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30 - 男童溺斃裁死於意外

標題:男童溺斃裁死於意外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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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男童於三號風球下,由私人教練單獨教授游泳時遇溺死亡。死因陪審團昨一致裁定男童死於意外,建議泳池加裝閉路電視、增加救生員及更台的數目,並須由持牌教練教授游泳。

教練單對單授課出事
男童楊憲嵐的父親楊浩雲及教練馬毅珩,昨均拒絕回應裁決。楊父陳詞時指,憲嵐由教練單對單授課,泳池亦有四名救生員當值,質疑為何會發生今次事件,並指是否因為事件十分罕見,故律政司不向馬毅珩提出檢控。死因庭去年8月開庭研訊,審訊途中死因研訊突然將案件無限期押後,以便警方調查馬在事件中是否涉及刑事,至日前重開繼續審理。

憲嵐於2012年6月29日下午,在大圍顯田游泳池戶外池,由馬毅珩單對單授課。其間馬讓憲嵐獨自去廁所,馬則與另一教練閒聊,10分鐘後才發現救生員正在急救憲嵐。而現場四名當值救生員,均看不到憲嵐如何下水,加上當日因三號風球,閉路電視遭移動過,拍不到憲嵐下水的情況。

直至救生員發現憲嵐時,他已在水中漂浮,送院留醫兩天後不治。證人曾指馬毅珩並無正式教練執照,只有拯溺章。

案件編號:CCDI9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