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4 - 幼兒中心涉售贈品奶粉

標題:幼兒中心涉售贈品奶粉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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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會福利署負責監管的深水埗區一個非牟利組織轄下幼兒中心,涉公然定價出售大量免費贈品奶粉,相關贈品奶粉價格由五十元兩罐至五十元三罐不等,價錢視乎奶粉到期日遠近而定。後知後覺的社署接報後才到該中心突擊巡查,並引中心與房屋委員會簽訂的租約指,單位不得從事除幼兒及婦女中心外的其他業務或活動,已要求該中心即時停止出售贈品。社署又稱,會繼續留意情況,有需要時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本報記者早前曾到該中心了解情況,發現幼兒中心內放置約十箱奶粉,並以白紙寫上「奶粉紅色$50/3罐」。當記者沒表露身份向職員查詢奶粉來源時,職員稱由奶粉廠商贈送,該中心出售贈品奶粉並非旨在賺錢:「我哋都要畀運費運返嚟,其實無賺你錢o架」。據職員介紹,市民只需填妥入會表格,上有姓名、電話及地址等空格,繳交二十元年費,便可成為會員。職員承認,相關奶粉是贈品奶粉:「係要買就快手,八月份(到期)得十罐咋」、「今次賣完唔知幾時再有」、「邊個畀錢都會照賣」。

當記者繳付五十元購買贈品奶粉時,職員除給記者兩罐贈品奶粉外,更額外給予記者兩盒貼有「贈品」標貼的奶粉。職員坦言,由於額外贈品已貼有「贈品」標貼,故不能發售。

社署在接獲該中心出售免費贈品的投訴後,曾到該中心突擊巡查。發言人表示,在現行的《幼兒服務條例》或《互助幼兒中心實務守則》中,並沒有就互助幼兒中心出售免費贈品情況列明相關規定,但根據該中心與香港房屋委員會簽訂的租約,該單位「除用作互助幼兒中心暨婦女服務中心外,不得在單位內任何地方從事或容許他人從事其他行業、職業、業務或活動」。社署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中心強調不會以售賣產品圖利
涉事非牟利組織的幼兒中心暨婦女服務中心總主任鄧妙玲接受查詢時承認,有關奶粉是代理商或商業機構捐贈,但搬運取貨的過程皆由中心職員負責,中心需承擔運輸成本。她強調,有二百二十盒捐贈奶粉全部免費送出,其餘約七十盒奶粉以超低價出售,是用以彌補運輸支出及行政成本,並重申中心為非牟利團體,不會以售賣產品圖利,但在收到社署提醒後,中心已即時停止出售贈品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