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3 - 星洲棄弱智兒 莽爸囚六月

標題:星洲棄弱智兒 莽爸囚六月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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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根爸爸不堪重擔於一四年七月將患有嚴重弱智、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的十一歲兒子帶到新加坡遺棄,事件遭揭發後,男童於八月被送返港,父親早前承認對看管兒童故意拋棄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入獄六個月。裁判官蘇文隆指,須判處有阻嚇、懲罰性的刑罰,以警醒被告人,以及向社會傳遞正確訊息;指被告行為愚昧,不須出此下策;惟被告態度確有悔意,而因控方延遲處理案件令被告苦等三年,故再扣減刑期。

  主控官翁達揚稱,香港過往並沒有類似的跨境棄童案例,此案將成同類案件的先例;按香港法例,面對此控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年。

  辯方求情稱,現年四十八歲任職地盤的被告身世坎坷,只有中一程度,其父自殺身亡,經歷兩段婚姻,但前妻在事主年幼時攜同長子離開家庭,幸而事主繼母對事主疼愛有加。

  一直作為好爸爸的被告,在一四年察覺只有兩歲智商的兒子疑在寄宿學校被欺負受傷,兒子在巴士上失禁時,也受盡港人歧視,但被告沒向他人求助,閱報後誤以為新加坡政府能為殘障人士提供更好的福利和保障,才作出愚蠢的錯誤決定。被告極有悔意,認為罪不可赦,還柙期間拒絕接收任何物資。

  可幸事主因智商過低,記不起事件發生的經過和因由,創傷報告亦指他沒受案件影響。惟事主就讀院校呈上的求情信指:「X與父親的相處已回歸正常……但若定期探望的父親突然消失,他是感受得到的。」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二三五五——二〇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