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 洩同袍資料 藏兒童色情物  無間道督察囚27月

標題:洩同袍資料 藏兒童色情物 
無間道督察囚27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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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間道」督察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從警隊內聯網取得兩名同袍資料後放上網,他其後被揭發藏有271項兒童色情物品。兩罪成立的督察昨透過大狀求情指,他在警隊被孤立,而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為他撰求情信,稱督察犯案並沒個人得益,懇求輕判。法官批評被告違反誠信,知法犯法,判他監禁27個月。

記者:黃幗慧

被告施恒(31歲,圖)早前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另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成。報告指被告無心理或精神問題,重犯機會低。被告曾於2013年發表言論支持爆粗教師林慧思,事後遭紀律聆訊,資深大律師郭莎樂為他求情時稱,被告在警隊中被孤立;而案發時,被告因工時長及要照顧初生兒子,面對大壓力。

官斥違反誠信

辯方昨呈上12封由被告妻子、父母、警校同學等人的求情信,他們均稱讚被告為人正直善良。其妻稱為支持丈夫面對審訊及照顧兒子,她辭掉工作;被告父母則指一直與兒子同住,直至被告被判囚才首次與他分離。

另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撰信稱,他探望過被告,知道被告為家中經濟支柱,其子只得3歲,需父母陪伴,朱作為父親也難以想像與兒子分開的痛苦,而兒子暫失去父親會受到大影響。朱凱廸稱讚被告樂於助人,他在案中沒個人得益,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祁士偉批評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違反誠信,他取用警隊內聯網資料有不誠實意圖,而他將資料放上網是加重嚴重性。法官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判被告囚6個月,另管有兒童色情照,判囚24個月,部份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刑期為27個月。

案情指,2014年11月27日,支持佔領運動的facebook群組「反佔中認人組」,有人指兩名警員挑釁市民,列出警員編號,被告稱為證實消息是否屬真及滿足好奇心,故利用內聯網資料查證,上載資料只為幫群組其他人核實消息。

警方調查期間,在施的手提電腦及外置硬碟中找到268段兒童色情片段及3張同類相片,被告辯稱是警隊插贓嫁禍。惟法官不相信警方會因政治立場而嫁禍予被告,加上涉案電腦需密碼登入,被告是唯一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