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3 -海關掃侵權物品 拘97人 13歲仔涉網上賣冒牌手機

標題:海關掃侵權物品 拘97人 13歲仔涉網上賣冒牌手機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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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已成青少年主流消費模式,海關在今年上半年偵破的91宗網上售賣侵權物品個案中,有27名中學生被捕,當中一名13歲中二男生涉嫌在網上出售冒牌智能手機被捕,成為海關歷來最年輕涉及網上售賣侵權個案的被捕人士。

海關於今年上半年偵破的網上售賣侵權物品個案有91宗,比去年同期的99宗下跌8%,有97人被捕及撿獲總值74.4萬元懷疑侵權物品,分別比去年同期下跌兩成及四成。而被捕的中學生人數亦由去年上半年的30人下跌至今年上半年的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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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海關於上月拘捕一名13歲中二男生,他涉嫌於網上社交平台售賣一部懷疑冒牌智能手機。海關助理處長何珮珊受訪時指,該名中二男生聲稱於網上另一個平台購入該部懷疑冒牌智能手機,若成功轉售,可賺取500元,該名男生正保釋候查,成為海關歷來最年輕涉及網上售賣侵權個案的被捕人士。她指,不少年輕人在網上購買潮流物品,玩厭後就再上網放售,「佢哋唔覺得有問題,唔知道咁做已經係犯法」。16歲青網大使陳靖盺則稱,有同學曾在網上買錶時被騙,「對方話係廠貨,價錢只係比正貨平一至兩成,又有證書,令人以為係真貨」。

另一名30歲有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的女子在2014年在網上出售兩套冒牌特許財務分析書籍,賺取680元,結果被判3個月監禁,被告今年上訴被駁回,何稱這是近年網上侵權案判得最重的個案之一。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售賣侵權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及罰款50萬元,惟根據《少年犯條例》,任何兒童不得被判處監禁或因欠繳罰款、損害賠償或訟費而交付監獄;凡未滿14歲的人士,法律上均視為兒童。大律師陸偉雄指,16歲以下被告會被安排在青少年法庭受審,一經定罪,初犯者一般會被判監管令或更生中心等,但會留案底,影響前途。

此外,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督察賴恩寧稱,海關近期發現不法分子為逃避追查,在網上將高仿物品改為「原廠」、「二手」、「原版」或「原材料」等,以掩飾相關物品是冒牌貨;另一方法是用官方照片作宣傳,令海關未能即時分辨物品的真假,需花時間追查;部份不法分子更在社交平台設私人群組,買家需獲賣家認可才可進入,防止海關放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