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 家長送利是餅糭討好 幼園貪污投訴增 廉署推行為守則提醒

標題:家長送利是餅糭討好 幼園貪污投訴增 廉署推行為守則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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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蛇齋餅糭着數予校長老師,有助子女贏在起跑線?廉署透露,有家長為討好幼稚園,會送禮或為學校做義工,博取好感增加印象分。不當風氣令幼園隨時成貪污溫床。廉署今年上半年接獲5宗涉幼園貪污投訴,已超過去年全年3宗的六成多,因應明年推行免費幼園教育,廉署制訂《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提醒學校不可收取利益,減低貪腐風險。

現時全港約有1,000間幼稚園,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梅綺如接受訪問時表示,廉署早前諮詢幼園業界意見,發現不少家長為爭取校方對其入讀的子女好感,圖在學業、課外活動或升小學等獲優待,會在特別節慶送禮物予教職員,如月餅、糭、利是或旅行手信等,「甚至有從事裝修嘅家長見學校天花漏水,提議為學校免費修葺,又有開文具店嘅家長,提議送啲文具畀學校」,梅綺如指這些饋贈可能很踩界,「家長可能係一番好意,校方卻唔知點樣推卻好意」。

禮物價值上限無準則
廉署於是制訂相關行為守則,今年7月向幼園業界推廣,守則建議校方不應接受家長或與學校有往來人士的過份慷慨或豐厚款待,任何價值高昂的禮物均應退還饋贈者。至於校方收取家長送贈的禮物均需獲校董會及校長處理,如禮物為食物,可與職員及學生共同享用;如禮物為文具等有實用價值,校方可保留自用;如禮物價值不高,可作為學校活動獎品等。廉署亦建議校方拒絕家長免費為學校修葺或捐贈大批文具等,以免予人利益輸送觀感。另守則涵蓋校方處理家長關係,梅指出,不少幼園家長會為學校親子活動做義工,有家長擔心不參與,子女或遭校方不公平對待,對被迫做義工有怨言;廉署守則規定家長必須出於自願,校方不應給予壓力迫使家長做義工,校方亦不應視家長參加親子活動義務工作為校方偏袒學生的回報。
該守則又提醒校董及校長不能收取下屬利益,及校董和職員應避免與學校有私人利益,以免發生利益衝突。但職員可於結婚、退休等特別場合向校董或上司送贈禮物,包括利是或禮券等,而相關禮物價值上限由校董會制訂,廉署並無提出上限建議。她指幼園校董會需制訂完善的教職員行為守則,據《防止賄賂條例》,任何校董或職員未經校董會許可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為其作出任何與校務有關的優待報酬,即屬犯罪,而校董及職員不得以接受或提供利益屬行規或慣例為抗辯理由。


標題:收生欠透明 將研指引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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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本自主政策下,幼稚園各自有收生標準,一直欠透明度及公正性,而政府計劃明年將免費教育擴至幼園,令外界關注幼園收生制度,但廉署新制訂的守則範本,並無涵蓋幼園收生制度,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梅綺如解釋,現行教育局學校管治及內部監控指引已有相關規管,惟廉署明白社會對幼園收生關注,承諾會研究幼園收生防貪指引。
非牟利幼兒教育議會主席曾甘秀雲指,以往具規模的幼園都有制訂收受利益守則及呈報機制,但規模較細的幼園或會忽略,認為廉署的守則範本有助校方及家長加深了解。
不過,本身是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成員的她希望廉署可進一步制訂收生指引,因校本自主,學校會有內部收生指引,未必會有全港標準計算,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曾討論收生問題,若有一套具公信力的公開守則,可提升家長及公眾信心,「一向幼園教育較為面向市場多少少,喺呢方面冇一貫做法,但學校都要面對公眾,尤其家長,你要有一定原則性同交代機制,令家長覺得合理」。


標題:校長收名牌外套脫罪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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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於今年首6個月已接獲5宗涉幼園貪污投訴,超過去年全年接獲的3宗,當中有4宗屬可追查個案,顯示涉幼園的貪污投訴有上升趨勢。
近年較矚目案件,是大角嘴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校長李凌秀前年被控涉收受家長汪穎贈送的名牌外套及頸巾,合共6,598元,案情指李被指讓汪的兒子獲優待,包括准許其兒子「先調班、後交表」、舉行個人生日會,以及李貼身跟進及親自教導汪的兒子學習等。
不過,該校創辦人兼校監丁毓珠作供時證實,校方有收禮及回禮的認可政策,容許校長按專業判斷收禮並回禮,免卻尷尬,只是沒向教職員言明,以免鼓勵收禮。
裁判官認為校方政策如免死金牌,縱在現今時代不常見,亦不合理,但傳統的機構如維多利亞教育機構則有可能存在,而且無直接證據指明汪送出貴重禮物予李,欲以打好關係或獲取優待,李收取禮物亦不能證明與賄賂有關,案件去年審結,李與汪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標題:幼園涉貪投訴飆升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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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學位爭崩頭,家長為讓子女入讀心儀學校及得到更好照顧,奇招盡出,幼稚園校董及教職員慎被「錯愛」,亂收禮物隨時誤墮法網。廉政公署今年上半年接獲五宗涉及幼稚園的貪污投訴,已超過去年全年僅三宗。廉署推出《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建議校董、教職員等不可接受來自家長及相關公事往來人員的禮物及款待;下一步將就更敏感的收生、採購及維修等問題作出建議。

廉署近年接獲涉及幼稚園貪污投訴有上升趨勢,今年上半年有五宗,其中四宗屬可追查個案,投訴內容主要涉及優待學生及採購等。去年有著名幼稚園的教職員因收受家長禮物被控,最終因校董會容許教職員收禮而脫罪,法官當時指出,校方容許教職員收禮猶如「免死金牌」。

廉署推守則範本倡禁收禮
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梅綺如表示,全港約有一千間幼稚園,每間幼稚園對誠信管理各自採用不同標準。由於政府將於二○一七/一八年度落實涉款高達六十七億元的免費幼稚園教育計劃,經諮詢教育局、辦學團體、幼稚園校監及校長等,制訂《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提升幼稚園誠信管理。

梅指出,幼稚園學生年紀較小,家長參與程度相當高,部分為學校做義工,節日或會送禮物給校長老師,希望與校方熟落一點,令小朋友獲得更佳照顧。雖然在校董會容許下,教職員可收取禮物,但可能因此產生不良觀感甚至非議,教職員及家長亦可能誤墮法網。

《範本》就四個範疇作建議,包括索取和接受利益、接受款待、利益衝突及資料保密。梅指出,建議幼稚園嚴禁校董及職員向家長及任何與幼稚園有公事往來的人士或公司,如供應商及承辦商索取或接受利益。教職員向上司送禮,亦可能影響升職及加薪,故認為必須嚴禁收取下屬禮物。若是特別場合,如結婚或退休等,向校董或上司送禮,包括紅封包或禮券等可容許,但價值上限不得超過指定金額。

將為收生程序作詳細建議
最多人關注幼稚園收生程序,梅表示,廉署防貪署《學校管治與內部監控》防貪錦囊,已建議當老師面試時發現與考生或家長相識或為有關係人士,需向校方匯報,由學校決定是否繼續由該老師負責面試。該署下一步將特別為幼稚園收生問題再作詳細建議。


標題:廉署發幼園防貪守則 收食物要全校分享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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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向全港幼稚園發出《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為教職員提供指引,包括只可收受具象徵意義的紀念品,不容許收受有公事往來人士提供的利益,收取食物則需與全校分享。有幼稚園組織稱,已不容許教職員收取紅包及現金,收取禮物以500元為上限,並須填寫申報表格。
今年暫錄5宗幼園涉貪投訴
廉署數字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接獲5宗幼稚園相關的貪污投訴,其中4宗為可追查個案,超越去年全年的共3宗貪污投訴。前年則錄得4宗貪污投訴,僅1宗為可追查個案。
建議只收具象徵意義紀念品
廉署為幼稚園提供防貪指引,包括「索取和接受利益」、「接受款待」、「利益衝突」等多個項目,提供收取利益申報書的範本。指引列明,教職員只可收受具象徵意義的紀念品,收到食物則應與職員及學生共同享用,如價值高昂禮物則要拒絕接收,而家長擔任義工必須出於自願及服務學生的熱忱。另外,職員在特別場合如結婚或退休,可向上司送贈禮物,但金額上限由學校訂立。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首席防貪主任梅綺如表示,因應政府將由2017/2018學年起實施「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涉及每年約67億元公帑,因此有需要就幼稚園職員的誠信管理出指引,確保公帑用得其所,廉署於兩個月前已向辦學團體及校長介紹。
她表示, 幼稚園學童年幼,家校合作緊密,若處理得不好,容易惹來非議;對收生程序的利益衝突等,廉署正待教育局訂出具體行政措施後,進一步訂定相關指引。
她說,有校長曾指有家長知道學校設施要維修,有從事維修的家長以相宜價格提供服務予學校,但校長有感予人不公正觀感,婉拒其好意。
幼園校長:禁職員收利市
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主席曾甘秀雲表示,機構轄下有數百間學校,一直有為教職員提供防貪指引,例如在學生入學前提醒家長切勿以送禮表達謝意,亦不會接受新年送贈的紅包,多年來行之有效。
香港基督教播道會聯會中國基督教播道會茵怡幼兒學校校長蘇綺湄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學校指引禁止職員收利市,但留意如家長特別欣賞老師,送唇膏盒等紀念品,會按情况處理,「唔好咁不近人情」,強調收禮要申報,價值必須為500元以下。


標題:廉署幼園防貪指引 家長送禮或犯法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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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年首半年接獲涉幼稚園貪污投訴大增,廉署指幼稚園家校關係密切,不少家長細至端午包糭、旅遊手信都送老師分享,更有家長平價向學校提供文具、裝修服務;教職員在校長退休等等場合,亦多饋贈禮物以表心意,這些舉動暗藏貪污危機。廉署新推《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建議如獲贈禮物應師生共享、供公家用等,廉署下一步會考慮就收生程序等作規範指引。

  全港有近千所幼稚園,教育局將於二○一七至一八學年推行免費幼稚園教育,涉及多達六十七億元公帑。廉政公署表示,今年首半年已收到五宗涉幼稚園貪污投訴,指控多涉採購、優待學生,已較去年全年的三宗大幅增多。

  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梅綺如指,「有別於中小學,幼稚園學生年紀較輕,學校依靠家長支援,家長與教職員較熟絡,關係密切」,她強調明白家長想子女獲更好照顧,「但有些行為或會惹非議,影響校譽,甚至誤墮法網。」

  她舉例,「有些家長好熱心,端午包糭,或外遊買紀念品,都會送贈老師」、「見到學校有設施受損,如果本身從事維修、裝修等行業,可能會免費幫手,亦有賣文具的家長,平賣文具予幼稚園。」當子女畢業禮時,家長又送禮答謝老師、校長教育之恩。

  校內一些特別場合如校董、校長等高層結婚、退休時,教職員傳統會「封人情」或送禮,亦易涉利益衝突,「上司會掌握下屬的升遷加薪、工作分配。」

  為提高幼稚園誠信管理,廉署最新推出《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建議教職員若獲贈禮物,如食物可與學生分享;文具、畫、獎盃等可作「公家用」或在校內展示;價值不高的紀念品可捐贈作活動獎品。

  若教職員在收生、採購程序牽涉利益衝突,如面見者或經營者是其親屬,應作利益申報,及避免參與。守則又建議,若下屬於特別場合向上司送贈禮品,應設價值上限。

  梅綺如呼籲,幼稚園校董會參閱該範本,制訂人員行為守則,廉署考慮下一步就收生、採購、校園維修等制定針對性的指引。

  教育局表示,七月已發通告提醒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須參閱上述範本,及曾邀請廉署代表向業界簡介。局方亦要求受資助的幼稚園開設獨立銀行帳戶處理政府資助,制訂嚴謹的內部監察機制,並每年提交帳目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