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 - 盲亨女浮屍碧海 「殉情」男友被捕

標題:盲亨女浮屍碧海 「殉情」男友被捕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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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車神盲亨愛女離奇浮屍碧海事件,有突破性發展,警方昨拘捕藏匿葵涌醫院的女死者男友,有人承認與女友感生活不開心而殉情,初步相信有人涉違反《殺人罪行條例》的自殺協定罪,惟因口供疑點重重,警方不排除另有內情。 

  被捕男子林X偉(二十歲),警方暫以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自殺罪名將其拘捕。據悉,林無業,有黑幫背景,犯案纍纍,包括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訛騙、偷竊及縱火等多宗罪行。

  負責調查盲亨女兒詹詠嵐(十六歲)身亡案的重案組人員,發現她失蹤翌日,其男友在青衣碼頭墮海獲救,並送至瑪嘉烈醫院,但因情緒不穩定,轉至葵涌醫院留院,探員前晚趕至問話。

  有人承認本月十一日與詠嵐一起在長康邨家中留宿,經商量後感生活不開心,決定殉情,翌日凌晨同往青衣碼頭蹈海尋死,但墮海後,詠嵐即失去影蹤,自己卻被途人發現獲救送院,惟擔心被追究,故當時向警員訛稱跳海撿拾意外跌入海中手提電話,卻不敢提及與詠嵐一起跳海事件,探員隨即將林拘捕,並派軍裝警員看守。

  消息稱,警方查看林的網頁,發覺上載多張與詠嵐親密合照,更稱詠嵐為林太,透露兩人已訂婚,十分恩愛,可是據其口供顯示,他事後對女友生死似漠不關心,並沒有追查女友墮海後下落,與網頁的表現有天壤之別,故懷疑兩人感情有變,正深入調查案件是否另有別情。車神盲亨因心情不好,未有對案件回應。

  根據本港法例第三三九章《殺人罪行條例》第五條自殺協定,如任何人依據與另一人自殺協定,而殺死對方,均屬誤殺罪行。據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如兩人一起相約自殺,但一方死亡,而另一方獲救,如警方發現獲救一方,曾有行動協助對方自殺,便犯上自殺協定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