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0 - 外遊獨留11歲子在家 夫婦感化1年

標題:外遊獨留11歲子在家 夫婦感化1年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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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為到泰國布吉旅遊,把11歲兒子獨留家中,留下700元給他使用。兒子因身體不適沒有上學兩天,學校社工家訪揭發。涉案夫婦早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罪,二人昨被判感化12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雖然男童身體不適,但無證據顯示是因兩名被告離家去旅遊引致,本案唯一慶幸是男童沒有受傷害及沒有引發更嚴重事故。

女被告須參加自願戒毒計劃

裁判官接納感化官的建議,判處兩名被告感化,惟有毒品問題的女被告須遵守附加條件,包括按感化官指示參加自願戒毒計劃。

辯方求情時表示,本案屬單一疏忽事件,兩被告把兒子獨留家中,沒有顧及潛在危險,然而外遊期間,兩被告有不斷透過WhatsApp與兒子保持聯繫,確保他安全,兩被告已知做錯及深感悔意。

兩名被告分別為50歲及36歲,男被告報稱任職售貨員,女被告為家庭主婦。案情指出,11歲男童今年10月16日起沒上學兩天,校方沒收到家長通知,學校社工感到擔心遂登門家訪,發現男童被獨留在家。男童透露,父母於10月14至18日到泰國旅行,放下700元後離家。男童送院檢查後證實沒有受傷,兩名被告於同月19日被捕。

【案件編號:KTCC24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