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30 - 虐女致植物人 母囚15年3月 父囚4年半 官促律政司續查疏忽刑責

標題:虐女致植物人 母囚15年3月 父囚4年半 官促律政司續查疏忽刑責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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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歲女童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重損,成為植物人。其父母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女童母親另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她昨被判囚15年3個月,女童父則判監4年半。法官說難以想像有比本案更嚴重的虐兒案,痛斥女童母親冷血、殘酷、麻木不仁,感嘆女童餘生皆為植物人,已沒未來可言。代表二人的大律師均指刑期重,將考慮上訴。

兩被告律師皆稱過重擬上訴

法官昨要求控方將本案文件轉交律政司,以調查女童父親或其他人會否同樣涉及疏忽照顧兒童罪(見另稿)。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昨稱,期望此案可警醒公眾,遇到懷疑虐兒事件時伸出援手。羅說明年2月將在幼稚園開展校社工服務,盼能避免同類慘劇再發生。

官:難想像更嚴重案件 嘆女童沒未來可言

法官薛偉成在判辭中形容本案令人震驚,一再強調本案是同類虐兒案中最嚴重,難以想像會有更嚴重的案件。法官指女童已成植物人,需持續接受醫療照顧,感嘆她「還有什麼未來可言」。

指違常理拒納求情 官斥女被告冷血

法官表明不會接納女童母親的求情,指辯方求情不但有違案情,亦有違常理,而女童母親提及女童情况時表現激動,只是利用情緒作應對手段。法官怒斥女童母親沒絲毫悔意,冷血、殘酷、非常懂得計算、麻木不仁,對女童漠不關心,亦不愛她,不但沒給予女童恰當醫治,更沒給予足夠糧食,令女童嚴重過輕,身上亦有多處傷口,毫無疑問身心受到極嚴重虐待。

法官稱女童母親孤立女童,阻止他人發現女童受虐,亦非單一事件,女童母親長時間虐待女童,程度日益嚴重,且女童母親非少不更事,清楚明白事發時情况,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及脆弱的一群,並須阻嚇同類行為,故將疏忽照顧兒童罪量刑起點定於9年半。法官又稱,雖然此罪的最高刑期於1995年9月增加至10年,但仍不足以反映此案嚴重性,要求當局重新檢視最高刑罰。

法官同樣不接納女童父親的求情,指他並非受抑鬱症所影響而犯案,他並不關心家庭,亦沒感愧疚,只考慮到自己,就如女童母親一樣。對於二人面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指此罪涉隱瞞一宗嚴重的虐兒案,女童父母明顯留意到女童入院後無法說話,所作所為不會被揭發,遂持續說謊,角色同樣重要。

【案件編號︰HCCC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