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9 - 波波池螺絲傷童 遊樂場稱達成和解

標題:波波池螺絲傷童 遊樂場稱達成和解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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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歲女童上周四(24日)在觀塘工廈遊樂場「DREAM ROOM」玩耍期間,被波波池內螺絲弄傷,頭頂流血要縫針。遊樂場曾表示「小朋友安全是家長負責」,後因大量網民批評才致歉,並宣布上周六(26日)起停業一周檢查。遊樂場昨發新聞稿,稱與女童家長達成和解,遊樂場將於6月2日恢復營業。

DREAM ROOM在新聞稿表示,和解由新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安排,雙方協商後,女童家長接受致歉和提供的慰問金方案,同時亦應事主要求撤銷會籍,並退還會費。遊樂場又稱,停業期間遊樂場將重新設計及佈置場內遊戲設施、重新培訓員工等,強調日後將提升場地管理及安全,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稱家長接受道歉及慰問金方案

范國威昨稱,雙方昨早會面,家長接受遊樂場一方的所有安排,但不便透露金額,受傷女童仍要每日洗傷口,至於傷口位置會否再長出頭髮,則有待女童6歲時,確認毛囊有否受傷才知道。

20180529 - 青協調查﹕教師支援SEN生技巧薄弱 外購服務訓練 學生未能應用

標題:青協調查﹕教師支援SEN生技巧薄弱 外購服務訓練 學生未能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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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特殊教育需要(SEN)學生愈來愈多,但學校支援未必到位。青協一項有關小學SEN學生支援調查發現,教師對SEN學生的支援技巧薄弱,5分滿分只有3.5分平均分。青協註冊社工何遂心表示,學校為SEN學生安排的外購服務訓練,與學生實際上能否應用技巧存有差距。

調查訪問了555名公營和私立小學的教師和校長,發現校內所提供的支援服務不足。以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ADHD)學童為例,受訪教師認為自我管理、情緒管理及社交與人際關係對ADHD學生來說較重要,以5分為最高分,1分最低分,分別為平均4.5、4.5和4.29分;但當評價校內支援服務時,則僅得平均3.48、3.50和3.42分。

家庭方面亦有改善需要,受訪教師大多認為家長掌握管教SEN子女的方法一般只有3.01分,家長參與程度則只有3.09分。SEN家長更需與教師溝通,以了解子女的學習情况和進度,但問及家長與教師間的溝通是否足夠時,卻只有3.48分。

青協全健思維中心督導主任徐小曼指出,學校為SEN學生提供的支援是否到位,仍有改善空間。何遂心亦指SEN學生參與小組活動後,仍未能把學習到的技巧應用出來,「上完那麼多班,學完溝通技巧,但卻不能對應課堂行為」,令學生繼續感到挫敗。另一方面,很多SEN學生家長都對學校支援不了解,亦未能配合在家訓練。

青協推「度身訂做」訓練助SEN學生

有見及此,青協將在下學年推出結合轉介兒童精神科服務和到校支援SEN學生的「Project COACH-專責支援SEN服務」計劃,到校為較嚴重的SEN學生「度身訂做」所需訓練,亦會擔任「中間人」,為學生和家長與小組導師、社工和SENCO(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溝通,盼學生能用得着從訓練學會的技巧。另外,因輪候SEN識別評估需時,計劃亦會為基層家庭安排轉介識別服務,最多2至3周便能見醫生。

20180528 - 學者轟「一校一社工」推行倉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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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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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將於下學年推行小學「一校一社工」,除現時聘請輔導教師的學校可選擇維持現狀外,其餘小學都必須轉聘學位社工。立法會議員、大學輔導學學者、小學校長和現職輔導人員昨出席公開論壇,席間有資深輔導學學者認為,小學「一校一社工」忽略了輔導業界的角色及意見,讓大學輔導課程畢業生的專業邊緣化,更漠視了輔導學界一直為學校付出的努力,指政策推行亦極為倉卒,未經仔細研究和廣泛商議。來自浸大、中大、城大、教大、理大、樹仁和港大等資深輔導學學者向當局聯署,建議應以「一校一社工加一學校輔導員」為長遠目標。參加者昨日舉起紙牌,要求當局尊重輔導專業。

20180528 - 小一生勢減 「大肚班」超額教師研保留 未提及推小班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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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8/19學年是近年小一生人數高峰,但隨着政府於2013年「停雙非」,2019/20學年的小一適齡人數將開始下降,或會導致學校出現超額教師。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昨天指出,在取消「加派」、撤回有時限小學學額和容許「大肚班」學校保留教師等措施下,料可抵消一定數量學位,但未有提及會否在小學全面推行小班教學。

因應近年小一人數上升,教育局採取不同措施應付,如每班加派至32人或以上、加開班數和開辦有時限小學以應付學生,這些措施在下學年仍會延續。當中加開班數會導致某些小學的某些班級數量較其他級別多,如鳳溪第一小學今年小六只有4班,但小三和小四則各有8班,有「大肚班」之稱。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昨在教育局「局中人語」以「變中求穩——談小一學生人口下降與小學的持續發展」為題撰文,指正積極考慮讓這些學校保留有關超額教師一段短時間,相信大部分學校可在過渡期內,讓教師自然流失,吸納超額教師。

撤加派加班限時校 抵消4500學位

至於「加派」和開辦有時限小學,蔡指暫時「加派」安排合共提供約2900個額外小一學位、3所有時限小學則共提供650個小一學位,連同部分學校通過改建和加建臨時課室,亦增加約900個小一學位,全數合共4500個學位。蔡若蓮指日後小一生人口回落,單是撤回上述措施,已可抵消約4500個學位。她又提到,個別學校的班數及教席數目或有變化,「但整體公營小學的班數及教席數目,在未來數年會維持穩定」。

資小校長會:幫到學校渡時艱

資小校長會副主席林碧珠表示,即使未來數年小一人口減少,但「數字都不是很大」,如教育局「減派」、停辦有時限小學和設過渡期予「大肚班」教師,「已經會爭好遠,一定幫到學校渡過時艱」。不過林碧珠表示,最重要還是在全港小學推行小班教學。

小學校長籲全港推小班教學

嗇色園主辦可信學校校長朱遠球表示,未來數年小一生人口下降對整體小學都有影響,而該校有些班級中,4班有約一班是跨境生,他認為長遠來說需在全港推行小班教學,「應全港一起推,不要某些學校可以收多過25人,有些又行小班,這才可保證生態不受影響」。

20180528 - 波波池邊藏釘傷女童 遊樂中心認錯休業

標題:波波池邊藏釘傷女童 遊樂中心認錯休業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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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不少工廈商戶都開設幼兒遊樂中心,但當中設施暗藏危機,安全保障亦成問題。上周四一名三歲女童在觀塘「DREAM ROOM」玩樂時,懷疑遭場內「波波池」邊牆身突起的鐵釘插傷頭部,血流不止需入院縫針治理。據女童家長指出,經初步診治,女童傷口或會留疤及難以再生頭髮,其家長周五就事件報警,警方將案件列作有人受傷。

  事緣上周四女童媽媽在社交媒體申訴,表示在觀塘巧明街柏秀中心十樓「DREAM ROOM」幼兒遊樂中心,女兒玩波波池時不慎滑倒,懷疑頭部碰上軟墊設施突起的鐵釘位置,傷及頭皮,當時血流不止需入院治理,最後需要縫針,女童頭皮恐留疤,傷口可能不再生長頭髮。 

  其後,女事主未有先要求索償,好言相向要求場地負責人將鐵釘封好。不過,該中心在facebook回應指場地十分安全,並指小朋友的安全是家長負責,家長應好好看管小朋友,更聲稱找來保險公司致電事主,指遊樂中心沒有錯及作出免責聲明。

  事件在各大家長群組發酵,網民盼盼到該遊樂中心facebook專頁留言要求交代,指責中心卸責,已超過一萬個「嬲嬲」,引發一場公關災難。該場地負責人昨日隨即貼文道歉,並轉口風一改早前的強硬用詞,承認設施設計上有問題,誤以為凹陷鐵釘的槽位不會引致意外,已經自行停業七天,全面檢查場地內所有遊樂設施及玩具的安全性。

  警方表示,本月二十五日(上周五)收到一名三十五歲女子到將軍澳警署報案,稱其三歲女兒本月二十四日(上周四)在觀塘一個處所玩耍期間受傷,警方將案件列作有人受傷處理。

  皮膚科專科醫生陳厚毅表示,鐵釘插傷頭部流血不止屬嚴重情況,即已傷及真皮層及皮下脂肪,需要縫針治理,若鐵釘有細菌,可能引致皮膚發炎或毛囊感染等併發症。

  陳厚毅稱,預計女童一星期可望拆線,最快數星期內完全康復,傷口或會留下小結疤,但頭髮可以遮掩;如果毛囊沒有受損,就可正常生長頭髮,建議該名家長避免帶女童到海邊游水、洗澡直接沖洗傷口及經常觸碰傷口。

  翻查資料,柏秀中心屬於商業大廈,可作商業用途。有保險業人士指出,保險公司會承保合乎土地契約用途的商業大廈,如第三者責任保險,使用者需證明意外受傷是場地責任,惟難以界定何謂「正常使用」設施,因為小朋友在遊樂設施玩耍經常周圍跑跳,故該場地負責人較難完全推卸責任,保險公司或需作出合理賠償。

20180528 - 教局:撤加派等措施 抵銷小一生縮減

標題:教局:撤加派等措施 抵銷小一生縮減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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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小一適齡新生人數,預料一九/二〇學年起跌逾八千人,僅有五萬七千三百人,令小學界憂慮縮班殺校潮重臨。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昨在網上撰文稱,只要撤回及調節加位、加派及有時限小學等措施,已抵銷至少四千五百個學位;強調整體公營小學班數及教席數目,在未來數年有望維持穩定。

  蔡若蓮在教育局網上專欄「局中人語」指,近年小學為應對學位需求上升,採取加班、加派及有時限學校等措施,今學年已額外增加四千五百個學位,隨着需求回落時,只要調節或撤回相關措施,便能有效紓緩減班壓力。她指即使一九學年小一入學人數減少,亦高於一〇/一一學年小一新生僅四萬六千五百人的低位,而其餘年級人數仍維持高位,強調整體小學班數及教席數目應會保持平穩。

  對於近年出現「大肚班」的學校,蔡若蓮承認隨着相關班級的學生畢業,學校或因總班數減少而出現超額教師,當局正積極考慮具針對性的措施,包括讓學校保留超額教師一段短時間、通過自然流失等安排吸納他們。

20180528 - 陪兒童留院得張膠凳 社工嘆公院照顧者支援不足

標題:陪兒童留院得張膠凳
社工嘆公院照顧者支援不足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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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時曾體驗露宿者生活,與同學撿紙皮在街頭露宿一晚,也比這張膠椅舒服!」兒童病房要求家長廿四小時陪伴,但對照顧者提供的設竟然只得一張膠椅,家長根本無法好好休息;要餵人奶的母親更慘,因病童多插著醫療儀器,難以離開病床到餵哺室,母親多坐在病床旁餵奶,可是病房連腳踏或矮凳也沒有。社工媽媽楊佩艮驚訝道:「全世界都在說家庭友善,照顧照顧者,但醫院支援竟是如此不足。」

社工楊佩艮(阿艮)是兩女之母,兩歲半的小女兒早前發燒而入住廣華醫院五天。根據該兒科病房要求,父母其中一人需要二十四小時陪伴照顧。「我早上會在醫院,然後岳母中午來逗留一會兒,讓我去吃個午飯再回來,直至老公下班過來接手,我便回家照顧大女兒,至凌晨一時左右再回醫院接替老公,直至第二日早上。」阿艮坦言醫院只能提供一張膠椅,家長只能坐著休息,她留院期間亦與其他家長大嘆配套「不人道」,「即使很想睡覺,都要想著用甚麼姿勢,一是伏在病床,或者坐著『釣魚』。」

她笑言,學生時代與同學體驗露宿者生活時,撿紙皮露宿街頭,至少能躺平休息,也比這張膠椅更舒適。「既然病房要求家長廿四小時(陪伴),為何沒有提供配套?」結果是留院的晚上,她大多只能睡到一至兩小時,醒來又繼續照顧工作。

阿艮寫過投訴信予廣華醫院,希望至少獲得一張較舒適的椅子供家長休息,醫院回覆因重建進行中,無法即時改善,「院方相信重建工程完成後,定可為病人及家屬提供更完善之服務。」據悉數年前廣華醫院仍有提供摺床凳,但近年不再添置。阿艮坦言是退步,「全世界都在說家庭友善,照顧照顧者,怎麼可能是越來越退步?」

若入院的是初生嬰兒,更不容易。阿艮觀察,病房外設有母乳餵哺室,但因留院病童多是插著醫療儀器,根本難以離開病床,媽媽多坐在病床旁餵奶。

根據醫管局與衛生署的小冊子《愛,從母乳開始…》,建議家長以矮凳墊高腳部,「腳部要得到充分承托」,但廣華醫院兒童病房連腳踏或矮凳也沒有。「有個四十多日大的嬰兒,媽媽需要不斷餵奶,我幫她問姑娘有沒有『凳仔』,她說沒有。」最後,阿艮自行從家裡帶回一張小凳,供病房要餵奶的媽媽輪流使用。

現時公立醫院及醫管局網站,均無列出家長留宿配套。記者本周以家長身份致電本港各聯網龍頭醫院,查詢留宿配套,只有聯合醫院與伊利沙伯醫院表示,一般會提供摺凳床,可拉開攤平。但伊利沙伯醫院指要視乎留宿人數及加床情況。威爾斯親王醫院表示提供梳化凳,椅背可調教角度,但無法躺平;瑪嘉烈醫院只提供木凳;瑪麗醫院及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則表示,未確定入院前無法確認配套。

20180528 - 14歲女疑肛交 同齡男友被捕

標題:14歲女疑肛交 同齡男友被捕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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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十四歲女疑肛交,同齡男友涉案被捕。前晚七時許,警方接獲一名四十九歲男子報案,指其十四歲女兒在葵涌安蔭邨一單位內,疑與一名同齡少年肛交。警方接報趕至現場,經初步調查後,拘捕該名十四歲少年,將他帶署扣查,案件暫列與廿一歲以下女子作出肛交,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消息指,涉案少年與女童為情侶關係,在安蔭邨一單位疑進行肛交時,遭女童家人返家撞破。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二○○章)第一一八D條,與廿一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根據條例,不論女童是否同意肛交,只要證明被告的陰莖曾經插入,而涉及的女童當時的年齡未滿廿一歲,被告便已犯罪。

20180528 - 學界斥「一校一社工」 推行倉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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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斥「一校一社工」 推行倉卒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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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府撥款一億三千八百萬元讓全港官立、資助小學及特殊學校實施「一校一社工」,並於今年九月新學年推行,在新政策下,學校須聘用持社工學位的駐校社工,並設三年過渡期。多名大學資深輔導學者認為,新政策推行倉卒,未有仔細研究及廣泛諮詢學界團體,亦擔心當局逐步以社工取代輔導員的工作,要求「一校一社工加一學校輔導員」及增撥資源支援。

指未分清社工及輔導角色
多名大學輔導學學者昨(27日)舉辦論壇,以「守護輔導專業,整全小學輔導系統」為題,就「一校一社工」進行討論,百多名學者、小學校長、教師及輔導員出席。

樹仁大學副校長、資深輔導學學者孫天倫指出,當局未有分清社工及輔導兩門專業,又指完整的學校輔導系統應包括老師、社工、輔導員三部分,缺少輔導員就做不到全方位輔導,形容新政策會「做死社工、激死輔導、害死學生」,並將輔導行業邊緣化。她促請教育局,確認輔導員專業資格,長遠而言以「一校一社工加一學校輔導員」為目標,又建議增撥資源聘請督導主任,以支援學校輔導員。

促港府參考歐美內地做法
小學校長伍家珍表示,其學校現已有外聘社工和學生輔導主任,亦有聘請兩名輔導員。其學生正向成長指數比全港平均指數高,證明輔導員對學生成長重要,促港府參考歐美國家和內地做法,每間學校都設駐校社工以及駐校輔導員。

20180528 - 學校料准短暫保留超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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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出生率低加上叫停雙非,小一適齡學童明年起將「插水式」下跌,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二○一九學年小一學位需求會下降八千四百個,減至五萬七千三百個,但整體而言,未來數年小學在校學生人數基本穩定,小一學位需求下降影響有限。為穩定教師團隊,教育局正積極考慮具針對性措施,例如讓曾增收學生的「大肚班」學校保留超額教師一段短時間,透過教師自然流失及其他既定安排,吸納超額教師。

早前有校長要求教育局六月前就小一問題制訂應對方案,蔡若蓮昨在教育局專欄「局中人語」指,即使二○一九學年小一入學人數減少,局方預計與屆時畢業離校的小六學生人數相若,換言之,二○一九學年整體小學班數及教席數目應會保持平穩。而隨後學年,在校學生數目仍是大致穩定,加上過去數年因小一學生人口持續上升,至明年始回落,所以除小一外,其餘年級的人數仍維持在高位。

她又指,即使是回落後的小一學生數目,仍較二○一○學年小一學生人數低位的約四萬六千五百人,高出不少,故小學整體學生人數未來數年可維持平穩。

以往為應對小一學位需求的短暫上升,政府採取多項彈性措施,包括增加學位供應,善用空置課室、改建和加建臨時課室,同時因應個別地區暫時增加小一每班的派位名額,並營辦有時限小學等。蔡若蓮稱隨着小一學生人口變化,當需求回落時,只要調節或撤回相關措施,便能有效紓緩減班壓力。

教局稱與前線保持溝通
蔡若蓮重申,當局重視與前線保持密切溝通,包括與津貼小學議會、資助小學校長會代表會面,與會代表均認同撤回現時的彈性措施,能有效紓緩小一學生人口下降對業界帶來的影響,有個別學校則建議在部分地區全面實施小班教學。為進一步了解個別地區學校的關注,局方將與有關校長進一步交流意見。

20180526 - 狂徒掟四電芯落樓 幼稚園師生險中招

標題:狂徒掟四電芯落樓 幼稚園師生險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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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藍田平田邨驚現擲物狂,連小童也不放過!三十名幼稚園生,昨晨在藍田平田邨幼稚園外空地做體操時,疑有人不滿音樂聲,先後擲下四粒小電芯泄憤,師生險中招,嚇至折返校內躲避,這是繼年前該園一名女老師遭天降硬物擊中手部後,另一宗同類事故。警方接報到場搜索,暫未有人被捕。

  三十名幼稚園學生晨早做體操,險遭四粒小電芯高空飛擲擊中。現場為啟田道平田邨平誠樓救世軍平田幼稚園,消息稱,昨晨九時許,三十名幼稚園學生在六名老師及義工家長帶領下,在校園外空地做體操,並播出悠揚音樂配合,其間,突有三粒2A小電芯從高空飛擲而出,當時家長只聽到有啪啪墮物聲響,不以為意。

  約五分鐘後,再有一粒同款電芯飛擲而下,三十九歲姓黃女家長查看地下發現,覺事態嚴重,告知老師,查問確定無人受傷,恐會再受攻擊,決定折返校內躲避及報案。

  警員在現場一帶搜查,但無結果,正循幼稚園師生做體操時播音樂方向調查,了解是否與聲浪問題有關。校方貼出通告,知會家長攜子女上下課提高警覺。救世軍發言人表示,未悉擲物者的動機,案件已交警方調查,為安全起見,幼稚園暫停日後的戶外體操活動。

  觀塘區議員姚柏良透露,該幼稚園的一批學生前年在空地做體操期間,一名女老師被高空擲物擊傷手部。他覺邨內擲物問題嚴重,三日前平信樓對開,曾有一支木棍飛墜,幸無擊中途人。

  他希望房署派高空巡邏糾察隊到臨協助,同時在黑點位置重裝天眼監視樓宇,對擲物者有阻嚇作用,同時建議房署在邨內懸掛橫額,教育邨內居民,並宣傳高空擲物的嚴重性,擊中人可致傷亡。

  本月八日早上,馬鞍山錦豐苑基督教香港信義會頌安幼兒學校外,亦有玻璃樽飛擲而下,幸無波及師生及途人,警方閃電拘捕二十八歲男住客。去年十一月,錦豐苑旁的頌安邨亦是高空擲物黑點,部分擲物針對一所幼稚園的聲浪,警方事後拘捕從事保安工作的六十五歲女住客。

20180526 - 疑與15歲私影妹性交 男警: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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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喜玩私影的男警被指五年前相約曾合作的十五歲少女,返他家拍「更性感」的私影照,期間男警涉嫌與該名未成年的私影少女性交。直至本年初男警始正式被捕,被控以一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續審時,男警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自辯指根本沒有發生非法性交一事。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一日裁決。

控辯互指對方證供不可靠
涉案卅八歲被告陳健敏,被控於一三年一月至十月十八日期間某天,與當時十五歲女童X非法性交。X於事發後的同年十一月才年滿十六歲,現時已廿歲。

控方昨結案陳詞指,被告聲稱未有和事主性交的說法是不盡不實,反之事主要誣告被告並非易事,因事主需分別向警員和法庭說謊。辯方結案陳詞時反指事主的證供不可靠,質疑法庭是否可接納其證供。辯方舉例指,事主起初聲稱性交時穿短裙「護士制服」,但盤問時改口指穿透明吊帶裙。此外,被告和事主之間有很多金錢往來,事主亦承認多番向被告借錢。辯方又指,事主常藉詞拒絕還款,是言而無信。

案件編號:TMCC 112/2018

20180526 - 皮包骨案 男被告指妻與奶奶曾因錢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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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七歲女童一五年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開始作供,指與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婚後約一年,她說懷孕了,但沒告訴他預產期,他第一次見女兒是在女被告汕尾家中,即本案受害女童時,女兒已十多磅重。而女被告來港定居後不久,便跟他母親因錢銀爭執,最終她提出要搬走。

否認「用刀降住佢」
他曾任職辦公室送信員、電器技工、布行、地盤及客戶服務助理,但一二年心臟病發「通波仔」後便不能工作,要靠綜援生活。女被告於同年十一月舉家移居來港,來港後到親戚家住了個多星期,才搬到青衣與他及母親同住,但當時女被告已將受害女童帶返內地,說家中沒足夠地方同住,故他的胞姊及母親待事發後,才跟女童首次見面。

男被告指,女被告跟他母親同住不久,因錢銀問題爭執,他認跟女被告亦有爭拗:「火氣還火氣,但我冇用刀『降』住佢」。他解釋自小給父親體罰,母親都會阻止,故他不會以暴力解決問題。後來,女被告決定搬走,並在他不知情下,於一四年十一月將女童再帶來港,他否認如女被告所指,是他要女童來港跟他生活。女被告在下午開庭前因身體不適送院治理,聆訊因此要暫停,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525 - 斷肋虐童案 醫生料傷勢多屬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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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男童被發現腰部有燙傷,及左右兩邊第10條肋骨骨折,需留院5日診治。負責平日日間照顧男童的保母否認兩項虐兒罪,案件昨續審。男童主診醫生稱,兒童骨組織較成人軟, 較難骨折,認為大可能是人為傷害。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何碧玉(47歲)不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5月31日裁決。男童被發現腰部有傷口後6日,才到伊利沙伯醫院求診,主診醫生林真善供稱,男童左後腰有一處面積約3.5厘米乘2厘米的潰爛,有肉芽生出及漿液性分泌物。林稱男童腰部傷口深至真皮層、面積大,相信是燙傷,但不排除傷口因逾兩星期處理不當而擴大,或由意外造成。林稱骨骼X光片顯示,男童左右兩邊第10條肋骨後方曾有骨折,正在癒合中。她說小孩肋骨組織較成人軟,即使男童跌倒後躺在硬物上,亦不足以造成骨折,認為需要相當大的力度施壓,才會骨折;林不同意抱起男童時能造成如此傷害,認為較大可能是人為傷害。林稱男童骨折後,有可能不會感到痛楚而未能察覺。

3家長社工寫求情信

辯方讀出3封由家長撰寫的信件,均稱被告無微不至照顧他們的子女,子女亦喜愛被告。慈雲山錫安青少年服務中心社工亦撰信,稱被告曾先後照顧10名兒童,從未接到任何家長的投訴。

20180525 - 打傷兩兒 綜援單親母判感化

標題:打傷兩兒 綜援單親母判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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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綜援過活的單親媽媽眼見一對8歲及10歲的兒子沉迷打機,不肯洗澡,盛怒下以衣架暴打兩子,令兩子手腳、眼眶及耳朵附近多處瘀傷,留醫半個月。裁判官昨指孩子身上還有圓形傷痕,質疑被告不止使用衣架,「你有冇圓形嘅衣架吖」,斥責她使用暴力,「你咁打佢哋可能憎你一世」,但考慮她作為單親媽媽的處境,終判感化1年。

官:佢哋可能憎你一世
34歲姓梁被告被控於今年1月31日在葵涌住所犯案,早前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辯方昨呈上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自責內疚,承諾日後用愛和信任對待兒子,相信學校能支援兒子學習。辯方早前透露三母子依靠1.3萬元綜援過活,兩事主已康復,親子關係正改善。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強調孩子傷勢嚴重,心理可留下長期甚至永久創傷,換轉是被告也不想被父母打,「父母同子女係一世,你咁打佢哋可能憎你一世,唔值得」,但明白身為單親媽媽的處境,決定給她一次機會。
案情指小兄弟在父母2012年離婚後跟母親同住,案發後哥哥向駐校社工披露事件。兩童於2月1日被送入明愛醫院,留醫至同月15日,其間母親被捕,警誡下承認因衝動犯案。

20180524 - 皮包骨案 女被告否認銷毀同住證據

標題:皮包骨案 女被告否認銷毀同住證據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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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七歲女童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涉案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昨於高院接受控方的盤問。控方指警方在女被告家中,只找到屬於受害女童的一本英文課本及一封學生資助辦事處信件,控方直指女被告已將女童的書包校服衣服等,丟棄銷毀。女被告否認其事,並重申女童未曾跟她同住。

控方昨向女被告出示一本屬於女童的英文課本,女被告否認見過,甚至說:「我懷疑係凌耀忠(涉案五十二歲男被告)趁我入醫院時,放响我屋企嘅,佢有我屋企鎖匙」。

控方則指出,由女童一五年七月十八日入院,直至到警方申請到法庭手令,於九月七日入女被告的屋搜查,期間有充足時間,讓女被告銷毀有關女童居住的證據,只是女被告剛巧遺漏了這課本。女被告斷然表示:「我唔同意!」又指報案當天,警方上門跟她錄證人口供時,已乘機搜查:「但都摷唔到有佢(女童)嘅嘢吖」。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524 - 問題兒童評估 未達90%目標

標題:問題兒童評估 未達90%目標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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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及早安排患有過度活躍或專注力問題的兒童接受評估,有助改善他們的情況,但不少兒童卻遲遲未獲評估。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承認評估時限不達標,過去數年獲轉介至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新症數目一直上升,加上醫生流失率高且增聘困難,二○一七年內能於六個月內完成評估新症的比率未達百分之九十的目標。

輪候時間遠超半年
陳肇始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提問時指,經健康院醫生評估後,一七年有七千九百八十一名疑有發展問題的兒童獲轉介至衞生署或醫院管理局轄下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作進一步評估,五年間上升三成四,當中懷疑有過度活躍或專注力問題的個案有一千八百八十宗,較一三年上升七成。她指差不多所有新症均在登記後三星期內獲接見,按需要安排評估。

為確保情況緊急和較嚴重的兒童優先獲評估,陳肇始指測驗服務實行分流安排;為縮短輪候時間及加強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當局擬再增加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的護士及跨專業醫療人員人手,衞生署正籌建一所新的測驗中心,應付增加的轉介個案。政府亦已預留每年經常開支四億六千萬元,在新學年把「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納入常規服務,名額由約三千個於兩年內增加至七千個。

不過,周浩鼎「唔收貨」,指曾接獲不少家長反映,輪候接受評估時間遠超六個月,部分以年計,隨時延誤治療的黃金時間,促請盡快檢討現有安排,增撥資源增加人手,縮短輪候時間。

20180524 - 三分一學生曾被欺凌 調查:多啞忍不求助

標題:三分一學生曾被欺凌 調查:多啞忍不求助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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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欺凌問題由校園蔓延至網絡,造成更嚴重的傷害。有調查發現,過去半年每三名受訪學生,就有一人曾被欺凌,包括來自朋輩及網民。逾四成學生選擇自己處理,不傾向求助朋輩及家人。有輔導心理學家稱,學生在校園被欺凌會設法逃避,甚至缺課,網絡欺凌的傷害更甚,過去被網絡公審的人,最終要改名、整容抹去舊事。

  「加油香港基金」本月上旬以網上及學校問卷,訪問逾六百名中學及大學學生,發現過去半年,每三人就有一人曾經遭受欺凌,他們認為欺凌者心態是覺得「有趣」,想展示力量和發泄憤怒。「加油香港基金」主席周佩波稱,本港校園欺凌比率達三成,與全球其他地方相若,但認為「校園欺凌事件一宗都嫌多」,而且數字有上升趨勢,不可忽視其嚴重性。

  輔導心理學家鄭雅心曾接觸不少學生個案,她稱,校園欺凌最常見是杯葛他人,聯群結黨以言語辱罵他人,較為嚴重或有肢體衝突。她指應對欺凌情況時,大部分人會選擇逃避,比如不願上學或藉故躲在醫療室,男女反應亦有別,女生傾向自責、傷害自己;男生則多數有「外化情緒」,向外宣泄,甚至再轉而欺凌其他人。

  調查顯示,逾四成人會自己處理;三成人向朋輩求助;僅得一成二人向父母求助,但調查發現受訪者即使可以自己處理欺凌事件,但內心期望得到朋輩支援。鄭雅心坦言,被欺凌者傾向不願接受社工輔導,因擔心再因此被人嘲笑,故朋輩角色關鍵,她稱,作為朋友,可靜靜地陪伴被欺凌者,千萬不要怪責對方「你被別人欺負,都是你的錯」,要讓對方知道身邊有人支持。

  鄭雅心稱,學生面對校內欺凌事件,不應袖手旁觀,要挺身而出,「同學因被欺凌而心情長期低落,甚至失去學習動力,作為同學勇敢表達一份善意,已幫助了他很多。」離開校園後,欺凌情況延伸至網絡層面。調查發現,每四名受訪學生就一位曾被網絡欺凌,最常見是網上衝突和罵戰,被不斷辱罵,被公開散播謠言。鄭雅心表示,網絡公審的傷害較園欺凌更大,「可能在網上見人鬧,就覺得鬧多一句很小事,但每一句說話都可摧毀一個人。」

  她稱過去被網絡公審的人,因怕被認出而不敢出街,最終要改名,甚至整容去逃避,可想而知影響有多深遠。團體與社交網站合辦「加油同行」守護學童生命劇場計畫,邀請過來人、輔導人員及網絡專家,與學生探討預防自殺、欺凌、網絡安全及保安等課題,預料供三十所中學參與計畫。

20180524 - 調查:23%學生曾被網上造謠欺凌

標題:調查:23%學生曾被網上造謠欺凌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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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機構調查發現,逾五成受訪學童負面情緒偏高,每3個受訪學童就有一個曾受欺凌。團體建議老師及朋輩主動聆聽;輔導心理學家則認為學校應提高學童的同理心。

34%稱過去半年曾被欺凌

機構「加油香港」於本月上旬在網上及學校收回604份問卷,逾九成是中學或以上學生。調查發現,33.9%學童認為自己過去6個月曾受欺凌,欺凌者主要是同學,有35.6%,20.7%是朋友。

65.1%受訪學童覺得網絡是安心的地方,但有26.7%曾在網上遇衝突和罵戰,25.8%被不斷辱罵及23.2%被公開散播謠言。遇到欺凌時,42.5%受訪學童會先自己處理,29.5%會向朋輩主動求助,向父母長輩主動求助的只有12.6%。被問最希望得到何人主動伸援手,45.9%說朋輩。

調查讓受訪學童為自己過去6個月的心情評分,7分最高,1分最低,將傷心評為5至7分者有52.3%,恐懼評為5至7分則有52.2%。27%受訪學童認為「面對讀書、升學及就業壓力」是不安感覺的主要來源,認為「被欺凌、被鄙視、被排擠、被看到一文不值」則有16.2%。

機構盼扭轉「找社工」負面觀感

加油香港基金創辦人兼主席周佩波認為「校園欺凌一單都嫌多」,曾有不少學生向他稱缺乏人真誠聆聽心底話。他鼓勵學童可主動關心他人,並與遇到問題的朋輩一同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周指教師應成為學童的人生導師,花時間作心靈溝通,而大眾覺得學童見社工是「好大件事」、「做咗衰嘢」,感覺負面,盼可改變社工形象,成為學童願意傾訴的對象,一同解決人生問題。

心理學家:欺凌者或自身有困擾

輔導心理學家鄭雅心稱,不少欺凌者面對家庭問題,感到無力時選擇欺負弱者,以得到權力滿足心靈,故處理欺凌個案時不應懲罰欺凌者,而是了解背後原因。

她又說,預防工作十分重要,學校應培養關心氣氛、增加活動如劇場表演等,令學童學會如何與人相處及聆聽。


20180523 - 升小生跌 校長關注組爭保教師

標題:升小生跌 校長關注組爭保教師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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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下月2日是升小放榜,下學年小一入學人數為近年最多,但將於2019/20學年大幅回落,根據教育局最新估算,小一適齡學童人口將由2018/19學年的6.57萬人,急跌至2020/21學年的5.57萬人。有小學校長組成「2019優化小學教育關注組」並去信教育局長楊潤雄,要求當局在6月前制訂升小人數下跌方案。

政府於2013年停「雙非」,該年出生嬰兒將於下學年升讀小學,加上龍年效應,令下學年小一人數之多為近年之最,有6.57萬。不過,停「雙非」後,小一適齡人口2019/20學年將開始回落,至2021/22及2022/23學年會短暫微升,分別約有5.92萬和5.78萬。學生人數下跌會影響教師編制和人手。

來自北區、屯門、元朗、天水圍、東涌等過去接收較多跨境學童小學的校長,組成「2019優化小學教育關注組」,他們前日向楊潤雄提出訴求,要求教育局推出措施穩定教師團隊,減輕升小人口減少對學校的衝擊。關注組要求推出類似中學「三保」(保學校、保教師、保實力)措施,容許延長保留超額教師,讓因縮班而產生的超額教師自然流失;另要求全面推行小班教學,將收生人數達30以上的大班,變為25或以下的小班,其後逐步減派,最後達至小班教學。

關注組其他要求包括及早與「有時限小學」商討去向、計學生人數時不應包括「叩門位」、加強扶持特色小校,以及盡早提供小一學額供求數據等。

20180522 - 涉狎3女童 九旬翁被捕

標題:涉狎3女童 九旬翁被捕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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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九旬老翁淪為孌童色魔,「手多多」連摸三女學生!昨午三時許,九名小學生跟隨教師往土瓜灣一個球場打籃球,途經炮仗街一條橫巷時,行在最後的兩名六歲及一名八歲女生,驚惶走前向老師投訴,表示剛被人從後觸摸肚、背及肩膊,老師聞言後,立即將在場一名老翁截停質問,並報警求助。

警員到場調查後,以涉嫌非禮將姓林(九十歲)老翁拘捕,案件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據悉,林翁報稱無業,居住土瓜灣區,無風化案底,有人聲稱覺得女童「好得意」,所以上前撫摸她們,警方正調查他是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

20180522 - 皮包骨案母爆女童非男被告親生

標題:皮包骨案母爆女童非男被告親生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在男被告代表律師的「窮追猛打」查問下,庭上昨日驚爆受害女童並非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的親生女兒。律師在盤問的尾聲再次追問,女童是否男被告的親生女,女被告回答時還兩度強調「係我同凌耀忠生嘅」,惟她突然口風一轉,反問:「你講邊個話?」之後再爆出:「佢(女兒)唔係凌耀忠親生嘅!」

男被告代表律師在上周開始盤問的初期,已經不斷追問女被告,男被告與受害女童是否親生父女,又問女被告跟男被告結婚後,是否跟其他男人有性關係,當時女被告堅稱:「我同凌耀忠結咗婚就生咗佢(女兒),咁凌耀忠就係佢親生爸爸啦」,並表示「無印象」與其他人有婚外性關係。

律師昨日再次追問相關問題,「女童係咪你同男被告嘅親生女呀?」女被告仍是回答:「係我同凌耀忠生嘅囉!」此時律師及法官都認為她迴避問題,律師再問:「男被告是否受害女童的親生爸爸呀?」女被告仍重複舊調。

律師「轉一轉」形式再問,「女童是否男被告的親生女」,女被告先是回答「係」,但突然反問:「你講邊個話?」法官隨即說;「林林(女童乳名)呀」,女被告猶豫片刻才說:「林林呢,唔係凌耀忠親生嘅!」

突然改口 但指男被告知情
律師繼續追問,既然女童是女被告跟男被告結婚後才懷上,但非男被告所出,那誰才是女童生父?女被告回答:「我唔知道」。律師再問:「你從來都無同男被告講,女兒唔係佢親生?」女被告沒有直接回答,只強調:「佢(男被告)自己知道(口架)」。

律師直指女被告:「係你想逃避責任,威脅男被告,同教你孖女講大話去保護你,林林依家落入咁不幸嘅境地,你要負責」。女被告則表示:「我絕對唔同意」。

律師又重提女被告曾供稱,在事發前約一個月,男被告向她表示女童「好難湊」並因此覺得煩厭,但又動粗拒絕讓她上門探女。律師遂問:「有個男人同你個女一齊仲話嫌煩,但你乜都無做到呀?」女被告聲言:「佢(男被告)打我,你叫我點做啫,我已經盡晒力喇,你叫我一個女人可以點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522 - 連環非禮三女童 九旬色魔被捕

標題:連環非禮三女童 九旬色魔被捕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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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九旬翁涉嫌連環非禮三女童被捕!該翁昨午途經土瓜灣一條後巷時,疑向迎面三名年僅六至八歲小學女生,接連摸頭、肚及背,有人被捕後辯稱:「見佢哋得意,咪摸下!」

  現場消息稱,被捕老翁姓林(九十歲),昨午三時許沿炮仗街一條後巷行走時,迎面正有九名小學男女生,由一名老師帶領,準備到附近球場打籃球。有人趁女童行經身旁時,突向行最後的三名女學生(六至八歲)連環撫摸頭、背及肚。三名女童受辱後驚叫,在場老師連忙擒獲涉案老翁,再行報警。

  據悉,有人向到場警員辯稱,因見女孩生得可愛才動手撫摸。警方經初步調查懷疑有人蓄意侵犯女童,將案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並翻查疑犯是否有前科。

  此外,五十一歲半禿男子,昨傍晚六時許在中環德輔道中一幢商業大廈的扶手電梯上,以環保袋遮掩,持手機貼近一名身穿白色短裙年輕女子,疑偷拍裙底。女途人見狀喝止,有人卻高呼:「又唔係影你,唔好咁多事!」女途人通知大廈保安員報警拘捕涉案男子,並在其手機內檢出有關影片。

20180521 - 兒童防性侵 武指教5秒脫險

標題:兒童防性侵 武指教5秒脫險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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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兒童遭性侵問題引起社會關注,有團體舉辦工作坊,心理學家向家長教路,要與子女保持良好溝通,盡早識別孩子遭性侵的徵兆,但勿見子女出現一兩項徵狀就斷定他們遭性侵,應先觀察一段時間。有電影武術指導教導兒童及青少年黃金五秒脫險技巧,手口兼用,以減低被侵犯機會。

應留意子女情緒行為轉變
晉峰青年商會昨舉辦《I Do!愛自己!》脫險術體驗工作坊,吸引逾五十多名兒童和家長參加。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主席潘麥瑞雯在工作坊中表示,家長應留意子女被性侵的徵兆,包括講出或做出與其年齡不符的奇怪字眼或動作、對陌生人表現得過分親暱,又或突然與人疏遠封閉自己。家長應留意子女的情緒和行為上的轉變,應多相信子女的說話,切忌說「小朋友唔好亂講嘢」等字句,否則子女即使受害,亦不敢向父母傾訴。她又指,家長應避免讓子女與其他成人獨處,並要教他們用藉口逃脫危險情況。

電影武術指導周定宇亦在現場教導兒童脫險技巧,例如當他們被壞人捉住手時,應將手往對方拇指方向用力抽出,或用牙齒小口地撕起對方手背上的肉,讓他因疼痛而鬆手。

20180521 - 獨留3歲女在家 背包拍打10歲孫女 父親爺爺分涉虐兒被捕

標題:獨留3歲女在家 背包拍打10歲孫女 父親爺爺分涉虐兒被捕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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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宗虐兒案,父獨留幼女在家落街「吹水」被捕,躁爺爺街頭涉打孫女斷正。旺角大角咀道中英樓一單位,昨凌晨零時許,持雙程證姓譚(三十一歲)婦人,剛從內地返抵上址寓所時,發覺屋內僅得三歲女兒獨留在家,其姓黃(二十九歲)丈夫不知所終,立即報警求助。

趁女兒熟睡落街消夜
其後,警方在現場附近尋獲姓黃男戶主,有人聲稱待女兒熟睡後,因感沉悶遂往附近與友人消夜「吹水」。警方初步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將黃拘捕扣查。

另外,前晚八時許,二十七歲姓趙女子,途經馬鞍山頌安邨頌群樓對開平台時,看見姓蔡(十歲)女童疑被爺爺手持背包拍打,就算女童痛哭仍未收手。趙女認為有虐童嫌疑,挺身阻止及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後,以涉嫌虐兒將七十歲爺爺拘捕,女童送院治理。

20180521 - 幼兒好奇心強四處爬  家長須時刻看管

標題:幼兒好奇心強四處爬 
家長須時刻看管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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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兒童好奇心強,沒有危險意識,家長帶小孩外出時不能掉以輕心,不能有一秒鐘的鬆懈,專家提醒若看漏眼,隨時會發生意外。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表示,年幼兒童未確立危險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需要幫助照顧他們的人「睇到實」,因年幼兒童好奇心強,又沒有危險意識,會四處爬動及觸摸物件,意外有可能就此發生。

使用防走失帶也不可鬆懈

司徒漢明提醒家長帶年幼子女上街時必須拖住,因一看漏眼,他們可能會突然走出馬路,「要拖都拖唔切」;就算是去公園或沙灘,家長也要留意附近有否潛在的危險地方;而用防走失安全帶扣住學行車,雖然可防止坐着學行車的嬰兒走遠,但家長也應貼身看管他們,因防走失帶只是輔助工具,且安全帶有可能會纏着嬰兒頸部。
■記者黃祺文

20180521 - 宜用底部較寬學行車  免翻側釀成意外

標題:宜用底部較寬學行車 
免翻側釀成意外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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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兒科醫生指8個月大男嬰手腳尚未能靈活支撐身體,活動範圍小,但坐了學行車活動範圍擴大,容易遇上危險,家長應小心看管子女,並使用底部較寬的學行車,而若嬰兒遇溺數分鐘,缺氧時間長會影響腦部並有生命危險。

池水有菌或致肺炎
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表示,學行車可支撐嬰兒走動,但若碰到物件會翻側甚至跌出,建議用車底較寬的學行車。超過一呎的水深足以浸過嬰兒臉部,嬰兒遇溺「一分鐘都唔掂」,尤其是淡水,因淡水會先入肺部,再滲入細胞壁及血管內造成肺水腫,大大減低吸氧功能,若水池的水帶有細菌,肺部有感染發炎風險,需要用抗生素治療,如缺氧時間長,會影響腦部,有可能危及生命。

香港醫學會會長謝鴻興指,嬰兒缺氧數分鐘很危險,腦部可能受損。8個月大嬰兒若無學行車,活動範圍很小,但學行車加強了嬰兒的活動能力,父母以為嬰兒能控制學行車,其實嬰兒「照顧唔到自己」,學行車雖然本身無問題,但建議使用較安全、底部至少有8個支撐點的款式,「支撐點多啲,翻側機會小」。

■記者梁瑞帆

20180521 - 與父母到會所開派對 學行車翻側 BB墮名鑄水槽命危

標題:與父母到會所開派對
學行車翻側
BB墮名鑄水槽命危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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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尖沙嘴豪宅名鑄會所發生罕見遇溺意外,一名8個月大法國籍男嬰前晚隨父母到平台會所參加派對時,疑成人沒貼身看管他,男嬰坐着學行車獨自行至裝飾水槽旁,連人帶車翻跌落水深14吋的水槽內遇溺,數分鐘後始被親友發現救起,毗鄰泳池救生員替他急救後送院搶救,目前情況仍然危殆。
記者:文兆麟 溫文學

遇溺命危8個月大男嬰,與在銀行界任職的35歲法國籍父親、從事設計的38歲姓劉華裔母親以及年約兩歲兄長同住尖沙嘴河內道18號名鑄一單位,該單位業主於2011年以逾2,100萬元購入。

出事的裝飾水槽設在屋苑8樓平台會所一條通往燒烤場的通道,槽內水深約14吋,燒烤場毗鄰室外泳池,泳池有救生員當值,兩個場地有玻璃圍欄分隔不可互通,使用燒烤場人士要到泳池,需繞道至泳池入口進入。

水深14吋 數分鐘後才獲救
事發於前晚7時,男嬰由父母帶着到上址燒烤場與友人開派對,據目擊者稱,當時有10多人在場內「飲嘢、食嘢同傾偈,成班人坐得好散」。消息稱,男嬰當時原本坐在父母身邊,但疑男嬰好奇坐着學行車四處走動,在場親友亦沒有為意。其間男嬰坐着學行車獨自行至通道時,失平衡連人帶車翻跌落水深14吋的水槽內遇溺,但無人察覺,直至數分鐘後父母發現兒子不在身邊,四處尋找始在通道發現兒子連人帶車浸在水槽內,立即將他抱起及高聲呼救,現場亂作一團,有人致電報警。

當時在泳池當值的救生員聞悉,立即趕往現場替男嬰做心外壓急救,據在場的住客透露,當時男嬰已昏迷全無反應,且失禁及瞳孔放大,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救護員在場替他急救後,隨即用救護車將他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男嬰戴住氧氣罩送抵醫院後被推入急症室,其後家人趕至醫院,獲悉他命懸一線,均憂心忡忡在外守候。男嬰經醫生施手術急救後,至昨晚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仍然危殆。

目擊住客稱心痛:要睇住
事後警員到現場調查,翻看會所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相信男嬰連人帶車浸在水槽內數分鐘,相信他是獨自坐學行車四處行走時失平衡跌落水槽,但沒被人即時察覺,案件暫列有人遇溺案處理,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一名事發時在場的住客表示對事件感痛心,「做父母真係要好小心留意小朋友,咁細個任何情況都要睇住」。

尖沙嘴豪宅名鑄由新世界發展和市建局合作開發,於2009年11月入伙,住客會所設施包括室外泳池、小童泳池、日光曬台、戶外按摩池及健身室等。

20180520 - 一校一社工 團體促做滿3年不受學位限制

標題:一校一社工 團體促做滿3年不受學位限制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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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校一社工計劃將於今年九月新學期正式推行,當局會設三年過渡期,教育界及社工組織均有疑慮,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表示,如個別學校有需要,可申請延長過渡期,但「不須為個別個案而扭轉成個制度」,他又指現時七成駐校小學社工都有社工學位,相信新政策帶來的人事變動不大。

課程截止報名 業者應變不及
工聯會屬會香港社工及福利人員工會稱教育局要求學校必須最少聘請一位全職駐校註冊學位社工,但現時百多位非學位社工中,過半數人持有相關學科學位,如心理學、教育輔導、特殊教育等等,建議政府豁免工作滿三年的非學位小學社工不受限,及為未工作滿三年的社工設最少三至五年的過渡期,讓他們有足夠時間修讀學位課程。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不少持有其他學士或碩士學位的學校社工在新制下都面臨「落車」,希望政府勿閉門造車,聆聽業界聲音。香港社工及福利人員工會主席鄧家彪亦質疑,當局要求具多年實戰經驗的社工花二十萬元重返校園考取學位,是不切實際。至於三年過渡期一事,今年九月開學的課程已截止報名,從業者應變不及,斥政策出台過急。

在小學駐校七年的非學位社工洪思羽指政府突改變制度,令他感到過去的努力被否定。另一社工黎家昌具社工副學士、社會科學學士及教育輔導文學碩士資歷,新制令學校無所適從,未知能否續聘他。

20180520 - 「一校一社工」具彈性 過渡期可延長

標題:「一校一社工」具彈性 過渡期可延長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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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將於今年九月的新學年,於全港小學逐步落實「一校一社工」,受資助學校須聘請持社工學位的社工,過渡期為三年。有現職非學位輔導人員擔心進修學位不足,令他們不獲續約。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現時九成小學都有聘請社工,而七成社工已有學位,政策具彈性處理個案,學校如有需要,可申請延長過渡期,認為不須為個別個案將整個制度扭轉。

  對於教育局即將實行「一校一社工」新政策,有指新政策或令未有社工學位的輔導人員被逼離任,並希望當局設更長過渡期。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回應,指政策設有彈性,如個別學校希望保留現行做法或保留現時員工,可以在三年過渡期與教育局商談,認為局方已將人事變動的影響減至最低。他強調,政府希望盡快提升小學社工服務,不希望因個別個案扭轉整個制度。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贊成政府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但認為長遠應以「1+1」形式,以一名社工加一名輔導教師或人員,才可加強小學社工輔導服務。他指出,現時聘請輔導教師的學校,不能再聘請社工的做法並不合適,促請當局正視。

  另外,工聯會「香港社工及福利人員工會」指出,目前全港數百位小學社工當中,有百多位小學社工是「非學位註冊社工」,批評教育局以「一刀切」形式,突然改變受聘要求,令這批擁有多年輔導工作經驗的小學社工可能因此被裁走。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教育局提出有關方案的思考不夠周詳,忽略了一批持有相關專業學位、但未有「社工學位」的社工,他和工會要求小學社工如於相關崗位工作滿三年或以上,可豁免學位要求。

20180519 - 皮包骨案 女兒退學 女被告疑避校方問傷勢

標題:皮包骨案 女兒退學 女被告疑避校方問傷勢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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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到「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一案,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繼續接受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的代表律師盤問。律師直指女被告因為不想校方查問受害女兒的傷勢及健康情況,才會替女兒退學,並想在暑假將女兒帶返內地,但未到暑假女兒便命危入院。

簽名成全家綜援申請人
女被告亦否認曾照顧過受害女兒,並聲稱女兒在港所有事務,均是由男被告負責,因此她對受害女兒的事宜全不知情。但律師質疑指,幼稚園及社署的文件上,均寫上女被告的手機號碼;而老師亦表示曾致電該號碼跟涉案女兒的母親聯絡上。女被告堅持該手機號碼不屬於她,聲稱「我唔記得我嗰時個電話號碼,但你講呢個一定唔係我。」

女被告亦聲言女兒的綜援事宜全由男被告負責,律師遂要她看看部分綜援申請表,表上都是由女被告簽名,當時她已成為全家人的綜援申請人。惟女被告一手推開該文件,聲言:「我唔睇呀,我唔想睇呀,份嘢又英文又繁體字,我一睇繁體字就會好困難。」

她更聲稱當日是社工填寫資料,填完後又沒給她清楚解釋過。但律師指她已簽名確認有關文件的內容準確無誤,否則她便會有刑責。女被告回應說:「啲資料係凌耀忠叫我咁同社工講嘅,個姑娘講嘢好快我聽唔明,我唔想聽啲咁複雜嘅嘢,我上去簽完個名就走,無留意咁多嘢。」

律師指出事件驚動警方後,是女被告要求男被告跟她一起虛報女兒的健康情況,她當時還說:「你係咪想我同啲細路自殺吖,如果我有麻煩,啲細路點算呀?」惟男被告因此要挾才就範,應承與她一同對警察醫生社工等說謊;女被告否認,並堅稱是男被告教她講大話。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518 - 法庭:皮包骨案:被問知否女兒內地生活情況 女被告:不清楚

標題:法庭:皮包骨案:被問知否女兒內地生活情況 女被告:不清楚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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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到「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繼續接受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的代表律師盤問。律師直接問她:「你錫唔錫你個女呀?佢喺大陸時你有冇掛住佢呀?」惟她只是重複回答「四個仔女我都咁錫」。律師直言,案中受害女兒是「被厭棄的孩子」,跟家人姊弟分隔兩地生活,母親對此名女兒毫不關心毫不掛念,女被告矢口否認。

稱有保母全職照顧
女被告亦被律師問及受害女兒在內地生活的詳情,例如出生處及上學地點和學費等,她都說「不清楚」,要法庭展示女兒的出生證明副本,女被告才說得出醫院所在;至於幼稚園學費及上學情況,她只回答:「有保母全職照顧佢嘅,呢啲保母負責。」她又否認由她安排女兒來港及入學事宜,因為「學校校長同老師都話認得你喎」,她反駁:「總之我無見過佢哋(校長及老師),佢哋要話認得我,我控制唔到。」

律師又指她在內地汕尾經營幼兒園,而據出入境紀錄,她來港後至事發時,往返內地逾三十次,有時即日來回,有時數天甚至一星期後才回港,認為她財力充足。女被告否認,說每次均是問人借旅費返汕尾探母,在幼兒園只屬打工。法官特別問她,回內地期間在港的三名孩子由誰照顧,她說幼子會交男被告照顧,孖女則留在家自理,即使當時她們不足十六歲。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518 - 一校一社工 教育界倡延過渡期

標題:一校一社工 教育界倡延過渡期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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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斥資一億三千八百萬元讓全港官立、資助小學及特殊學校在下學年實行「一校一社工」,教育評議會早前訪問九百廿三名校長、教師、學生輔導主任等人員。約八成三受訪者認同學校至少有一名社工及學生輔導教師,另有近半受訪者認為過渡期應延長至五年,達到社工全面學位化。

文憑社工伍惠卿表示,她任職的小學包括她共有兩名社工,但兩人未擁有學位,剛報名申請兼讀社工學位課程,惟現時只有一所大專院校提供兼讀課程,名額僅五十個,至少有千幾人報名,競爭非常激烈,獲錄取才可在三年後獲得資歷,在學校繼續任職,否則三年後很可能不獲續約。

促增銜接學位課程
她又指,現時約有八十至一百名在小學任職的非學位社工,建議政府可支持院校開辦銜接課程,令社工更有彈性時間上課獲得學位。

另外,二○一九/二○年小一入學人數開始回落,新一輪縮班殺校潮憂慮漸增。調查發現,約五成二受訪者擔心任職的學校會縮班,八成五受訪者期望可改善班師比,七成六人盼擴大推行小班教學的規模,以減少縮班殺校。教評會冀政府到各區向校長及教師諮詢,盡快公布確切的小一人口下跌解決方案,讓學校有更多的時間準備,鼓勵學校趁學生人口下跌期間推行小班教學。

20180518 - 調查:近半人倡「一校一社工」 設五年過渡期

標題:調查:近半人倡「一校一社工」 設五年過渡期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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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落實推行小學「一校一社工」,現時騁有學生輔導人員(SGP)的公營小學,三年內要轉用新的資助模式,開設常額學位社工職位,或以等額津貼外購服務。有調查指,學界普遍認為三年過渡期不足,四成七人認為要有五年過渡期,兩成四人更要求予學校七年過渡,以達到學校社工全面學位化。

  教育評議會訪問九百二十三人,四成二人希望學校有一名學生輔導教師和兩名社工;四成人認為要有一名學生輔導教師和一名社工。教評會認為新政策推行過急,缺乏考慮學校現況,建議延長過渡期,確保前線員工的工作穩定性;盡快增加社工兼讀學位課程,逐步實現社工學位化。

20180518 - 虐餓7歲女案 母認多次離港獨留孖女

標題:虐餓7歲女案 母認多次離港獨留孖女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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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嚴重受損,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身體狀况,案件昨續審。女童母親接受盤問時承認事發前多次離港,在離港期間,同住的一對15歲孖女會被獨留在家,自己照顧自己。

稱曾偷食物讓孩子果腹 律師質疑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二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首被告繼續接受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盤問,被問到她於2014年2月干犯的店舖盜竊,當時偷去乳酪、砂糖、方糖、密實袋及保鮮紙,被罰款1000元,質疑這些並非讓孩子可飽肚的食物,首被告說:「係小朋友肚餓食嘅嘢,會用嚟煮飯,有時肚餓都會就咁拎嚟食。」

律師質疑首被告稱遭次被告偷去7000元,為何仍有錢付罰款,首被告稱當時沒有被罰款,又稱「若罰了錢就不會有案底」。

律師再表示,女童尚未來港前,首被告多次回內地,問她往返內地的費用從何而來;首被告解釋來回汕頭的交通費約百多元,是在港居住的表弟借給她。

法官此時問到,首被告多次離港回內地,而且離港時間不短,孩子由誰照顧。首被告回答稱,幼子會暫住次被告家,而當時未滿16歲的孖女會獨留於荃灣住所,自己照顧自己。另外,首被告傳召其所住大廈的保安陳金斗作供,陳稱從未見首被告除孖女及幼子外,帶其他孩子進入大廈。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517 - 幼園爆腸胃炎 33童中招

標題:幼園爆腸胃炎 33童中招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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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聖文嘉中英文幼稚園(荃灣)爆發急性腸胃炎,三十三名學童受影響,其中廿八人曾求醫,全部人情況穩定。衞生防護中心繼續調查,並會對該校進行醫學監察。

該校位於荃灣麗城薈二期三座地下,涉廿二男十一女,年齡介乎三歲至六歲。他們自本月十二日起陸續出現嘔吐、腹瀉、腹痛和發燒等病徵,當中廿八人分別到私家診所及普通科門診求醫,全部人都毋須入院,情況穩定。衞生防護中心人員已到學校視察,認為該校衞生情況滿意。防護中心已向該校建議所需的預防措施。

未計上述個案,由五月六日至十二日,衞生防護中心錄得三宗院舍爆發急性腸胃炎個案,受影響人數達四十人,其中有兩宗為幼稚園或幼兒中心。而本月十三日至十五日則錄得一宗幼稚園或幼兒中心爆發個案,五人受影響。

20180517 - 涉狎女童 被告:警威逼下簽招認供詞

標題:涉狎女童 被告:警威逼下簽招認供詞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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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留學台灣大學男生去年於新都城平台花園,涉嫌以糖果誘使六歲女童入商場男廁供他淫辱案,由於被告事後自行到警署被捕,被指曾向警員作出招認,惟辯方稱當時被告只是到警署查問事件及提供線索,卻反遭警員恐嚇,以威逼利誘方法逼他簽下不知內容的招認,因此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時,辯方要求不將招認供詞呈堂,法庭先以「案中案」方式處理有關爭議,辯方傳召被告出庭作供。

三度到警署查詢及提供線索
廿五歲被告李健聰被控在去年八月廿八日,於新都城三期的男廁格內非禮六歲女童X。拘捕被告的警員日前供稱,被告曾承認「同佢(女童)去完廁所後,用紙巾抹佢下體」,警員將此記在記事冊上,並由被告簽署,辯方反對將之呈堂。被告為此作供指,案發翌日聽到其他人討論女童遭非禮一事,因與他曾見過的女童脗合,故他先後三度往警署詢問發生何事及提供線索;並欲向負責該案的人員了解「點解有人被通緝,好似我咁」。

他被帶入房後,有數名警員入來搜他身,有警員大聲呼喝叫他安靜,亦有女警指他非禮女童,並有三名男女警員打他,又利誘他承認等。他堅稱沒有做過,後來他被要求在一記錄冊上簽署及抄寫一段聲明,他因怕再被打,沒有看寫了甚麼便簽署。被告強調自己無作招認,又指當時沒有人曾表示要拘捕及警誡他。

案件編號:DCCC 1015/2017

20180517 - 皮包骨案:被問女兒是否前夫親生 女被告:結婚就生咗佢

標題:皮包骨案:被問女兒是否前夫親生 女被告:結婚就生咗佢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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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七歲女童於二○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庭上披露,涉案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原來於一四年六月已跟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離婚,凌的代表律師昨盤問王時,不斷追問她與凌結婚後是否有跟其他男人有性行為、以及受害女童是否凌的親生女兒。就前一個問題,王初時答「無」,後來答「無印象、我唔知、我諗唔起」;至於後一個問題,她的答案是:「我同凌耀忠結咗婚就生咗佢囉!」

「佢唔係好鍾意我」
王榮汶又透露,她於九三年曾非法入境來港,並使用假身份證被逮,被判監一年。她強調當時是想來港搵錢替父親醫病,豈料放監後回去父親已去世。她說時更忍不住悲痛嚎哭。

律師問到王,受害女童是否凌的親生女,她回應:「我同凌耀忠結婚之後就生咗佢,咁凌耀忠就係佢親生爸爸啦,凌耀忠都話個女係佢親生骨肉0架!」律師又質疑她作供期間,常說「我三個細路」,又說對他們來說自己是好媽媽,鮮有提及受害女童。女被告說,受害女童都是她所生,但跟她少接觸見面,因此「佢唔係好鍾意我,我唔知對佢我係咪好媽媽」。

王又就一四年四月被定罪的店舖盜竊罪解釋,她稱當時因男被告偷了她的錢,害她「三個細路」餓得半死,才迫於無奈去偷三罐飲料及糖果供他們充飢。至於為何不向已跟進她一家個案逾半年的社工求助,她解釋:「我性格天生唔鍾意主動向人講我有幾慘幾艱難嘅!」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517 - 兩度狎14歲男童 20歲童軍領袖候懲

標題:兩度狎14歲男童 20歲童軍領袖候懲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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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稱小時候被人用陽具頂臀部感到「好玩」的男童軍領袖,去年先後趁泳術評核及童軍露營訓練,把自己勃起的陽具頂向14歲男童軍臀部,又要求男童軍在帳篷內自瀆,最後在男童軍面前自瀆至射精。童軍領袖被捕時稱一時貪玩,並指「我性取向都未定」,昨承認兩罪,求情稱智商略低於正常,不懂分辨對錯,小時候被陽具頂臀不覺得被傷害。

稱性取向未定
被告郭晧謙(20歲,圖)曾任康文署活動助理,現報稱無業。他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於去年3月至5月間,先後在黃大仙斧山道游泳池內非禮男童X,及在粉嶺鶴藪營地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被告於同年7月在家中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一時貪玩用「賓周」頂撞事主下體,又因「我手多,所以先摸佢」。

辯方呈交被告心理報告求情,指被告患有先天讀寫障礙,智商被評為80至89,低於常人。被告小時候試過被人以陽具頂臀部,覺得「好玩」及沒有被傷害感覺,種種原因令他不能準確分辨對錯。辯方澄清,被告稱性取向未定,意思只是未有女朋友。裁判官黃國輝指案情相當嚴重,被告明顯違反誠信,先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心理專家及更生中心報告,准被告繼續保釋至本月31日判刑。

案情指受害人X與被告在校園活動早已相識。X於去年3月接受泳術評核,被告擔任評核員,事後二人同往嬉水池,被告在水中以勃起陽具,隔着泳褲「頂住」X臀部達三分鐘。至翌月30日,X與另外九名童軍參加野外訓練,恰巧獲編配與被告使用同一露營帳幕。兩人晚上促膝談心,被告稱常遭X一名男同學欺負,想殺了他,若X阻止會連X也殺掉。

隨後,被告命令X脫光衣服,要求X在他面前「打飛機」。X的陽具曾短暫勃起,被告見狀脫衣,叫X爬到自己身上。被告把陽具頂向X下體,又向X耳朵吹氣,再提議替X口交但被拒絕。被告最終連內褲也脫掉,在X面前自瀆至射精。事後被告向X道歉。

香港童軍總會網頁的總部通告顯示,郭晧謙在案發後獲頒領袖暫許委任書,被捕前成為大埔北區的助理區領袖。

案件編號:KCCC1036/18

20180517 - 餓虐案 父被指圖「詐精神病」避責

標題:餓虐案 父被指圖「詐精神病」避責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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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嚴重受損,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的身體狀况,案件昨續審。女童母親開始接受盤問,辯方問她有否在婚後與女童父親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她一度支吾以對,及後又稱「無記憶」。她又說,女兒於2015年7月18入院後,次被告曾稱自己要「詐有精神病」,即使被起訴也不會有事。

被問有否出軌 母﹕無記憶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二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

代表次被告的辯方大律師昨開始盤問首被告,指次被告從未打孖女及她,首被告早前所述全為謊言;首被告否認。辯方再指出,首被告與次被告已於2016年4月離婚,首被告確認,又指自己忠誠,是一個好太太。辯方問首被告,她有否在婚姻關係中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首被告支吾以對,說:「我無……性唔性關係呢啲野……我……唔……係無嘅。」及後她又稱:「唔記得、無記憶、諗唔起。」

辯方又問到首被告的背景,她談及父親已過世時,突然在庭上大哭。她說,自己1993年曾偷渡來港,以假身分證找工作掙錢替父親治病,其後被控非法入境,入獄一年。首被告說:「出獄已經見唔到阿爸……連阿爸最後一面都見唔到,佢已經死咗。」她說,近3年亦因回鄉證被警方沒收,未能回鄉探望年邁母親。

辯方又指,次被告從沒外遇,亦從未自稱為手袋廠東主,反指首被告自稱在內地打理幼稚園,首被告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516 - 退休懲教員涉姦私生女 事主9歲起遭侵犯 母曾阻報警

標題:退休懲教員涉姦私生女 事主9歲起遭侵犯 母曾阻報警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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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退休懲教署職員被指於2008至2013年,多次非禮及強姦他與內地情婦所生女兒。女兒被強姦後曾向母親投訴,惟母親要求她不要報警。2016年夏天,女兒向老師提及遭父親性侵,揭發事件。懲教職員去年被捕,被控以非禮、強姦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共5罪,昨在高院受審。

摸身求口交手淫 持續5年

現年60歲的被告以T作代號,他否認3項非禮罪、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1項強姦罪。控方陳辭指出,被告已婚,在內地有一名女友,1999年與女友在內地誕下事主,他每周都會到深圳探望母女倆,2011年退休後,他亦移居深圳。2008年某日,被告到深圳寓所,要求當時9歲的事主到自己身旁,被告與事主擁抱,並摸及揑其胸和背,又用手指插入事主衣服,觸摸她的乳頭及陰道。

帶未成年女去酒吧 酒後施暴

2008至2009年間,被告要求事主為他手淫、口交及用陽具在事主身上摩擦至射精。2013年7月31日,被告帶事主來港申請身分證。8月某日,被告帶事主到酒吧喝酒,事主回家睡覺時,感到全身赤裸的被告壓在她身上。被告強行分開事主兩腿,並問事主可否插入,事主拒絕,被告未有理會。被告與事主性交約10分鐘,在事主身上射精。翌日早上,被告再要求與事主性交,事主拒絕。

2013年8月16日,事主取得香港身分證後便返回深圳。其後,每當被告要求撫摸她,事主都會強烈拒絕。控方指出,事主曾向母親投訴,惟母親要求她不要報警及告訴別人。

2016年夏天,事主將上述事件告訴老師和同學。去年1月,社工了解後通知社署,警方於同月18日拘捕被告。現年19歲的事主今日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322/17】

20180516 - 【皮包骨虐兒案】母辯稱分居前生活「好苦好慘」

標題:【皮包骨虐兒案】母辯稱分居前生活「好苦好慘」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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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七歲女童林林被虐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女童母親王榮汶繼續出庭自辯稱,她與丈夫凌耀忠分居前生活「好苦好慘」,凌於一四年九月向王提出離婚,並埋怨她不會打扮,不如其新歡女友般「搽唇膏穿靚衫」,直言「睇見我就想作嘔」,當時王反駁指自己忙於照顧三個兒女,亦無錢化妝。

  王指自己於林林退學後三度上門探望,當時林林較居於內地時明顯消瘦。王又聲稱林林出事當天,凌指示她向醫護人員說林林食粥後暈倒,及有厭食症等問題,如此醫生便不會追究。

  林林於一四年來港後,住在凌耀忠位於青衣的單位,當時王、凌兩人已分居。王坦言自己甚少探望林林,母女關係生疏,林林「唔太鍾意我,佢都唔多理我」;反之林林與凌的感情似乎不錯。

  同年七月十八日,王收到凌的電話,指林林暈車浪,着王立刻出來見她。其後王帶同細孖女到林林的幼稚園附近,見到凌耀忠將林林抱在身前。凌着王盡快帶林林去急症室,又指示王要告訴醫護人員,林林是食粥後暈倒的,她本身有發育遲鈍的問題。凌亦警告細孖女不要在醫院內說話。

  王又聲稱,林林被轉送瑪嘉烈醫院後,王、凌兩人乘的士前往,其間凌在王耳邊低聲指示她,要向醫生說林林「長期臥牀、有厭食症、玩屎玩尿、早產、喺玻璃箱住咗五個月、唔足月」,不然「你就知死」。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

20180516 - 狎小學女生 班主任囚四月

標題:狎小學女生 班主任囚四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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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已婚小學班主任上課時涉藉量度身高、改正功課等,多次胸襲班上兩名南亞裔女生,兩人稱由讀小五至小六都有被侵犯。班主任早前否認5項非禮罪受審,裁判官昨指持續3、4秒的接觸絕非意外,裁定班主任其中3罪成立。

准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求情指本案的非禮程度並非最差劣,裁判官反駁指班主任違反誠信,判監4個月,但准他以現金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事發於2015年至去年2月間,被告涉趁學生X及Y排隊交功課、站在教師桌旁修改功課、上體育課度高,以及上電腦堂時胸襲兩人。裁判官認為,X首次被觸碰時認為可能是意外,沒即時向校方告發,反映X態度公正及沒誣告。該次接觸長達3、4秒,不會是意外,認為X誠實可靠,被告涉非禮她的3罪成立。至於Y分不清案發日子及她向校方投訴的日子,誠實但非可靠,涉及Y的兩罪判罪脫。

裁判官指,被告自辯時曾強調會避免與信奉回教的女生有身體接觸,但他承認拿起X頭巾檢查校服是否整齊,又拍Y的肩膊,可見被告沒認真地避免與女同學接觸,與被告自己所言不符,拒接納他證供。

案件編號:WKCC373/18

■記者戴國輝

20180516 - 大學生非禮案 受害人婆婆作供 6歲女童:有人唔畀我講

標題:大學生非禮案 受害人婆婆作供 6歲女童:有人唔畀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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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留學台灣的大學男生,去年於新都城平台花園,涉嫌以糖果誘使六歲女童入商場男廁供他淫辱案,昨日於區院續審。調查本案的男警供稱,接報後翻看涉事平台及附近大廈的閉路電視片段後,雖鎖定疑人目標,並派員到疑人曾進出的屋苑守候但無所獲。惟此時男生卻自行到警署,聲稱帶了女童去男廁;被捕後又承認請女童吃糖及「同佢(女童)去完廁所後,用紙巾抹佢下體」。

廿五歲被告李健聰被控在去年八月廿八日,於新都城三期的一個男廁廁格內非禮六歲女童X。控方傳召X的婆婆Y作供指,X當晚向她表示不願再到平台花園玩耍,又指「唔講得,有人唔畀我講」。Y感事件有異故追問,X遂哭訴在平台中,有一男子帶她到廁所,要求她「除咗條褲,畀佢睇,畀佢摸,畀佢舐」,X又指着自己下體,指男子用手指篤她的「哦屙(私處)」。Y報警。

而控辯同意案情則指,案發地點商場及附近屋苑的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於傍晚六時曾走過通往男廁的通道,X則跟隨在後,約十分鐘後,兩人才從同一通道中走出。X翌日送院檢查,發現她小陰唇內表面分別有兩處擦損,醫生認為該傷勢與在不超過一天內遭受鈍力或挫傷情況脗合,而搓揉或撫弄均可造成。

警員:被告在警誡下招認
由於辯方反對將警員記事冊上,所記錄的被告口頭招認呈堂,指稱有關招認是被告遭警方拳打及掌摑下,不自願簽署,控方遂傳召當日拘捕被告的警員作供,指在將軍澳警署時,被告前來表示「有資料提供」,聲稱是他帶女童去男廁。警員將他拘捕後,把被告在警誡下的招認記在記事冊上。

辯方指被告當時根本沒有說過他或女童曾進入男廁,並質疑警員當日根本沒有警誡過被告,記事冊上的內容是警員捏造;惟警員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 1015/2017

20180515 - 稱與子女遭夫打至「內傷」

標題:稱與子女遭夫打至「內傷」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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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童母昨自辯稱,在無助之際街坊建議她向議員求助,議員再轉介她向社工求助,她遂得知女童父早已獲發屬3子女的綜援金。她向女童父詢問有關事宜,卻遭毆打至內傷,一對孖女更被打至頭部有腫及瘀傷,事後女童父恐嚇眾人不得求醫及報警。

求助社工 遂知丈夫早獲綜援

首被告指出,曾要求次被告將部分綜援金分予3子女,惟遭次被告拳打她的胸部及腳踢其肚腹,又拉着她的頭髮撞向牆,「打到我上氣唔接下氣」,還遭次被告打至「內傷」。

指恐嚇不可求醫 否則死無全屍

次被告亦向孖女動粗,拳打二人的胸部及肚腹,扯二人的頭髮,及大罵「去死啦」,又將二人的頭部猛向地上按壓然後扯回來,但稱二人沒有流血,只是頭部有腫及瘀傷,並再次形容是「內傷」。次被告當時警告他們不可求醫或報警,否則會被打到死無全屍,又威脅要將他們丟下海。

次被告還從廚房拿出菜刀架在她頸上,3子女見狀不停哭泣,子女及首被告跪地哀求次被告停手,他始放下菜刀。

次被告其後又再感憤怒,到廚房拿剪刀稱要剪掉她的舌頭。法官聽及此時詢問,當時用以威脅她的菜刀放在什麼位置,首被告指次被告將菜刀放回廚房才拿出剪刀。法官再詢問,協助她的社工全名是什麼,惟首被告說:「諗唔起,之前聯絡嗰時有佢電話,但之後唔記得咗。」

20180515 - 餓虐案女童母 指丈夫只給過期罐頭

標題:餓虐案女童母 指丈夫只給過期罐頭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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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嚴重受損,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的身體狀况,案件昨續審。女童母親昨出庭自辯,她指攜子女來港後,女童父逐漸對她與子女愈來愈差,只讓他們吃過期罐頭及饅頭,卻經常攜母親外出用餐,女童母哭訴︰「原來嚟到香港係咁慘。」

哭訴「原來嚟到香港係咁慘」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二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首被告憶述,她在朋友介紹下認識次被告,次被告自稱手袋廠東主,人稱他「少爺」,次被告又承諾會送首被告一個非常名貴的手袋,但首被告至今仍未收過任何手袋。

指丈夫嫌飯菜 因不合口味翻碗

首被告於2012年12月攜同與前夫所生的孖女、女童及幼子來港,居於次被告與其母所住的青衣單位。首被告稱,她剛來港時次被告待她一般,及後變差,「有唔啱聽就打我」,又會打孖女。次被告的母親曾對首被告指出,次被告不時會嫌棄她煮的飯菜太鹹、太淡或不合胃口,首被告曾見過次被告因飯菜不合口味而把飯碗翻倒。女童來港約一個月,次被告便着首被告送女童回內地,由內地保母照顧。

申綜援遭命令「唔好出聲」

首被告稱剛來港後,次被告帶她與孖女及幼子申請綜援,但當時她只能聽懂一至兩成廣東話,對綜援金一竅不通,次被告當時命令她:「你唔識香港制度、唔識香港法,你唔好出聲,申請咩你唔使知。」首被告遂按指示填表及簽字申請綜援。

指沒給生活費 沒交學費

首被告又指出,從內地來港後約4個月,她從內地帶來港的錢幾乎用盡,沒錢替孩子交學費,次被告並未給過她生活費,反而會經常攜其母外出用餐,只讓首被告及3名子女吃過期罐頭及饅頭,首被告形容「同啲仔女過得好慘好慘」。首被告此時開始啜泣,並說:「我自己無得食唔緊要,我3個仔女要食,原來嚟到香港係咁慘」,當時子女因缺營養而流鼻血及經常生病。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515 - 個半月大嬰與父同牀睡夭折

標題:個半月大嬰與父同牀睡夭折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星島日報報道)元朗發生嬰兒猝死悲劇!一名個半月大嬰兒,昨午與父親同牀而睡時,被發現昏迷不醒,送院不治,警方正調查嬰兒是否曾意外遭遮蓋口鼻導致窒息,抑或因病發身亡。

  猝死男嬰姓李(一個半月),與三十餘歲父親及姓戴母親(二十九歲),同住公園南路二十五號御景園七座一個豪宅單位。據消息稱,男嬰昨晨由父親照顧,母親則外出,兩父子其後同在一張雙人牀入睡。

  至下午十二時許,母親回家發現兒子在牀上昏迷,並失去知覺,但頭及面部未有物品遮蓋,而丈夫仍元龍高臥,連忙喚醒丈夫及報警。

  救護員趕至,發現嬰兒呼吸微弱,連忙送往博愛醫院,惟抵院後證實不治。警方未發現嬰兒身上有傷痕,正調查是否遭被鋪或物件意外蓋住口鼻導致窒息,抑或因病發猝死。

  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稱,初生嬰兒體形太細,亦不懂轉身,絕不適合與他人同牀而睡,因有可能遭他人移動身體時,意外壓向嬰兒口鼻,或將被鋪遮蓋面部,引致窒息。

  嬰兒應單獨睡嬰兒牀,如未有嬰兒牀,亦可放在一個嬰兒籃內,再擺在成人牀上,但切勿放近牀邊,以免意外撞及而跌出牀外;應要放在貼近牆邊位置,而嬰兒亦應只穿衣物,不要蓋上被鋪,以免遮蓋口鼻造成意外。

20180515 - 與父同床睡 滿月男嬰猝死

標題:與父同床睡 滿月男嬰猝死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本報訊】元朗一名剛滿月男嬰,昨午被發現昏迷床上,經送院治理後證實不治,家人獲悉噩耗傷心不已。
警料死因無可疑

現場為元朗御景園7座一單位,據悉不幸離世男嬰姓李,出世1個月零4天,與父母同住上址。消息稱,李父與男嬰昨早同睡雙人床上,母親則離家出外,至中午12時許返家時,赫見男嬰俯卧床上昏迷不醒,大驚拍醒丈夫報警。救護員到場將男嬰送博愛醫院,惟搶救後證實不治。警方其後向家屬了解並在現場調查,初步相信死因無可疑,遺體稍後移送殮房,交由法醫驗屍確認死因。

兒科醫生醫馮宜亮表示,3個月以下的嬰兒頭頸肌肉未發育好,亦不懂轉身,一旦被厚重被鋪或床單蓋住口鼻,無法擰頭或側身協助呼吸,有機會因氣管被壓住窒息。有指嬰孩愛黏住大人睡覺,否則晚上持續哭鬧,馮建議可將嬰兒床湊近成人床,中間以欄杆分隔,確保大人不會「反瞓」壓住嬰兒,而3個月以下嬰兒睡覺時宜穿長衫長褲,或加冷帽及厚襪保暖,盡量避免用被鋪蓋住嬰孩身體。

■記者張家豪

20180515 - 男被告被指虐妻打孖女  三母女連同幼子跪地求饒

標題:男被告被指虐妻打孖女 
三母女連同幼子跪地求饒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疏忽照顧7歲女案】

【本報訊】女童「林林」凌潤林疑因被疏忽照顧瘦至皮包骨、皮膚潰爛兼腦部受損,其母被控忽略兒童及妨礙司法公正,昨出庭自辯指來港後沒錢買食物,身為丈夫的男被告只留下過期罐頭及饅頭,供她與子女食用。後她得知丈夫代全家領取綜援金,惟丈夫不肯交還並聲言「錢喺我手上,我鍾意點就點。我申請你嚟香港,啲錢我應得嘅」,更對她與一對孖女拳打腳踢。
記者:楊家樂

現年42歲的女被告王榮汶供稱生於汕尾農村,自幼家貧,幾歲便隨父母下田,只能在農村讀夜校,教育程度僅及小三,後經人介紹到幼兒院任教,賺取幾百元月薪。其後她與前夫結婚並誕下孖女,但前夫玩女人,03年離婚。同年她認識男被告凌耀忠(現年52歲),當時凌「着西裝打呔,執得好靚」,自稱開手袋工廠,「佢話喺香港好多人叫佢少爺」,更承諾「要送個好值錢嘅手袋畀我」,但「佢講咗咁多年,都冇送過一個手袋畀我」。
稱遭菜刀架頸恐嚇

後二人結婚並先後誕下女兒林林及兒子,但凌無寄錢回鄉,一年僅探她一次,「畀得一千幾百」,她續工作養家。12年底她在凌提議及安排下,與四子女來港定居。來港後凌要求原名王雪欣的她改名,「佢話屋企風水,所以全家幾乎改咗名」。而林林來港一個月後,凌要求她將林林帶回內地生活,但沒透露原因。
她自言不知港府會向新移民提供綜援,只按凌指示填表和簽名。而她來港時攜帶的人民幣,到2013年3月已所剩無幾。她在街坊及議員建議下求助社工,始知自己和三子女一直獲發綜援及學費津貼等共約十萬元,但凌代領。她回家代子女向凌追討綜援金,凌卻給她「十蚊廿蚊」,稱「啲錢我應得嘅」,更警告她「家事唔准講畀社工聽,更加唔准報警」。

凌繼而邊講粗口邊對她拳打腳踢,又毆打孖女,「全部都係內傷」。凌更先後從廚房拿出菜刀及剪刀,分別架在她的咽喉及作狀剪她舌頭,警告她不得張揚或求醫,否則「打到你哋死無全屍,殺死你哋掟入大海」。

妻女及幼子跪下向凌求饒,凌謂「社工救得你一時,唔救得你一世」,要求王聽話,「你同我唔同,我喺香港出世長大,又識講英文」。同月底她遭凌趕離青衣公屋單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515 - 商場縱火 13歲童落網

標題:商場縱火 13歲童落網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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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禾輋廣場廁所及店舖傳單連環遭縱火案,警方憑「天眼」拘捕十三歲涉案男童。案發於上周六(12日)晚,警方接獲沙田禾輋廣場保安報案,指廁所內一個馬桶,以及兩間店舖外的傳單離奇起火,消防員到場迅速將火救熄,約十二人需要疏散,火警中無人受傷。由於現場並無自然起火原因,消防員認為火警有可疑,將案列作縱火案。

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調查後,探員翻查現場一帶閉路電視片段,經深入追蹤調查後,鎖定一名涉案十三歲男童。至前晚在沙田區,以涉嫌縱火將男童拘捕,昨日他已獲准保釋候查,於本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暫未明縱火動機。

20180515 - 與父同床 滿月嬰猝死

標題:與父同床 滿月嬰猝死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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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元朗發生初生嬰猝死悲劇,一名婦人昨午返家時,發現與丈夫同睡「大人床」的一個月大兒子昏迷,大驚報警,救護員將男嬰送院搶救,可惜返魂乏術。警方初步調查認為無可疑,正調查男嬰是否曾遭父親意外壓着導致窒息,需剖屍確定死因。

猝死男嬰姓李與父母居於公園南路御景園一單位。據悉,男嬰日前才滿月,一向由姓戴(廿九歲)母親照顧。昨午十二時許,母親由外返家,發現丈夫與兒子同在睡房的雙人床上睡覺,上前查看時,發覺兒子面色有異,毫無反應,已陷入昏迷,慌忙叫醒丈夫及報警求助。

救護員到場時,男嬰呼吸脈搏微弱,需即時急救,然後緊急送院,由醫生搶救後,證實不治,父母悲傷不已。據了解,男嬰被發現昏迷時,頭部無被物件蓋着,警方初步相信死因無可疑,仍需剖驗確定男嬰是否患病或曾遭父親壓着致死。

醫生:初生嬰不應與父母同床
兒科專科醫生伍永強表示,初生嬰兒不應與父母同床,若同睡的父母轉身或「反瞓」,身體有機會貼近嬰兒的面部,甚至身體會壓着嬰兒,令其無法呼吸。父母應安排嬰兒在嬰兒床睡覺,並將嬰兒床放入睡房,以便照顧,而床上亦不應放有雜物,如枕頭或毛公仔,以免蓋着嬰兒的口鼻。另外,父母亦應注意嬰兒的睡姿,最適當是面部朝天。

以往亦曾發生初生嬰兒與父母同床猝死事件。去年一月,在大角咀一個三代六口同住的劏房內,一名十個月大男嬰,被同睡碌架床的父親發現昏迷,自行送院求救,但證實不治。二○一六年二月,屯門一名廿三歲母親疑擔心一個月大兒子着涼,與兒子同床而睡,翌晨起床,赫見愛兒面色發紫陷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

20180515 - 澳門幼園性侵案 受害兒童增至9人

標題:澳門幼園性侵案 受害兒童增至9人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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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澳門魯彌士主教幼稚園早前爆出懷疑性侵案,涉案一名二十六歲菲律賓籍幼稚園助理員被捕,受害幼童增至九人。協助家長的澳門立法會議員林玉鳳表示,現時有九名家長反映懷疑孩子被性侵,其中七人已報警,餘下兩人因擔心小朋友受到二次傷害暫未報案。

有已報案的家長表示,孩子在錄口供過程中,就同一問題被反覆詢問四至五次,孩子現時出現咬手指、緊張、自稱「醜樣」、拒絕父親幫忙沖涼等異常行為,有些行為在報警前已出現,但瀨尿等情況則是報警後才發生。他們希望教青局派員為家長提供更針對性的心理輔導及指引。

家長又稱,半年前已有家長向校方反映懷疑發生性侵個案,校方當時以「忘記跟進」作回覆,至今年二月及五月再先後發生懷疑性侵個案,學校才正視問題,希望教青局能訂立明確相關屬性事件的通報機制。

議員質疑司警未有系統性處理
林玉鳳表示,希望可以在法律容許下,考慮讓小孩以錄影錄音方式作供,而部分受害人可由家長陪同驗身、錄口供,部分則被拒絕,質疑司警在有關事宜上未有系統性處理。

澳門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教青局已要求校方本周四(17日)提交調查報告,若發現校方處理事件不妥,不排除採取行政程序處理。他又指學校半年前沒有向教青局方通報,局方完全不知情,知悉事件後,已立即採取相應行動,包括與涉案家長會面及安排輔導等,並與衞生局和社工局協助有需要的學童和家長教青局副局長梁慧琪稱,具體情況仍待學校提交報告,亦需調查是學校抑或老師知悉事件後涉沒有通報。她再提醒家長,不應直接向小朋友提問,否則有可能讓兒童受到驚嚇,影響深遠。

司警局澄清指該類兒童案件會安排兩名接受過兒童詢問技巧的專業培訓女偵查員會晤,家長可陪同子女。當日司警人員與受害兒童局內會面一小時然後記錄,再將受害兒童送上山頂醫院檢查用了兩個半小時,指出需取得充足證據,故在錄取口供時要詳細詢問,家長可能對事件誤會。

20180514 - 中港分隔單親童 32%未能日吃三餐

標題:中港分隔單親童 32%未能日吃三餐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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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不少中港分隔的單親家庭,母親因未獲發單程證來港與子女團聚,昨日母親節也未能共享天倫。社區組織協會於上月訪問五十三名中港分隔單親兒童家庭,發現逾三成受訪兒童一日未能吃足三餐,又有六成六受訪兒童因長期與母親分隔而有嚴重抑鬱病症,恐成家庭慘劇危機。

調查旨在了解因母親沒有香港身份證對兒童及母親的生活和精神健康影響。結果發現,受訪者等候團聚的年期中位數為九年,近半等待十年或以上;受訪家庭的收入中位數是四千七百八十五元,家庭人口中位數為二人,較本港二人家庭貧窮線的九千一百元,少近一半。七成二受訪兒童申請綜援,不少更是母子共用一份綜援金,逾三成二兒童一日沒有吃足三餐,近二成一每日要吃少些慳錢,近八成受訪母親同樣未能一日吃足三餐,七成一因怕子女不夠食,先讓子女吃飽,長期處於飢餓狀態。

近九成患抑鬱症
社協又以流行病學研究中心的抑鬱症量表,量度分隔兩地對兒童及母親的精神健康影響,發現近八成九受訪兒童有輕微至嚴重抑鬱病症,其中六成六有嚴重抑鬱,指數較一般人的約一成三,高出五倍;另有九成六受訪母親有輕微至嚴重抑鬱病症,其中九成有嚴重抑鬱。

社區組織協會指,每年約有二萬多宗中港婚姻締結,而每天一百五十個單程證名額未有用盡,當中也未有預留名額予因婚姻出現問題的單親母,批評兩地政府漠視單親家庭的團聚需要。幹事施麗珊促請中港政府加快安排這些內地母親,酌情申請單程證來港及一年多簽探親政策,勿讓單親孩子變孤兒。

20180514 - 「一校一社工」掀輔導資源口水戰

標題:「一校一社工」掀輔導資源口水戰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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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日前討論「一校一社工」政策,正如程尚達在本欄提過,討論逐漸偏離學校的輔導需求,演變成不同持份者為「飯碗」發聲。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會上表明,個別員工的工作保障非政策考慮,而新政策亦不會導致大量輔導人員失業。有教育界友好坦言,在學生輔導方面,到底是重視專業分工抑或前線經驗的爭議,原來並非本港獨有。

  教育局早前宣布,現時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可維持現狀,避免因「一校一社工」政策推行,出現所謂「一換一」情況。在日前教委會會議上,多名議員把火力集中於如何維持現有的小學輔導人員及非學位社工,甚至要求讓修讀社工學位的輔導員,亦能符合「一校一社工」的要求,連輔導人員擁有心理學、輔導學學位資歷,亦可等同學位社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質疑,非社工學位的社工資歷能否等同學位社工,仍須業界討論,而個別員工的工作保障,並非政策考慮。

  友好坦言,包括社福界背景的議員,提出這些另類建議,令人難以置信,「現在仍就讀課程的準社工,甚至不是社工出身的學位持有人,都能出任駐校社工的話,接近不設門檻,試問前線社工會接受嗎?」友好分析,「一校一社工」政策重點是提升小學駐校社工水平,尤其十七班或以下的「細校」,日後社工資源由半個增至一個,要求完全維持現狀並不合理。

  友好坦言,究竟學校輔導資源應如何分工,並非本港獨有問題,比如鄰近的台灣雖有專任輔導教師,以往卻出現政出多門的情況,「學校既有合約制的兼任輔導教師,還有專責授課的輔導活動教師,連同大型學校增聘的『心理師』或『社工師』,結果似有大量的人力投入,但分工過細卻造成職能重疊的問題。」雖然當地在一四年通過《學生輔導法》,但輔導教師與社工、教育心理學家等專業輔導人員,如何在制度上協作,迄今仍有爭議。友好坦言台灣經驗,對本港討論「一校一社工」是前車可鑑,「到底大家是關心輔導資源,抑或關心『飯碗』?」

  「一校一社工」在小學是刻不容緩,現時輔導人手雖具經驗,卻沒有學位社工資歷,而日後進駐學校的學位社工,也得重頭與學生建立關係,如何平衡,值得思考。

20180512 - 一校一社工 平均每校獲20萬資助

標題:一校一社工 平均每校獲20萬資助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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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育局新學年起在小學逐步落實「一校一社工」政策,有憂慮指現職輔導教師及輔導人員會飯碗不保,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表示,政府將撥出一億三千萬元推行措施,每間學校平均可獲得二十萬元資助,他看不到未來會有大量失業情況。不過,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策變相令輔導教師與駐校社工只能取其一,和社會期望有明顯落差,委員會通過一項無約束力議案,促請當局重新審視,讓社工和輔導人員可共同協作。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多名議員擔心小學的輔導教師和輔導人員會被社工取代,指現時輔導人員無社工學位,只有心理學等其他資歷,未能過渡做新政策下的駐校社工,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形容政策將是「手術成功,但醫療人員死了」,他提出將心理學和輔導學等學位等同社工學位的相關資歷。楊潤雄回應,難以倉促認同持其他學位的社工輔導員,其資歷與能力是否等同持社工學位者,但當局會再了解。

提供3年過渡期
楊又稱,全港小學約有一百一十九名輔導教師和五百多名輔導人員,當局會考慮學界提出的「一校一社工加一輔導教師」的建議。若學校現已聘有學生輔導員或與機構簽訂逾一年合約提供社工服務,教育局會提供三年過渡期,讓學校在二○二一/二二學年前轉用新資助模式,未能過渡轉新模式再另行商討,他又稱,三年過渡期已留有很大彈性,過去十七班或以下的學校,只會獲發半個社工的資源,在新政策下會增至有一個社工的資源,學校也會有額外津貼,可聘請社工以外的輔導人員。

20180512 - 小學社工新資助模式 楊潤雄:有很大彈性

標題:小學社工新資助模式 楊潤雄:有很大彈性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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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落實推行小學「一校一社工」,公營小學可在三年過渡期內,轉用新的資助模式聘請駐校學位社工。多名立法會議員昨在教育事務委員會上,促請教育局檢討政策,加強小學輔導系統,令社工和輔導人員可共同協作。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見圖)指會不斷進行檢討,強調現時過渡期的安排已有很大彈性,看不到未來會有因新政策而令大量輔導人員失業情況。

  教育局上月底向全港公營小學公布「一校一社工」詳情,有關學校須於本月底前回覆當局,會否在新學年轉用新的資助模式。教委會昨繼續討論「一校一社工」事宜,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認同新政策有正面作用,但卻為小學輔導人員及非學位社工帶來「震盪」,形容「手術成功,醫療人員死了」,冀當局將擁心理學、輔導學位的輔導人員資歷等同社工學位社工,以及將資歷門檻降低,讓正修讀社工學位的輔導員也能符合社工要求。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回應指,須與社福界商討,非社工學位社工是否在資歷上可等同社工學位社工,強調現時過渡期的安排已有很大彈性,「我看不到未來會有很多人因這件事而失業」,又稱當局鼓勵學校盡量聘用現有人員。

  他重申,新政策下每所學校可獲至少二十萬元資助,以十七班或以下的學校為例,原本半個社工的資助可增至一個,相信學校有資源可聘請社工以外的輔導人員。對於議員促請進行檢討,楊潤雄表示政策落實後會盡快檢討,而非等三年過渡期後才開始,未來亦不排除業界提倡的「一加一」或其他可行性方案。

20180511 - 接納每個孩子獨一無二 母親育SEN三子﹕逆境帶來勇氣

標題:接納每個孩子獨一無二 母親育SEN三子﹕逆境帶來勇氣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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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初為人母,迎接一對雙胞胎兒子的誕生,豈料孖仔雙雙被發現有讀寫障礙,及後再生下小兒子,其發展亦較同齡孩童遲緩。一度自責生下特殊需要小孩的文太,憑信念學會接納三兄弟的不一樣,期望發揮他們獨一無二的長處,為他們開拓未來的路。

育有3名特殊教育需要(SEN)兒子的文太,在孖仔樂天和頌天K2時,察覺二人認字特別困難,「(他們)識得『車站』,我想汽車個『車』 字無理由不懂吧?好奇怪,(他們)就是認不到。」經評估後兩人在小一時確診讀寫障礙,隨即接受治療,其間文太察覺兒子學習遇上的困難,與自己小時候相似,明白孩子不是未盡全力,而是能力上做不到。

孖仔讀寫障礙 幼子發展遲緩

因讀寫障礙,兩人學業成績大受影響,小四因成績未達標,學校建議留級,兩兄弟難以接受,文太說︰「那一刻好難過,就等於我們大人,公司說要我降職。但我覺得不緊要,有些逆境他們經歷過,會有勇氣走前一步。」文太最終讓兩人重讀。

重讀那年,文太讓兩兄弟參與運動,令因讀寫障礙而自卑的一對孖仔找回自信心,「運動給予他們很多自信,譬如跑步,或者很多比賽,真是拿了獎,這是外來給予的公認,不止是媽媽讚做得好」。小六時,兩兄弟更取得當區學界籃球冠軍。

因留級自卑 運動重拾自信

數年前文太再度懷孕,孖仔曾問︰「如果細佬也有讀寫障礙怎麼辦?」文太反指兩人也曾經歷過,解釋哪怕弟弟也有讀寫障礙,都可跨過。弟弟承天出世,但在一歲多時仍未能站穩和走路,文太便帶他照腦掃描,那時候文太自責得哭了出來,「真的很沮喪,有不少負面想法,死喇,是不是我生了他出來,令小朋友受苦? 」承天在兩歲時確診發展遲緩,大半年後獲安排入讀協康會特殊幼兒中心,經治療師度身訂造的體能訓練,承天追回不少進度,現時5歲的承天,會跑會跳,活潑可愛。

十多年來與3個特殊需要的兒子攜手同行,文太深信,每個小朋友都是獨一無二,寄語其他家長學會接納,「當接納後,(他們)會好自然地覺得這(特殊需要)是屬於自己的,或可更有勇氣,走前面的路」。

20180511 - 照顧自閉兒 港媽研發AI學習程式

標題:照顧自閉兒 港媽研發AI學習程式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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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對建立智慧城市非常重要,一位港媽從照顧患自閉症兒子獲得靈感,與丈夫創辦初創Find Solution AI,研發智能學習應用程式,內置追蹤學習表情功能,於零點一秒分析用家學習進度,有學童用半年成績上升一成二。應用程式在五個月內吸納了二百五十萬美元資金,已獲一百所學校使用,並與十六所本港官立學校簽約,未來希望進軍內地一萬二千所學校,林苑莉憶述:「有日籍投資者於演講介紹完結三分鐘內,開二十萬美元支票給我,好型!」

  港媽林苑莉是Find Solution AI創辦人之一,她從照顧患自閉症兒子中獲得靈感,與荷蘭籍丈夫研發智能學習應用程式「4 Little Trees」。「自閉及特殊學習需要兒童不善表達,不會有即時反應。」她想盡辦法進入兒子的內心世界,這個看似天馬行空的構思,得丈夫及AI研發團隊支持,「透過AI技術追蹤用家學習時的表情和眼球活動,可於零點一秒分析其學習進度、情緒及專注程度,連抄功課都知!」至今仍在不斷提升產品。

「做題目時,個App會按用家進度調節,吸收較快的,系統會即時應對,跳到適合用家程度的問題。」學生完成題目後,會有分析報告,當中紅色代表學生有不明白,紫色代表表現卓越,老師和家長可即時掌握學習進度和需要,因材施教。「學生以前不願做功課,現在會問做多幾題得唔得?」林引課室測試指,有學童使用半年後,考試成績提升百分之十二。現時已於一百所學校應用,包括與十六間本港官立學校簽約。

  應用程式贏得今年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智慧生活獎」(生活時尚) 金獎,林苑莉不滿足於現況,對未來展開一連串鴻圖大計,包括與美國三間大型機構合作新增STEM元素,例如將科學教學內容放入應用程式,甚至加設簡單實驗及影片說明理論。下一步,林苑莉希望進軍內地一萬二千所學校。此外,程式亦適用於銀行、店商及常進行合規訓練(compliance training)的行業,她透露現時正與兩大銀行及零售商店洽商。

  開發接近六年,林苑莉指,創業過程中全靠團隊支持,並遇上多位伯樂賞識,應用程式五個月內吸納了二百五十萬美元資金,最近更有兩個香港領頭人投資三百二十萬美元。「我在數碼港講完個speech三分鐘內,有日籍投資者即開二十萬美元支票給我,好型!」這可謂對林苑莉的一種肯定,「自己都燒咗成千萬做,一來想幫個仔,二來有教育意義,過程是歡樂的。」

20180511 - 照顧3特殊兒子 堅強媽用愛撐下去

標題:照顧3特殊兒子 堅強媽用愛撐下去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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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照顧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小朋友極困難,文太一對十五歲雙胞胎兒子樂天和頌天有讀寫障礙,而五歲的小兒子承天則是發展遲緩,為母者所耗的心力非一般人能想像,坦言教導三兄弟十分辛苦,亦曾試過崩潰大哭,質疑自己「係咪生個仔出嚟要佢受苦?」但她憑着家人的支持及對兒子的愛而堅持下去。母親節將近,文太的願望和其他母親一樣,只希望兒子可健康快樂成長。

在樂天和頌天讀幼稚園時,文太已發現二人認字較困難,至小一時確診有讀寫障礙。文太平靜道,當時心情沒有跌至谷底,只擔心兒子二人將來「條路唔易行」。她形容兩兄弟記憶如「水過鴨背」,每次默書亦要提早三至四個星期準備,故最困難是要照顧二人因學業成績不理想而自卑的感受。

「盡咗力就得」鼓勵焦慮弟
小三開始,兩兄弟要面對考試,弟弟頌天更變得焦慮,經常在考試前大哭、發燒等。文太當時堅持親自跟進二人功課,並抱着「盡咗力就得」心態鼓勵他們。升至小四後,兩兄弟整年間都抱着要留班的心理準備,學期底終決定重讀,兒子的父親亦從旁開解。文太形容兩兄弟均難以接受,建議他們在重讀一年間探索自己喜歡的運動,二人最後成為學校籃球校隊成員,更於小六取得學界籃球冠軍。

在兩兄弟約十歲時,文太懷上小兒子承天,樂天和頌天曾問她:「如果細佬都有讀寫障礙點算?」文太反不太擔心,並認為兩位哥哥可協助照顧弟弟,相信手足情可勝過一切障礙。承天一歲多仍未能站穩,兩歲時確診發展遲緩,他未到三歲就入讀協康會特殊幼兒中心。有治療師細心照顧下,承天已會跑會跳,文太亦深感欣慰。

現時樂天和頌天已升讀中學,文太仍會幫助兩兄弟溫習。今年母親節一家人將會和文太母親一起簡單慶祝,並指「一家人一齊過已經好開心!」

20180510 - 非學位小學輔導員﹕不明學位社工取代理據

標題:非學位小學輔導員﹕不明學位社工取代理據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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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要求領取津貼的小學在2021/22學年至少聘一名學位社工。有任職約10年的非學位學生輔導人員(SGP)表示現時要每年續約,才是導致輔導不連貫的主因,若貿然轉人,會令學生及家長不適應。

稱建互信不易 換人不利輔導

根據教育局資料,2015/16年約有560名SGP,當中兩成屬非學位社工。任SGP約10年的黎家昌說,曾有過度活躍症及自閉症學生,其父任大學講師,礙於面子及憂副作用,拒讓兒子服精神科藥物,需花近兩年建立關係,才勸服對方。黎服務過3至4間學校,他說在現任學校工作兩年,雖由學校自費聘用,但合約期跟隨現行的輔導服務招標制,需每年續約。

黎家昌為文憑註冊社工,另有社會科學學士及教育輔導碩士資格。新政策要求領津貼小學至少聘一名學位社工,他稱曾4次申請報讀社工碩士,但學位僧多粥少,無法入讀。黎說,輔導工作講求經驗及穩定,招標制致社工不能持續跟進,「中國人社會,家醜不外傳,會否如此輕易將自己的家事每年都重新與(新)社工說一遍呢?」他說不明白以學位社工取代非學位社工的理由,批政府「用1.38億(新政策增加開支)粉飾太平」。

任職SGP近8年的白明暉指政策公布後,已有家長問她「下年是否不做?」她說曾報讀特殊教育短期課程,認為「修讀一個輔導治療(課程)較整個社工學位(課程)深入」,期望局方取消招標制及學位要求。

教育局回應稱,新措施是回應學校所需及提升服務質素,若學校需更長過渡期處理學生輔導人員安排,可與局方商討。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今日繼續相關討論,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指有較長合約期亦無助解決問題,促落實「一加一(即一名社工加一名輔導人員或教師)」及取消招標制。

201805010 - 虐兒紀錄有差距 學者指因定義不同

標題:虐兒紀錄有差距 學者指因定義不同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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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2013年一項有關虐兒問題的研究,發現2001至2010年醫院管理局與社會福利署虐兒個案資料庫的數據有落差,相距2708人。有兒科醫生及關注虐兒的團體均希望,政府將兩者資料整合分析,檢討現時兒童政策。

當年有份參與研究、現為港大李嘉誠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牀副教授葉柏強接受本報查詢指出,研究使用的醫管局電腦系統虐兒數據,均是入住兒科病房的受虐或懷疑受虐兒童個案,情况包括營養不良、疏忽照顧、身體虐待等。他說,若兒科醫生發現兒童懷疑或確認受虐,都會主動報告及聯絡社工等跨專業人士評估。他相信醫管局與社署虐兒數字存在差距,是因為兩者定義的虐兒個案性質不同。

促資料互通助前線人員

葉柏強表示,冀政府能整合兩個資料庫,如每年整合一次資料。他說,一旦資料互通,會有助前線醫護人員了解兒童家庭背景、過往曾否受虐等紀錄,社工則可了解兒童健康及出入醫院等情况,助提升前線人員辨識虐兒危機的能力及意識。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盼政府整合及分析近年虐兒數據資料庫,政府設立兒童中央資料庫中,要包括各部門備有的虐兒數據。


20180510 - 獨留孖仔案 揭父沉迷食雞遊戲 祖母稱報警為懲子 心痛媳婦被捕

標題:獨留孖仔案 揭父沉迷食雞遊戲 祖母稱報警為懲子 心痛媳婦被捕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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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半歲大孿生男嬰前日被獨留新田東鎮圍家中,祖母探訪時揭發,17歲內地母親其後自首被捕,至昨晨獲准保釋。兩名嬰兒昨日仍然留醫,祖母到醫院探望時表示,報警揭發案件是為了懲戒沉迷「食雞」電腦遊戲、不顧家的兒子,詎料連累媳婦,感到心痛。

母准保釋 指「出門口家裏有人」

獲准保釋的楊姓母親昨午在東鎮圍寓所出現,離開寓所時曾向記者表示兩名兒子情况良好,但被問到將孿生男嬰留於家中的原因時,她即情緒激動說︰「不是我丟的,她(家姑)騙你的好不好!」又稱「我出門口家裏有人」,然後乘搭小巴前往落馬洲。

至於該對半歲大孿生男嬰經檢查,昨仍在大埔那打素醫院留醫,50歲姓沈祖母昨晨到醫院探望時向記者透露,自己與兒子一直居於內地,至約3年前她嫁予一港人,遂與兒子一同申請到港居住;而媳婦比兒子年輕3年,二人為青梅竹馬同學,去年意外懷孕,誕下孿生男嬰。

指兒子「有錢就打機」「BB早產無探幾次」

沈說,媳婦得知懷孕時一度考慮墮胎,在她極力游說下生下一對孫兒,故對媳婦及孫兒非常愛惜,「她很斯文,又孝順我」。她坦言兒子不生性,指他在內地曾修讀兩年酒店管理課程,但來港後不務正業,經常沉迷俗稱「食雞」(正名為《絕地求生》)的電腦遊戲,只會間中做裝修散工,其餘時間常以上班為由,返回內地「打機」,甚少給予家用;媳婦則一直來回兩地照顧兒子及丈夫,「他(兒子)一有錢就攞去打機,兩個BB早產,留醫瑪麗,他都無探望幾次」。

指原定領回鄉證卻無影 媳婦急尋夫

談及前日案發情况,她指兒子原定前日替孫兒領回鄉證,詎料突然外出不知所終,媳婦得知後急往尋夫,離家前曾發微信交代,故她於1小時內便趕至其家中,發現一對孫兒獨留在家,一怒之下決定報警,希望藉以懲戒兒子,不想他沉迷打機,拋下妻子及一對幼子不顧,「點解生咗個咁嘅仔? 點解咁唔聽話,我都唔明白」,說到傷心時更眼泛淚光。沈說兒子教而不善,希望警方拘捕兒子令其得到教訓,亦未有怪責媳婦,「新抱都可憐,十幾歲嫁畀佢,唔怪得佢」。她其後又稱,兒子昨曾問她是否需要到醫院探望兩名幼子,惟沈並無理睬他。她指自己在菜檔工作,工時長,現時自己要上班,亦要獨力照顧孫兒,生活非常吃力,疲累不堪。

20180510 - 港大生終審脫非禮援交女罪

標題:港大生終審脫非禮援交女罪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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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大學三年級男生透過成人網站接觸自稱十七歲的援交少女,男生見少女身材豐滿、談吐成熟,無懷疑其年齡下與她發生性關係,不料少女其實年僅十三歲,男生事後被控一項非禮罪。裁判官原信納男生在不知情下犯案而判他無罪,惟律政司上訴得直,男生遂上訴至終審法院以圖翻案。終院五名法官昨一致認為「被告真誠並合理地相信事主年滿十六歲」是良好的辯護理據,裁定男生上訴得直,兼獲訟費。

  判詞指,法例視十六歲以下人士為易受傷害而極須保護的人,因此「與十六歲或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的被告同須負上絕對責任,但在非禮罪中,即使事主不足十六歲,被告毋須負上絕對責任。法庭一方面要保護未成年人士,另一方面應保障被告獲得公平審訊,兩者須取得平衡。若被告能證明自己真誠並合理地相信事主年滿十六歲,則法庭應接納被告有良好的辯護理由,被告因而脫罪。

  案發於一四年八月,時為港大統計學三年級生的蔡偉麟(二十五歲,見圖)與涉案少女在一間賓館會面,其間蔡撫摸少女的身體,他更支付少女七百五十元讓少女替他口交。蔡辯稱少女身材豐滿,自己出身男校而性經驗少,因此未能辨出少女真實年齡。案件編號:終院刑事一一——二〇一七。

20180510 - 頑童疑騷擾同學 遭筆插面險盲

標題:頑童疑騷擾同學 遭筆插面險盲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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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灣發生黌宮血案!一名頑皮中二學生,疑踢凳及拍頭,不斷騷擾前座同學,卻惹怒對方,雙方發生推撞後,頑皮學生被人以原子筆插面頸流血,更險傷及眼部致盲,兩學生同被拘捕,送院治理。

  被捕兩學生姓黃及姓譚,同為十四歲,就讀長沙灣道一所中學二年級同一班,並分坐前後座位。現場消息稱,昨晨近十一時,學校小息時間,坐後面的譚疑貪玩,不斷以腳踢向坐前座位黃的鐵凳,並以手拍打黃頭部。

  黃多次口頭警告,更要求停手及道歉,但有人未理會,黃遂出手制止,雙方發生拉扯推撞,但遭人掌摑;有人大怒取起枱面一支原子筆,連插向譚多次。譚閃避不及,左面、額頭及頸部同遭刺傷流血,幸左眼未被刺中,否則後果堪虞,在場同學通知老師趕來查看。

  校方見兩同學均受傷,遂致電報警,並通知家長。兩人同送明愛醫院治理及驗傷,已未有大礙。警方調查後,以傷人罪拘捕黃,譚亦涉普通襲擊罪被捕,案件交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教育局家校合作委員會委員崔日雄稱,初中學生心智未成熟,部分喜歡作弄同窗,一旦過火易起衝突,校方及家長須多加留意,減少與同學摩擦,如未能解決,亦可向老師求助。 

20180510 - 婦不滿孖孫獨留家 圖懲不肖兒累及媳

標題:婦不滿孖孫獨留家 圖懲不肖兒累及媳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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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指獨留一對半歲大「孖仔」在家,前往內地尋港夫的十七歲嫩母,前日案發後已返港自首獲保釋,她堅稱案發時家中有人看管「孖仔」,與報警的家姑出現「羅生門」版本,但家婆仍然護媳稱,報警只想懲罰不肖兒子,詎料累及媳婦。

  涉虐兒的十七歲嫩母現身,否認家姑所指獨留孖仔。被捕雙程證女子楊X佳(十七歲),潮州人,與任裝修散工二十一歲姓沈港夫,半年前誕下一對孖生兒,一家四口同住五十五歲姓沈母親所租住落馬洲新田段東鎮圍一村屋。

  沈婦透露,她曾有兩段不愉快婚姻,三年前與兒子持單程證來港,兒子與媳婦於深圳唸初中認識,其後「奉子成婚」,半年前,媳婦早產誕下孖仔,但兒子近年沉迷中港大熱電腦遊戲《食雞》。

  「個個禮拜去,去一日都唔返嚟,已經好正常。」沈婦坦言不肖兒已為人父,卻沉迷打機,日薪五百元,全部花在上網打機,孖B出生的錢亦是她支付,因要夜班工作,仍不時要照顧兩孫,感到心力交瘁。

  沈婦續稱,前日凌晨兒子又拋妻棄子北上打機,因當日須為孖B領取回鄉證,故媳婦急於返內地尋夫,當她抵達兒家時,發現兩孫被獨留,一怒之下報警,指不介意兒子被捕,希望他受到教訓:「要佢感受失去自由感覺!」

  她讚揚媳婦長相漂亮,性格溫文可愛,對她又孝順,但畢竟只有十七歲,怎能獨力照顧兩兒?對於事件令媳婦惹官非,沈婦含淚說:「佢好可憐,遇人不淑!」她事後被兒子斥責「係咪想搞到我哋離婚」,倘若他們真的分開,她仍會將媳婦當作女兒看待。

  楊女前日離家約六句鐘返港,隨即到警署自首獲保釋,昨午三時許,楊女在住所收衫後離家,否認獨留兩兒︰「不是我丟(低)的,我出門時,家裏仍有人。」然後乘小巴往落馬洲。沈婦則稱「有又好,無又好」,承認當時屋內有三至四人,但拒絕透露是誰。至於該對僅半歲大的孖仔昨仍留醫,情況穩定。

  原名《絕地求生》的《食雞》,是去年由南韓推出的多人網上射擊遊戲。每局安排玩家於荒島互相追殺,至留下一人為贏家,被指遊戲血腥及意識不良,因贏家會見到「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字句(贏家有雞做晚餐),被香港玩家叫《食雞》。

20180510 - 無驗羊胎水 再誕唐氏B 母控瑪嘉烈疏忽 父斥醫護冷語「咁得意你忍心唔要咩」

標題:無驗羊胎水 再誕唐氏B 母控瑪嘉烈疏忽
父斥醫護冷語「咁得意你忍心唔要咩」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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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公屋的夫婦早年在瑪嘉烈醫院誕下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子,欲再追一個孩子,望終老後有人照顧患病兒子。相隔9年,夫婦於2012年除夕誕下女兒,惟發現女兒也是唐氏患者。夫婦入稟高院控告醫管局疏忽,指院方在獲悉兒子患病的情況下,仍沒抽驗羊胎水。女兒至今仍未懂說話,尚未聽過女兒說一聲「爸爸媽媽」的夫婦指,倘早知女兒患病「一定唔會要」。
記者:歐陽聯發 徐雲庭 蔡少玲

現年5歲的女童姓茹,由母親關月慶代為入稟。入稟狀指,女童於2012年12月31日在瑪嘉烈醫院出生。茹母控告院方疏忽,沒有替她在懷孕期間作出仔細的唐氏綜合症檢查,或向她詳細解釋女兒患上唐氏綜合症的風險,要求賠償。

懷孕時醫生安撫說沒問題
茹父現年61歲,茹母則44歲。他們向記者表示,2004年茹母持雙程證來港在瑪嘉烈醫院產子,兒子確診唐氏綜合症。

他們想再生一名孩子,但有第一胎的經歷一直不敢去想,直至9年後他們待事件丟淡,醫生也說應該沒問題,茹母再度懷孕。她非常擔心,曾向醫生表示第一胎兒子患唐氏綜合症,院方也有紀錄,醫生在她懷孕第12周時替她抽血,安撫她說沒有問題,直至分娩,醫生也沒替她抽羊水。茹母眼眨淚光說,「做醫生唔可以睇啲嘢咁簡單,少少嘢可以令成個家庭或人生改變」。

女兒出生後,茹父開心不足兩分鐘,醫生說「你個女都可能好似哥哥咁,有嗰種病」,他激動得揪着醫生衣領,追問「點解會咁㗎?」醫生安撫說,詳細情況要等更多檢查,但噩夢再發生在他們一家身上。茹父向院方追究責任,醫護人員否認失職,更說:「你個女咁得意,你忍心唔要佢咩?」旁人的冷言冷語令他們雪上加霜,當兩個小孩在街上鬧情緒,有人會指摘「無家教」,更會怪夫婦「咁嘅細路生一個就夠啦,仲要生兩個」。茹母悲嘆:「有啲嘢唔係我好努力就可以解決到。」茹父痛苦地說,照顧兩名唐氏綜合症小孩心力交瘁,「有諗過放棄其中一個」。他指有些人為了一啖氣,也有人為了錢打官司,無論訴訟輸贏仍要盡力照顧子女一生,但他不想因為院方人為疏忽,導致同樣悲劇再發生。

瑪嘉烈醫院回應稱,該院病人聯絡主任一直有跟進個案,並會繼續提供一切所需協助。

案件編號:HCA1053/18


20180510 - 涉非禮13歲援交女 港大生上訴脫罪 終院:倘真誠信事主「夠秤」可作抗辯

標題:涉非禮13歲援交女 港大生上訴脫罪
終院:倘真誠信事主「夠秤」可作抗辯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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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男生認識自稱17歲援交少女,接受口交服務。女方後被揭發只得13歲,令男生被控非禮。原審裁判官接受男生真誠相信少女滿16歲,裁定無罪,但律政司上訴獲勝,男生改判有罪。男生提終極上訴,終院昨裁定,若男生能證明他真誠相信少女滿16歲,便可作辯護理由,終院恢復男生無罪的裁決。有律師指因被告要證明自己無罪,「真誠相信」不會被濫用為抗辯理據,相信法例仍能有效保護兒童。
記者:黃幗慧 周婷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16歲以下的人在法律上不能同意被控非禮。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陳廣池在處理上訴人蔡偉麟(現年25歲)的上訴時,根據終院2006年一宗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案例,稱立法原意指非禮16歲以下女童是「絕對責任」,即只要女童未成年,被告就有罪責,被告不能以真誠相信女童滿16歲為辯護理由,並發還裁判法院定罪。

平衡保護兒童與公平審訊
終審法院5名法官昨一致裁決,若被告能證明他「很可能真誠並合理地相信女孩為16歲或以上」,他就有良好的免責辯護理由,亦相信在被告有責任舉證的情況下,法例仍能有效保障脆弱的兒童,並在保護兒童與公平審訊之間取得平衡。

律師黃偉能接受查詢時解釋,絕大部份刑事罪行,控方都需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及「犯罪行為」,才能將被告定罪。但黃舉例指部份刑罰較輕的傳票控罪,如無牌駕駛、超速,則屬「絕對責任」控罪,被告沒答辯機會。

黃坦言若過去遇上同類案件,通常會建議被告認罪,但自終院昨日的判決,他會進一步從多方面探究女童外表是否像成年、以為對方已中學畢業等。黃認為,終院判決不大可能令應有罪的人逍遙法外,因即使被告聲稱「真誠相信」女童滿16歲,「都唔係講就得」,也要靠客觀證據、合理理由說服法庭。黃指判決對同類罪行的被告「公平啲」,可以有答辯機會。

大律師潘展平也認同是次終院決定較為公道及合理,在保障事主與被告之間取得平衡。不過案例會否影響今後同類案件,使之變得較難入罪,潘指個別案件證據及案情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至於以往定罪或認罪人士,會否藉今次新論點,重新提出上訴圖謀翻案,潘預料會有服刑完畢的被告抱「唔想搞咁多嘢」的心態,故未必觸發上訴潮。

護苗基金恐令人心存僥倖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一直關注案件發展,她擔心今次終院判決會開壞先例,令「真誠相信女童超過16歲」成為同類非禮、性交案被告的抗辯理由,「始終我哋嘅出發點,係保護未成年嘅兒童,免受到侵犯」。她又引述以往案例,即使女童自稱16歲或以上,但最後被揭發不足16歲,事主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一直以嚟都係咁」。

但譚認同今次判決不等於「無條件放生」日後同類案件的被告人,因為要滿足不少條件,「我相信法庭一定會case by case(按個別案件)咁處理」。但她仍憂慮判決或令人心存僥倖,「以為今次單案都可以咁判,咁年輕人會唔會更隨便,諗住發生咗非禮、性行為先,之後仲有機會打得甩?」

案發2014年當時就讀港大統計學三年級的蔡,在援交網認識自稱17歲的女孩X,她同意以750元提供口交服務。二人在賓館見面,蔡於二人同浴時摸X胸及下體,X之後為蔡口交。蔡在審訊中辯稱X身高160cm,「胸部好大,有33、34」,亦「有上有下、有前有後」兼有濃密陰毛,從無懷疑她未成年。原審裁判官指X沒稚氣比實際年齡大,接受蔡真誠並合理地相信X在16歲或以上,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FACC11/17

20180509 - 社署醫局虐兒紀錄相差2708人 社署指兩者不能直接比較 研設中央數據庫

標題:社署醫局虐兒紀錄相差2708人 社署指兩者不能直接比較 研設中央數據庫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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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早於2013年完成、由中央政策組委託港大做的虐兒問題研究,相隔5年後才公開。研究取得2001至2010年醫院管理局與社會福利署的兩個虐兒個案資料庫的統計數據,對比後發現,這10年間醫管局記錄到與虐兒相關而使用公立醫院服務的兒童共7548人,較社署資料庫虐待兒童個案的4840名兒童,相距達2708人。有份參與研究的學者認為,數據差距大,並不尋常,促請政府研究原因,另建議將兩資料庫互通,全面了解虐兒情况。社署回應指兩組數據不能直接比較,會考慮設立中央兒童數據庫的意見。

中策組研究 5年未公開

中央政策組(現已改組為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委託港大學者,展開《香港不同地區虐待兒童的情况﹕社會性指標及地區差異的研究》,研究於2013年完成,但該報告5年來未有公開。

香港電台昨報道指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取得有關報告內容,本報昨在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的網頁,見到報告於今年2月份公開。

報告提到,虐兒相關的入院率由2001年的10萬人中有33個案,增至2008年的73個案。研究取得2001至2010年10年間,醫管局所有附註有虐待症狀的診斷代碼的19歲以下兒童紀錄,再配對社署同期備存的虐兒個案紀錄(於懷疑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內,確立該兒童被虐待或有被虐待潛在危機),共識別出9364名受虐兒童。研究分析發現,醫管局共辨識7548名兒童被虐。

有份參與研究、現為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的陳高凌向本報記者表示,醫管局及社署兩組數據差距甚大,情况不尋常,相信是反映轉介及處理個案的流程出問題(另見稿),「政府要研究哪個位置走漏個案」。他認為,兩個資料庫數據值得合併分析,建議將資料庫互通,有助全面了解虐兒情况及跟進兒童情况。研究亦建議,醫管局可考慮建立受傷監察系統,協助及早識別受虐受童。

社署﹕曾與醫管局開會

落實個案層面轉移資料

社署回覆表示,社署與醫管局資料系統在蒐集有關資料時,各根據不同運作需要採用不同定義和基礎,故所提供的統計數據不能直接比較。對於報告建議將兩者資料庫連繫,社署說曾與醫管局開會探討建議是否可行,但兩個系統的目的、收集資料內容及功能等不相同,亦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限制,雙方落實了加強個案層面轉移資料的細節和安排。社署指政府已聽取持份者對設立中央兒童數據庫的意見,會考慮意見。

前線社工:或有個案未轉介社署

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表示,當社署保護兒童課接獲醫院轉介虐兒個案時,大多會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強調「若醫生判斷為虐兒,社工都不會推翻」,故對研究發現醫管局及社署虐兒個案差距大,感到驚訝。他說,不排除醫管局統計虐兒個案亦包括潛在虐兒個案,或未有轉介社署,促請醫管局及社署清楚交代轉介虐兒個案數字,認為現階段不能只將矛頭指向社署。

本報昨向社署查詢獲醫管局轉介的虐兒個案,未有回應。醫管局亦說沒備存虐兒相關數字。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促請社署,公開從醫管局接獲轉介的虐兒個案及當中已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的數據,讓公眾監測情况。他又批評政府,「即使數字不理想,也不應拖延至今才公開報告」。

20180509 - 涉襲女童 女輔警下月提堂

標題:涉襲女童 女輔警下月提堂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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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女輔警被控襲擊女童,下月西九龍法院提堂。今年一月廿八日中午十二時許,一名姓盧(卅九歲)休班女輔警,在葵涌興盛路九十三號葵涌運動場,疑因瑣事用手襲擊一名十二歲女童,致其肩部受傷,女輔警及女童同需送院治理,案件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初步調查後,女輔警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至昨日,警方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盧已被控以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案件將於六月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20180509 - 醫管局六成虐兒個案 社署無紀錄

標題:醫管局六成虐兒個案 社署無紀錄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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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揭發的兒童被虐案或只是冰山一角,據香港大學研究人員為中央政策組進行的一項虐兒問題研究,發現醫院管理局與社會福利署轄下與虐兒案相關的統計不符,過去十年,共有六成曾被醫管局記錄在與虐兒相關醫院服務紀錄的兒童,不在社署虐兒資料庫中,人數多達四千五百人左右,負責研究的其中一名曾任教港大的學者陳高凌認為,兩系統數字差距大不尋常,擔憂個案轉介時流失,建議打通兩部門資料系統,加強虐童個案管理及監察。

政府近期公開的研究報告顯示,自○一年起十年間,醫管局前線醫護人員識別出超過七千五百名遭虐待兒童,但與同期社署虐兒資料庫四千八百四十名兒童資料配對,僅三千零廿四名兒童資料可成功配對,餘下六成個案不在社署資料庫內。

受虐童企圖自殺率高97倍
報告指,未能配對可能因社署約九百個案無有效身份證號碼,也可能在專業個案會議內未能確立被虐或具潛在被虐危機,或個案在研究時已達十八歲、資料被銷毀。

在配對被虐個案中,元朗區被發現虐兒案最高,中西區最少,首次受虐年齡平均六歲半。區內公屋比例與虐兒案數目呈正比,而被虐兒童企圖自殺率較普通兒童高九十七倍。而六成六施虐者童年時曾受虐,虐兒問題可能跨代重複發生。

報告建議社署與醫管局改善與虐兒相關服務及預防計劃,社署應保留受虐兒童滿十八歲後資料,醫管局則應考慮建立受傷監察系統,提高醫護警覺性。身兼社署保護兒童課社工的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認為,醫生轉介有傷痕個案很大機會被確立為虐兒,相信個案不會流失。

社署發言人表示,有關統計數據不能直接比較,就不同機構之間的資料庫互通的建議,政府會考慮。

20180509 - 皮包骨案:被告直認:我係唔合格嘅爸爸

標題:皮包骨案:被告直認:我係唔合格嘅爸爸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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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一案,控方昨於高院繼續播放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的會面錄影,片段中他遭警察質疑,有否關心過女兒及向她提供所需,男被告毫不忌諱爽快回應「冇」,更聲言「我係一個唔稱職、唔合格嘅爸爸!」

堅稱女兒自出世便有問題
男被告在錄影會面中,堅稱女兒自出世開始便有問題,但又說沒有帶她去求醫,因此遭替他落口供的警員質疑。但男被告推說女兒來港後並非與他同住,又表示其妻(案中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說可以應付,所以他便沒加理會女兒的情況。

男被告續指,每當向女被告追問女兒求醫的情況,對方都支吾以對;男被告直言「再問落去就反面,無謂吖」,他更坦言:「我已經好衰o架喇,乜嘢都畀晒佢(妻子)理,見佢一次瘦過一次,但又唔肯講發生乜事,只話搞得掂。」被問及有否向親戚求助:「我咁鬼窮呀,有親戚都避開我啦。」

控方之後傳召案件主管警隊高級督察莊筠慧作供。莊表示,是接到社工的通報,所以派員分別到醫院及女被告住所調查。惟辯方律師質疑,當時警方既已有足夠證據懷疑女童的父母是施虐者,但只替女被告錄取證人口供而非警誡口供,是剝奪了女被告保持緘默的權利,亦對她不公平。莊不同意辯方此說法,指當時據社工通報,女童來港不足一個月,之前一直在內地生活,資料不足故須作進一步調查,才錄取證人口供。

20180509 - 受虐童自殺率高近百倍

標題:受虐童自殺率高近百倍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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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兒一宗都嫌多,更可能連累兩代人。港大分析社會福利署虐兒個案數據,發現當中66%施虐者在孩童時也曾受虐待,顯示虐兒問題跨代重現。研究也發現,曾受虐兒童的企圖自殺率為1.92%,是一般兒童的97倍。
中央政策組早年委託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研究本港虐兒問題,並於2013年完成《香港不同地區虐待兒童的情況:社會性指標及地區差異的研究》,但中策組當年只披露報告摘要。港台今年初向政府索取整份報告但被拒,遂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取得。

66%施虐者曾受虐
報告分析社署數據,2001年至2010年共有4,840名受虐兒童,當中66%施虐者在兒童時曾受虐,顯示虐兒問題可能會跨代重複發生。研究也指出,港童企圖自殺率為0.02%,但受虐兒童則達1.92%,高出97倍。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指出,父母是兒童的模仿和學習對象,當子女被父母虐打,若成長路上得不到正當教導,誤以為施虐是管教方法,包括體罰,便很容易延續至下一代。她又指,兒童受虐除了身體受傷,更損害精神健康,若未能妥善治理,無法脫離受虐陰霾,會影響其學習、自我形象及待人處事等,甚至企圖自殺。

港大研究顯示,經配對社署和醫院管理局資料庫後,識別出2001年至2010年本港共有9,364名受虐兒童,但兩個資料庫紀錄虐兒個案卻存差異,該10年間,醫管局識別出7,548名懷疑受虐兒童,惟當中4,524人經轉介後,沒紀錄在社署資料庫。
研究指出,約900宗虐兒個案在社署資料庫內無有效身份證號碼,或有些個案被醫管局醫生識別為懷疑虐兒,但其後社署不確立為虐待個案等,都可能造成未能配對的原因;另外,社署約2,000宗個案因研究時受虐者已達18歲而被銷毀。

20180509 - 社工︰年輕父母可向社區求助

標題:社工︰年輕父母可向社區求助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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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分別僅21及17歲的年輕夫婦,疑丈夫貪玩打機不知去向,引發少妻為尋夫獨留一對半歲孖仔在家。有社工認為,年輕夫婦仍未做好心理準備,便要撐起一頭家照顧嬰兒,所承擔的責任很大,當中面對不少困難,建議夫婦加強溝通,遇困難時應向家人及社區尋求支援,平衡自己的生活及照顧家庭的職責。
香港青年協會「家長全動網」單位主任凌婉君表示,青年階段主要是建立同輩關係及擴展事業網絡,年紀輕輕便要擔當父母角色、承擔家庭責任及面對經濟壓力,的確很困難,當他們面對問題時,亦未必找到合適的同輩協助紓困,令他們容易選擇逃避或出現負面情緒。

宜建鄰里支援網絡
凌鼓勵年輕夫婦積極尋求方法,避免問題越演越烈。她稱除了向彼此的家人求助代為看管幼兒之外,同時應建立家長及鄰里支援網絡,亦可向就近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求助,坊間亦有社區託管服務或社區保母計劃。凌不建議父母將所有注意力集中在子女身上而忽略自己,因此父母要學懂有效分配時間,令自己有私人空間放鬆。

20180509 - 北上尋打機丈夫 17歲母遺孖B在家  50歲奶奶趕回單位 報警大義滅親

標題:北上尋打機丈夫 17歲母遺孖B在家 50歲奶奶趕回單位 報警大義滅親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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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年輕媽媽昨日為趕往內地尋找沉迷打機的21歲丈夫,竟留下一對僅半歲的孖仔在家,匆匆發訊息通知奶奶便離家北上。奶奶擔心一對孫兒的安危趕返家中查看,發現一對孫兒無人照顧,多次致電均聯絡不上兒媳,於是報警。一對孖仔事後由警員抱往醫院檢查,年輕媽媽至下午回港得知奶奶報警後,自行到警署自首,警方將案暫列疏忽照顧處理,年輕媽媽被扣留調查。

被捕的17歲年輕媽媽姓楊,為潮州人,持雙程證來港。據悉,她去年與21歲姓岑男友結婚,並誕下一對現時半歲的孖仔,一家四口與50歲奶奶同住落馬洲新田東鎮圍村屋一單位。楊的丈夫任職裝修工人,但卻沉迷打機,經常流連內地的網吧,而一對孖仔則由妻子不停申請雙程證來港照顧。

返港始知闖禍 向警自首
昨凌晨約2時,楊因丈夫沒有回家,懷疑他在深圳打機流連忘返,決定北上尋夫,於是諮詢同住的奶奶可否代為照顧一對兒子,但奶奶因每朝要一早出門開菜檔,於是拒絕。

至昨晨約7時,奶奶在菜檔工作期間,突然接到媳婦的短訊,表示已出門尋夫。奶奶憂心忡忡,於是丟低工作趕返家中查看,赫見只有一對孫兒在家,又聯絡不上兒媳,於是報警。

早上10時許,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事後由一男一女警員分別抱着孖仔往北區醫院檢查,一對男嬰沒有表面傷痕,經初步檢驗後,孖仔其後由祖母陪同轉往大埔那打素醫院留醫觀察,轉院時一對孖仔眼仔睩睩。《蘋果》記者昨聯絡到報案的奶奶,她無奈嘆氣說:「BB冇乜事,好多嘢好難講㗎,總之兩個(兒媳)都唔聽話,要走就走嘅、唔理嘅,所以我擔心囉!」

至下午約2時,楊回港始知闖了禍,自行往警署助查,她涉嫌疏忽照顧被捕,案件交由邊界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社署發言人稱,社工已接觸該家庭,並會就其福利需要向他們提供適切協助。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故意忽略、拋棄或遺棄所管養、看管或照顧的16歲或以下兒童或少年,而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均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囚10年。但獨留兒童是否觸犯有關法例,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兒童年齡、自我照顧能力及涉案人士是否意圖疏忽照顧等。

20180505 - 林林父:妻指「港男要孭晒」

標題:林林父:妻指「港男要孭晒」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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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林林疑遭疏忽照顧,瘦至皮包骨,多處皮膚潰爛,腦部永久受損。事發後其父與警員會面,其間看見女兒的傷勢照片後推翻之前口供,並指控妻子教唆他一同訛稱親女本身有病。妻子更要求他頂罪,「佢話香港男人要孭晒所有嘢,唔同大陸男人拍拍籮柚走得」。

庭上播放2015年9月14日向無業男被告凌耀忠(52歲)的錄影會面,他指從未與林林合照,亦不知為何荃灣寓所有齊另外3子女照片卻獨欠林林。探員向他展示林林所畫的心形圖畫,寫有「媽媽爸爸我愛你」,凌呆了半晌稱沒見過。探員再向他展示林林留院時的傷勢照片,他看後指「大成咁我都唔記得咗」,又聲稱替林林洗澡時所見傷勢「冇咁嚴重、唔會咁犀利」。

稱看到女兒傷勢後講真相
凌小休後再錄口供,突稱看過林林傷勢照片後良心發現,決定講出真相,指林林實由其妻即女被告王榮汶(42歲)獨力照顧,他從沒參與,也不知她傷勢如此惡劣。他指林林可自行走路,「係論盡少少」,並非弱智,只是蠢了點,「細佬醒過佢好多」,也沒見過林林玩屎玩尿或食屎。

凌憶述2015年7月底夫婦與15歲孖女聚首荃灣寓所,商討醫院聲稱會就林林受傷一事報警的應對方法。凌指王要求全家統一口徑,宣稱事發前半個月林林才到港,「話佢遲鈍,癱咗喺度」。凌稱說謊行不通,但王聲言不會有事,更拿子女作擋箭牌謂「有乜事,成家散晒」,更威嚇孖女。

同年9月,兩夫婦為逃避追訪搬往賓館暫住,其間王指示他寫自白書,代替她承認疏忽照顧兒童罪,揚言是小事,最多只罰款。凌不肯,「俾差人查到仲大鑊」,但王謂即使坐監也不會坐很久。凌自覺「對唔住佢哋,搞到妻離子散」,但認為「份口供真係有問題」,王卻稱香港法例保護婦孺,不同內地,力勸他「橫掂都話有罪,點解唔認晒佢」,更指若她有事「仔女邊個睇」,又怒言「小心家人」。凌怕她找人騷擾母親,無奈答應,在內地任教師的王在旁幫他改錯字。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504 - 小學生蒙眼進餐 學懂珍惜視力

標題:小學生蒙眼進餐 學懂珍惜視力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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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不少兒童自幼飽受眼疾問題,為了加強小學生個人護眼意識,奧比斯早前在玫瑰崗學校舉辦「蒙眼午餐」活動,逾百位小學生在《櫻桃小丸子》的小玉陪同下,透過蒙眼進食,體驗失去視力的不便。有小學生於午餐後表示,因為看不到而令用膳有難度,直至入口後才知道自己進食的是甚麼東西;亦有同學指,用膳時最難的地方是找水樽,甚至用膳時不小心弄髒衣服,但到打開眼罩後才知道。

奧比斯香港總幹事劉慧思指,「蒙眼午餐」活動已踏入第七年,多年來共約五萬二千位學生參與,讓小朋友加深對世界盲疾問題的了解,亦令學生珍惜寶貴的視力,推己及人,學習將幸福分享予有需要人士。

「小兒眼瞼下垂」是今年活動的主題,奧比斯義務眼科醫生李琬微亦到小學講解眼瞼下垂的風險及影響。她指,眼瞼下垂個案多數是單眼瞼下垂,外觀上出現大細眼,大部分在一歲左右會被發現問題,病情輕微雖然只影響外觀,但也會影響自信心和社交發展,嚴重的個案可造成弱視、永久影響視力,需要以手術治療,呼籲家長不能忽視問題。

20180504 - 林林父母疑教唆15歲女作假口供 隱瞞來港時間及生活狀況

標題:林林父母疑教唆15歲女作假口供
隱瞞來港時間及生活狀況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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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教師被控疏忽照顧7歲女兒林林,另與丈夫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續審。庭上首次披露,警方懷疑他兩夫妻曾教唆當時15歲的女兒作假口供,向警方隱瞞林林的來港時間及狀況。丈夫又曾指林林來港後一直由他本人而非妻子照顧,但被問到林林的日常生活細節時,他答得最多的一句卻是「唔記得」。
記者:楊家樂

男被告凌耀忠曾向警方供稱,與女被告王榮汶結婚後,先後誕下林林及幼子。他亦將王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孖女視如己出。四子女一直由王照顧,他只會每年一次返汕頭探望他們。

至12年王與其中三子女來港定居,林林獨留內地。凌稱因曾接受通波仔手術,靠綜援過活,又要照顧八旬母,故沒與妻兒同住荃灣劏房,只會每周探望一次。
生活細節 父屢「唔記得」

稍後探員向凌指其15歲繼女曾供稱林林不良於行、長期卧床、沒有自理能力,惟繼女其後向警方揭露父母曾在家中教她講大話,爸爸指示她若警員問起林林何時來港,要答是6月24日,並要否認林林曾入讀幼稚園或與她們同住荃灣,說法與母親辯解相同。警員直指懷疑凌教唆繼女作假口供誤導警方,妨礙司法公正,凌回應「冇嘢講」。

凌隨後聲稱,其實林林於2014年11月來港並一直由他照顧起居飲食,因王照顧三子女已很辛苦。2015年7月18日事發當晚,他帶林林乘的士往找王,途中林林突感不適,適逢繼女來電,遂相約附近會合。到晚上9時林林暈倒街上,母女剛巧出現,王即抱林林入院。凌因太過驚慌而返回青衣寓所,直至繼女來電指妹妹已救回生命才敢到醫院。

凌指不想被指摘騙取綜援金,故事後替林林申請取消,又自言是「唔稱職嘅爸爸,抬唔起頭做人」,怕別人看見他沒有上班,故只會在幼稚園附近與王交收林林,不會現身校門外。

凌又謂林林愛玩屎、食屎、用頭撞牆撞床,覺得她不是正常小孩,「唔係好精叻就唔算正常㗎啦」。惟當警員要求他進一步解釋何謂不正常時,他拒絕回答,並謂「身為父親咁話自己啲子女好衰」。

凌指不知林林身上傷勢大小,「冇咁細緻睇,搽藥膏算」。但對於藥膏品牌或顏色、餵給她吃的奶粉或葡萄糖牌子、她出街時有否和其他小朋友玩耍、她的校服顏色式樣、手冊內容或放學時間,他一概稱不記得,又指事後已丟棄青衣家中所有校服書包功課,「驚出事,同埋揩咗啲污糟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504 - 兩小學揭有學生疑遭虐打

標題:兩小學揭有學生疑遭虐打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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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間學校同發現有男女學生受傷,疑遭虐打,警方拘捕其中一人的父親。石硤尾的特殊學校東華三院群芳啟智學校,昨晨社工發現一名四年級姓劉(九歲)女生,腳上有瘀傷,懷疑曾遭人虐打,致電其父親了解,校方諮詢警方意見後,昨午一時許報警,並將女生送院檢查。

女童因家事問題受襲擊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女童於前日在紅磡愛民邨住所,因家事問題遭人用手襲擊,警方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正聯絡女生的父親調查,暫無人被捕。東華三院發言人稱,校方已就事件通報教育局,並啟動危機處理小組,將向全校家長發出通告簡報有關事件。

男生手腳現傷痕 拘父親
另於昨午五時許,大埔太和路一間小學的職員,發現姓李(九歲)男生手腳有傷痕,懷疑曾被虐打,決定報警。警方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四十六歲父親,正調查事件內情。

20180504 - 女童皮包骨:男被告及妻子涉教唆孖女騙警

標題:女童皮包骨:男被告及妻子涉教唆孖女騙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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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控方先播放男被告與警方會面的錄影,當中警方指控男被告及其妻子,教唆當時只有十五歲的孖女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大孖向警方指媽媽教她「如果警察問你妹妹幾時嚟香港,你要答六月;如果問你妹妹有冇讀幼稚園同埋有冇同我哋一齊住,你就答冇」,而爸爸亦教他說同樣的話。片段中警察問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對大孖的說法有何回應,他只說:「我冇嘢講。」

男被告向警察供稱,自己患有心臟病做過三次「通波仔」手術,故無力照顧子女。他初時向警方表示受害女童是在內地由四十二歲妻子王榮汶照顧,他一年只探女童一次,妻子來港時亦將女童留在內地由外祖母照顧。他又說女童早產一出世便有問題,一直不懂說話、行路,並只會臥床,他對女兒近況並不清楚。

不過,到了第三次錄影會面,男被告突然改口指女童於一四年十一月已來港且一直由他照顧,而他一直未有在幼稚園露面,是覺得「好冇面,有個咁唔精叻嘅女」,原因是女童喜歡把玩糞便「好唔衞生」。惟當警員追問他照顧女童的詳情,他又表示不記得。

稱害怕 無親自將不適女童送院
他又改口指女童在入院前其實是跟他在一起,女童突表現不適他便將女童送到醫院附近再交妻子送院。警員問他為何不將女童直接送院,他辯稱:「我驚吖嘛,但我唔知自己驚啲乜。」他更解釋「翻供」是因為之前落口供時給警長大聲話「嚇一嚇」,所以之前的口供「我都唔知講啲乜。」至於之前要說女童「長期臥床唔識講嘢」的原因,他說:「咁佢係唔同我講嘢嘛,而我見親佢佢都喺床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503 - 女童缺課出事前 懂寫爸媽我愛你

標題:女童缺課出事前 懂寫爸媽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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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在一五年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受害女童的班主任譚彩玉繼續作供,她指女童在學期間表現中上,學習、社交、自理能力都屬理想,而且健康狀況良好。譚老師更指女童繪畫勞作都顯其創造能力,在一次勞作堂上,女童在心形卡紙上寫了「爸爸媽媽我愛你」,而且學校當時還未教她寫那個「愛」字。

讚學業理想 睹受傷拐行
譚老師昨在庭上講述女童的學習情況,指女童在茶點進食等並無問題,學習方面亦符合要求,只是須加強協作及發音能力。譚又展示女童的勞作,指她懂得用紙條設計手鐲,黏花點綴、又懂得畫樹及葉,曾跟老師說「我在樹下休息乘涼」,她更懂在心形心意卡上寫了「爸爸媽媽我愛你」。至於學習方面,女童最突出是數學科,雖然英文科聽講能力較遜,但寫作方面表現理想,而體能健康及藝術成績、情緒管理及社交能力表現亦屬中上程度。

譚老師記得,一五年二月之後某天,見女童上學時一拐一拐,查問下她表示回鄉爬樹受傷,向女被告王榮汶(四十二歲)查問她亦說:「你估佢好乖呀,成日都周圍玩周圍爬」。三月底之後女童差不多整個月沒上學,到四月廿八日再出現,就見她面有瘀傷兼悶悶不樂,想上前抱她一下以作安慰,但她閃身避開,似是手上有傷怕痛。

被母指故意在床上大便
當日她向女被告查問,對方回應之前將女童帶回大陸找人照顧,但女童不喜歡那個人,故意在床上大便,將人惹怒所以被打。譚說將此事向校長報告,校長還叫她繼續留意女童的情況,豈料此後女童沒有再來上課,且正式退學。譚老師重申,女童上下課都由女被告接送,她就未曾見過女童父親、即本案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

20180503 - 小三TSA開考 應試童憂心

標題:小三TSA開考 應試童憂心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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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TSA全面復考,昨、今兩天考核中文科視聽資訊評估及中、英文口語評估。聖公會聖雅各小學小三全級約130名學生中,各抽樣13人參加中文視訊、中文口語及英文口語評估。該校校長張勇邦表示,除了1名學生因病缺席,需要其他學生補上外,並沒有其他學生請假或缺席。有被抽中的小三學生表示雖然在考試前有擔憂,但也能應付今次TSA的試題,又表示老師只在前一天做有關練習。

指老師有安排練習
小三學生殷琬婷昨日被抽中應考中文科看圖說話,她坦言在TSA考試前有擔憂試題模式,但只視TSA評估為練習,平日校內的考試也有看圖說故事的題目,因此並不覺得特別困難。

另一位小三學生杜允言則表示,老師在前一天有為同學準備,讓他們熟習說話及視聽資訊評估的形式,他今日被抽中應考中文視訊評估。殷、杜及其他兩名小三學生均表示,並不抗拒考TSA,即使在6月中的主科紙筆評估中再被抽中應考,也不會不開心。

身兼檢討小三TSA委員會委員的張勇邦表示,得悉最終有230間選擇全級小三應考TSA,的確比初期估算的較多,但認為學校都是按照校情及專業判斷。

以該校為例,基於過去TSA數據一直平穩及主科老師不記名投票結果,學校決定維持抽樣10%學生應考,而非全級學生應考。不過張勇邦補充,學校每隔數年可能需要全面應考,以比對學生跟全港水平,估計將來會每年按校情再檢視。

20180503 - TSA復考 小三生:輕鬆一試無妨

標題:TSA復考 小三生:輕鬆一試無妨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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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昨日復考,今年在每校抽取一成學生參加考試,應試的小三生昨日及今日要參加中英文科說話及中文視聽資訊評估。有中文科老師表示,試卷符合小三生水平。另有考生表示,考核內容輕鬆、簡單,一試無妨,亦不抗拒再考。

今年小三TSA以不記名、不記校、不收考試報告及每校抽樣形成進行,另有約二百三十間津資及直資學校報名選擇全級應考。其中聖公會聖雅各小學選擇以抽樣方式應考,該校有一百三十名小三生,昨日各有十三名學生應考中、英文口試及視聽資訊評估,未被抽考的學生就安排進行其他學校活動。該校教授中文科的畢老師形容,是次視聽資訊考核與學校恒常考核程度相若,亦與學校課程配合,料學生足以應付。

「可以知自己成績去到邊」
該校小三生殷琬婷應考中文口試,她指考試形式屬看圖說話,圖中有男孩子在寒冷天氣下不願添衣,就到街上玩耍,後來感到不適,看診時醫生勸他多穿衣服。殷同學指,應考前有點緊張,主要是不了解考試題目及形式,但應考後感覺題目不太難,對於自己被抽中應考,殷直言「都幾好」,「可以練習吓,知道自己成績去到邊。」另一名同學梁汶䤭就應考中文視聽資訊,內容包括蛇的品種和黃豆的產地等等,內容容易理解。她們和另外兩名同學均不抗拒下月應考主科的紙筆評估。

該校校長張勇邦表示,早前諮詢過校內教師及投票決定是否全級應考,最終大部分教師覺得不用收取學校報告,因此沒有報名全級應考。

20180503 - 餓虐案 幼師﹕女童曾帶傷上學 「好似好痛」

標題:餓虐案 幼師﹕女童曾帶傷上學 「好似好痛」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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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嚴重受損,其母被控疏忽照顧,案件昨續審。女童的幼稚園老師出庭作供稱,女童最後一次上課時不開心,額上有傷,女童母親解釋因為早前將女童交給別人在內地照顧,其間女兒故意放大便在牀上,惹怒內地照顧者而被打。

母解釋因惹怒照顧者捱打

案件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二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

老師欲擁抱時女童「縮一縮」

幼稚園老師譚彩玉昨日供稱,女童於2015年4月28日最後一次上課,當時她表現不開心,譚查問女童,並且欲擁抱安慰,此時女童「縮一縮,好似好痛咁隻手」,並察覺女童額頭有瘀痕,詢問時女童默不作聲。譚之後向校長匯報情况。

譚稱,女童母親解釋,女兒早前返回內地,並聘任別人代為照顧,但女兒因不喜歡照顧者,故意將大便放在牀上,惹怒對方而被打傷。

譚再向校長匯報,校長指示譚待女童上課時再觀察她,但女童此後已沒再上課。

譚供稱,約於2015年2月見到女童一拐一拐地上學,女童報稱在內地爬樹受傷,譚因要照顧其他學生,當時無替女童檢查,遂委託助教代勞,助教檢查後認為女童無大礙。譚於首被告接女童放學時有作詢問,獲回覆:「你估佢好乖啊?佢成日周圍玩周圍爬。」

另外,譚在女童的「學習概要」中記錄女童的數學能力及中文閱讀能力出色,獲評最高的5分,中文書寫能力不錯,能寫老師尚未教過的「愛」字,有一定語言能力及可與他人協作。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503 - 公屋首飾失竊案 3女童2保釋1獲釋

標題:公屋首飾失竊案 3女童2保釋1獲釋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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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下邨500萬元首飾失竊案,重案組早前以涉嫌盜竊罪名拘捕3名年齡介乎10至12歲的女童,包括涉案單位男戶主的親女及其兩名同學,警方至昨晚准予兩名女童保釋,另一名女童則無條件釋放,而案中失物至昨晚仍未尋回。

兩童寓所無發現 首飾未尋回

重案組前晚拘捕男戶主10歲女兒及兩名12歲同學,涉嫌盜竊。其中一名12歲被捕女童昨晨率先獲保釋,至昨晚獲無條件釋放。另外兩名分別10歲及12歲的女童至昨晚亦獲准保釋候查,稍後向警方報到;至於案中總值510萬元的首飾則仍未尋回。

消息稱,被捕的兩名12歲女童同為10歲女童的同學,有人曾向警方稱,因不喜歡到家暫住的女事主,遂取去其首飾並交給同學。探員根據口供聯絡兩名相關同學調查,兩人均否認收過首飾,探員分別到二人寓所搜查,亦沒發現失物。

男戶主稱與女事主「純粹朋友」

多名記者昨晨到位於黃大仙下邨龍滿樓的案發單位了解,穿著粉紅色T恤及牛仔褲的男戶主一度報警稱受到騷擾,其後曾到大廈地下要求警方檢查一名記者的證件。其間男戶主以手遮掩眼部,指摘傳媒給予過大壓力,「其實你哋失實報道,令到個女人崩潰,(若)有咩事自殺,我想問吓邊個負責?」被問到與涉案女子關係,男戶主稱與女事主「純粹是朋友」,之後便返回寓所,沒回應有關其女兒被捕之提問。

事發周一(30日)晚上11時許,到男友人位於龍滿樓公屋寓所暫住的39歲姓李女子發現放在手袋的兩條頸鏈及一隻手鐲不翼而飛,約值510萬元;警方接報到場,懷疑男戶主的10歲女兒與案件有關,調查後拘捕女童及其同學。

20180502 - 單親父招女iBanker遷入公屋同居 10歲女涉偷500萬鑽飾被捕 稱「唔鍾意個女人」

標題:單親父招女iBanker遷入公屋同居
10歲女涉偷500萬鑽飾被捕 稱「唔鍾意個女人」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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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成長在單親家庭的10歲女童,其任職髮型師的父親,今年突然招呼一名富貴女友人入住其黃大仙下邨的公屋單位,隨即令這個原本父女相依為命家庭陷入三人行的緊張關係,尤其是一屋兩女更經常發生磨擦。任職投資銀行家(iBanker)的「新住客」最近發現放在手袋內的500萬元鑽飾不翼而飛,懷疑是女童所為報警,警方調查期間,據稱女童承認因為「唔鍾意個女人」,所以將該批鑽飾偷走並交予一名12歲女同學,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女童,案件交重案組跟進,但失竊鑽飾至今仍未尋回。專家鼓勵涉案家庭尋求輔導,重修關係。
記者:唐家輝 文兆麟 黃麗英

現場為黃大仙下邨龍滿樓一單位,前晚11時許,一名任職投資銀行的39歲姓李女子報警,指其手袋內兩條名貴鑽石頸鏈及一隻鑽石手鐲離奇失蹤,總值約500萬元。

12歲同學涉接贓同被捕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後,懷疑男戶主的10歲女兒涉案。調查期間,女童承認犯案並稱因為「唔鍾意個女人」。據稱,女童起初表示將鑽飾拋出窗外,警員於是到樓下簷篷及地面搜索,但並無發現,於是將女童帶署調查。經一輪盤問後,女童改口稱將鑽飾藏起,但警方根據女童所稱收藏地點搜索,結果亦全無發現。

其後,女童第三度改口,聲稱早前偷去女事主鑽飾,並交予一名12歲女同學,警方於是將被指「接贓」的女同學帶署問話,但女同學堅決否認與事件有關。警方再派員到女同學家中搜索但依然沒有發現,警方事後將兩女童扣查協助調查,案件列為盜竊,交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據了據,涉案單位由任職髮型師的男戶主與10歲女兒居住,兩父女相依為命,但今年1月,任職投資銀行的女事主突然遷入同住,但女童並不接受父親與女事主的關係,認為她影響到他們父女感情,兩女經常為生活瑣事爭執,關係不佳。至前晚兩人又發生口角,之後女事主懷疑早前失去的鑽飾是女童偷去,於是報警。

消息稱,女事主已婚,家境富裕,與男戶主相識已17年,有人向警方堅決否認雙方是同居關係,只稱是親密「好朋友」,並指早前因與丈夫感情有變,故要求好友「收留」,並於今年1月起暫時入住其於黃大仙下邨的公屋單位。

專家:報警或令女童更反叛

社工陳琬琛指出,單親家庭的父母角色十分重要,因幼童易誤會家庭角色被父母的新伴侶取代,而案中的公屋單位狹窄,女兒更容易與父親女友人因瑣事衝突,招來女童反感。臨床心理學家葉妙妍認為,事件中女事主報警拘捕女童,「當女童係大人咁報警,可能關係更加惡劣,強化小朋友覺得嗰個係唔鍾意自己嘅人,之後更加反叛」。她指以懲罰方式未能解決問題,建議涉事家庭尋求輔導,協助重組各人關係。

20180502 - 10歲女疑玩大咗姨姨500萬鑽飾冇咗

標題:10歲女疑玩大咗姨姨500萬鑽飾冇咗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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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住富貴女「唔啱牙」,疑貪玩「收埋」五百萬元鑽飾,十歲女與女同窗同被扣查。在投行任職的中年富貴女,前晚在黃大仙男性「好友」家報案,聲稱約值共五百萬元的兩條鑽石頸鏈及一隻鑽石手鐲「被消失」,懷疑被偷去。警方初步調查,懷疑男戶主的十歲女兒與女事主有摩擦,有人整蠱「玩大咗」取走鑽飾後收藏,其後又聲稱交予一名十二歲女同窗,惟有關首飾仍下落不明。警方將案暫列盜竊,交由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涉案被扣查的男戶主女兒十歲,據悉其父母離異,她隨任職髮型師的父親,同住黃大仙下邨龍滿樓一單位。今年年初,與其父親相識十七年、在投資銀行任職的女性「好朋友」,聲稱與丈夫感情亮紅燈,疑在女童父親協助下,搬到上址的單位暫時同住。惟李女入住不久,便與男戶主的女兒發生摩擦。有鄰居指出,不知兩父女與該名女子有何關係,但形容該女子樣貌娟好,衣着光鮮,出入戴上太陽眼鏡,狀似富貴,有時候會「三人行」出門,單位偶爾會傳來男戶主斥罵女兒的聲音。

初稱拋落街 後改口給同窗
前晚十一時許,一名姓李(卅九歲)女子在上址公屋單位報案,表示在今年三、四月,有兩條鑽石頸鏈及一隻鑽石手鐲不翼而飛。警方到場調查,得悉男戶主女兒與女事主關係欠和睦,不排除有人整蠱「玩大咗」,遂將懷疑涉案女童帶署扣查。據了解,失去的鑽飾總值約五百萬元。

有消息指出,女童起初表示已將首飾拋掉落街,惟警員在大廈簷篷及地下搜索,沒有任何發現,警方不排除女童已暗中將首飾收藏起來,但始終不肯透露收藏地點。

至昨午,有人突然透露口風,表示已將鑽飾交予一名十二歲女同學,探員隨即到該同學的家中搜查,惟沒有任何發現,據悉該女同學表示沒有接觸過有關鑽飾。

警查無發現 兩童扣留助查
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盜竊,兩名分別十歲及十二歲的女童被扣留協助調查,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正追查該些鑽飾的下落,鑽飾價值有待點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由於涉案女童年滿十歲,警方如證據充足,或有機會落案控告盜竊罪,交少年法庭審理。惟控方要舉證十分困難,要證明女童不誠實地挪佔,以及意圖永久地剝奪他人財產,另亦要考慮到女童可能少不更事,不知此舉會犯法,又或可能只是惡作劇。因此一般而言,兒童犯罪個案會寬鬆處理,給予機會而不作檢控,可能僅會簽簿守行為或接受警司警誡,警方會記錄在案,但不會留案底。

律師:無證人料難入罪
陸又補充,就此宗案件而言,即使失主決定不作追究,但警方仍會繼續跟進案件,但在無證人的情況下,相信難以入罪。若警方決定不對女童提出刑事檢控,而鑽飾又未能尋回,失主可向女童的監護人或父母作民事索償,追討損失。根據《少年犯條例》,十歲或以上的兒童須負刑事責任,而十六歲以下疑犯向警方落口供時受到保護,必須有家長、監護人或律師陪同見證,確保不是受到威逼或暴力對待。

20180502 - 幼童患眼瞼下垂 宜小學前「開刀」

標題:幼童患眼瞼下垂 宜小學前「開刀」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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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比斯每年會在小學推行「蒙眼午餐」活動,讓學生感受失明人士的不便,今年主題為「小兒眼瞼下垂」。有醫生指,臨牀上本港每年約有十宗新症,主要是單眼發病,因提瞼肌發育不健全所致,不少家長發現子女出生時眼瞼下垂,便擔心影響視力冀即進行手術,但由於眼組織尚未發育完成,醫生建議手術在小學入學前進行,亦提醒家長可觀察兒童眼珠黑色位置,是否被眼瞼覆蓋多於一毫米,以判斷是否患上眼瞼下垂。

  小兒眼瞼下垂在香港並非常見疾病,美國每約八百四十人出生,便有一個相關個案,但本港則未有正式統計,奧比斯義務眼科醫生、香港防盲協會主席李琬微指,臨牀上本港每年約有十宗新症,主要成因由於「提瞼肌」發育不良,令眼瞼不能向上抬起,若眼珠黑色位置被眼瞼覆蓋多於一毫米,或眼珠黑色位置有多於五分之一被眼瞼覆蓋,即可定義為輕度眼瞼下垂,外觀與一般人明顯有異。

  眼瞼下垂大部分約在一歲便會發現問題,李琬微提醒,下垂的眼皮可壓着眼球或阻擋視線,造成深度散光或弱視,若過了視力發育的黃金時期,弱視更無法醫治,永久影響視力。李指,家長發現小朋友眼皮下垂時,大多會認為需要即時接受手術,但李稱,由於兒童眼組織仍未完全發展,因此建議小朋友在六至七歲才接受手術,手術前應作定期跟進檢查,預防有弱視情況。

  今年四歲的兌謙患有先天性眼瞼下垂,屬中度程度。父親紀先生指,一開始兌謙出生時以為「隻眼還沒有全張開,可以再觀察。」但紀先生發現兒子眼瞼下垂情況持續,再次求醫後確診先天性提瞼肌發育不良,他坦言當時十分擔心會影響兒子日後外觀及視力,指兒子「正常水平視野沒有特別,但當要抬頭望,便有一隻眼睛遮住了。」

  紀先生指,幸檢查後發現兒子視力沒有受損,因此決定入讀小學前為兒子進行手術,李琬微稱,手術前會每約半年為兌謙進行檢查,如果發覺視力有弱視情況,可能需要提早做手術。

20180502 - 不滿父招人妻同住 十歲女涉偷550萬首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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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一公屋戶發生五百萬元鑽飾離奇失竊案!一名已婚女強人,數月前寄居髮型師男友人公屋單位,較早前她發現失去三條總值五百五十萬元的鑽鏈及手鐲,前晚追問下,男友人的十歲女兒直言不喜歡她,有人更承認取走鑽飾及交予一女同學,警方接報拘捕涉案兩女童,但女同學否認接收過鑽飾,失物仍未尋回,不排除有人刻意收藏,重案組接手調查。

兩女童涉偷五百萬鑽飾被捕。女事主李X茵(三十九歲),已婚,據稱在中環一家投資銀行任職,家境富裕,惟近期原與丈夫出現感情問題,今年一月二十九日搬到髮型師男友人居所暫住。

消息稱,該名失婚髮型師姓陳,四十八歲,與十歲女兒同住黃大仙下邨龍滿樓一單位。據知,陳在銅鑼灣一家著名髮廊任職,李女為髮廊熟客,與陳已相識十七年,彼此為好友,經常有聯絡。

陳早年與妻離異後,一直與女兒相依為命。惟自李女搬入同住後,疑陳女不大喜歡她,雙方經常摩擦及發生爭執,陳不時替女友人出頭指罵女兒,女童對李女更感不滿。

據悉,李女在今年三至四月期間,已發現放在手袋暗格的兩條鑽石頸鏈及一條鑽石手鐲不翼而飛,三件飾物總值五百五十萬元,起初以為誤將首飾放別處,但遍尋多時不獲,懷疑被人偷走。

至前晚十一時,她待姓陳男友人回家,向其十歲女兒查問,女童直言對李女反感,有人更承認將全部鑽飾拋落街,女事主聞言報警。

警方接報派員到大廈平台及對開一帶搜索,但無發現,再向女童深入查問,女童卻指忘記鑽飾去向,警員於是在戶主陪同下,帶女童返署調查。

至昨日,女童又改口指鑽飾已交給居住附近的十二歲姓林女同學,警員到該女同學寓所搜查,並無發現,該女同學亦否認收過該批鑽飾,令事件撲朔迷離,警方一時間亦難辨女童說話真假,暫將兩女童拘捕扣查,案件暫列盜竊案,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根據本港法例,十歲或以上兒童須負上刑事責任,而十歲至十六歲兒童,在錄取口供時,要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時間亦有限制,並要提供飲食及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