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4 - 菲傭涉非禮8歲少主 自辯稱女同性戀者

標題:菲傭涉非禮8歲少主 自辯稱女同性戀者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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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菲傭涉於2011年起三度非禮僱主時年8歲的兒子,以自己的私處壓向對方的私處,其間男童稱感受到自己的陽具曾插入菲傭的陰道。菲傭早前否認3項非禮罪受審,案件昨續審。菲傭自辯時公開「出櫃」,承認是女同性戀者,與現任女友已交往超過5年,稱從沒與男性發生性行為或親密行為。

法官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菲傭隨即自辯稱,她在2001年開始來港擔任家傭,在港先後與兩名女友交往,過往從沒與任何男性發生性行為。她形容,過往與現年13歲的涉案男童關係良好,即使她其後離職,仍與涉案家庭見面,男童更與她擁抱及拍照。菲傭形容,男童是有想像力的人,曾手持電話與自己對話。菲傭否認曾非禮男童,但承認男童並非不誠實的孩子,又稱不知道男童誣陷她非禮的原因。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755/15 】



標題:菲傭否認狎男童 自稱同性戀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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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菲傭涉嫌多次趁警察僱主家中無人,在房間及廁所與僱主的8歲兒子女上男下性交,被控3項非禮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菲傭出庭自辯,自稱是同性戀者,從未與男性發生性或親密行為,對男童的種種指控一概否認;更稱離職後與男童一家仍有聯絡,有次見面時男童上前相擁,其家人為他們合照。
45歲被告透露,自2001年來港後,曾在4個家庭打工,於2007年起在事主家工作,至2013年4月因僱主稱不再需要家傭而沒有續約。她隨即覓得新僱主,直至去年因涉本案,未能延續工作簽證才停工。她否認曾威脅男童若不聽話她便離開,稱與男童家庭相處良好,未想過要離開。

事主早前供稱,2011年某日看到被告執拾細軟,並稱「我以後唔湊你啦」,他大驚並叫被告「唔好走」,然後被告強拉他進房,拉上窗簾後侵犯,後來又曾在廁所與他性交。被告接受盤問時否認所有情節,稱對事主為何要揑造指控沒有頭緒。被告指不認為男童性格不誠實,但覺得他有想像力,例如會拿着電話自言自語和笑,但隨後承認只有單一事例。

指近兩年沒性行為
被告自稱同性戀者,來到香港後有兩段戀愛,第二段由2010年至今。控方盤問被告,於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案發期間,有否與任何人發生性行為,被告回答稱完全沒有。
事主早前供稱,首次與被告性交時感覺到下體插入被告陰道,但當時沒有勃起。控方昨傳召瑪嘉烈醫院兒科及青少年科醫生何梓瑋作供。
何於去年7月案件揭發後為事主檢查身體,她指事主正發育,生殖器官正常。她同意辯方所指,正常8歲男童的陰莖沒有勃起時,不可能插入成年女性陰道;但隨後補充,8歲男童有可能勃起,其能力與發育階段無關。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DCCC7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