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6 - 要13歲女網友口交 男子囚1年

標題:要13歲女網友口交 男子囚1年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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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並育有一對4歲孿生兒女的34歲男司機,透過網上遊戲認識13歲女童。兩人首次見面,司機即在夜間駕客貨車載女童到停車場,要求女童替他兩度口交,又摸女童的胸部及吻她。司機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非禮,昨日被判囚1年。庭上首次披露,被告提出親密接觸的要求後,女童曾回覆「那讓我16(歲)先」,但被告不理,明知她13歲仍犯案。
官促獄中接受心理輔導
被告廖偉俊昨日獲妻子到庭支持。辯方呈上妻子求情信,又指被告有穩定工作及家庭,明白罪行嚴重及感到後悔,希望輕判。辯方引述心理報告指出,被告沒有心理問題,亦無性變態傾向。裁判官則引述報告指,被告再犯機會屬中等,案情屬非禮案之中最嚴重,加上兩人年齡差距大,建議被告在獄中接受心理輔導。
無案底的被告早前承認於今年10月14日晚上,在香港仔漁光道一個停車場非禮女童X。X母在案發後從X的手機發現X與被告的WhatsApp內容,揭發事件。X因網上遊戲與被告成為密友,兩次為被告口交均出於自願。
案件編號:ESCC3781/16

標題:非禮13歲女網友 已婚漢監1年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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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並育有一對龍鳳胎的卅四歲煤氣公司男技術員,跟十三歲女童透過線上遊戲相識後,首次約出外見面,他便要女童替他兩度口交,又向女童摸胸及吻臉。涉案被告廖偉俊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昨於區院被判監一年。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跟女童年齡差距大,女童亦曾主動告訴他自己僅十三歲,並在手機短訊提及「那讓我十六(歲)先」,但被告仍要求女童跟他有親密身體接觸,案情嚴重,故需判囚以懲。裁判官又建議被告在獄中接受心理輔導。

亦兼職當貨車司機的被告,承認在今年十月十四日,在一輛停泊在香港仔漁光道停車場內的貨車上,非禮讀中二的女事主X,最終被X母發現二人在短訊中的對話而報警。被告的心理專家報告指他無心理問題,並非性變態,但重犯機會中等。辯方呈上被告妻子的求情信,其妻昨亦有到庭支持被告。

案件編號:ESCC 3781/2016


標題:狎13歲網友已婚男囚1年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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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並育有孖胎的技工兼司機,相約13歲女網友見面,得悉對方年齡後仍吻她及摸她的胸部,並要求對方為他口交。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判囚1年。

育有孖女 早知事主年齡
被告廖偉俊(31歲)的背景及心理報告指出,他結婚5年,育有一對4歲孖胎,且有穩定工作,沒有心理問題或性變態傾向,報告又指被告不知事主只有13歲。但辯方不同意,表示被告當時知道事主的年齡。據庭上透露,涉案手機信息顯示,被告和事主有親密身體接觸,事主亦主動告知其年齡,曾向被告傳送「那讓我16歲先」字句。
裁判官認為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較大,屬非禮案中最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判處其監禁1年,須在獄中接受心理輔導。
【案件編號:ESCC37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