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1 - 狎3童 拖鞋色魔囚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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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3童 拖鞋色魔囚16個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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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非禮兒童甚至逼男童飲尿的送貨工人,出獄不足一年又化身「拖鞋色魔」,先後向兩男一女童埋手,其中兩男童被誘騙至僻靜處施虐,迫令男童咬拖鞋和將手套進入鞋,再綑綁和命令他們脫褲,加以侵犯拍照收藏。工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報告指他對兒童及兒童穿拖鞋有性迷戀,重犯機會高,惟法官昨指3名事主未受心理創傷,被告的行為亦非最嚴重一類,判他監禁16個月。

報告指性上癮

已婚並育有3歲兒子的被告劉志輝(36歲)早前承認非法禁錮、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6罪。法官判刑時稱,香港現時大多數父母都要全職上班,留下孩子獨自上學,他們自我保護能力低,法庭須加以保護,案中3童案發時均在獨自返家途中。

法官續稱,被告於16個月內3次向11歲以下兒童埋手,每次帶備𠝹刀、拖鞋和繩索,可見他有預謀犯案;法官引述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因抑壓變成性上癮,雖沒精神病,但對拖鞋和兒童穿着拖鞋有性迷戀,重犯機會高,法官認為須判阻嚇性刑罰。但法官指考慮到被告對3名兒童所作的行為非最嚴重一種,對3人未造成心理創傷,且雙方互不相識,不涉違反誠信,決定將他判囚16個月。

被告曾4度入獄,2004年已有非禮前科。本案3名受害小童分別為8歲男童X、9歲男童Y及10歲女童Z,全為小學生。案發於2015年6月至去年10月。被告除向男童施虐,亦曾向Z搭訕,強拉其手臂,幸Z假裝大哭,終令被告放行。

案件編號:DCCC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