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 性罪行查核運作 倡擴至現職僱員

標題:性罪行查核運作 倡擴至現職僱員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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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性侵議題屢受關注,本港預防性侵機制亦引起討論。護苗基金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畫進行調查,發現近六成的香港小學生家長不清楚《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運作,近七成家長贊成把現行機制由自願性質改為立法強制執行。護苗基金表示明白立法恐引來私隱爭議,但指出「兒童侵犯個案一宗都嫌多」。

  政府自二〇一一年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僱主聘用僱員照顧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時,可在準僱員自願的情況下,申請查核其性罪行記錄,過程需要繳交申請費用。護苗基金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畫於今年四月至五月進行調查,就機制訪問五百〇八位家長,發現近六成的受訪家長表示自己曾聽過機制,但不清楚具體運作,數字較五年前上升十五個百分點。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表示,五年間家長對機制的認知不升反跌,估計是因政府初推出政策時,較着力宣傳機制運作,但近年宣傳力度不足,形成較大的反差。她建議政府加強宣傳,定期公布查核機制的使用數字,並交代機制立法時間表。

  針對機制的改善方向,調查發現有七成三的受訪家長認為,機制查核應推展至所有現職職員,不僅限於準僱員及合約續期僱員。調查又顯示,有六成七的家長認為應開放機制予家長使用,近七成家長贊成立法強制執行機制。

  譚紫茵表示,現時不少家長為子女聘用私人補習教師及教練,開放機制予家長使用有助進一步降低子女受性侵犯的風險,被問及如何防止家長濫用機制時,譚認為具體方法須再作研究,如:家長申請時必須提供部分資料。她又承認,立法強制執行機制或會帶來個人私隱受損的爭議,但強調兒童權益最為重要,直言「兒童侵犯個案一宗都嫌多」,促請政府立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