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7 - Divided we fail

標題:Divided we fail
報章:Dr. Raees Baig, Manager of Centre for Social Impact, HKCSS (SCMP)


Our government says that it wants a fair and harmonious society in Hong Kong, including the elimination of race discrimination. Most of us would agree that equal opportunity and recognition of personal talent and effort not only improve social stability but help this city achieve its full economic potential as well. These are fine principles. But how are we doing in practice?

Racial harmony is more than just celebrating festivals of different racial groups or eating ethnic food. It is about whether people of different racial groups can enjoy equal opportunities in all aspects of life. After years of debate, the Race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RDO) took effect in mid-2009 and according to the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there were 39 complaints for investigation in the first eight months of the law.

Feedback from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s suggests that discriminatory practices have not gone down since enactment of the RDO. What is most troubling, perhaps, is that discriminatory practices are still found in government policy, especially in education and the recruitment of civil servants.

This is a major concern. Education for the individual in a knowledge-based society is the key to securing a decent job and livelihood. From the community’s perspective, it is an essential investment in human capital and social development. However, ethnic minority children are being marginalised in our education system. Non-Chinese speaking (NCS) students in public schools are either being segregated in designated schools or have to struggle in mainstream subsidized schools without sufficient support for learning Chinese. They are further excluded from higher education by Chinese literacy requirements – a barrier many are unable to fulfil.

The Education Bureau allocates special annual grants of HK$300,000-600,000 to 28 designated ethnic minority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Yet there is no monitoring mechanism on how the schools spend the grant; indeed, the definition of “designated school” is vague. In 2008, 19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with more than 30 ethnic minority students each were still not classified as designated schools. That amounts to thousands of NCS students left without support.

Teachers of NCS students face a serious lack of suitable Chinese textbooks, and the current Chinese language curriculum is unsuitable for NCS students. The Government has lobbied local universities to recognise the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GCSE) Chinese language results for admissions purposes, which is easier tha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HKDSE) Examination. Unfortunately, the GCSE Chinese language examination is not widely accepted; prior to this year, the application fee was five times higher than for the HKDSE, made it unaffordable for many ethnic minority families. As a result, the university admission rate for NCS students is below 3%, compared with 15-18% for their Chinese counterparts. In 2010, the Government finally agreed to adjust the application fee for GCSE on par the HKDSE level for those eligible candidates, it is hoped that more students could be benefited from the adjustment.

Education is a basic right of every young person and a crucial means to upward social mobility; a barrier to education is a form of discrimination. For NCS students to reach higher education and get better jobs, NCS students need a more dedicated Chinese language curriculum that is recognisable by the general public. We need a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policy.

Where civil service jobs are concerned, Chines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have been made to ugher since the days leading up to 1997. The Government says this is crucial because of increasing Chinese language usage in both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mmunications. It is unclear how much these requirement are really needed; although they vary according to seniority of the post, some Chinese requirement applies to all posts regardless of work nature and duties. The effect has been to greatly reduce the chances of ethnic minorities entering the civil service.

According to the RDO, indirect discrimination may occur when a job requirement posted has put a certain racial group at a disadvantage. By imposing a universal language requirement without taking into account specific circumstances for each job, the Government may indeed have committed indirect discrimination and violated the spirit of the RDO. The Government should abide by its own laws anyway. As Hong Kong’s largest employer, it should also set an example to the private sector in creating a more inclusive employment environment.

A growing “Chineseness” in our society after the handover has placed certain ethnic groups at a disadvantage. The increasing use of Chinese language in both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rivate sector has had the effect of barring ethnic minorities from education and job opportunities. It has also made it harder for them to access information and participate in political discussion. To create a fair and harmonious society, the government needs to make it an inclusiv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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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5 - 走火炭籌款 14人燒傷 聯合國在港首辦 多財經界參加

標題:走火炭籌款 14人燒傷 聯合國在港首辦 多財經界參加
報章:明報


聯合國難民署昨日在大埔一間活動中心,舉辦走火炭籌款活動發生罕見意外。34名參加者走過已被燒過的木炭後,有14人腳底感到痛楚或出現水疱,駐場醫生檢驗後決定召救護車,將傷者送院,全部腳底輕微燒傷。據悉,參與活動者大多為財經界人士。

受傷的8男6女,年齡由10多歲至30餘歲,全部腳底輕微燒傷,其中11人由救護車送大埔那打素醫院 治理,另外3人則自行往仁安醫院或浸會醫院求醫。其中腳掌燒傷送院的參加者關先生說,他事前已預計到可能會受傷,「估不到會有這麼多人燒傷」。關說,平時不可能體驗到這類挑戰,笑稱只是小燒傷,並無大礙。

現場為大埔嘉里白鷺湖互動自然中心,是次活動由聯合國難民署舉辦,名為「燃點心火:火上行2010,體驗生命的『無限可能』」,為籌款活動,參加者 要赤腳步過已被燒過的木炭,藉此克服心中的恐懼。活動由昨午4時開始至晚上9時,參加者須捐出至少2500元。活動由聯合證券有限公司贊助,著名對冲基金 經理錢志健亦以Ride 4 Hope名義協助籌劃。

主辦﹕有醫護在場戒備

聯合國難民署籌款部負責人林國才表示,火上行活動有34人參加,包括外籍人士。他指過往其他組織亦曾舉辦過類似的走火炭活動,但聯合國難民署是首次在香港舉辦。林強調,現場有醫護人員戒備,並有一名曾在美國受訓、專長籌辦走火炭活動的人員在場監督。主辦機構事前已向參加者講解活動詳情及風險,參加者亦簽了意向書。

昨午約4時,參加者先在室內參與一個關於人生目標的分享講座,至6時許參加者就到中心的空地,準備體驗赤腳踩火炭。主辦單位首先在空地上用木條搭建 一個約半米高的三角錐體,然後點火將木條燒成木炭,待火焰完全熄滅後,將仍然火紅的木炭鋪成一條約3米長、1.5米闊的路。林國才說,走畢全程需時約5 秒。

炭路3米長 走畢需5秒

之後所有參加者逐一走過火炭路,據悉部分人不止走過一次。其後有參加者稱腳底感到痛楚,並起水疱,其他參加者亦陸續稱感到痛楚。經駐場醫生即場治理後,醫生為安全計召救護車到場,將傷者送院治理,消防車其後到場向木炭射水。

醫生﹕或留疤損趾活動力

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說,赤腳踩炭可造成的燒傷程度,視乎炭的溫度、接觸時間及腳掌表皮角質層的厚度。他說,腳掌的表皮角質層較身體其他部分厚,但厚度因人而異,如經常跑步或站立的人,腳掌角質層會較厚。

史泰祖解釋,表皮的角質層是已死的細胞,並無神經線,若熱力傳到底下的真皮,傷者則會感到痛楚,造成創傷並會起水疱,可能會造成感染及留下永久疤痕。他補充,若傷及腳掌的神經線及筋腱,可能會永久影響腳趾的活動能力。

20101107 - 女子玩遊戲跌倒 向救世軍索價百萬

標題:女子玩遊戲跌倒 向救世軍索價百萬
報章:明報


一女子聲稱參與救世軍舉辦的遊戲中途,意外跌倒及遭一塊板擊中受傷,前日入稟高院指救世軍於事件中疏忽,要求對方賠償逾100萬元。

指救世軍疏忽 致跌倒遭板擊中

原訴人譯音名字為鄭婉霞,於荃灣石圍角村居住。她由律師代表入稟高院指出,去年10月30日於灣仔救世軍街6號救世軍教育及發展中心內,參加一個由答辯人「救世軍大將」舉辦的遊戲,意外跌 倒及遭一塊板擊中而受傷,事件中答辯人有疏忽,因此有責任賠償。「救世軍大將」(The General Of Salvation Army)為救世軍在港的法團正式名稱。

本報記者昨日造訪鄭婉霞,她年約20多歲,她表示事件已交律師處理,未有透露意外詳情。救世軍一方只表示,當日教育及發展中心正進行一項訓練活動。

20100614 - 近八萬青少沉淪網毒

標題:近八萬青少沉淪網毒
報章:東方日報


香港青年協會調查顯示,一成一受訪青少年上網成癮,推算全港多達七萬七千名青少年病態上網。青協呼籲家長,別以關掉電源等方法強行阻止子女上網,否則弄巧反拙。有青少年曾拿刀威脅、通宵用鐵錘敲牆、擲電腦屏幕等暴力方法與父母抗爭,青協勸喻父母與子女理性溝通。

青協訪問約四千八百人,一半是家長,一半是十至十七歲青少年。調查詢問青少年二十項上網習慣的問題,包括會否因上網而不外出、減少睡眠時間等。結果顯示,一成一受訪青少年在十項或以上問題中回答「經常」,屬上網成癮;百分之三回答十五項或以上,達高度上網成癮。三成二受訪家長卻不了解子女上網情況,逾半家長以為子女上網做功課,其實不足四成受訪青少年上網為找資料做功課。

被阻上網 擲電話洩憤

「家人收埋電線,我就儲錢買番,諗番起大家都好傻。」廿四歲的周建諾,中二至中五時沉迷網上遊戲,「遊戲入面建立一個國家,好有滿足感」。高峰期一天上網十六小時,他為此與家人吵架,擲電話洩憤。父母取走電線杜絕他上網,他寧願不吃飯也要儲錢買新電線。會考期間仍終日上網,結果會考六分,英文不合格。父親與他平心靜氣傾談,他終於改過,「父母可以跟仔女耐心慢慢傾,為上網而關係決裂不值。」目前他每天上網一小時,並找到電腦教學工作。

青協智Net家庭支援中心項目主任吳錦娟昨表示,接獲家長求助個案中,九成與子女沉迷上網有關,當中小五至中三學生情況嚴重,有青少年曾長期上網至臉部抽筋、暈倒等。她稱,若父母採取高壓手段,如拔上網線,只會適得其反。有求助個案中,青少年與家人推撞,結果報警;又有青少年通宵用鐵錘敲牆抗議,要求家人歸還上網線,令家人無法安枕。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黃於唱表示,家長應親自上網,了解子女上網情況,甚至親子分享上網樂趣,政府亦應加強家長的互聯網教育。

梁太唸中四的兒子沉迷上網至不願上學,最後輟學,每天上網十五小時。梁太曾強行關機,結果演變成母子推撞。梁太決定學習上網,改以軟手法與兒子溝通,親子關係終有改善。



標題:如何處理子女沉迷上網
報章:東方日報



一、學習使用互聯網,與子女分享上網樂趣
二、為子女訂定上網時間表,雙方協商,甚至可以有獎勵計劃
三、以關懷角度出發,了解子女過度上網的背後原因,加強溝通

不宜
一、使用專制手法,強行關機或自行拔走上網線
二、操之過急,以打罵方法恐嚇子女不要上網
三、對子女上網的情況、背後原因等不聞不問
資料來源:青協

20100607 - 網絡遇欺凌 中學生啞忍

標題:網絡遇欺凌 中學生啞忍
報章:都市日報


年紀愈大,愈怯於求助。有調查發現,超過半數中學生遇到「網絡欺凌」時,選擇不理會及不向外求助,相反受訪小學生卻懂得積極正視欺凌問題,作出舉報及求助。

基督教協基會社會服務部訪問了2,629名中小學生,結果發現,約11%受訪者曾被別人「網絡欺凌」,即遭別人以互聯網、內聯網、數碼技術或流動電話,折磨、威脅、煩擾或羞辱而引致尷尬。

在面對被別人網絡欺凌時,57.4%受訪中學生會選擇不作理會或不作回應,相反,63%的小學生會採取舉報有關欺凌行為,或建議受害人去求助等積極的面對方法,反映中學生於網上的守望相助精神較為低落。

網絡欺凌見怪不怪

當自己遇到網絡欺凌時,只有45%中學生會向外求助,遠低於小學生的73%。53%小學生會選擇向家人求助,遠較中學生的26%為高。調查亦指出,有56.8%受訪中學生及43%小學生認為網絡欺凌是見怪不怪、求助是沒有作用、及希望大事化小而選擇不去求助。

負責調查的協調主任黃秀華表示,結果反映中學生面對網絡欺凌的求助意識不高,有可能因為他們認為網絡欺凌無法解決,亦反映青少年對成人能夠協助他們面對網絡欺凌缺乏信心。

協基會建議家長應主動了解青少年的網上世界及趨勢,引導子女建立正面的互聯網使用態度,學校應加入網上道德及公民教育。另外,該會要求熱門網站在網頁中,增加正視網絡欺凌的提醒字句,及增加舉報不當行為的按鈕。

20100225 - 課後學習津貼加碼至400元

標題:課後學習津貼加碼至400元
報章:星島日報


為加強對清貧學生的課後支援,財政預算案昨公布將現行「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畫」的經常撥款,由七千五百萬元增加至一億七千五百萬元,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每名合資格的學生津貼,由每年二百元增至四百元,希望措施可為學生提供更多藝術、體育等不同學習體驗。有校長對措施表示歡迎,認為可增加學生到海外交流等學習機會;但亦有校長指即使撥款增加,對清貧學生支援仍不足。

現時教育局設有「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畫」,分校本津貼及區本計畫津貼兩部分,機構及學校可為合資格的清貧學生申請津貼,提升學生的學習效能及增加參與課堂以外的學習機會。

政府消息稱,在一億七千五百萬元的撥款中,區本計畫津貼佔一億零八百萬元,約五萬名學生受惠;校本津貼則有約十六萬名學生受惠,消息指措施並非為擴大受惠學生而設,因此每名學生的津貼額將由每年二百元加至四百元。

一直有參與「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畫」的深水埗區廠商會中學,在本學年獲逾五萬元撥款為學生提供課後支援,校長麥耀光指該校約有三成二學生屬合資格的清貧學生,故增加撥款對校內學生有很大幫助。

油尖旺區鮮魚行學校校長梁紀昌則表示雖然增加撥款計畫,但對清貧學生的支援仍不足。

20100225 - 資助學童上網 30萬戶受惠

標題:資助學童上網 30萬戶受惠
報章:星島日報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在教育範疇提出多項新猷,包括增設基層學童上網津貼、重推大學配對基金、向語文基金提供額外注資,以及增撥私大用地等,涉及新增開支近二十八億元。在津貼基層學童上網費方面,新財政年度會撥款五億元,提供每年一千三百元或六百五十元的上網津貼,以及透過非牟利機構提供配套服務,預計三十萬戶家庭受惠。

資助的低收入家庭,政府則按入息審查結果提供全額一千三百元或半額六百五十元的上網津貼。消息指,預計有三十萬戶家庭受惠,當中十五萬戶獲全額津貼,其中八萬戶屬綜援家庭,當局亦會每年調整上網津貼的金額。

預算案亦建議透過非牟利機構,與互聯網供應商及社福機構合作,為基層家庭提供廉價的上網服務及電腦設備,亦提供家長教育、技術支援等一站式配套服務,將邀請有興趣機構提交意向書。政府為整項計畫預留五億元,當中二億八千萬元為低收入家庭學童提供上網津貼,另外二億二千萬元則作日後承辦一站式配套服務機構的起動基金。

據了解,當局傾向由社會企業或機構成立公司集體訂購電腦,以批發價出售給受惠家庭,並提供免息分期付款優惠。當局將優先考慮有電腦租售或互聯網服務等營運經驗、以及曾與政府合作的社福機構承辦,最快於一一/一二學年正式運作。

政府消息指出,全港現有九成二的基層家庭有使用互聯網,其餘百分之八則因資金不足、欠缺電腦或家長認知不足等原因而沒有上網。由於上網津貼並非實報實銷,當局亦不希望限制家長選擇,因此不會審查津貼是否用作上網用途。

對於政府計畫透過非牟利團體成立公司,為基層家庭提供廉價的上網服務等一站式配套服務,社福機構普遍歡迎有關建議。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和香港青年協會均表示有意承辦,社聯資訊科技資源中心總發展主任李振培稱,過往曾與商業機構合作提供電腦回收及寬頻捐贈等服務,但最終須待當局公布詳情再作研究;而青協網站總監魏遠強指一般低收入家庭的家長缺乏電腦方面知識,通過計畫提供家庭教育,讓他們教導子女正確上網的態度,有助學生廣泛認識互聯網。

互聯網專業協會會長鄧淑明亦歡迎有關建議,認為可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廉價的上網服務及電腦設備,同時為業界提供廉價電腦及服務的誘因。



標題:津貼40萬學童上網 上限1300元
報章:明報


財政預算案建議,在2010學年為綜援家庭及合資格領取學生資助的中、小學生提供上網津貼,一年最多1300元,即每月約有108元上網費津貼,估計全港約40萬名學童受惠。政府稍後會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意向書,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價錢相宜的網絡供應。

針對領綜援學生資助學童

財政司長曾俊華表示,已為以上兩項措施預留5億元作起動資金,綜援家庭學童一年可獲1300元津貼,而合資格領取學生資助的中、小學生,則按入息審查提供上網津貼,半額津貼每年650元,全額津貼每年為1300元。

消息指出,受惠的30萬家庭、40萬個學童,92%已有上網。據了解,政府曾考慮上網津貼或導致學生或其父母不良使用網絡的問題,但後來傾向認為上網學習已對學生不可或缺,不提供津貼只會迫使這些家庭節縮其他開支,影響生活質素。

政府又希望,透過非牟利機構與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社區機構合作,負責提供「一站式服務」,除可保證網絡供應價錢相宜、低收入家庭可分期付款購買電腦,亦讓家長獲知上網知識及技巧。政府日後會適度調整每學年的上網津貼。

一站式服務 買電腦教上網

失業的單親媽媽莫太,屬無力支付上網費的家庭,就讀4年級的兒子要網上學習,便得到社區中心和其他人「爭電腦用」,對於政府每年津貼1300元上網費,她認為金額太少,她說﹕「之前曾經問過電訊商,我們住深水埗唐樓,每月約要200元上網費,津貼額只夠一半,另一半要靠節衣縮食。」

香港互聯網專業協會主席鄧淑明認同措施方向正確,但批評津貼只是杯水車薪,負責機構如要提供有質素的服務,將面對相當大挑戰。香港寬頻發言人稱,對計劃「深感興趣,定必積極參與」。電訊盈科發言人表示,要再看計劃細節才決定是否參與。

20100210 - 一成受訪學生網上抨擊他人

標題:一成受訪學生網上抨擊他人
報章:一成受訪學生網上抨擊他人


網絡世界提供自由發表意見平台,部分人卻以人身攻擊的網上留言為樂,部分青年更在社交網站開設群組,嘲笑和揶揄同儕甚至教師。防止虐待兒童會調查發現,約三成受訪中小學生曾把別人相片上載互聯網,約8.5%人更曾在網上留言攻擊他人。該會促政府增撥資源助學童了解網絡法例,保護承受網絡欺凌的受害者。

防止虐待兒童會昨日趁「國際互聯網安全日」,公布兒童及青少年使用互聯網的問卷調查,該會本月街頭問卷,訪問170名4至18歲的兒童和青少年,逾九成受訪者表示有上網習慣,五成每天上網兩小時或以上。

調查發現,約28.7%受訪者曾把別人的相片上載於互聯網,另有8.5%人曾張貼抨擊他人的信息,約兩成人曾發放錯誤及誤導資料。

facebook設群組嘲笑教師

本報記者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所見,一些由年輕人開設的群組涉網絡欺凌行為,如有學生因不滿教師的課堂表現,上課時偷拍老師,然後設立群組大肆批評,吸引近200名同學加入,集體留言揶揄和嘲笑。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建議增撥社區資源,訓練義工到社區不同家庭,幫助父母認識互聯網,並加強青少年及成年人的網上安全知識和技巧,了解互聯網法例。

20100128 - 慈善團體免稅 生意須符宗旨

標題:慈善團體免稅 生意須符宗旨
報章:明報


聖公會始料不及當年賣地收益原來要納稅。有會計師指出,慈善團體日後若不想繳稅,所涉生意必須符合團體目標宗旨,而且還需向稅局交齊文件,證明所有收益用於慈善用途,以免大失預算。

與教會目標相差遠難免稅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陳茂波指出,聖公會即使能證明賣地的收益全用於慈善用途,但該次交易與教會目標相距太遠,相信也不會獲稅局同意豁免繳稅:「例如戒毒中心開餐廳,幫助戒毒成功的青少年重投社會,餐廳營商原因便符合團體目標。如果聖公會用地皮建樓後,部分物業自用,都有可能說服稅務局,指起樓是供教會辦公,從而宣揚宗教理念,或者會獲豁免評稅。」

宜保留文件證慈善用途

陳茂波指出,曾為慈善團體到稅務局申請註冊,知道稅務局確實關注團體的興辦目標:「如果目標寫得太廣闊含混,稅局會要求修改,可見稅局在評定需否繳稅時,重團體經營的項目與其目標是否配合。」

稅務學會理事王銳強稱,所有慈善團體與公司一樣,均有責任保管7年之內的會計文件,證明從商時的收益及支出,以及是否確實把所有利益均用作慈善用途。他舉例,有團體捐輸八成收益,餘下兩成用作維修團體的建築物,假如有關建築物的維修同樣是含慈善目的,如教堂擴建,則有可能獲稅局考慮為用於慈善用途內。他指出,其實現時不少慈善團體都很清楚自己的角色,會依循《稅務條例》確保收入不用交稅。

20100127 - 男嬰打「四合一針」後猝死

標題:男嬰打「四合一針」後猝死
報章:星島日報


疫苗驚魂不斷!沙田 美田村一名僅四個月大男嬰,前日接種第二劑四合一及肺炎球菌疫苗後,晚上出現發燒,與父母同床睡覺,至昨清晨全身冰冷,送院證實死亡。衞生署表示,個案已轉交死因裁判官調查,強調沒有證據顯示該兩種疫苗引致突然死亡。據了解,經醫生檢查後,懷疑男嬰因反瞓俯臥焗死。

不幸夭折男嬰姓謝,四個月大,其母李X雯,二十四歲,由內地來港未足七年,嬰兒父親是內地居民,該對母子與外祖父母同住美田村美樂樓一單位。

  警方消息稱,該男嬰前日由父母陪同,到沙田一母嬰健康院,接受「兒童防疫注射計畫」的混合針防疫注射,醫生告知有嬰兒打針後有反應,會輕微發燒,處方退燒藥給謝母,讓她在有需要時給男嬰服用退燒。

  衞署稱與打針無關

  男嬰回家後晚上發燒,母親餵他服食退燒藥,為方面照顧與兒子同睡,一家三口擠在一張床上。據稱,該對父母擔心兒子情況,凌晨三時曾起床看兒子,見他無異樣,於是安心睡覺。

  昨凌晨五時二十三分,男嬰父母醒來,檢查兒子時發覺他俯臥而睡,全身冰冷已無反應,大驚報警,陪同兒子送威爾斯親王醫院 ,男嬰延至早上六時十七分不治。男嬰是第一胎,父母及外祖父母聞噩耗,傷心欲絕。

  衞生署指,正調查一宗涉及一名四個月大男嬰於昨晨死亡的個案,男嬰在前天早上,於沙田瀝源母嬰健康院接種第二劑的白喉、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及滅活小兒麻痹混合疫苗和肺炎球菌結合疫苗,個案已轉交死因裁判官調查。署方指,沒有證據顯示該兩種疫苗會引致突然死亡,市民毋須過慮。

  中大醫學院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表示,現時兒童注射的四合一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十分安全,約一百萬劑中只有一劑會引起嚴重副作用,如發燒、紅腫、嬰兒哭個不停、抽筋,甚至呼吸困難,但相信男嬰死亡與疫苗無關,解剖檢驗可調查會否由其他因素引致腦炎猝死。

  據了解,醫生發現男嬰面部有受重力壓過痕迹,疑他半夜反瞓轉身俯臥而睡,口鼻被壓不能呼吸,不排除因俯臥窒息死亡。

  香港醫學會 副會長兼兒科專科醫生陳以誠表示,嬰兒與父母同眠,父母有機會在睡夢中誤將身體壓向嬰兒,令其胸部受壓;又或被鋪過重,緊壓嬰兒胸部導致無法呼吸。



20100127 - 三歲女童疑服藥過量

標題:三歲女童疑服藥過量
報章:蘋果日報


彩虹邨綠晶樓昨晨 11時許,發生女童誤服藥物家居意外, 3歲大姓陳患病女童被父母發現懷疑過量服食了八粒氣管敏感藥丸,立刻報警。救護員將女童連同藥袋送院交醫生檢查。現場所見女童送院時清醒,經檢查後並無大礙。

屯門醫院急症科顧問醫生馮顯達稱,氣管敏感藥有舒張氣管,減輕氣管抽搐功效,但服用過量嚴重可影響心臟功能及神經系統,嚴重可致心跳紊亂,心律不正而死或窒息死亡。他補充,若病者是懷疑剛服用,醫生會處方含活性碳藥物吸收服下的過多藥物。他建議家長要將藥物存放於兒童觸摸不到地方,以策安全。



20100127 - 6歲童街頭流連 母控虐兒

標題:6歲童街頭流連 母控虐兒
報章:明報


尖沙嘴 發生一宗疏忽照顧兒童事件。昨零時許,一名6歲外籍男童Bolily被途人發現在彌敦道及德成街交界獨自徘徊,途人恐其與家人失散迷路,遂將他帶到附近尖沙嘴警署求助。警員向男童了解後,聯絡其44歲母親Sri,最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的罪名將她拘捕,正調查她將兒子遺在街上原因。男童稍後由一名男親友抱著陪同送院檢驗

20100121 - 兒童院變豪宅 聖公會被追1.8億稅

標題:兒童院變豪宅 聖公會被追1.8億稅
報章:明報


香港聖公會1990年代與地產商長實合作,以換地方式將大埔滘聖基道兒童院地皮發展住宅樓盤鹿茵山莊,從中獲利至少4.5億元。稅務局指聖公會的行為等同做生意,徵收利得稅逾1.8億元,聖公會不服上訴高院,自稱作為宗教團體,所有收入均作慈善用途,政府不應徵稅。法官押後宣判。

位於大埔公路大埔滘的鹿茵山莊由長實發展,98年開售時創下每呎萬元的「天價」。屋苑前身為聖基道兒童院,至94年結束,聖公會改於各區成立24個兒童之家。

與長實合作 至少獲利4.5億

聖公會93年與長實合作,由教會申請換地,長實則向政府支付7億元補地價,再向教會提供3億元後,正式發展鹿茵山莊。完工後當中約三分之一單位、即120個住宅及100個車位給予聖公會出售或自用;其餘單位售出後,雙方再五五分帳,聖公會獲保證可得益至少1.5億元。

稅務局指聖公會自89年起將名下資產轉作商業用途,故向教會徵收98至05年度共逾1.8億元利得稅。惟聖公會認為本身是宗教團體,所有進帳均為慈善用途,毋須納稅。

聖公會︰所有進帳作慈善

代表納稅人香港聖公會基金及香港聖公會管業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指出,聖公會不算參與商業活動,因教會只是將地皮出售,沒有參與發展;而且聖公會目的清晰,只是為宣揚宗教及傳福音,收入自是慈善用途。

他又指出,70年代聖公會已欲發展地皮,89年曾向城規會遞交發展圖則,但直至93年才與長實簽下合作協議,因此稅務局不應以89年作為聖公會將地皮當為商業發展的分水嶺。

代表稅務局的資深大律師吳嘉輝回應,教會、基金及管業委員會作為3個獨立機構,不應共享一個團體目的,事實上教會未能向稅局清楚解釋成立目的及所謂「慈善用途」的意思。他舉例,有教會籌錢只為宣傳教會,這就不算慈善用途。他指鹿茵山莊的交易無法與宣揚福音或慈善連上直接關係,不如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般,選擇營運餐廳業務,將經營收益與慈善直接掛鈎。



標題:兒童院變豪宅 聖公會被追1.8億稅
報章:星島日報


聖公會於九三年將丟空多年聖公會聖基道兒童院的大埔地皮交予長實(001)發展,並搖身一變成為豪宅鹿茵山莊,聖公會從中獲得至少四億五千萬元,另加一百二十個鹿茵山莊單位。稅務局認為聖公會經營發展樓盤的業務,徵收七年來合共一億八千萬元利得稅,惟聖公會強調所得資金全撥慈善用途,昨日提出上訴,案件押後判決。

堅稱資金作慈善提上訴

聖公會就大埔一地皮收益被徵收一億八千萬利得稅,早前不服昨日於高院提出上訴。鹿茵山莊位於大埔市鎮地段一三五號,由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附屬的望德高有限公司發展,屬區內頂級豪宅,九八年推出時創下當時每方呎萬元的天價。

該地皮原本由香港聖公會管業委員會及香港聖公會基金(下稱「聖公會」)持有,聖公會一九三五年在涉案地皮創辨收容孤兒的聖基道孤兒院,及至八十年代孤兒院搬遷後,曾考慮改建成退休神職人員宿舍,惟計畫其後擱置;至一九八九年,聖公會聘請律師及建築師作研究,翌年成功申請將地皮改成住宅用地。

與長實合作 獲最少4.5億

一九九三年,聖公會與發展商長實簽署聯營協議,由長實補地價逾七億元後發展樓盤,負責出地皮的聖公會則獲三億元上期,並獲分配一百二十個即約三分一的鹿茵山莊單位,餘下單位出售後的利潤則由聖公會和長實攤分,但金額不少於一億五千萬元。

稅局認為聖公會透過發展樓盤經營賺取利潤的業務,向聖公會徵收九八/九九至○四/○五年度的利得稅,聖公會不服稅務上訴委員會裁決,上訴至高院。

原審稅務上訴委員會認為,聖公會八九年聘專家的舉動屬於參與經營發展樓盤,但代表聖公會的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昨指出,聖公會當時僅是探索空置地皮用途的可能性,研究如何將地皮轉化成現金,從沒有發展樓盤的意圖。

經營獲利須付利得稅

聖公會又指,興建鹿茵山莊的地皮歸長實所有,聖公會安排退休神職人員入住所得的鹿茵山莊單位,至於利潤則全數投放在本港慈善服務,因此毋須支付利得稅。但稅務局局長指出,聖公會是次將不值錢的農地改變成用作牟利的高尚住宅,與聖公會宣揚福音的明確目標毫無關係,屬於經營賺取利潤的業務,因此須支付利得稅。

20100121 - 獨留兒童在家 暫不立法禁止

標題:獨留兒童在家 暫不立法禁止
報章:明報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政府暫時無意特別為禁止獨留兒童在家立法,擔心一旦立法,家長會為逃避法律責任而可能要求兒童在家門外等候或到商場和街上流連,反而未必能達到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的良好意願,執行亦有困難。

張建宗強調,現行《侵害人身罪條例》或有關疏忽照顧童的法例,不論兒童所處的地點為何,針對的是有關行為是否對兒童構成傷害、涉案人士是否有照顧責任、他們是否有意圖疏忽照顧該兒童,以及是否知悉其行為可能會對該兒童構成傷害等,反而更能有效地保障兒童安全。

當局曾參考英國、加拿大等海外司法區的做法,有關處理疏忽照顧兒童的刑事條文,大致與上述《侵害人身罪條例》的條文相類同,亦沒有將獨留兒童在家這行為單獨列為刑事罪行。

20100112 - 墮樓死亡兒童多獨留家中

標題:墮樓死亡兒童多獨留家中
報章:明報


檢討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檢討委員會指出,06年墮樓死亡的兒童中,大部分事發時被獨留家中。

檢討委員會今日發表首份報告,檢討06年向死因庭呈報的107宗兒童死亡個案。在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個案中,兒童死於意外的個案最多,有20宗,其次是自殺,有14宗。

檢討委員會指出,在發生意外導致兒童死亡的案件中,最多是交通意外,有11宗。但值得注意的是,有5名兒童意外從高處墮下身亡,其中4宗意外在有關兒童的家中發生,而當中3名兒童事發時被獨留在家。檢討委員會就此類個案作出了4項建議,包括教育家長為子女選擇可靠的保母,並與之保持清楚及良好的溝通,以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至於在14宗死於自殺的個案中,所有兒童均在青少年階段,其中13名從高處躍下喪命。檢討委員會作出了11項建議,以預防青少年自殺,包括教育公眾鼓勵有自殺意念者及其親友向專業人士求助,及不應在該些專業人員面前掩飾當事人的自殺意念。

「先導計劃」於2008年2月開展工作,獨立的檢討委員會共有由社署署長委任的14名委員及4名增任委員,他們來自不同界別,包括醫務、社福、心理學、法律、教育、商業、學院及家長。檢討委員會現正檢討發生於2007年內的兒童死亡個案,並將於今年底發表其最後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