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 乒乓教練涉狎12歲學員

標題:乒乓教練涉狎12歲學員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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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乒乓球教練涉在上堂期間非禮12歲女學生,包括指導姿勢時從後壓對方背部、用前臂壓其胸,以及用手拍其臀部數次。案件昨開審,女童作供稱教練指導其他學生時並不會壓他們的胸,該教練平時也曾在堂上取笑她肥胖,又拉其馬尾辮。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今天有裁決。


被告林承勳(38歲)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12月10日,在香港仔石排灣邨一間社會服務中心非禮12歲女童X。
「指導姿勢」被指壓背摸胸拍臀

現年13歲的X透過視像直播作供,庭上亦播放她錄取口供的會面紀錄。X供稱,案發當日是課程的第9堂,被告指她姿勢不正確,從後壓其身體和捉住其雙手糾正姿勢。X承認,被壓過程中未有感覺到被告的身體有任何移動。

X稱,被告及後用手拍打其臀部3至4次,再示意她彎腰發球,此時被告又再從後壓在她背後,右手捉住她握球拍的手,左手前臂則壓在她的胸前3至4秒;惟X及後又稱,她先被壓胸,後被拍打臀部。X指在課堂後期,被告亦曾拉她的馬尾辮,示意她坐下。

社區中心學乒乓 全班一女生

X指被告之前也曾壓在她背後,但她認為糾正姿勢時被壓屬正常,惟被壓胸及打臀則難以接受,而被告並不曾這樣對待其他同學。下課後,X向母親哭訴不要再上堂,揭發事件。
X續稱,她首次參加該社區中心的乒乓球班時,班上除了她以外均是男生,被告在班上不時取笑她肥胖,又替她改花名。身形中等的X此時稱「我都唔肥」,又形容被告「肥嘅,高我啲啲」,指被告約1.55米高。

被告:已刻意彎身免下體接觸

辯方則稱,被告只因身形矮小,故從後教X發球時左手不小心碰到她胸部,又質疑是X的臀部撞到被告放於褲袋的手機。X一概否認,但承認沒親眼看見被告用手拍她。另外,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供稱他在該中心任教7至8年來一直相安無事,案發時是想教X「正手攻球」,他在X背後已刻意彎身,避免下體接觸到X。

【案件編號:ESCC25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