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 刀嚇、火燒智障兒 躁父判感化

標題:刀嚇、火燒智障兒 躁父判感化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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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患輕度智障、癲癇及過度活躍的11歲兒子擲物落街及自殘,六旬父親為令兒子聽話,不惜用生果刀指嚇,更用打火機燒其右手。父親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表示為照顧愛兒感到心力交瘁。裁判官昨表示體恤被告面對的困難,寄語他不要再用暴力教子,要愛惜家人,判感化18個月。
記者:歐陽聯發

現年61歲的父親(圖)聽完裁判官連番勸勉,默默點頭和拭淚,坐在公眾席的妻子亦淚流滿面,兩人最後一同離開法院。辯方求情指,案件源於管教問題,被告感到洩氣和焦慮,才會一時鹵莽犯案。辯方強調被告不會重犯,明年1月他將參加課程,學習用正確方法教導愛兒。

官寄語要愛錫家人
辯方又呈上被告、被告妻子及被告前妻的求情信。信中形容被告是盡責父親,連由前妻撫養的女兒也盡力照顧。對於案中虐兒行為,辯方稱被告沒有料到會令兒子受傷,感化官認為被告健康不佳,不適宜判監。惟裁判官聞言反駁,健康問題不是判刑考量。
裁判官判刑時指,同意感化官對被告的正面評價,認同被告有盡力照顧兒女,感後悔亦有尋找協助,積極面對問題。裁判官指判刑除了考慮刑責,還須顧及被告家庭環境,認為感化官的監督會幫助到被告。18個月感化令期間,被告須按指示接受精神治療。裁判官最後寄語,明白被告照顧患病兒子是個挑戰,但不應訴諸暴力,希望還柙14天已令被告上了一課,將來要愛錫家人。
案情透露,被告退休前是醫管局二級工人,他的11歲兒子患有發展緩慢、癲癇及過度活躍症,在一所特殊學校就讀小五。他於今年3月上課期間向老師表示身體不適,校方發現其右手有燒傷的痕迹,遂向被告查詢。
被告承認曾在家中以刀指嚇兒子,並揚言「再多手就斬咗隻手」,校方於是報警。警方於今年4月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犯案並解釋只是想嚇兒子,希望可令他乖巧一點。
案件編號:FLCC4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