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4 - 枕頭焗女數十秒 婦判守行為

標題:枕頭焗女數十秒 婦判守行為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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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三女之母因其十一歲大女兒「唔聽話」,盛怒下用枕頭捂着女兒面,維時數十秒,幸未有釀成不幸事件。她之後向社工「自爆」揭發事件,原被控虐兒罪名,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提堂時,控方表示,由於相關的多專業個案會議將案定性為非身體傷害個案,遂同意讓被告簽保守行為了事,法庭下令被告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女兒拒睡 盛怒犯案
涉案卅三歲婦人張群英,原被控於去年十月某天,在香港仔華富邨住所內襲擊其女兒。去年十一月七日,被告跟社工通電話時,透露自己不久前因大女兒不聽她說話熄電視去睡覺,她一怒下用枕頭捂着女兒的面數十秒,又踢她的背脊。

裁判官一度質疑控方讓被告簽保守行為的決定,控方回應時指是根據多專業個案小組意見。裁判官遂下令要被告簽保,但告誡她:「好彩你個女今次無受傷,如果發生意外你就抱憾終生。細路仔頑皮係要教,但教嘅方法都要合理,希望你下次教女前諗清楚。




標題:女兒不願睡 母罰枕焗頭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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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婦不滿11歲女兒拒絕關電視睡覺,一怒之下用枕頭蓋著女兒頭部達數十秒,更用腳踢女兒背部,幸女兒沒受傷。裁判官昨批准控方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但特別指出,被告在事件中沒帶來嚴重後果屬「極度幸運」,告誡她日後管教女兒時需三思而後行,否則或會抱憾終生。

官指幸無受傷 判守行為

33歲被告昨由親友陪同到庭,她原被控一項虐兒罪,控方在案件提堂時,把控罪改為普通襲擊罪,並指沒證據顯示事涉及實質的身體虐待,申請撤回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申請,下令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並付500元訟費;但特別指出,被告獲控方撤控,女兒又沒受傷,實是極為幸運。

裁判官說,小朋友難免頑皮,但家長管教的方式也必須合理,即使只是用枕頭蓋著頭部數秒,也可能會發生意外,屆時被告只會後悔莫及,被告表示明白。

母要女關電視被拒

案情透露,事主另有兩名8歲及1歲的胞妹,一家人同住在香港仔華富邨。去年10月中某日,被告在家中要求事主關電視睡覺被拒,遂用枕頭蓋著女兒頭部並用腳踢女兒背部。被告於同年11月7日向社工透露事件,並指女兒的行為令她「好嬲」故作懲罰,社工把案件轉介警方。被告被捕後曾被送往東區醫院精神科病房,同月20日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