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4 - 特殊校社工制 教局無意檢討

標題:特殊校社工制 教局無意檢討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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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調低群育學校及視障兒童學校的每班人數,由十五人減至十二人,但未有相應調整社工比例,令以學生人數計算的社工編制「此長彼消」,特殊學校議會與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質疑,特殊學校社工資源一直緊張,受影響學校料減少半名社工資源,有違政策原意。教育局強調特殊學校有不同津貼可運用聘請額外人手,表明無意檢討社工編制。現時特殊學校每收取三十五名學生,可聘用零點五名學校社工,以總學額為準。去年《施政報告》宣布逐步下調視障兒童學校及群育學校的每班人數,由十五人減至十二人,由於學額減少,令這兩類特殊學校的社工人手被削減。特殊學校議會主席沈少芳指,表面上每班人數下降,學校擴班便不影響學額,但不少群育學校課室數目有限,社工資源難免受每班人數減少的影響,若學生人數未達七十人,社工人手編制須由一個減至半個,「政府給人感覺就是好心做壞事」。

特殊學校包括視障、聽障、肢體傷殘、智障學童學校及群育學校,沈少芳指特殊學校學生遇到家庭問題較複雜,家庭教育需要亦較一般學校高,社工人手需求緊張,業界一直要求增加社工資源,「坊間聘請半職社工不容易,若個別學校社工編制削減,情況更不穩定,令社工無法與學生、家長同行。」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指當局本學年為五十八所特珠學校,提供一百一十六點五名社工人手編制,每所學校最少獲一名社工,其中二十七所獲一至兩名,三十一所獲兩名以上,強調社工人手比例按學生人數而非班數決定,應該考慮特殊學校的服務模式,「不應只着眼於學校設有的社工人數」;又指特殊學校已有不同津貼,聘請額外人員或購買服務,堅稱輔導服務「到位和適切」,無意檢討社工等專責人手編制。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批評當局說法是不可接受,亦未正視個別特殊學校社工編制「此長彼消」問題,「這有違《施政報告》的原意,再說每班人數有累積效應,預計受影響學校多須減少零點五名學校社工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