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2 - 不滿父招人妻同住 十歲女涉偷550萬首飾

標題:不滿父招人妻同住 十歲女涉偷550萬首飾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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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一公屋戶發生五百萬元鑽飾離奇失竊案!一名已婚女強人,數月前寄居髮型師男友人公屋單位,較早前她發現失去三條總值五百五十萬元的鑽鏈及手鐲,前晚追問下,男友人的十歲女兒直言不喜歡她,有人更承認取走鑽飾及交予一女同學,警方接報拘捕涉案兩女童,但女同學否認接收過鑽飾,失物仍未尋回,不排除有人刻意收藏,重案組接手調查。

兩女童涉偷五百萬鑽飾被捕。女事主李X茵(三十九歲),已婚,據稱在中環一家投資銀行任職,家境富裕,惟近期原與丈夫出現感情問題,今年一月二十九日搬到髮型師男友人居所暫住。

消息稱,該名失婚髮型師姓陳,四十八歲,與十歲女兒同住黃大仙下邨龍滿樓一單位。據知,陳在銅鑼灣一家著名髮廊任職,李女為髮廊熟客,與陳已相識十七年,彼此為好友,經常有聯絡。

陳早年與妻離異後,一直與女兒相依為命。惟自李女搬入同住後,疑陳女不大喜歡她,雙方經常摩擦及發生爭執,陳不時替女友人出頭指罵女兒,女童對李女更感不滿。

據悉,李女在今年三至四月期間,已發現放在手袋暗格的兩條鑽石頸鏈及一條鑽石手鐲不翼而飛,三件飾物總值五百五十萬元,起初以為誤將首飾放別處,但遍尋多時不獲,懷疑被人偷走。

至前晚十一時,她待姓陳男友人回家,向其十歲女兒查問,女童直言對李女反感,有人更承認將全部鑽飾拋落街,女事主聞言報警。

警方接報派員到大廈平台及對開一帶搜索,但無發現,再向女童深入查問,女童卻指忘記鑽飾去向,警員於是在戶主陪同下,帶女童返署調查。

至昨日,女童又改口指鑽飾已交給居住附近的十二歲姓林女同學,警員到該女同學寓所搜查,並無發現,該女同學亦否認收過該批鑽飾,令事件撲朔迷離,警方一時間亦難辨女童說話真假,暫將兩女童拘捕扣查,案件暫列盜竊案,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根據本港法例,十歲或以上兒童須負上刑事責任,而十歲至十六歲兒童,在錄取口供時,要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時間亦有限制,並要提供飲食及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