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 已婚司機狎13歲女網友

標題:已婚司機狎13歲女網友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已婚及育有一對4歲龍鳳胎的34歲男司機,透過網上遊戲與一名13歲少女成為密友。兩人初次見面,司機便駕客貨車載她到停車場,吻她及搓她胸部5分鐘,再叫少女替他口交兩次,之後再多次搓她胸部。司機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還柙至本月15日,等候背景及心理報告判刑。
被告廖偉俊(34歲)承認於10月14日晚在香港仔漁光道一個停車場非禮女童X。辯方指被告沒案底,除任職司機,亦是煤氣技工,因一時衝動不能自控而犯案。裁判官指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大,不認為可用非監禁方式處罰。
案情指X於10月與被告熟落後經常互通WhatsApp,案發後X母在X的手機發現二人的WhatsApp內容,查問下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ESCC3781/16

標題:淫13歲女網友 已婚司機勢囚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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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並育有子女的34歲貨車司機,今年10月在網上認識13歲女童,首次與女童見面即在車上摸女童胸部,並要女童替他口交。貨車司機昨承認非禮罪,還押候懲。裁判官指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大,明言不會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網上遊戲結識 見面即非禮
辯方求情稱,被告廖偉俊(34歲)已婚,與妻育有一子一女,子女今年4歲半,被告擔任貨車司機和煤氣公司技術員,月入約2萬元。辯方說被告知道事主只有13歲,因一時衝動犯案,望法庭考慮到被告認罪和無案底,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表示,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大,不會考慮非監禁式刑罰,下令將被告還押至本月15日,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和心理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ESCC37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