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1 - 擬規管兒童乘私家車 無坐安全椅列違法

標題:擬規管兒童乘私家車 無坐安全椅列違法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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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本港法例規定,私家車後座若未有配置兒童座椅,後座小童只須使用成人安全帶,安全成效存疑;運輸署擬修例限制後座兒童也必須使用兒童座椅,最快2015年實施,近十萬家庭受影響。有車主指屆時兒童不能坐無配置兒童座椅的「順風車」,有擾民之嫌。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梁德輝表示,現行有關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早於80年代訂立,3歲或以下小童如坐在私家車前座或後座,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若後座無安裝兒童座椅,便不受條例規管,使用一般安全帶即可。

梁指,汽車製造商進行安全測試時,以成人體形作為安全帶測試的標準,故身高不足的小童使用成人尺碼安全帶,「安全帶會勒住面同頸,束縛效用存疑」。署方擬收緊法例,要求私家車後座兒童,必須使用符合規格的兒童安全座椅,署方已向交通諮詢委員會、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等提出建議。

其他車種不受影響
署方參考全球17個海外地區做法,又徵詢本港醫學界意見,普遍支持根據身高和年齡作限,遂提出四個方案制訂法例準則,分別為「1.35米或8歲以下」、「1.4米或9歲以下」、「1.45米或10歲以下」,以及「1.5米或11歲以下」,現階段只考慮針對私家車修例,其他車種不受影響,將於今年第二季左右進行車主意見調查。

梁德輝指,法例通過後最快2015至2016年才能實施,預計受影響有車家庭達7.5萬至9.9萬個,而所受影響只是付款購買合適兒童安全座椅,估算從孩子出生到法例所限年齡為止,支出介乎4,000至1.4萬元左右。他提醒,以往孩子不時會乘搭親友順風車,惟立法後若親友座駕無合適座椅,便只能另選交通工具。

香港汽車進出口商會會長羅少雄,認同修例可更有效保障兒童的安全,且認為「1.35米或8歲以下」方案較為適合,「有啲香港女士唔係咁高大,1.4米呢個高度同體形已可用安全帶。」

車主馬先生的私家車後座加添了兒童座椅供兩歲半兒子使用,但批評新例實施後再不能乘坐朋友沒裝兒童座椅的順風車,做法相當擾民,認為應豁免。



標題:後座兒童明年或須戴安全帶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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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法例只要求三歲以下兒童在私家車前座須使用安全帶,為加強兒童乘客安全,政府建議後座兒童亦須佩戴,並提出四個按照不同身高及年齡的方案(見表)徵詢私家車車主意見。運輸署預料新措施最快二○一五年實施,有數個月寬限期,屆時警方或需隨身帶備軟尺,又或要求私家車司機提供兒童乘客的年齡證明,以便執法,違例司機會被罰款二千元。

違規司機或罰款二千
政府檢視十七個司法管轄區對兒童安全帶的規定及諮詢本港醫學界後,整合四個方案,各方案的兒童身高門檻介乎一點三五至一點五米以下,年齡門檻在八至十一歲前不等。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梁德輝指,新措施影響家庭數目估計由七萬五千至九萬九千戶不等,違例司機會被罰款二千元。運輸署最快今季在牌照事務處向私家車車主做問卷,收集對各方案及罰則的意見。

梁表示部分情況可獲豁免,例如兒童歲數合乎要求但高度未夠,「如果乘客係侏儒症患者,已經三十歲但身高唔夠一點三五米,唔通叫佢用兒童安全帶?」執法方面,他承認兒童歲數較難憑肉眼辨認,警方或會要求私家車司機提供兒童的年齡證明,若未能即時提供或須到警署補交。至於高度,警方可能需要透過軟尺或繩量度,具體執法仍有待與警方商討。

香港汽車會副會長江日雄對新措施表歡迎,認為身高一點四五米以下或未滿十歲的方案三較適合,因為一點四五米以下的兒童若佩戴成人安全帶,或會出現安全帶「鎅頸」情況。警方數字顯示,前年全年涉及私家車乘客無佩戴安全帶的檢控數字有二千八百九十六宗,去年首十個月便有二千一百三十宗。

必須佩戴兒童安全帶的年齡與身高組合方案
‧方案1.身高未達1.35米或未滿8歲

‧方案2.身高未達1.4米或未滿9歲

‧方案3.身高未達1.45米或未滿10歲

‧方案4.身高未達1.5米或未滿1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