭3歲女獨留劏房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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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婆登門收租,揭發女童被獨留在家,其母涉嫌虐兒被捕。現場深水埗大埔道東廬大樓,前晚九時許,姓林(六十八歲)包租婆到上址,向姓李(四十六歲)劏房女住客收租,惟拍門良久無人應門,但聽聞房內傳出女童聲音,恐怕發生意外報警求助。

疑曾受虐送院 母被捕
警員到場調查,發現三歲女童獨留在家,由於腳部有瘀傷,懷疑曾受虐待,隨即召救護車將她送院驗傷。其後,警方尋獲女童姓李母親,初步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將李婦拘捕,由於女童被獨留在家已有前科,警方已通知有關部門協助。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處理

20180618 - 會所遊戲房忽爆玻璃門 3童受傷

標題:會所遊戲房忽爆玻璃門 3童受傷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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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居於私人屋苑的父母,都會選用會所遊戲房作聚會地點。周一(18日)下午5時半左右,將軍澳「海天晉」會所遊戲房卻發生一宗罕見事故。一群小朋友在該遊戲房遊玩期間,強化玻璃門突然爆裂。有網民在fb群組「將軍澳」描述,數名小朋友遭碎片濺中流血,「喊到好大聲」。

「海天晉」服務處回應本報查詢表示,3名小童傷勢為皮外傷,在現場治理後已回家;他們亦派員探訪小童家庭慰問,並就事件致歉。現時服務處已圍封現場,並開始調查爆門原因。

20180618 - 小學代課老師分享吸大麻經驗 家長憂慮

標題:小學代課老師分享吸大麻經驗 家長憂慮
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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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代課老師不但在堂上分享吸食大麻經驗,更展示煙草物體引起家長憂慮。深水埗一間小學向家長發出通告,指有外判機構的代課導師在課堂上與學生談論毒品話題,並展示「類似煙草之物品」。校方稱已向導師所屬機構投訴,有關機構稱已終止該名導師的合約,永不錄用。有學生家長透露,該名導師更疑向學生分享吸食大麻的經驗,感極度憂慮。教育局稱,已向學校了解情況,知悉校方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跟進事件。

該小學上周二(12日)透過內聯網向家長發出通告,指六年級支援班一名導師表現嚴重失當,校方對該導師的行為予以嚴重譴責。通告又指,支援班一向由外判機構提供服務,而校方知悉事件後,已即時作出跟進,包括向有關學生深入了解事情,加以教導;並向服務機構提出投訴,嚴正要求解釋。校方已聯絡該區警方,研究處理方法,並邀請警民關係組於本月廿八日到該校為高年級學生舉行講座。

家長斥校方處理不當
校方在通告中表示,已接獲該外判機構回覆,指已對該導師不恰當行為予以嚴厲警告,機構又承諾會敦促其他導師加倍注意個人操守及言行舉止。

該校家長李小姐向本報表示,校方無向家長交代輔導班是由甚麼機構舉辦,批評處理不當,「就咁出張通告就當了事,好似唔關學校事咁」。她又從支援班學生口中得知,該名導師更在課堂上展示煙草物體,故坦言現時極度憂慮,或令學生誤以為吸食毒品無傷大雅,要求校方作清晰交代,並對導師作更緊密監察。

教聯會主席、小學校長黃錦良認為今次屬個別事件,惟他認為不論導師是否擁有教師資歷,亦應注意言行舉止,而校方可安排人手巡課室,了解課堂情況及質素。教育局回應指,得知該校已就事件發信通知全校家長,局方會繼續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絡,以提供適切的支援和協助。如學校懷疑事件涉及違法行為,應即時報警求助。本報已向校方查詢事件,暫未獲回覆。

堂上展示相片及煙盒
警方發言人表示,深水埗警區警民關係組學校聯絡主任於上周二接獲區內一學校通知,指有代課教師在課堂中與學生談及吸食大麻,並向學生展示大麻的相片及一個煙盒,警民關係組人員與校方商討,將安排在學校舉行講座,讓學生了解吸毒的禍害,提高學生抗拒毒品的意識,警民關係組將繼續與校方保持緊密聯繫,跟進事件。

20160618 - 11歲兒上吊 慌忙搶救 爸爸度最痛父親節

標題:11歲兒上吊 慌忙搶救 爸爸度最痛父親節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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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父親節!十一歲品學兼優男生頸纏繩疑似上吊,被阿爸撞破送院搶救仍命危。現場將軍澳日出康城緻藍天晶巒一單位,昨晨八時許,姓潘(四十二歲)男戶主擬與愛兒慶祝父親節。豈料,赫然發現兒子在睡房內,被尼龍繩纏頸狀似自縊,慌忙將繩解開及報警求助。

昏迷送院 情況危殆
警方及救護員趕至,潘童已陷昏迷,隨即送往將軍澳醫院搶救,再轉到聯合醫院兒童深切治療病房觀察,情況危殆。潘童由送院至轉送期間,其父母一值陪伴在側,憂心忡忡。

消息指,潘就讀小學五年級,成績優秀和品行良好,家庭生活美滿,事前他毫無異樣,亦沒有遺書,最近他正學習童軍繩結法,故警方正循意外抑或自殺展開調查。

註冊輔導心理學家萬家輝博士指,十一歲幼童正值青春期,無論是在心理及生理上,均會出現明顯變化,情緒較常出現波動,易鑽牛角尖釀成悲劇。小童欲輕生前普遍會出現先兆,包括作息時間、胃口改變及對平日喜歡做的事情失去興趣。部分人在事前會透露死念,故家長、教師或同儕可多加留意,或可阻止悲劇發生。

萬博士又提到,昨日為父親節,一般而言,這些「大時大節」,例如生日、紀念日等,較容易讓人「諗埋一邊」萌輕生之念;而對於揭發事件的父親來說,相信亦會造成加倍沉重打擊,故建議若事後出現情緒問題,應該立即尋求協助。

20180618 - 近六成雙職婦女做家務捱到病

標題:近六成雙職婦女做家務捱到病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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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照顧家庭,又要工作賺錢的婦女所承受的壓力不容忽視。有工會調查「雙職婦女壓力」,發現近六成受訪者曾因處理家中大小事項,如照顧子女、長輩和應付家務等事項而生病。

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婦女事務委員會於今年五至六月問卷訪問三百三十六名雙職婦女。當中近八成四為全職人士、百分之九及百分之七為兼職或自由工作者。工會期望藉調查讓父親們在慶祝父親節這個大日子的同時,也能多了解到雙職婦女在下班後,處理家務所面對到的壓力問題。

工會促設彈性上班時間
調查結果發現,有逾七成受訪的雙職婦女每日需花至少一小時處理家務。四成五受訪者表示每天只餘下一至兩小時私人時間,更有兩成八人說私人時間不足一小時。受訪者中有三成三說每星期會出現數次難以應付處理家中事項感受,亦有逾二百名受訪者指,曾在過去半年內因壓力令情緒容易激動、起伏大的負面情緒。

工會促請港府增加及延長學童託管服務時間至晚上八時,而企業亦可設立「關顧家庭有薪假」,每年額外多五至七天假期,而在工作許可的範圍內,推動彈性上班時間或是在家工作時間。

20180617 - 尼龍繩纏頸昏迷危殆 11歲男生曾看網上「解繩自救」片段

標題:尼龍繩纏頸昏迷危殆 11歲男生曾看網上「解繩自救」片段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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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澳發生罕見家居意外。一名11歲男童,周日(17日)早上被其父發現在房間內被尼龍繩纏頸昏迷,父親大驚,立即解開繩結並報警。男童送院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父親節要在醫院度過。據了解,事件或與有人玩繩結釀成意外有關。

警方列案件為有人上吊案。據了解,暫未有證據證明男童自殺,男童電腦內,有紀錄顯示他曾觀看教人解開纏頸繩結自救的Youtube片段,不排除有人「有樣學樣」。

事發地點為將軍澳日出康城一單位。昨早8時許,42歲潘姓男子進入其子房間,發現其11歲兒子被尼龍繩纏頸,潘見狀大驚,立即將繩結解開並報警。惟男童已陷入昏迷,由救護車送往將軍澳醫院搶救,其後轉送聯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留醫。男童父親及家人在病房外等候,心急如焚,父親節要在醫院度過。

消息指,男童就讀小學五年級,與家人同住,沒有家庭及學業問題,在學校亦與同學相處融洽,現場亦沒有留下遺書,警方未有證據證明男童自殺。消息指,男童有參與童軍,最近學習繩結,事發前曾在Youtube觀看教人繩結纏頸自救方法的片段。

本報翻查Youtube網站,有不少標榜「繩子穿越脖子」的「魔術教學」片段,片中的「魔術師」首先用繩子在頸上打上一個特別繩結,再將繩頭向兩邊拉址,繩結會自動鬆開。

有資深童軍領袖指,童軍教導的繩結技巧,旨在解決一些生活上的問題,如露營時協助紮營或協助包紮繃帶等,絕不會教導學員以繩結自殺,一些較複雜的繩結技巧,要深資童軍(15歲以上)才會學到,但他指,現在資訊發達,不能阻止較年輕童軍在網上學到不同繩結技巧。

20180617 - 調查:近四成爸爸夜晚八時始回家

標題:調查:近四成爸爸夜晚八時始回家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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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外打拼、撐起頭家,是大多爸爸在家中的角色。職工盟趁父親節前夕進行調查,訪問一百八十多名小學生,近四成表示父親平均每晚八時才回家,更有兩成半人指父親在晚上十時後回家,認為工時太長會影響親子關係。至於工聯會昨日亦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要求盡快增加男士侍產假,指大部分企業及機構的侍產假由三日至六周不等,顯示本港法例已落後於勞動市場。

今日是父親節,職工盟本月訪問了一百八十七名小四至小六學生,了解他們對父親工作時間及陪伴的意見。調查結果顯示,約四成受訪學生的父親,平均於晚上八時才回到家中,兩成半指父親在晚上十時後回家,更有一成學生稱,自己睡覺時父親仍未回家。

在爸爸於八時後回家的組別中,逾三成半學生認為相處時間不足或非常不足夠;而八時前回家的組別中,有逾七成人認為相處時間非常足夠或足夠,只有百分之九認為相處時間不足。職工盟認為,強烈對比的結果反映工時長或會影響親子關係。
  
此外,工聯會昨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要求政府盡快增加男士侍產假,促進家庭和諧及完善家庭友善政策。工聯會轄下社會事務委員會於今年五月至六月,以電話或網上向多間大型機構查詢,收到二十三間回覆,發現有七成八機構提供的侍產假比法定三日為多,由三日至六周不等,其中微軟香港有六周全薪男士侍產假。

工聯會認為,個別企業比法例多幾倍侍產假,顯示本港法例已落後於勞動市場。

20180617 - 產假 侍產假促延長 紓父母壓力

標題:產假 侍產假促延長 紓父母壓力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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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誕生會為父母生活帶來翻天覆地變化,不但母親需要產假,父親亦要有侍產假去調適家庭巨變。有團體對本地廿三間大型企業進行調查,發現七成八企業提供的侍產假比法定的三日為多,五成二的企業及機構,提供的產假比法定的十周為多,顯示香港法例已落後於本地勞動市場。團體昨日向政府請願,要求落實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至十四周,以及增加男士侍產假等,以紓緩父母壓力。

內地韓國全薪產假 港條例落後
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於五月及六月,向廿三間本地企業進行調查,當中待遇較好的公司設二十六周有薪產假,亦有公司設下六周侍產假。調查中以銀行業的情況最佳,普遍提供至少十四周全薪產假及五日侍產假。委員會指,現時香港只有十周法定產假,薪酬則是原本的五分之四,而此項法例已是於一九九五年制訂。現時內地、印度、印尼、韓國及巴基斯坦等地區均實行全薪產假,顯示香港有關條例十分落後。

委員會表示,不少研究都顯示產前或產後婦女容易患上抑鬱症,有丈夫陪伴能減輕妻子壓力,但現時男士只有三天侍產假,委員會建議增加男士侍產假,落實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至十四周,並設立「產後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六個月。

20180617 - Pampers拉拉褲 家長指有蟲「捐出嚟」

標題:Pampers拉拉褲 家長指有蟲「捐出嚟」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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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尿片品牌Pampers紙尿褲被指有蟲。家長陳太一歲半女兒早前穿上Pampers「拉拉褲」,數分鐘後痕癢不適,脫下時發現有細如黑點的小蟲在尿片上爬行,陳太大驚取出其他未使用的紙尿褲檢查,發現部份有點點黃黑異物。Pampers回覆表示關注,已由專人跟進調查,並會將產品送回日本原廠檢驗,但強調產品在全密閉式的生產線生產,經過120℃以上高溫處理,不可能有異物進入或產生類似情況。

陳太女兒一向使用其他品牌的紙尿片,惟該品牌尿片缺貨,遂在相熟藥房購買Pampers中碼「拉拉褲」讓女兒使用。她向《蘋果》表示,由於之前亦曾傳聞Pampers尿片有蟲,她為女兒穿上前已特別小心檢查,惟女兒數分鐘後不停抓癢,揭開紙尿褲發現有小黑點遊走,大驚隨即為女兒脫下紙尿褲,小蟲則很快爬入尿片底層。其女皮膚則有少許發紅,幸數小時後已消退。

陳太檢查未用的紙尿褲,發現部份有黃黑小點,但未見會郁動小蟲,直至將數滴漂白水滴到紙尿褲,始有小蟲「捐出嚟」。她事後曾到藥房了解,藥房職員指貨倉環境乾爽,不可能是儲存問題。陳太認為紙尿褲本身品質有問題,已向Pampers投訴,該公司稱會派員回收檢查,但不滿廠商拒絕驗女兒穿着那一條紙尿褲,又強調並非要甚麼賠償,只想知道為何紙尿褲會有蟲。她指稍後會向消委會投訴。

公司稱送回日本檢驗
Pampers回覆表示十分關注是次個案,明白父母殷切關注嬰兒用品的細節,為讓消費者完全放心,此個案已由專人跟進調查,並會在產品送回日本原廠檢驗後,提供檢驗報告給消費者,希望能釐清消費者的疑慮。公司又指,一向以最高標準嚴格把關產品品質,生產過程為全密閉式生產線,不可能有異物進入,而生產過程會經過120℃以上高溫處理,確認不可能有異物進入或產生類似情況。公司又特別提醒消費者,避免將尿片存放在潮濕或是直接日曬的環境中,並建議消費者把已開封的尿片存放在衞生乾爽或密封環境下。

20180616 - 職工盟調查:最多小學生冀父在家陪玩遊戲睇書上網 城巴司機嘆奢侈

標題:職工盟調查:最多小學生冀父在家陪玩遊戲睇書上網 城巴司機嘆奢侈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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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父親節,職工盟一項目調查發現,受訪小學生指最希望父親陪伴做的事情,首位是「在家玩遊戲/看圖書/上網」(佔29.4%)、其次是「戶外活動」(24.1%),第三是「逛商場/行街」(21.9%)。

職工盟本月以自填問卷形式,訪問了187名九龍區的小四至小六學生,年齡介乎8至13歲,了解他們對父親工作時間及陪伴的意見。

結果發現,有四成受訪學生指,父親在受訪前一星期,平均都要在晚上8時後才回家;當中更有一成受訪者稱,父親在自己睡覺前仍未回家。

職工盟關注,父親工時長,會影響親子關係。通宵工作的城巴車長李先生亦表示,見證和陪伴子女的成長,是他父親節最大的願望。在城巴工作接近9年,每天平均工作11小時。長工時讓他每天只有約兩小時與女兒相處,一起聊天吃飯等平常事,都已變成「奢侈品」。

職工盟批評,目前政府建議的行業工時指引並沒有約束力,且亦不涵蓋很多長工時的工種,例如客運業和専業人士等。職工盟指,如要解決長工時的問題,須訂立標準工時44小時及加班補水1.5倍,再制訂家庭友善政策,包括劃一全港在職人士可享17日勞工假,及為人父母的打工仔均可申請七日有薪家事假。

20160616 - 港爸工作繁忙 民建聯調查:四成父每天陪子女不足一小時

標題:港爸工作繁忙 民建聯調查:四成父每天陪子女不足一小時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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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少家長平日工作繁忙,平日難以抽空陪伴子女。適逢明日(6月17日)是父親節,民建聯今日(6月16日)公布以父親為對象的「親子關係」調查,結果發現,逾四成受訪者每天陪伴子女的時間少於一小時。民建聯建議政府推動家庭友善措施,讓父親有更多時間陪伴子女。

民建聯今年6月上旬訪問了587名已婚父親,逾四成受訪者表示,每天陪伴子女的時間少於一小時。逾五成受訪者表示,與子女陪伴時間不足,主要原因是工作太忙。民建聯認為父親與子女相處時間少,嚴重影響親子關係和子女教養,並不理想。

民建聯要求政府全面推動家庭友善措施,將五天工作制推廣到全港僱員,並且鼓勵彈性上下班時間,增加法定假期,讓父親有更多時間陪伴子女。

另外調查又發現,只有約三成七受訪者會與他人傾訴。民建聯認為,這反映很多男士都不太懂得表達自己的情感,呼籲男士面對困擾和壓力時要主動求助。同時,民建聯又建議政府增撥資源,加強支援男士服務,例如增加男士服務專線以及男士輔導小組,為受困擾的男士提供情緒支援及輔導服務。

20180616 - 婦遊樂場抱童 惹拐帶驚魂

標題:婦遊樂場抱童 惹拐帶驚魂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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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美林邨發生拐童驚魂。前日下午三時許,一名婦人到美林邨道光幼稚園,接其就讀K1兒子放學後,再到美桃樓附近遊樂場玩耍。期間,一名操流利普通話女子,突然出現將男童抱起,幸被婦人及時發現大聲喝止,該名女子聞聲後,隨即放下男童「急急腳」離開。

據沙田區區議員董健莉稱,該名母親驚魂甫定,立即帶着兒子到美楓樓的辦事處,向職員講述事件及求助,同時通知幼稚園,校方得悉後,為安全起見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時,該名可疑婦人再度現身,即時被警員截停查問。

幼園發通告 提醒家長留心看管
據了解,該名婦人姓田(四十九歲),為新移民,居住美林邨,有人聲稱因看見男童太可愛,情不自禁抱起男童。警方初步調查後,相信田婦無意拐走男童,認為是誤會一場,而男童母親亦不作追究。至於道光幼稚園的校長,當日隨即發出特別通告,提及事情經過,並提到「請家長留心看管自己的孩童,免生意外」。

警方發言人表示,前日下午接獲一名卅歲姓謝女子報案,指其四歲兒子在美林邨一公園玩耍時,被一名女子擁抱。警方人員到場調查,發現該名女子為附近居民,並澄清事件為一宗誤會,列作「誤會」處理。

20180616 - 商場如廁 六歲仔疑遭非禮

標題:商場如廁 六歲仔疑遭非禮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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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歲仔廁所內遭叔叔非禮,警通緝孌童魔。現場長沙灣景荔徑盈暉薈商場,前日傍晚六時許,男童到上址如廁時,突然一名陌生男子走近,疑施以「鹹豬手」非禮事主下體,隨即轉身奪門離去。

其後,男童慌忙走出廁所,並將受辱經過告知父親,其父聞言大為震怒連忙報警。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將男童送院檢查,案件暫列非禮,交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現正追緝一名年約卅至四十歲的男子,身高約一點七米、中等身材及蓄短黑髮,案發時身穿藍色上衣及黑色長褲。

20180616 - 修訂《教育專業守則》 首明文禁師生性關係

標題:修訂《教育專業守則》 首明文禁師生性關係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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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諮詢公眾對修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的意見,諮詢為期兩個月。今次主要的四項修訂包括風化、虐兒通報、老師之間的專業關係及公眾合作。守則當中「對學生的義務」章節,更首次列明「在任何情況下,不論是否經雙方同意,均不能與學生發生性關係」。

新增倘發現學生受虐應舉報
據議會的諮詢文件,修訂同時新增「在執行專業職務時若發現有學生被虐待,應向當局舉報」、「不應利用與同事的專業關係以謀私利」,以及「公眾參與,促進學生發展」等守則。在現行機制下,議會以《香港教育專業守則》為依據,審理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行為失當個案,並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諮詢期由前日起至下月三十一日,議會將於下周六及本月廿九日舉辦簡介暨諮詢會,向持份者講解修訂內容及收集意見。議會主席李雪英昨指條文「寫得直接」,希望有助保障學童安全。守則委員會召集人曾瑞明表示,針對教師與同事關係的修訂,主要希望業界聚焦各職級的教職員之間不能濫權。

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雷張慎佳歡迎議會的修訂,認為修訂後的守則列明禁止師生發生性行為,能進一步保障學生安全。不過,她指有關修訂僅表明守則的發展方向,認為應考慮詳列更多具體指引及細節,舉例如通報虐兒,守則只列明要通報,但未列出虐兒定義及負責處理通報的機構等細節,建議議會定期修訂守則。

20180616 - 保良局嬰兒組 20童上呼吸道感染

標題:保良局嬰兒組 20童上呼吸道感染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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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護中心正調查一宗一名兩個月大男嬰嚴重兒童腸病毒感染個案,最近沒有外遊的他上周四起發燒、咳嗽等病徵,本周一入住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治療,腦脊液樣本經化驗後證實對腸病毒呈陽性反應,臨床診斷為腦膜炎,目前情況穩定。

另外,位於銅鑼灣禮頓道的「保良局嬰兒組」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個案,二十名介乎兩個月至兩歲的幼童上月二十日起發燒、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病徵,一名女童的鼻咽拭子樣本經化驗後,證實對腸病毒/鼻病毒呈陽性反應。事件中有一名兩個月女嬰及二十個月大女童曾在東區醫院留院,治療後已出院,所有病人現時情況穩定。

衞生防護中心稱已視察該院舍及提供預防呼吸道感染建議,該中心正接受醫學監察。保良局回應稱,院舍已通知有關家長,衞生防護中心亦對該局隔離措施滿意,院舍已加強清潔及減少人流,並留意住宿幼兒情況。

20180613 - 調查:全級考TSA 師生壓力增

標題:調查:全級考TSA 師生壓力增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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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紙筆評估昨開考,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公布教師問卷調查結果,發現選擇全級應考的學校,師生壓力較去年增加,而選擇抽樣應考及完全不考的學校,壓力則下降。調查亦發現,約三成受訪教師稱學校有針對TSA進行「非常多」或「頗多」操練。教協建議教育局應加強監察或取消全級應考,尤其須檢視官立小學的壓力問題。

  教協於五月下旬至六月上旬,向任教中英數三科的小學教師發出問卷,共收到五百零九份回覆。當中有約一半受訪者表示,其任教學校選擇小三全級應考TSA,當中逾八成半人表示,學校很重視TSA成績,反觀抽考學校和完全不考學校的受訪教師,分別有七成四和兩成三人表示重視。

  問及小三TSA對校內師生壓力,整體逾四成教師表示「壓力甚大」及「壓力略大」,與去年調查比較,全級應考學校的壓力有明顯上升趨勢,另外兩類學校的壓力則明顯下降。此外,約三成人稱學校有針對TSA進行「非常多」或「頗多」操練,甚至有個別教師表示,不論考不考TSA,校內試題已習慣跟貼TSA模式。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TSA的壓力已帶來異化,扭曲教學,「就算學校沒額外操練,平時課堂教學已經滲入操練元素,沒配合學生水平教學,令學生學習動機下跌。」他續稱,相比津貼、直資和私立小學,官立小學選擇全級應考的比例和壓力程度也是最高,認為當局須檢視問題,加強監察或取消全級應考機制。

20180613 - 考生:TSA較校內試簡單

標題:考生:TSA較校內試簡單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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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啟基學校(港島)安排全級小三生應考TSA,學生經歷早上的中文考試後,均異口同聲指TSA題目較直接,比校內試簡單,能力可應付。有學生指,主動向父母提出參與,因視其為一次測試;但亦有人坦言應考是父母意願。

  有份應考TSA的小三生盧展樂表示,昨日考試時心情輕鬆,「我主動要求參加,當是對自己的一次測試,其他沒有參加的人就損失一次練習的機會。」他表示,平日多看中文書,將所學習的句子在作文中運用;亦能掌握閱讀篇章內容,並熟習考試限時作答的模式,覺得TSA沒有難度。

  另一位考生陳思雅表示,TSA比校內試簡單,「譬如填充題,TSA卷有提示哪一段落找到答案,但校內考試和功課則要在全篇文章找答案。」同學史悅然亦認同TSA題目簡單,因在校內課業和考試已做過相似題目,加上平日在家練習寫作,亦有在閱讀中累積語彙,故可應付題目,「始終TSA都是考核基本能力,對小三生不會很難。」

  問及他們是否自願參與TSA,他們均指是「父母決定」,思雅笑言父母只說了一句「好啦,你去啦」,她就聽從父母意願,「我孝順,再者我都沒有主權。」悅然就指,母親沒有過問她的意願,就直接選擇參加,(你有甚麼反應?)「算啦,反正都報了。」

20180613 - 【教育要聞】小三TSA考中文筆試 教師:難度與去年相若

標題:【教育要聞】小三TSA考中文筆試 教師:難度與去年相若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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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經檢討後的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今年復考,全港至少二百三十所小學申請全級應考,其餘則是抽樣一成學生考試。一連兩天的筆試昨由中文科開始考核,包括閱讀、寫作及聆聽卷。啟基學校(港島)全級小三生應考,該校教師認為今年試題難度與往年相若,考材生活化,普遍學生作答時間非常充裕。

  今年小三TSA落實抽樣考核,每校抽一成學生應考;亦容許學校「舉手」全級考,最終有四成公營小學全級參與,啟基學校(港島)為其中之一,該校早前向全級五十名小三生家長發通告,九人拒考,再減去昨日告病假的學生,最終有三十九人應考。

  課程主任陳慧怡指,早前通過家長代表茶敍、教師例會及校董會,收集各持份者的意見,一致決定全級小三應考TSA,以索取學校報告。她表示,儘管通過校內考試、平日課業及課堂觀察,都可掌握學生能力,但TSA報告較詳細,「列明每條題目考核學生哪一方面的基本能力,讓老師了解學生的強弱項,在教學上作出調整。」

  小三中文TSA閱讀、聆聽、寫作卷昨早開考,該校中文科主任陳栢生認為,試題內容、題目字眼及難度均與去年相若,較校內考試淺。他稱,TSA閱讀卷內容頗生活化,用字不算深,部分分卷以海報形式設題,題目簡單直接,「真的考核學生的能力,而非閱讀的速度。」寫作卷要求學生寫邀請卡或書信,及以「生日會」為題作文,陳栢生認為,學生平日課業已做過類似題目,相信難度不大。他在監考時留意到學生表現輕鬆,有學生比原定答題時間早一半完成;能力較遜的學生也有空餘時間。

  對於今年試題較以往未改良之前淺顯,能否分辨學生的能力,學校另一名中文科主任林廷曦指,報告仍有其作用,「TSA所要求的基本能力是沒有改變,現在的試題仍能考核學生能力。相反,以前的題目較刁鑽,其實對學生造成不必要的干擾。」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出席活動時,被問到當局會否監察學校操練情況,他稱,過去兩年改善題型和報告,令操練的誘因大大減少,強調會繼續通過問卷調查和小組討論,掌握學校現在處理小三TSA的情況。對於有學生拒考,楊指當局已將「全級考」決定權交予學校,針對個別學生情況,學校懂得如何處理。

20180613 - 校長指「家長要操無可厚非」 TSA復考 網紅小三生手仔攰

標題:
校長指「家長要操無可厚非」
TSA復考 網紅小三生手仔攰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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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小三TSA全面復考,昨日舉行中文閱讀、寫作及聆聽筆試。申請全級應考的小學校長周劍豪表示,試前曾派發一份模擬卷讓學生試做,除此以外無操練。不過,有該校小三學生透露家長額外購買練習,又指試前數天都有溫習,昨晚打算溫習今日開考的英文、數學筆試。周則形容家長此舉無可厚非,只強調校方不會因TSA而增加練習數量。

記者:周婷 甘泳楠

教育局以「不記名、不記校、不派報告」形式復考小三TSA,原定抽取全港10%學生應考,但又允許學校申請全級考及索取報告。今年共有230間小學申請全級應考,包括荃灣商會學校。

校長周劍豪認為試做一份模擬卷已足夠,「上舞台表演都要踩吓台板,去運動場做接力比賽,都要揸住支接力棒試練幾鋪」,但強調毋須增加操練,因TSA是考核學生理應具備的能力。

「唔考人生冇難度」
昨日舉行小三TSA中文科閱讀、寫作和聆聽評估。閱讀卷要求學生理解一篇500字內的短文,再回答20條問題;作文卷的題型則包括寫邀請卡或書信、一篇短文。

荃灣商會學校中文科教師廖瑞家認為,今年TSA筆試回復「正常要求」,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本能力,內容與日常教學接軌,故不擔心出現操練。
有該校學生亦認為試題不難。小三生葉海進因早前受訪時說「我想試一下(考TSA),唔係覺得人生一啲難度都冇」在網上爆紅,昨日他終於一嘗應考滋味,試後他說只有寫作卷字數較多「手會攰」,而且有些字不會寫,「壓力都有啲,驚表現得唔好」。他認為「(做)練習係需要」,他試前有再溫習學校的模擬卷。

另一名自稱「幾鍾意考試」的小三生蔡燕琪則表示,平日家人有為她購買額外補充練習,她在試前數天亦有溫習,對於今日開考的英文、數學筆試「有啲緊張」,晚上會繼續溫習。

對此,周劍豪直言:「個別家長希望小朋友識多啲嘢,呢個係無可厚非。」周劍豪又強調,決定申請全級應考前曾經徵集老師、法團校董會、家長的意見,當時沒有收到「別的意見」。

至於明年會否繼續全級應考,周校長表示要「睇情況」,若然檢視後發現偏離TSA本質,就要再考慮。

20180613 - 教協:僅17%教師撐全級應考

標題:教協:僅17%教師撐全級應考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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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育局允許小學申請全級小三應考TSA,被批評留下操練「尾巴」。教協以問卷收集509名小學中、英、數主科教師意見,發現支持全級應考的受訪教師僅得16.9%,跟全港實際上有大約半數小學申請全級應考的比率相距甚遠;另外,高達66.2%受訪教師指沒有機會就是否全級應考發表意見。

教協訪問509名主科教師中,50.3%所屬的學校今年申請全級小三TSA,47.2%參加抽考,另約2.5%沒有參加,與考評局早前公佈的全港百分比相若。

逾四成感壓力大
整體高達66.2%受訪教師稱無機會就學校是否申請全級考發表意見。今年申請「全級應考」的學校中情況更嚴重,有72.3%相關受訪教師稱無機會發表意見。調查又發現,操練問題仍然存在。27.5%受訪老師認為今年TSA操練「頗多」或「非常多」,46.4%指有「輕微」操練。

教育界議員、教協副會長葉建源指出,當局一再強調小三TSA為低風險評估,學校理應對成績不太關注,但調查結果正正相反,78.6%受訪老師認為學校非常重視或重視TSA成績,另41.4%認為今年小三TSA構成的壓力「略大」或「甚大」。葉要求當局賦權教師參與校政,並設機制要求學校明年決定是否全級應考前有系統地諮詢教師意見。

20180613 - TSA中文筆試 校長:今年試題「回歸正軌」

標題:TSA中文筆試 校長:今年試題「回歸正軌」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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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昨日進行中文筆試評估,包括聆聽、閱讀和寫作,全港有二百卅間小學申請小三全級應考TSA,有應考學生覺得內容不難,但聆聽卷語速較快,有校長指若今次試題顯示TSA「回歸正軌」,只考核學生的基本能力,會考慮下年繼續讓全級學生應考。不過,有團體訪問五百多名小學教師,發現逾四成人表示,TSA為學校帶來的壓力甚大或略大。

試卷不難 考生驚「寫字手攰」
參與「全級考」的荃灣商會學校,其中一名學生蔡燕琪表示:「全部都冇幾難!TSA可以知道自己嘅水平。」她指聆聽卷最有難度,因語速比學校考試快,自己於三、四日前開始溫習,平日一直亦有做額外練習。另一位同學葉海進亦覺得試卷不難,但說:「壓力都有啲,我覺得寫作難一啲,因為寫字手會攰。」他表示自己只做了學校提供的模擬試卷,考前有溫習試卷。

該校校長周劍豪指,教師和家長在早前的諮詢中皆沒有反對全級應考,學校只要求學生各科做一份考評局提供的模擬試卷,形容是「細蚊仔上舞台前都要踩吓台板」,認為不會造成操練壓力。他指,考評局的詳細報告會分析學生選錯答案的誘因,相信能減輕老師的負擔。

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在最近兩周對五百零九名小學教師進行問卷調查,發現接近八成受訪教師表示學校非常重視或重視TSA,超過七成人更表示學校對學生有不同程度的操練,另有五成人的學校為「全級考」,當中五成五人表示學校完全無諮詢教師意見;近七成受訪教師表示不贊成「全級考」。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出席活動時被問到有否監察TSA操練情況,楊指過去兩年透過改善題型,操練的誘因已大減,今年會繼續進行問卷調查和小組討論觀察。

20180611 - 3歲女疑被外傭性侵致陰道炎

標題:3歲女疑被外傭性侵致陰道炎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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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媽媽前日於社交網站發文,聲稱其3歲女兒疑遭女傭用手指非禮下體,導致患上陰道炎,女事主指曾就事件報警,惟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結案,她其後將女傭解僱,但女僱卻到勞工處及法庭入稟向她索償。有大律師指,父母一旦懷疑子女被虐,應盡量讓幼童送往公立醫院檢驗,助警方搜集更多有力證據。
母轟警不檢控
女事主前日於facebook討論區發出帖文,指年僅3歲女兒懷疑被女傭用手指性侵,「沖涼時下面痛到狂喊」、「經常提起工人用手指篤佢下面裏面,用2個波波擺響佢下面裏面。」女事主指曾帶女兒到兒科醫生檢查,證實其患上陰道炎,令她心如刀割。
最令女事主氣憤的是,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結案,而女傭被解僱後,手持警方發出不作起訴的信件,到勞工處及法庭入稟向僱主索償,女事主感徬徨無助,因此上網尋求意見。
帖文引來極大迴響,不少網民留言鼓勵她,祝福其女兒盡快康復及走出陰影,亦促請警方深入調查找出真相。然而,亦有網民質疑,女事主為何不帶女兒到公立醫院驗傷,指女童患尿道炎或陰道炎,不一定曾遭性侵犯。
大律師陸偉雄稱,若缺乏確實證據而外傭又未有被警方檢控,僱主即使懷疑外傭侵犯自己女兒,亦需於解僱對方時,向對方賠償代通知金及其他應得賠償。一旦報警後,父母應爭取讓疑被虐幼童到公立醫院檢驗,有助警方決定是否有證據顯示有人犯法及可作出拘捕行動。
■記者潘婉玲

20180611 - 三歲女疑遭外傭性侵 母帖文求助

標題:三歲女疑遭外傭性侵 母帖文求助
報章:星島日報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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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網上近日出現一段揭露疑涉外傭性侵女少主的帖文,一名婦人指其三歲女兒被女外傭性侵,包括以手指及異物放入下體,女兒因而患上陰道炎,卻因苦無證據,不但未能將涉事外傭繩之於法,反因在合約期內解僱外傭而遭索償,該母親被逼發文求助;不少網民同情女事主,並為她打氣。

  該段求助帖文是前午發出,發文者姓許,洋名Shirley,她在一個「fb」討論區大吐苦水,指三歲囡囡疑被工人姐姐性侵,「沖涼時下面痛到狂喊」,於是帶看兒科醫生,證實女兒患上陰道炎。

  該名媽媽引述女兒稱,「工人姐姐用手指篤佢下面裏面,用兩個波波擺響佢下面裏面」,女事主指女兒不懂說謊,認為外傭一定有侵犯,更心痛女兒稱,「陰道係女性好重要器官,阿囡夜晚瞓覺經常發噩夢,有時甚至哭泣流淚,三歲就受咁嘅苦,我寧願飲尿。」

  該媽媽自稱曾報警,但因證據不足,警方未有立案調查,她只能將她解僱,但女傭反透過勞工處及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因未滿合約而遭解僱的賠償。她稱,「呢嗰工人咁黑心,小小懲戒都無,又繼續響香港搵工,只會害了下一個家庭。」她發出心聲求助網民。

  帖文發出後引來瘋傳及近千網民熱議,大多支持該媽媽,希望她加油,令她與女兒走出陰霾;亦有網民回應較平衡,指女童易有陰道炎,事件未必涉性侵犯。

  該媽媽昨日回應網民,表示多謝大家關心她母女及提出寶貴意見,打算尋求議員協助。由於帖文中未有提及時間及地點,警方發言人表示暫未能就案件提供詳情。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稱,過去曾有會員投訴,指外傭曾玩弄少主性器官;故聘請新外傭後,一定要觀察她們一段時間,並教導如何照顧少主,更可指定不能接觸少主下體。同時,亦可教導子女自行清潔下體,如被外傭接觸須即時呼叫求助,僱主亦可在合適地方安裝「天眼」,監視外傭行為。

20180604 - 較原定多90新生 增3班急聘教師

標題:較原定多90新生 增3班急聘教師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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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界婦孺福利會基督教銘恩小學(銘恩小學)新學年原暫定統一派位學額有112個,開設4班。新校長何彥輝透露近日始知統一派位獲派210名小一生,較原定學額增加逾90人,而班數亦由4班增至7班。何表示需急聘教師,「幸早前應徵者多,可以找回他們」。

校長稱未知原因 班房暫時足夠

對於小一生突增超過90人,何彥輝表示暫時未知多收逾90人的原因,不過強調學校按24班來設計校園,暫不會有不夠班房用的問題。但被問若持續每年收7班小一生,有可能出現班房不足的隱憂,何彥輝指暫未能預測未來收多少學生,「有些學校收多了(小一生),翌年會減少一些」。而在二至六年級插班生方面,他表示要待教育局安排,早前曾有本區及跨區家長致電學校查詢,他期望局方可在7月通知相關安排,讓學校更好準備及安排人手和課程等。

朱子穎任顧問 教師來自梁省德

鄰近新界婦孺福利會梁省德學校的銘恩小學同屬一辦學團體,浸信會天虹小學校長朱子穎為該校顧問,而部分梁省德學校的教師會調動至銘恩小學。教育局在上星期六(2/6)公布統一派位結果,家長須於明天或後天(6/6) 到獲分配學位的學校辦理註冊手續。何彥輝指有不少家長「叩門」,希望入讀定位為「Happy School」的銘恩小學。銘恩小學暫定連續4年收小一生,確保學生可完成6年學業。

20180604 - 【教育要聞】沙田兩網下調「加派」 22小學削額外津貼

標題:【教育要聞】沙田兩網下調「加派」 22小學削額外津貼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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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升小統一派位放榜日前塵埃落定,但本報發現,原定「加派」至每班三十二及三十一人,沙田的八十八及八十九校網,「加派」幅度在放榜前一星期,被教育局突然下調,區內二十二所小學所獲額外津貼,因此減半甚至取消,令學校大失預算,料當局可節省逾四千萬元額外支出。教育局解釋是統一派位申請學童人數減少,否認是資源考慮。

  隨着今年適齡小一生達到高峰,教育局今年初宣布在十九個校網「加派」,但當局在上月二十五日,即升小統一派位放榜前一星期,罕有地網上更新《統一派位各小一學校網選校名冊》,原先每班人數「加派」至三十二人的八十八校網,以及三十一人的八十九校網,暫定派位人數分別下調至三十一人及三十人,當局未有披露各校學額,但在網上稱「暫時加派的學校會按現行機制獲提供額外資源,確保學生學習效能」。有區內小學校長向本報投訴指,八十九校網的十一所學校因當局突然「減派」,根本未達額外津貼的資助門檻。

  按現行機制,學校每班小一派位學生人數逾三十人,每增派一名學生獲發放每學年約三十二萬元額外津貼,為期六年。沙田八十九校網因當局突然修訂「加派」幅度,網內十一所小學因此未達津貼門檻,粗略估計當局因此節省二千一百一十二萬元額外津貼支出。至於八十八校網的十一所小學,每校獲發額外津貼因此減半,由每年六十四萬元降至約三十二萬元。以兩校網分別節省逾二千萬元計,當局合共省卻逾四千二百萬元支出。

  有小學校長披露,當局日前致函區內學校,指八十八校網的一所小學,把高年級班級合併,在新學年額外騰出一個課室,使派位學額供應增加,而要調整其他學校的「加派」幅度,他質疑當局做法只為省錢,「該校併班後加班,班師比例不變而不會增加資源,其他學校所獲津貼卻減半,用不着計到盡?」他透露,區內校長在上月底始獲當局通知,令擬增聘合約學位教師的小學大失預算。

  教育局回應指,兩個校網「加派」幅度下調,是統一派位申請學童人數減少,強調已提醒家長最終派位學額,會視乎小一學位實際需求調整,否認涉及資源考慮;又強調當局亦向暫時「加派」的小班教學學校,提供六年的「額外補充學習津貼」,涵蓋第二十六至三十名學生,會根據九月點算小一學生人數結果,向學校提供津貼。

20180603 - 龍年效應不見 小一叩門潮無減

標題:龍年效應不見 小一叩門潮無減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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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小一派位昨日放榜,近七成學童獲派首三志願,龍年效應被指失效,但不少家長精心部署仍落空,如有大灑金錢為子女鋪設升學路的家長指子女的第一志願落空;也有本地家長因兒子未被派往九龍區名校而痛哭。而不少雙非學童則趕在「零雙非」前搭尾班車,有人亦告失手,家在福田卻被派往青衣的學校,惟有寄望叩門改校。不過,叩門搶學額戰早於前晚已出現,秀茂坪一學校外有大批家長通宵排隊,領取叩門申請表的長龍一度多逾百人,有家庭出動三人接力排隊,望為子女「打定底」。

內地家長:叩不到是學校問題
深圳居民楊先生的女兒報讀跨境學童專用校網,第一志願為東華三院馬錦燦紀念小學,但被派至青衣某小學,現居福田的楊先生直言青衣太遠,欲往北區小學叩門,他稱,不考慮讓女兒回內地讀書,因本港教育更能與國際接軌,而且學習繁體字,可以更接近中國傳統文化,他亦欣賞香港的老師和校長。楊認為,女兒成績在班上名列前三名,一直以來又接受體育、美術、音樂的培訓,相信女兒能成功叩門:「如果叩不到,那不是我女兒的問題,是香港學校有問題!」

本地家長方面,同樣有人歡喜有人愁,原本住在黃大仙的林太早前以每月一萬多元租住九龍塘的單位,並以該地址為兒子報讀區內學校,其子首二志願分別報讀喇沙小學、九龍塘官立小學,昨日兒子獲派最末志願,林太忍不住抽泣,直言獲派的「都唔知咩學校」,由於兒子未獲私立學校錄取,亦沒有叩門的準備,暫無任何打算。

獲派首三志願的人數雖創六年新高,但仍見叩門潮,路德會聖馬太學校(秀茂坪)表明今年只派發限量一百八十張的候補生申請表格,大批家長由前日清晨九時起已「擔定櫈仔」,排足一日一夜只為攞表。有家長明言怯於龍年效應影響,惟有「做多手準備」爭取學位;亦有家長表示受羊群效應的心態影響,齊齊到場排隊攞表。

為打定底 出動3人接力排隊
家長許女士欣賞該校校風嚴謹,但對兒子放榜結果沒信心,故與家人由昨晚起輪流接力排隊,辛苦也要頂,「攞表打定底!」。鄭先生與兒子齊齊到場領表,鄭指前日清晨起,七十歲外父已於酷熱天氣下排隊,然後由自己及太太接力,他對兒子放榜有信心,但聽聞該校風評良好,亦希望成功攞表。伍先生亦是通宵排隊的一員,他指同區雖有五至六間小學,但希望女兒能夠入讀心儀學校。

20180603 - 全港義工服務日 為基層童實現小心願

標題:全港義工服務日 為基層童實現小心願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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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由香港義工聯盟及香港義工基金合辦的「全港義工服務日」昨舉行啟動禮,宣布於今個月起,開展九項為期三個月的公益慈善義工活動。各參與機構的義工將會出動,除了端午節向長者派糉,又有社區中醫義診,以及學生交流計畫等。其中首次舉辦的「小心願圓夢計畫」,將會向每位獲甄選的基層兒童,贊助上限一千元以實現其心願。

  今年「全港義工服務日」將在六月至八月期間,推出九項公益慈善義工活動,包括:小心願圓夢計畫、夏日童學會、開心開學義剪及送福袋活動、親恩樂敍自助餐、端陽關愛長者派糉活動、家居維修展關懷、偏遠長者送暖、社區中醫義診服務及內地高校參觀交流計畫。當中今年首辦的「小心願圓夢計畫」,希望透過贊助基層兒童,達至助人助己精神。年滿十至十六歲的兒童及青少年,需要符合其中一項條件,包括參與在職家庭津貼計畫、家庭收入低於全港入息中位數七成半、或領取綜援等,由即日起至九月十五日提交申請,寫出我的心願小計畫,經過義工聯盟甄選,被選中的參加者,每位最多可獲一千元贊助金完成心願,或幫助他人達成願望。

  居於深水埗區劏房的中一學生劉嘉茵表示,由於體重超標,醫生囑咐她需要減重以免影響健康。她表示,平日在體育堂做運動,每逢周二及周四亦會游泳。入選首階段「小心願圓夢計畫」的嘉茵表示,期望獲贊助購買運動智能手環監察身體狀況,提醒自己控制飲食及多做運動。其母親劉太指出,一家五口靠丈夫工作收入維持生活,購買手環會構成經濟負擔,現在希望女兒獲得贊助改善健康。

  出席啟動禮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香港義工聯盟有四十一個團體會員,超過七百支義工團隊,超過八百名義工。他說,期望「全港義工服務日」喚起市民對社會上有需要人士的關注,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更多適切到位的支援,透過「生命影響生命」,為社會發放正能量。

20180603 - 母姊返內地 11歲仔無家可歸

標題:母姊返內地 11歲仔無家可歸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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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串鑰匙揭發男童被獨留生活數天!油麻地東莞街一間小學,前日晚七時許,警方接獲校方報案,指一名姓陳(十一歲)男生,懷疑無人照顧「無家可歸」,警方到場調查,獲悉男童來自新移民家庭,與母親及廿歲胞姊同住。據悉,前日男童下課後與同學在附近遊樂場打籃球,其後回家時,發現鑰匙留在同學處,於是返校求助。校方了解後,發覺由上周二起,陳童母姊返回內地,留下他獨自生活數天,認為事態嚴重報警,警方召救護車將陳童送院檢驗,初步無發現任何傷痕。

其後,警方與男童家人聯絡,要求她們盡快返港協助,案件列為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據學校發言人指,男童於上學年轉至該校就讀,現就讀三年級。當校方得悉男童疑被疏忽照顧後,立刻啟動機制,通知警方及社工處理。

20180602 - 狎兩童圖肛交 失婚漢囚104個月

標題:狎兩童圖肛交 失婚漢囚104個月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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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失婚漢聲稱因離婚後感苦悶,在籃球場結識兩名十一和十二歲的男童,再藉詞帶他們返家淫辱。其中一名男童收錢讓失婚男摸陰莖、手淫、口交等。另一名男童被摸陰莖時反抗,之後三度遭恐嚇不要供出他。失婚漢早前承認六項非禮、一項向十六歲以下男童作出猥褻行為、一項企圖與十六歲以下男童肛交,以及三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於高院被判監共八年八個月。

官指有孌童癖需輔導
被告余振勝,四十七歲。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非常後悔,他承認自己有心理問題,並樂意接受輔導,他的兒子現年已十八歲,自事件曝光後,便一直拒絕與他相見,對他來說算是一大懲罰。法官表示,被告跟兩受害人的年齡差距逾三十歲屬加刑因素,且被告有孌童的心理問題,專家評估他再犯機會中等,需要接受輔導,唯一的求情因素是他及早認罪。

控罪指,被告於一二年二月六日至一四年六月間,多次非禮男童X及意圖與X肛交,並於去年一月八日非禮十二歲男童Y,並威脅Y不要向警方透露非禮一事。創傷報告透露,X現年十七歲,受事件嚴重影響,心理及性方面出現問題,在專業人士及家人支持協助下有所進展,而Y現年十三歲,則已克服事件帶來的不良影響。

案件編號:HCCC 34/2018

20180602 - 休班女輔警涉襲擊12歲女童

標題:休班女輔警涉襲擊12歲女童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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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休班女輔警於今年一月在葵涌運動場內,疑因瑣事涉嫌用手襲擊一名十二歲女童,令女童肩部受傷。涉事休班女輔警當時報稱腰部痛楚,她事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續准保釋至七月十六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本案文件。

三十九歲女被告盧婉茵,報稱任職空中服務員,被控於今年一月廿八日在葵涌興盛路葵涌運動場內,襲擊一名姓張女童導致她受傷。控方昨表示,考慮到事主及另外兩名證人年紀小,本案若需要審訊,將為三人申請視像作供。

案件編號:WKCC 2469/2018

20180601 - 與12歲離家女性交 青年認7罪候懲

標題:與12歲離家女性交 青年認7罪候懲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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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歲男子收留年僅十二歲的離家出走女童在他家中居住,期間二人同睡一床,在兩個月內他七度與未成年的女童性交。後來女童被家人尋獲,男子擔心性交之事遭揭發,潛逃返回出生地澳門,並在當地成為賭場荷官,一去六年。惟他一直受事件困擾,最終在早前返港並被拘捕。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七項與未滿十三歲少女非法性交罪,法官先索取其背景、心理和精神報告,以及現已十九歲女事主的創傷報告等,將被告收押至六月廿九日始作判刑。

控方不續控強姦罪
現已廿八歲的男被告陳子健,原被控七項強姦罪,但他承認非法性交的交替罪後,控方不繼續檢控強姦罪。被告過往有盜竊及傷人等案底,但從沒干犯過性罪行。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於澳門出生,兩歲時父親來港工作,因而舉家移居香港。被告當時犯本案後因擔心要負罪責,遂返回澳門,並找到荷官工作,惟他一直被此事困擾,至去年三月他選擇返港,在港澳碼頭入境時被捕。

女童警署銷案自爆
案情指被告在一一年四月某日至六月五日期間,他在其柴灣興華二邨的住所內,與當時十二歲的女事主X非法性交。X在九八年九月出生,一一年三月她離家出走,起初寄居在女性朋友家,後來經朋友介紹,認識當時廿一歲的被告後,遂寄住在他家中。期間她居於被告一人獨用的睡房,並與被告同睡一床。期間二人七次性交,被告都沒有使用安全套。至同年六月七日,X被家人尋獲。翌日她家人帶她去警署銷案時,X向警方透露曾與被告性交。

另一方面,X被家人帶走時,被告亦在現場。他聽到X的家人說要報警,遂於六月十日乘船往澳門,至去年三月二日才回港被捕。他被捕後向警方稱,案發時與X是男女朋友關係。

案件編號:HCCC 319/2017

20180601 - 小一派位龍年效應消失

標題:小一派位龍年效應消失
報章:東方日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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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統一派位明天放榜,今年共有二萬二千四百八十六人獲派首三志願小學,命中率達百分之六十九點九,較去年微升二點三個百分點,創近六年新高,打破龍年效應學額爭崩頭的宿命論。有校長分析首三志願命中率不降反升,或因不少跨境學童擔心被派往偏遠學校,寧放棄香港學位;部分本地家長擔心名校競爭激烈,選校轉趨保守,亦有助提高命中率。

今年有三萬二千一百七十一名學童參加小一統一派位,較去年少六十四人,當中二萬二千四百八十六人獲派首三個志願學校。教育局提醒家長需於明日(6月2日)或後日(6月3日)到所屬的統一派位中心領取「小一註冊證」,並於下周二或下周三到獲派學校註冊。家長若未能依照指定時間辦理註冊手續,必須預先與獲派學校的負責人聯絡,以便作出特別安排,否則將被視作放棄學位。

憂派往偏遠校 跨境家長棄位
北區鳳溪第一小學校長朱偉林表示,新學年的適齡學童人數增加千多人至六萬七千多人,學額競爭本應激烈,但因深圳當局放寬港澳學生入讀當地公立學校,部分跨境家長衡量風險後,認為返回內地讀書符合子女需要,「跨境校網好多學額喺東涌、荃灣,家長覺得無謂博,唔想子女咁辛苦!」加上教育局在多區學校加派學額,亦有助紓緩學額緊張情況。

校長籲勿臨急操練叩門面試
個別派位結果未如理想的學生或會到心儀學校叩門,沙田浸信會呂明才小學校長黃潔蓮指近日已收到不少有關叩門的查詢,家長可於校網下載申請表,並於明日(6月2日)及下周一(6月4日)交表,校方設兩輪面試挑選合適學生。黃潔蓮建議家長不要在此階段操練學生的面試表現,否則學生面對巨大壓力,面試反而容易失準,又指學生表現自然,與老師有問有答即可。

深受北區家長歡迎的上水惠州公立學校下周一、二接受叩門申請。該校校長黃永強表示,約有十多個叩門位,預計有二百至三百人申請,校方設有中、英、數三科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十分鐘,內容多為幼稚園的教學內容,但有小部分問題的程度達小一上學期水平,以分辨能力較高的學生。

20180601 - 龍年效應下 參加統一派位人數反跌 小一派位七成首三志願 6年新高

標題:龍年效應下 參加統一派位人數反跌 小一派位七成首三志願 6年新高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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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小一入學統一派位結果明日揭盅,適逢龍年效應,加上今年是實施「零雙非」前最後一批學童升小學,下學年適齡入小一生人數創近年高峰。惟教育局昨公布,本年近七成參加統一派位的學童獲派首三志願,為6年新高。有北區學校校長認為,內地開放非深圳戶籍的本港學童入讀,不少跨境生放棄參與小一入學申請,令競爭減少;家長亦可能因應龍年效應,選校策略趨保守,令滿意率上升。

連自行分配 整體滿意率82.9%

根據教育局資料,2018/19學年在港居住6歲學齡人口推算創近年小一生人數高峰,有6萬多人,惟局方昨公布,本年度有32,171名兒童參加小一入學統一派位,較去年32,235人略為下跌,而獲派首三個志願學校的兒童共22,486人,比率約為69.9%(見表),較去年上升2.3個百分點,同時為近6年新高。若包括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獲派首三志願的兒童,整體滿意率為82.9%,較去年升1.6個百分點,亦是6年來最高比率。

內地開放非深圳戶籍港童入學

教育局2014年起設「跨境專網」,盼分流跨境生至不同地區,據局方早前預料,今年跨境學童約2100人,較去年減約900人,「跨境專網」今年亦只剩下2156個學額,較去年減少近900個。鳳溪第一小學校長朱偉林認為,儘管適齡學童人數見近年高峰,惟隨着內地開放非深圳戶籍本港學童入讀,加上今年「跨境專網」學額減少,不少跨境生或不選擇在港讀書,導致今年參加統一派位人數下降。朱亦說,家長或預料今年龍年效應,選校策略較保守,或不會以「111」報志願,即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以及統一派位的甲和乙部分,均報讀同一所學校作第一志願,反會為保首三志願而「退而求其次」。

校長:近年家長改追求快樂學習

為應付個別校網的學額需求,早前教育局在一些實施小班教學的學校,每班加派數名學額,身兼資助小學校長會理事的聖公會天水圍靈愛小學校長孔偉成認為,加派只是按比例增加學額,「機會率不會因此增加」,反而認為近年社會風氣轉變,家長選擇學校的因素有所改變,更追求提倡快樂學習的「Happy School」,令家長不會一窩蜂地報讀追求成績的學校,減少競爭。

教育局提醒家長,須於周六或周日(6月2日或3日)早上9時半至下午12時半,或下午1時半至4時半,攜同「小一入學申請表」或「選擇學校表格」的家長副本,返回原先遞交「選擇學校表格」的統一派位中心領取「小一註冊證」,並依照指定日期,即下周二或三(6月5日或6日),前往獲派學校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屆時要將子女的「小一註冊證」交給校方,學位一經分派,將不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