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8 - 校方宜即時分隔涉事者

標題:校方宜即時分隔涉事者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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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屯門一所小學發生懷疑校園欺凌事件,有小一學生眼、耳、腳多處受傷,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事件嚴重,校方若面對類似程度的欺凌,宜即時介入調查,並需跟進當事人身心健康。

須轉介社工跟進

葉建源指學校每年都要向教育局提交有關違規違法的統計資料,包括欺凌事件。葉認為香港校園欺凌事件數字較其他國家少,但被欺凌的事主常難於啟齒,學校多要靠舉報揭發,往往難以發現。

葉指學校處理欺凌時,一般會自行初步了解,但如有學生身體受傷,校方需即時送往治療並通知家長,事後應轉介有關學生至心理學家及社工跟進;肇事學生的跟進工作則多採取勸喻或教導等方法。涉及今次事件的為小學生,葉指因年齡等因素,校方無權強制肇事學生退學,但可採取調班等分隔手段。

根據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有關欺凌事件的章節,局方對校園欺凌「零容忍」,若發生欺凌,學校須以教育、輔導和保護學生角度介入和跟進,包括記錄欺凌事件概要、學生資料等以便跟進、約見家長或轉介社工及教育心理學家等。若有需要,校方應該諮詢警方的學校聯絡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