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2 - 無業漢兩姦同居女友12歲女

標題:無業漢兩姦同居女友12歲女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有41次案底的無業漢趁同居女友不在家,先後兩次在家中強姦她的12歲女兒,更威嚇女兒保守秘密否則會打她。女友後來察覺男友與女兒相處情況有異,追問下揭發事件。
男友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強姦罪,辯方要求替他索取心理報告,因他自言「唔知點解成40幾歲人先犯呢啲事」。法官將他還柙至下月12日判刑。

還柙期間成為基督徒
辯方指姓黃被告在還柙期間成為基督徒,會承擔後果。被告以往的案底主要是盜竊和涉及三合會的罪行。
被告的同居女友與前夫育有兒子及X,另與被告生下一女,女兒現年四歲。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間,被告趁家中只有X及女兒時侵犯X,X在睡房與妹妹玩耍,被告躺在床上,自行脫去衣服,着X脫去褲及內褲,並不理X反抗,將她強姦,更着她要保守秘密,否則會毆打她。
被告第二次犯案時趁X在房內玩電腦,脫去她的褲將她強姦。他兩次犯案也沒有使用避孕套。
其後同居女友發現被告與X相處有異,X才講出自前年開始遭被告摸胸及私處,並遭兩度強姦,女友去年10月報警。
案件編號:HCCC135/14



標題:法庭:姦同居婦女兒 無業漢候懲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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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纍纍的中年無業漢趁着同居女友不在家時,兩度強姦案發時年僅十一、二歲的「哎吔繼女」,直至事主母親察覺女兒與男友相處的態度怪異,追問下始揭發事件。無業漢昨於高院承認兩項強姦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有四十一項案底,這是他首次干犯風化案,被告今次被捕後,已洗心革面成為基督徒,更反問自己:「點解搞到四十幾歲人先犯呢啲事。」法庭現將他還押至九月十二日,待索取其心理報告始判刑。

事主案發時僅11歲
現年四十六歲的被告自十五歲開始犯案,包括涉及盜竊及聲稱三合會成員。而事主X現年十三歲,是其母與前夫所生;一○年二月起,X與被告、母親等人同住鴨脷洲一單位。案情指被告於前年九月至去年七月間,兩度在家沒戴避孕套便將X強姦,X當時反抗不遂更遭被告威嚇毆打,事後被告要求X保守秘密。去年九月,X遭母親追問下承認曾遭被告性侵犯,被告與X母對質時也直認不諱。但X母稱為女兒着想,初時沒報警,至去年十月才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HCCC 13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