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 互傳短訊 孖女夾口供

標題:互傳短訊 孖女夾口供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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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女被告王榮汶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孖女在案發後一度被捕。二人在被捕前曾向警方錄口供,兩姊妹先後錄口供期間互傳短訊夾口供,包括要說林林四、五歲才上幼稚園,「只會說不好和好」,「1歲才會爬」,結果二人的供詞有多處脗合。警方曾考慮控告孖女,但諮詢律政司後沒有起訴二人。

2015年7月18日深夜,當時7歲的林林被送入醫院,警方於8月12日到王的家中搜查。翌日,當時年近15歲的姓王大孖與姓鄭細孖,分別於上午和下午錄口供。據悉,二人互通短訊,大孖向細孖說:「琳(林林)是4-5(歲)上幼稚園,只會說不好和好,還有傷口是在大陸(弄傷所致)的,媽有問外婆傷口哪來。」然後細孖問「還有問甚麼」,並追問「只會說好和不好,是用嘴講定點頭表達」。大孖打出嘴唇的圖案回應,然後表示:「琳在香港沒看過醫生,1歲才會爬。」

齊指林林無自理能力
結果,兩姊妹的口供有多處脗合,連大話都一樣,如大孖在口供說:「林林4至5歲,佢都仲係無自理能力,食飯沖涼換衫基本都要人幫忙……林林行路好慢嘅,我從來無見過佢跑過,佢行路都要人扶。林林都好似唔識講嘢,無人同佢溝通得到,佢會發出啲聲,但無人聽得明。」

大孖聲稱林林智力有問題,因為她將尿放在同學書包,故只返了兩至三日學,幼稚園就拒絕讓林林再上學。細孖在口供說出類同說話,指林林不懂說話、行路要人扶、「唔會跑得郁」、在學校玩尿等。

但實情是,林林的幼稚園班主任譚彩玉曾指能用廣東話溝通的林林表現達標,具創作故事的能力,數學和中文閱讀更獲滿分。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