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30 - 林林母重囚15年 法官直斥冷血兇殘

標題:林林母重囚15年 法官直斥冷血兇殘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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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女童「林林」被母親虐待至瘦骨嶙峋,她被送院時一度停止呼吸和心跳。現年十歲的她因腦部永久受損,如今已儼如植物人,恐活不過二十歲。警方調查期間,林林的父母分別作假證供,最終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法官薛偉成直言本案駭人聽聞,林林母親以極度冷血兇殘的手法,持續而有系統地虐待女兒。母親最終被重判入獄十五年三個月,父親另被判囚四年六個月。

  四十二歲首被告王榮汶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分別被判囚九年半、三年半及五年九個月,三罪刑期部分同期執行。法官薛偉成昨在高等法院宣讀五十七頁的判詞,他直斥王婦冷血兇殘,她在兩個多月間囚禁林林於荃灣的單位,既不給予足夠食物,亦無提供適時的醫療照顧。直至東窗事發,王以連串謊話瞞騙社工、醫護人員和警察,在庭上自辯時仍在狡辯,完全漠視法紀。即使被判罪名成立,她仍堅持無虐待林林,顯示她毫無悔意。

  至於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的五十二歲次被告凌耀忠,薛偉成指他見到林林明顯病重,卻配合首被告向警方提假證供,完全罔顧林林的福祉。他在錄影會面中多次聲稱自己是主責照料林林的人,後來因警方有更多證據指控他撒謊,他始從實招來。

  法官認為疏忽照顧兒童罪的最高十年監禁刑罰,不足以反映本案的嚴重性,他認為罪行的最高刑期需要檢討。薛偉成又要求律政司再調查次被告是否於本案中,涉及其他虐待兒童的罪行。

  代表王榮汶的大律師梁振強早前求情指,王並非刻意使林林捱餓,只是林林不願進食,她或可能患有厭食症或其他不知名的病症,因此王極其量只是疏忽照顧。王亦否認虐打林林致遍體鱗傷。

  法官直言,梁指林林患病而不進食的說法毫無依據,他亦忽視了兩位醫生的證供指,林林是因飢餓導致嚴重營養不良的。他甚至嘗試依賴王的孖女所作的供詞,指林林因頑皮被責罰後不願進食。這不但與控辯雙方各自的案情相違,更是違反常理。即使事實確如梁所言,王任由林林不進食,直至她病入膏肓也不提供治療,這正與部分控方案情脗合,卻絕不可能是求情理由。

  此外,林林的主診醫生確認林林身上有多處舊有的傷痕。林林的幼稚園班主任亦道出重要的證供,她發現林林於一五年二月一拐一拐地上學,同年四月最後一次上學時,頭部和面部均有瘀傷,正正顯示林林遭受身體虐待。林林聲稱到內地爬樹跌傷以及被內地一名保母責打,全是王榮汶逼令林林說的謊話。

  梁要求法庭先為王索取精神科報告,並指她自案發後情緒不穩,又曾試圖自殺。薛偉成否決申請,並指法庭若要索取報告,目的只會是了解王是否缺乏照料四名兒女的能力,但辯方在審訊中並無爭議。事實上,王並非不稱職的母親,她確有好好照料孖女和孻子,林林卻是她厭棄的孩子,她無止境的兇殘盡見於林林所受的傷害和痛苦中。王希望索取報告,目的非讓法庭了解她的精神健康狀況,而是讓她繞過陪審團的裁決,就林林的遭遇另作陳述,這明顯是濫用機制。

  代表凌耀忠的大律師James McGowan則指,凌性格孤僻,多年來被抑鬱症纏擾,妻子又一直是這段婚姻關係的「話事人」。妻子向他施壓要求「夾口供」,他有感自己無盡好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對此感愧疚,催逼他配合妻子的要求。薛偉成坦言凌的遭遇和精神狀況未差至促使他犯法的地步,他並無意識要對家庭有所承擔,其實他與妻子一樣,一味想要自保,因此意圖瞞騙所有調查本案的人。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三隊總督察謝旦生於判刑後指,警方尊重法庭裁決。至於會否就凌耀忠是否同涉虐兒罪行再作調查,謝表示警方已將調查結果全部向律政司反映,最終律政司決定不以虐兒罪行起訴凌。警方將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採取其他行動。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