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5 - 車門夾書包 中一生遭小巴拖行

標題:車門夾書包 中一生遭小巴拖行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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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男生昨晨乘小巴返學,在慈雲山沙田坳道落車時,書包被車門夾住,男生不斷拍打車身但無果,小巴繼續開行,他遭拖行5秒後跌落地受傷,更險被捲入車底。男生及家長批評小巴司機不負責任,但司機則聲稱不知有意外,事後才接獲通知返現場助查,小巴公司稱會要求司機停工作懲處。

拍打車身 司機無反應
險被輾倒的中一男生劉卓軒(12歲),右手肘擦傷,雙膝磨損,右肩亦被拉傷,由母親陪同送院敷治。劉母一臉憂心,她表示軒仔每日都搭20號線專線小巴(行走新蒲崗至慈雲山)返學,昨晨7時許,軒仔在沙田坳道聖母醫院對開落車,惟下車時書包肩帶被車門夾住。「唔知點解,(小巴)好快閂咗道門,拖行咗約5秒」。她稱當時軒仔不斷拍打車身,隨即跌落地受傷,小巴卻不顧而去,幸有熱心女途人報警,將他扶到一旁,由於落車行數步便到校門,學校獲悉意外後報警。
劉母批評小巴司機駕駛態度欠佳,又指該路線有不少學童及長者乘搭,盼司機日後更小心。軒仔稱意外時他「唔識驚」,但不滿小巴司機意外後照開車令他被拖行受傷。
49歲姓李小巴司機,事後駕車返現場助查,他稱不知道夾到男生書包,而事發時小巴坐滿乘客,駛至沙田坳道時只有男生一人落車,李表示有望清楚才關門,開車後亦無聽到有人拍打車身,車上乘客亦沒通知他有意外發生,所以如常駕車離去。李強調沒聽到男生拍打車門求助:「如果聽到有咩事嘅,我梗係即刻停車啦!」
該小巴隸屬的運通專線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呂太稱,涉事司機駕駛態度一般,無收過有關他的投訴,對於今次事件,呂太代表公司向受傷男生及其家長表示深切慰問,將要求肇事司機停工兩、三天作懲處。

標題:小巴門夾書包 男生遭拖行5秒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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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男生遭小巴夾書包,拖行五秒受傷倒地!慈雲山一名十一歲的聖文德書院男生乘搭小巴上學,落車時司機疑未有為意男生的書包帶被夾,繼續開車離去,男生慘遭拉扯拖行,失重心跌倒險捲入車底,他即時驚慌地拍打小巴車身,司機始發現開啟車門,之後駛離現場。男生半邊身被擦傷,由熱心途人協助報警。對於被指摘不顧而去,司機辯稱:「我睇到無咩事咪揸車走!」又指自己事後感到過意不去。

昨晨七時許,就讀聖文德書院中一的姓劉男生,乘坐20號小巴返學,當小巴駛至聖母醫院對開的小巴站時,劉童下車,司機隨即關門,車門卻仍夾着劉的書包肩帶,司機未有察覺繼而開行,劉失重心跌倒,幸他仍能大力拍打車身並大力拉扯書包帶,未幾小巴停下,劉被拖行約五秒後脫險。

司機:睇到無咩事咪揸走
小巴隨即駛離,劉左邊身體被擦損,包括手臂、肩部、大腿及臀部,幸得熱心女途人代為報警,並攙扶他回到學校等候救護車。劉母在接獲校方通知後趕抵學校,陪同兒子送院。劉母不滿稱,警方到場前,小巴已離去,兒子只記下車牌號碼,她指摘司機:「好快就閂咗道門!」心痛兒子跌傷半邊身。警方經調查後聯絡姓李(四十九歲)司機,正調查意外原因。

李回應時反駁:「睇到我就報警啦,我就係無睇到……落車時我睇到無咩事咪揸車走,……(事後)有夥計打電話畀我,話我夾親個細路!」他憶述當時小巴坐滿乘客,駛至沙田坳道時只有一名男生落車,他有望清楚才關車門,開車後沒有聽到有人拍打車身或車門,車內乘客亦沒有通知他發生意外。他重申:「如果聽到有咩事嘅,我梗係即刻停車啦!」李昨晨八時開工,事發時是第二轉車,他對事件感到過意不去。

或被停工兩三日作處罰
小巴公司負責人呂太稱,涉事司機斷斷續續工作多年,最近回來已經開車一年多,駕駛態度無問題,從沒有發生過車禍,並說:「印象只係有一次耷(煞)車整親吓人,因為係前面架車急停,你無理由唔耷車,咁都好正常嘅,事後乘客都無受傷。」她表示如司機有錯,不排除會處罰司機,坦言:「可能停工兩至三日啦,等佢警覺吓。」她又代表公司向受傷小朋友和家長致深切慰問,希望他盡快康復。

以往亦曾發生類似車門夾傷乘客意外,最嚴重一宗發生於二○○七年一月,一名六歲女童由母親陪同搭小巴上學,抵達九龍城太子道西時,女童尾隨母親下車後,疑司機急急關門開車,致車門夾住女童的羽絨褸,將她拖跌捲入車底輾爆頭亡。

標題:小巴門夾書包帶 男生遭拖行5秒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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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男生昨晨乘專線小巴到黃大仙上學,下車時疑書包肩帶遭車門夾住,司機未有察覺開行,男生被拖行約5秒,大驚拍打車身,乘客見狀喝停司機,司機停車開門鬆開書包帶後,即開車離去,男生則由途人扶返學校報警。
司機開門鬆開 即開車離開
遇事男生劉×軒,11歲,頭及手腳擦傷,幸傷勢不重,由母親陪同送院治理,已無礙出院。涉事小巴司機姓李,49歲,事後被公司負責人召回協助警方調查,李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並聲稱事發時不知道車門夾住男生的書包帶,他昨沒有被警方拘捕。公司負責人了解事件後,要求李停工至少兩天作為懲處。
司機沒被捕 公司罰停工兩天
軒仔在醫院接受觀察時對本報記者稱,他在雙鳳街聖文德書院讀中一,平日也是自行乘專線小巴上學,從未曾發生過意外。他說當時注意到車廂內開了收音機,聲浪甚大,未知是否因而影響司機而沒即時留意到他拍打車身的聲音,批評對方不負責任,希望司機「唔好一開門見到人落咗去就算」,他又說仍感驚慌。
傷者:唔好見人落咗就算
劉母則說涉事司機較「生面口」,認為他駕駛態度欠佳,又指不少長者及學童乘搭該路線,盼司機日後更小心。
事發昨晨7時許,軒仔如常乘坐來往新蒲崗至慈雲山的20號專線小巴上學,並在學校對開下車,甫下車踏上行人路時,發現書包帶被關上的車門夾住,隨即大驚拍打車身通知司機,但司機未有即時察覺,繼續開行,軒仔隨即被拉跌在地拖行,繼續奮力拍打車身,此時附近途人及車上乘客發現喝止,司機始停車及打開少許車門鬆開書包帶,繼而開車離去。軒仔受傷跌坐地上,由熱心女途人慰問及扶起陪同回校,由校方報警及聯絡家長。
警方事後到場調查,要求小巴公司負責人召回涉事司機助查。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暫無人被捕。
9年前類似意外 女童捲入車底輾斃
過往也曾發生小巴車門夾落車乘客衣物意外,其中最嚴重一宗車禍為2007年1月,兩母女乘小巴至旺角落車時,6歲女童尾隨母親下車之際,疑羽絨外套遭車門夾住,女童被扯跌捲入車底遭輾斃。


標題:綠巴關門夾書包 拖跌男生險捲車底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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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雲山昨險上演九年前學童遭小巴拖行慘死翻版意外!一名乘小巴上學中一男生,下車時書包肩帶被車門夾着,他驚慌拍門呼救,惟疑車廂內收音機聲浪太大,司機聽不到呼喊聲,開車將男生拖行五秒才察覺煞停。男生險捲車底,跌倒受傷,惟司機繼續開車離去,傷者返校報案送院,警方正展開調查。

  遭綠巴拖行險死中一男生姓劉(十一歲),身形肥胖,人稱「軒仔」,在雙鳳街四十七號聖文德書院讀中一。昨晨七時許,劉搭乘二十號專線小巴上學,抵沙田坳道近聖母醫院對開,僅他一人下車。

  消息稱,當劉下車,司機關門之際,劉發覺背囊書包的肩帶遭車門緊夾,無法脫身,大驚下拍打車門示意司機開門並呼救。目擊者稱當時車廂內收音機音量頗大,疑司機聽不到呼救聲,繼續開車,劉童被小巴拖行五秒,司機始察覺急煞車,劉已被拖行十多米,險捲入車底。車門打開後,劉童失平衡倒地,右肘和右臀受傷,雙膝擦損,他忍痛繼續大力拍打車身,惟起身後小巴又再關上門駛離。

  女途人上前協助,攙扶劉童返回學校求助,校方報案及通知劉母陪同兒子送院,幸無大礙。劉母批評司機的駕駛態度,劉猶有餘悸,透露當時嚇至不知所措。

  意外後,涉事小巴繼續行駛,警方事後聯絡到肇事四十九歲姓李司機,他辯稱聽不到拍門和呼救聲,否認蓄意拖行男生。小巴公司負責人對傷者表示慰問,並要求李停工數天以作懲處。

  專線小巴總商會主席蘇世雄表示,商會及政府都有指引,規定司機在行車途中應盡量把收音機音量調低,以免分心和影響乘客。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七年一月,九龍城太子道西發生同類意外,一名六歲女學童落小巴時,所穿羽絨褸被小巴車門夾着拖行慘死,故司機有責任在乘客下車時,看清楚是否安全離開才開車。這類交通意外後果可以很嚴重,涉案司機或觸犯不小心或危險駕駛,以及肇事後不顧而去的罪名。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不小心駕駛的最高刑罰是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法庭亦可依據同一條例,取消干犯不小心駕駛罪的人士的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