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30 - 虐待林林至植物人  母囚15年3月  男被告監4年半 官促審視最高刑罰

標題:虐待林林至植物人 
母囚15年3月 
男被告監4年半 官促審視最高刑罰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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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女案判刑】
【本報訊】7歲女童「林林」凌潤林遭人長期疏忽照顧,導致嚴重營養不良,皮膚潰爛見骨,更因腦部永久受損而儼如植物人。林林今年已經10歲,但一直卧床,醫生坦言其好轉機會甚微,料活不過20歲。生母及其前夫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虐兒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法官昨狠斥生母「冷血、大話連篇、機關算盡」,形容本案為虐兒案件之中最嚴重,判她入獄15年3個月;前夫則判囚4年半。
記者︰蘇曉欣、楊思雅

在2012年從內地來港的女被告王榮汶(42歲)面對一項虐兒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聞判時表現平靜,一直低頭。無業前夫、男被告凌耀忠(52歲)則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他在庭上一直猶如睡着般低頭閉目。虐兒罪最高判監10年,法官薛偉成認為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當局需要審視及改革。薛官單就女被告的虐兒罪判監9年半,相信是判刑最重一次。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均表示刑期過重,女被告考慮上訴。

男被告在本案中未有被控虐兒罪,薛官於判刑後主動向律政司建議,重新考慮男被告或其他涉案人士是否涉及虐兒罪行,又指本案是一宗調查過程非常困難的案件,稱讚參與調查的警務人員。據報道,案發期間除了女被告外,7歲的林林與女被告的一對14歲孖女及6歲幼子同居,事後孖女被揭向警方作假證,亦向警方承認曾用藤條打林林,但律政司未有提控。律政司發言人昨表示知悉法官意見,將會小心考慮及作出適當跟進。

官斥女被告機關算盡又冷血
新界南總區總督察謝旦生庭外指,已獲律政司法律意見檢控本案罪行,稍後會再研究判詞,而每宗案件都有難度,希望大家關心身邊人,尤其是脆弱的小朋友。

薛官頒下長達57頁判詞,狠批女被告毫無悔意,直斥她為人「機關算盡、不誠實、冷酷又冷血」,明顯偏心部份子女,不喜歡亦不想要林林。他斥女被告由案件調查至審訊期間,不論對醫護人員、社工及警方均是大話連篇,更於庭上自辯講大話,如訛稱男被告為林林生父。而調查期間女被告多次情緒激動,明顯非為了林林,只是擔心自己虐兒一事或將曝光。

薛官指本案是一宗長時間、精心策劃及有系統的虐兒案件,虐待程度明顯隨年月而越加嚴重,從林林的精神狀態及身體傷勢便可得知。薛官感慨林林一生短暫,終其一生都要接受藥物治療,飽受嚴重智障及疾病煎熬。

至於男被告,薛官狠批他丁點悔意都沒有,對家人毫無承擔,與女被告一樣只在乎自己,對調查案件人士不斷撒謊。

控方指女被告於於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期間,忽略林林而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受損,事後又與男被告向醫生、社工及警員等人提供虛假的林林資料及病歷,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編號:HCCC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