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30 - 開朗林林曾受甚麼折磨成謎

標題:開朗林林曾受甚麼折磨成謎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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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幼稚園表現良好、懂創作故事及性情開朗的林林,一直未獲母親歡心,即使她在情人節習作寫上「媽媽爸爸我愛你」,仍然換來悲慘結局,傷痕纍纍被送入院,儼如植物人般卧在病榻,恐怕活不過20歲。然而,林林究竟遭遇何種折磨,至今仍是一個謎。

與三姊弟獲保護令 社署監管
林林不幸遭遇的源起,至審訊時才露端倪。原來她雖是女被告親生,但其父不是男被告,但女被告也懶得交代生父是誰,只說不知道,也坦白承認不記掛林林。
跟三名同母異父姊弟比較,林林的遭遇有着天壤之別。女被告將她留在大陸,只帶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孖女及與男被告所生的幼子來港生活。即使林林來港後,女被告也只當她搖錢樹,靠她多領綜援。雖然林林有入讀幼稚園,也在校內表現不錯,但女被告經常令她缺課,最終更因老師發現她的瘀傷而退學,5個月間只上了28天課。

自15年4月28日至同年7月18日的三個月間,林林就如人間蒸發,男女被告均推說她由對方照顧,住在對方家。男女被告均沒承認打過林林,但女被告抱她入院時,就連護士也驚呼「做乜抬條屍入嚟」。當時林林已無呼吸脈搏,全身佈滿潰爛傷口,部份深至見骨,體重僅15公斤。

入院後,林林被男女被告及姊姊形容為殘障人士,警方也一度被耍得團團轉,幸最終在女被告家中找到林林遺下唯一一本幼稚園課本,才成功破案。

本周二明愛醫院最新的醫療報告,顯示林林四肢癱瘓,大腦有組織流失,康復機會微,活不過20歲,聞者心酸。

社署發言人昨表示,社署於2015年9月為林林及她的3名姊弟向法庭申請照顧及保護令,有關法令至今仍然有效,社工亦一直按法庭指令作出監管。社署正考慮向法庭申請委任社署署長作為法定監護人,處理綜援等事宜。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