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2013年一名由染毒癮母親及其男友照顧的5歲智障男童,於凌晨在家中嘔奶,後來昏迷不醒,送院後不治,後被驗出體內含冰毒。案件昨召開死因研訊,證供指男童猝死前數月不時被發現身有傷痕,社工認為母親疏忽照顧,曾建議申請兒童保護令,但由於特殊院舍沒有宿位,於是批准男童繼續由癮君子母親及男友照顧,直至男童猝死時,他仍未獲保護令。
男童楊智維於2011年始在協康會天平中心上學。中心主任謝美惠作供指,2012年底楊在家燙傷後,開始注意到楊身上不時受傷。有次楊的臉和後頸有傷痕,楊母男友聲稱是餵楊吃酸話梅後,楊不斷流口水,取出話梅時造成;另一次楊被發現不願行走,楊母稱在家中和楊玩「分腿」拉傷。
社工曾建議申保護令
2013年2月楊眼睛紅腫,楊母稱是搽萬金油導致,社工建議男童入院觀察,出院前院方、警方、社工、社署保護兒童科等曾召開跨部門會議,探討男童是否遭疏忽照顧或虐待。謝憶述由於楊的各種傷勢成因不能確定,故不能判定是虐待,但認為是疏忽。謝指在會上得知,男童胞姊曾向社工稱見到母親和男友吸毒,但也沒證據。
與會者建議為男童申請保護令,計劃送入兩間院舍,但一間沒空位,另一間因流感而停止接收,而楊母又稱男友可協助,最終男童獲准回家,由保護兒童科跟進。死因裁判官不禁說:「你懷疑阿媽有不良嗜好,阿媽交畀個人照顧男童,你都懷疑佢有不良嗜好,但社會資源短缺,醫院又唔肯收。」謝稱有提及緊急寄養,但不容易找到。
謝指2013年3月23日早上接到楊母來電,通知男童已過身,並指是因心漏病導致喝奶時嗆死。根據警員作供,23日凌晨4時許接報到楊家樓下,楊母男友顏天雄稱在餵奶時楊突然嘔奶,沖涼清洗時更昏迷不醒,而楊母則透露與男友吸毒。警員當時認為有疏忽照顧的嫌疑,但隨後回單位搜查時,沒發現毒品或可疑痕迹。
死時體重僅12公斤
不過,政府化驗師在男童的血液、尿液和衫褲上發現冰毒,而法醫潘偉明解釋,冰毒可導致心律失調,男童每毫升血液裏有7微克冰毒,足以致命,而攝取過量冰毒可迅速死亡。潘又指男童有腸胃炎和脫水症狀,亦可導致心律失調。此外,男童死亡時只有12公斤重,其臉上、小腹、前臂和膝蓋有皮外傷。聆訊今續。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回應查詢時表示,社署的兒童之家服務非常短缺,輕度智障兒童一般需輪候超過一年。社署則表示,轄下有6間資助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提供110個名額,截至今年1月底,有27名兒童正在輪候。除特殊宿舍外,兒童亦可尋找寄宿家庭,但智障兒童一般較難獲接收。
張超雄又指,經多番爭取,去年施政報告終撥出資源增加兒童之家宿位,但今年財政預算案將要求各政府部門削減1%經常性開支,張無奈指社福部門「都唔知邊度可以cut」。
案件編號:CCDI273/13
母與兩男誕四 結新歡染毒癮
男童楊智維的家庭背景可謂複雜,母親黃佩蓮曾與兩個男人誕下兒女,其中兩名女兒與楊同屬智障,家庭一直有社工跟進。而男童同母異父的姐姐昨出庭作供,指黃佩蓮本非癮君子,是結識顏天雄後才染上毒癮,並深受對方影響,一星期有4至5天吸毒。
「開餐」時叫子女進房
男童同母異父的17歲姐姐指,母親與其父誕下她和一胞妹後,兩人在她5歲時分開。母親於2008年與另一男子誕下本案胞弟楊智維及另一妹妹,兩人又於2011年分開。她指母親於2012年底結識同住一幢樓的顏天雄,之後染上毒癮,每星期4至5天在廳中用玻璃樽、飲管、錫紙等工具吸毒,「開餐」時會叫子女進房,她估計母親不想影響弟妹。
男童姐姐憶述2012年底,她和弟妹被社工安排入讀寄宿學校,豈料她到達學校致電母親,母親表示不知情,後來才憶起社工提過。她指顏天雄頗愛錫她的弟妹,母親為了顏把她和弟妹從學校接回來。她指顏沒有虐待他們,不過愛錫的同時偶爾「用錯方法」。
黃佩蓮和顏天雄昨沒出席研訊,死因裁判官指曾發信通知兩人,但兩人沒回覆。黃於2013年中被起訴虐兒,當時證實再懷孕,據悉已順利分娩,她所有女兒目前由社署看管,至於顏目前則再因藏毒而還押懲教署看管。
律政司指證據不足 不追究母親
兩名專家昨作供,指男童楊智維死於由冰毒引起的不良反應,及腸胃炎和先天性心血管病。男童母親和男友曾承認在家吸毒,可能殃及男童。
前年撤控男友虐兒罪
但案件主管李書權庭外透露,律政司早前的法律意見認為,證據不足以起訴兩人虐兒或誤殺等罪,故研訊完結後不會再追究兩人的刑責。他說,研訊只是按法例召開,調查非自然死亡事件。
男童猝死後,母親黃佩蓮和男友顏天雄曾於2013年6月被控虐兒罪,顏另被控藏毒及藏有吸毒器具罪。控方當時指若證實死者體內毒品乃致命原因,二人或改控更嚴重控罪,不過至2014年2月,二人獲撤控虐兒罪。顏於同年6月承認藏毒,最終被判監兩個月但緩刑18個月。
隸屬重案組的偵緝督察李書權指,男童猝死當晚,警方在其母親寓所無搜出毒品。警方於2013年6月,因涉疏忽照顧引致他人死亡拘捕男童母親和男友,兩人招認曾在男童身旁吸食冰毒,或令男童吸入毒煙,但李引述專家指,吸入毒煙不能造成男童體內的高含量冰毒,因此上述招認亦不能證明二人令男童死亡。
男童楊智維於2011年始在協康會天平中心上學。中心主任謝美惠作供指,2012年底楊在家燙傷後,開始注意到楊身上不時受傷。有次楊的臉和後頸有傷痕,楊母男友聲稱是餵楊吃酸話梅後,楊不斷流口水,取出話梅時造成;另一次楊被發現不願行走,楊母稱在家中和楊玩「分腿」拉傷。
社工曾建議申保護令
2013年2月楊眼睛紅腫,楊母稱是搽萬金油導致,社工建議男童入院觀察,出院前院方、警方、社工、社署保護兒童科等曾召開跨部門會議,探討男童是否遭疏忽照顧或虐待。謝憶述由於楊的各種傷勢成因不能確定,故不能判定是虐待,但認為是疏忽。謝指在會上得知,男童胞姊曾向社工稱見到母親和男友吸毒,但也沒證據。
與會者建議為男童申請保護令,計劃送入兩間院舍,但一間沒空位,另一間因流感而停止接收,而楊母又稱男友可協助,最終男童獲准回家,由保護兒童科跟進。死因裁判官不禁說:「你懷疑阿媽有不良嗜好,阿媽交畀個人照顧男童,你都懷疑佢有不良嗜好,但社會資源短缺,醫院又唔肯收。」謝稱有提及緊急寄養,但不容易找到。
謝指2013年3月23日早上接到楊母來電,通知男童已過身,並指是因心漏病導致喝奶時嗆死。根據警員作供,23日凌晨4時許接報到楊家樓下,楊母男友顏天雄稱在餵奶時楊突然嘔奶,沖涼清洗時更昏迷不醒,而楊母則透露與男友吸毒。警員當時認為有疏忽照顧的嫌疑,但隨後回單位搜查時,沒發現毒品或可疑痕迹。
死時體重僅12公斤
不過,政府化驗師在男童的血液、尿液和衫褲上發現冰毒,而法醫潘偉明解釋,冰毒可導致心律失調,男童每毫升血液裏有7微克冰毒,足以致命,而攝取過量冰毒可迅速死亡。潘又指男童有腸胃炎和脫水症狀,亦可導致心律失調。此外,男童死亡時只有12公斤重,其臉上、小腹、前臂和膝蓋有皮外傷。聆訊今續。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回應查詢時表示,社署的兒童之家服務非常短缺,輕度智障兒童一般需輪候超過一年。社署則表示,轄下有6間資助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提供110個名額,截至今年1月底,有27名兒童正在輪候。除特殊宿舍外,兒童亦可尋找寄宿家庭,但智障兒童一般較難獲接收。
張超雄又指,經多番爭取,去年施政報告終撥出資源增加兒童之家宿位,但今年財政預算案將要求各政府部門削減1%經常性開支,張無奈指社福部門「都唔知邊度可以cut」。
案件編號:CCDI273/13
母與兩男誕四 結新歡染毒癮
男童楊智維的家庭背景可謂複雜,母親黃佩蓮曾與兩個男人誕下兒女,其中兩名女兒與楊同屬智障,家庭一直有社工跟進。而男童同母異父的姐姐昨出庭作供,指黃佩蓮本非癮君子,是結識顏天雄後才染上毒癮,並深受對方影響,一星期有4至5天吸毒。
「開餐」時叫子女進房
男童同母異父的17歲姐姐指,母親與其父誕下她和一胞妹後,兩人在她5歲時分開。母親於2008年與另一男子誕下本案胞弟楊智維及另一妹妹,兩人又於2011年分開。她指母親於2012年底結識同住一幢樓的顏天雄,之後染上毒癮,每星期4至5天在廳中用玻璃樽、飲管、錫紙等工具吸毒,「開餐」時會叫子女進房,她估計母親不想影響弟妹。
男童姐姐憶述2012年底,她和弟妹被社工安排入讀寄宿學校,豈料她到達學校致電母親,母親表示不知情,後來才憶起社工提過。她指顏天雄頗愛錫她的弟妹,母親為了顏把她和弟妹從學校接回來。她指顏沒有虐待他們,不過愛錫的同時偶爾「用錯方法」。
黃佩蓮和顏天雄昨沒出席研訊,死因裁判官指曾發信通知兩人,但兩人沒回覆。黃於2013年中被起訴虐兒,當時證實再懷孕,據悉已順利分娩,她所有女兒目前由社署看管,至於顏目前則再因藏毒而還押懲教署看管。
律政司指證據不足 不追究母親
兩名專家昨作供,指男童楊智維死於由冰毒引起的不良反應,及腸胃炎和先天性心血管病。男童母親和男友曾承認在家吸毒,可能殃及男童。
前年撤控男友虐兒罪
但案件主管李書權庭外透露,律政司早前的法律意見認為,證據不足以起訴兩人虐兒或誤殺等罪,故研訊完結後不會再追究兩人的刑責。他說,研訊只是按法例召開,調查非自然死亡事件。
男童猝死後,母親黃佩蓮和男友顏天雄曾於2013年6月被控虐兒罪,顏另被控藏毒及藏有吸毒器具罪。控方當時指若證實死者體內毒品乃致命原因,二人或改控更嚴重控罪,不過至2014年2月,二人獲撤控虐兒罪。顏於同年6月承認藏毒,最終被判監兩個月但緩刑18個月。
隸屬重案組的偵緝督察李書權指,男童猝死當晚,警方在其母親寓所無搜出毒品。警方於2013年6月,因涉疏忽照顧引致他人死亡拘捕男童母親和男友,兩人招認曾在男童身旁吸食冰毒,或令男童吸入毒煙,但李引述專家指,吸入毒煙不能造成男童體內的高含量冰毒,因此上述招認亦不能證明二人令男童死亡。
標題:法庭:智障童猝斃 揭社署缺宿位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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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歲智障男童三年前在家猝死,解剖結果發現他體內的冰毒含量達致命水平,男童母及她同居男友一度被控虐兒罪,其後雙雙獲撤控。死因庭昨就事件展開死因研訊,男童的十七歲同母異父姐姐以唯一家屬身份到庭,供稱母親與該男友幾乎每天在家吸冰毒,男童生前就讀的特殊幼兒中心主任則指,曾召開跨部門會議,商討安排男童入住院舍,惟當時無宿位,加上其母堅稱與男友可照顧,遂讓男童回家,豈料不足一個月他便猝死。
協康會天平中心主任謝美惠供稱,男童楊智維(下稱死者)一一年開始到中心上學,他智商只有一歲多但可自行進食;至一三年初開始發現他身上有不同傷痕,二月更因雙眼紅腫要入院檢查,懷疑其母照顧不周,該中心遂在死者出院前,召開會議商討他日後安排。會上有社工提及死者母黃佩蓮及同居男友顏天雄有吸毒習慣,惟無實質證據;死者身上的傷痕同樣無法證實成因,會議最後只將個案列為疏忽照顧而非虐兒,建議死者入住院舍,但因為當時無宿位,個案最終先轉介保護兒童組跟進,死者出院後先回家。
官:係咪無機制處理緊急個案?
謝指死者在二月廿八日出院後,開始不願意上學,身及臉上續出現新近咬痕及瘀痕,他在三月廿一日最後一天上課後,翌日無故缺課,至廿三日早上,黃致電謝指兒子嗆奶猝死。裁判官一度提出:「係咪無機制去處理呢啲緊急個案?因為唔係虐兒,唔可以向法庭申請緊急保護令,好似無晒辦法咁;一定要交番畀媽媽照顧?」謝回應「要推翻個決定好困難」,又稱當時難找到寄養家庭。
母認在子面前吸食冰毒
死者的十七歲簡姓姐姐供稱,其母與顏認識後開始在家吸冰毒,約每周四至五次,她曾告訴社工。簡又指死者「好為食,見乜都擺入口」,她一二年底搬走。當日到場的警員指,死者送院時已無心跳脈搏,四日後才在現場檢走死者用過的奶樽,但已被潔淨過。黃及顏一度被捕,承認曾吸毒,顏堅稱沒讓死者吸服過,黃則在死者面前吸毒,不排除他誤吸入煙霧。
政府化驗師詹麗珠及法醫潘偉明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詹指在死者衣服、血及尿液中驗到冰毒,其中血液每毫升有七微克冰;潘則指上述分量對兒童來說足以致命,可導致心臟突然停頓;由於死者身上無針孔,故推論是透過吸或吞食而中冰毒致死。
案件編號:CCDI 273/2013
協康會天平中心主任謝美惠供稱,男童楊智維(下稱死者)一一年開始到中心上學,他智商只有一歲多但可自行進食;至一三年初開始發現他身上有不同傷痕,二月更因雙眼紅腫要入院檢查,懷疑其母照顧不周,該中心遂在死者出院前,召開會議商討他日後安排。會上有社工提及死者母黃佩蓮及同居男友顏天雄有吸毒習慣,惟無實質證據;死者身上的傷痕同樣無法證實成因,會議最後只將個案列為疏忽照顧而非虐兒,建議死者入住院舍,但因為當時無宿位,個案最終先轉介保護兒童組跟進,死者出院後先回家。
官:係咪無機制處理緊急個案?
謝指死者在二月廿八日出院後,開始不願意上學,身及臉上續出現新近咬痕及瘀痕,他在三月廿一日最後一天上課後,翌日無故缺課,至廿三日早上,黃致電謝指兒子嗆奶猝死。裁判官一度提出:「係咪無機制去處理呢啲緊急個案?因為唔係虐兒,唔可以向法庭申請緊急保護令,好似無晒辦法咁;一定要交番畀媽媽照顧?」謝回應「要推翻個決定好困難」,又稱當時難找到寄養家庭。
母認在子面前吸食冰毒
死者的十七歲簡姓姐姐供稱,其母與顏認識後開始在家吸冰毒,約每周四至五次,她曾告訴社工。簡又指死者「好為食,見乜都擺入口」,她一二年底搬走。當日到場的警員指,死者送院時已無心跳脈搏,四日後才在現場檢走死者用過的奶樽,但已被潔淨過。黃及顏一度被捕,承認曾吸毒,顏堅稱沒讓死者吸服過,黃則在死者面前吸毒,不排除他誤吸入煙霧。
政府化驗師詹麗珠及法醫潘偉明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詹指在死者衣服、血及尿液中驗到冰毒,其中血液每毫升有七微克冰;潘則指上述分量對兒童來說足以致命,可導致心臟突然停頓;由於死者身上無針孔,故推論是透過吸或吞食而中冰毒致死。
案件編號:CCDI 273/2013
標題:智障童死於冰毒 姊﹕曾見母客廳吸毒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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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智障男童於2013年3月在家中昏迷,送院後死亡,驗屍報告顯示男童主要死因是對冰毒的不良反應及先天血管病。有吸食冰毒習慣的男童母親及其同居男友其後被控虐兒罪,兩人早前獲撤虐兒罪,男友則承認藏毒罪。死因庭昨召開聆訊,男童同母異父的姊姊供稱,曾目睹母親與男友在客廳吸食冰毒,並將吸食工具等「攤出來」,但他們會要求弟弟留在房間內,弟弟平常很貪吃,經常放東西入口。男童母親及其同居男友被捕後向警方坦認當日曾在男童面前吸食冰毒。
曾疑虐兒 社工:缺宿位讓返家
男童母親黃佩蓮及其同居男友顏天雄昨沒有到庭旁聽,兩人亦不願擔任證人。協康會天平中心主任謝美惠昨供稱,智障男童楊智維(5歲)在該中心就讀,他離世前的發展能力約等同一歲多。中心發現楊於2013年1月起,其身上及面上不同部位出現瘀傷,楊其後於2月因眼部受傷入院。同月,中心、社署及警方代表與醫院社工等召開跨部門會議,會上裁定楊的個案不涉虐兒,只涉及疏忽照顧,而楊母黃佩蓮則不適合照顧楊,社工準備為楊申請入住兒童院及保護令,惟由於兒童院宿位不足,楊暫繼續交由黃照顧。
裁判官詢問謝,為何明知黃及顏是癮君子,仍將楊交由兩人照顧。謝解釋只從其他社工口中得悉兩人有不良嗜好,但沒有確實證據,加上當時宿位不足,醫院要求楊出院,黃也要求接回楊。
姊姊稱母「好惜我哋」
楊的同母異父簡姓姊姊(17歲)昨供稱,除死者外,她另有一胞妹及一同母異父妹妹,其母於2012年認識顏天雄後開始吸毒,顏搬入單位與他們同住,簡則於事發前已搬離。簡否認母親及顏曾虐待子女,「佢(母親) 好惜我哋,但佢又無能力」, 又指「顏生都鐘意我哋,佢(母親)又好愛顏生,佢為咗顏生就接番我哋」。
庭上證供顯示,警員於2013年3月23日到達上水華心邨後見到救護員正為楊童急救, 在旁的顏向警員表示楊在飲奶時「嘔奶」,黃為兒子洗澡期間,楊童突然昏迷,他遂報警召救護車。
女督察未即時檢走奶樽調查
到場調查的警方女督察冼卓瀅在楊的住所未有檢走奶樽調查,另一警員於楊死後4日才重返現場檢走奶樽,惟奶樽已被清洗。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273/13】
法醫﹕血含冰毒量足致命
化驗師昨在死因聆訊供稱,5歲男童楊智維每毫升血有7微克冰毒,男童的衫及褲上亦有冰毒。法醫指男童血液內的冰毒含量屬非常高水平,足以致命,其主要死因為冰毒引致的不良反應及先天血管病。
男童另患先天血管病
化驗師詹麗珠稱曾化驗男童楊智維的血、尿及眼球液,在尿液中驗出少量酒精及冰毒,也從其血液中驗出冰毒。
法醫潘偉明則稱,楊的血液內的冰毒含量屬非常高水平,足以致命,而楊心臟內的房室結動脈纖維性發育不良,屬先天血管病,血管空間只剩兩成,楊攝取冰毒後血管收縮會加劇。
潘偉明又解釋,身體在吸食冰毒後的影響會在很短時間內出現,由於楊身上除治療的針孔外沒有其他針孔,故排除楊被注射冰毒的可能,但他不能肯定楊是否以口服或「索」等形式攝取冰毒。
曾疑虐兒 社工:缺宿位讓返家
男童母親黃佩蓮及其同居男友顏天雄昨沒有到庭旁聽,兩人亦不願擔任證人。協康會天平中心主任謝美惠昨供稱,智障男童楊智維(5歲)在該中心就讀,他離世前的發展能力約等同一歲多。中心發現楊於2013年1月起,其身上及面上不同部位出現瘀傷,楊其後於2月因眼部受傷入院。同月,中心、社署及警方代表與醫院社工等召開跨部門會議,會上裁定楊的個案不涉虐兒,只涉及疏忽照顧,而楊母黃佩蓮則不適合照顧楊,社工準備為楊申請入住兒童院及保護令,惟由於兒童院宿位不足,楊暫繼續交由黃照顧。
裁判官詢問謝,為何明知黃及顏是癮君子,仍將楊交由兩人照顧。謝解釋只從其他社工口中得悉兩人有不良嗜好,但沒有確實證據,加上當時宿位不足,醫院要求楊出院,黃也要求接回楊。
姊姊稱母「好惜我哋」
楊的同母異父簡姓姊姊(17歲)昨供稱,除死者外,她另有一胞妹及一同母異父妹妹,其母於2012年認識顏天雄後開始吸毒,顏搬入單位與他們同住,簡則於事發前已搬離。簡否認母親及顏曾虐待子女,「佢(母親) 好惜我哋,但佢又無能力」, 又指「顏生都鐘意我哋,佢(母親)又好愛顏生,佢為咗顏生就接番我哋」。
庭上證供顯示,警員於2013年3月23日到達上水華心邨後見到救護員正為楊童急救, 在旁的顏向警員表示楊在飲奶時「嘔奶」,黃為兒子洗澡期間,楊童突然昏迷,他遂報警召救護車。
女督察未即時檢走奶樽調查
到場調查的警方女督察冼卓瀅在楊的住所未有檢走奶樽調查,另一警員於楊死後4日才重返現場檢走奶樽,惟奶樽已被清洗。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273/13】
法醫﹕血含冰毒量足致命
化驗師昨在死因聆訊供稱,5歲男童楊智維每毫升血有7微克冰毒,男童的衫及褲上亦有冰毒。法醫指男童血液內的冰毒含量屬非常高水平,足以致命,其主要死因為冰毒引致的不良反應及先天血管病。
男童另患先天血管病
化驗師詹麗珠稱曾化驗男童楊智維的血、尿及眼球液,在尿液中驗出少量酒精及冰毒,也從其血液中驗出冰毒。
法醫潘偉明則稱,楊的血液內的冰毒含量屬非常高水平,足以致命,而楊心臟內的房室結動脈纖維性發育不良,屬先天血管病,血管空間只剩兩成,楊攝取冰毒後血管收縮會加劇。
潘偉明又解釋,身體在吸食冰毒後的影響會在很短時間內出現,由於楊身上除治療的針孔外沒有其他針孔,故排除楊被注射冰毒的可能,但他不能肯定楊是否以口服或「索」等形式攝取冰毒。
標題:男童家中猝死 官批社署未保護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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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特殊幼兒中心就讀的五歲男童,身體不斷出現傷痕,社工開會後評定,男童母親疏忽照顧。但因社署院舍未有宿位,男童只能續由其母照顧,豈料男童翌月於家中猝死,血液內更驗出冰毒。死因聆訊官批社署沒有機制處理緊急個案,即使男童急要宿位,亦只能等到有位才能申請保護令。
五歲智障童楊智維於一三年三月廿三日凌晨猝死,當時其母親黃佩蓮與同居男友顏天雄曾向警員稱,男童在粉嶺華心邨寓所內飲奶期間嗆到、嘔吐,其後失去知覺。男童送院搶救無效,警方當時只將案件列作普通窒息死亡案。
協康會天平中心主任謝美惠昨供稱,男童於兩歲時入讀該中心,整體智能只如數月大的小孩。至一三年初,五歲的男童發展至一至兩歲智商,中心開始發現他身體常出現不同的瘀傷及傷痕,而黃與顏則會有不同解釋,包括替男童洗澡時不慎弄損、要從男童口中取出話梅肉致弄傷,甚至玩「分腿遊戲」拉傷肌肉等。
一三年二月,社工召開跨部門會議,多名社工及醫生評定黃疏忽照顧兒童。但因社署未有兒童院舍宿位,男童仍需與家人同住,待申請保護兒童令,惟男童翌月離世。官聞言指多位與會者亦認為應為男童安排宿位,亦明知黃、顏是吸毒人士,但仍將男童交二人照顧,批社署沒有機制處理緊急個案,「社會資源一定係缺乏㗎啦,等到有位先申請保護令,唔知等幾耐㗎喎」。
衞生署法醫潘偉明昨供稱,男童每毫升血液中含有七微克冰毒,達致命水平。潘醫生指,男童本身有先天性血管疾病,冰毒刺激中樞神經,加劇血管收縮,毒性亦能造成心律失調,令心臟突然停頓。
男童的十七歲胞姊供稱,母親與簡姓男友誕下自己與妹妹,分手後再與楊姓男友誕下案中男童及幼妹,後再邂逅顏。她指母親於結識顏後開始吸食冰毒,幾乎每天也在家中大廳吸毒。她指母親其實疼錫兒女,只是「用錯方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二七三──二○一三
五歲智障童楊智維於一三年三月廿三日凌晨猝死,當時其母親黃佩蓮與同居男友顏天雄曾向警員稱,男童在粉嶺華心邨寓所內飲奶期間嗆到、嘔吐,其後失去知覺。男童送院搶救無效,警方當時只將案件列作普通窒息死亡案。
協康會天平中心主任謝美惠昨供稱,男童於兩歲時入讀該中心,整體智能只如數月大的小孩。至一三年初,五歲的男童發展至一至兩歲智商,中心開始發現他身體常出現不同的瘀傷及傷痕,而黃與顏則會有不同解釋,包括替男童洗澡時不慎弄損、要從男童口中取出話梅肉致弄傷,甚至玩「分腿遊戲」拉傷肌肉等。
一三年二月,社工召開跨部門會議,多名社工及醫生評定黃疏忽照顧兒童。但因社署未有兒童院舍宿位,男童仍需與家人同住,待申請保護兒童令,惟男童翌月離世。官聞言指多位與會者亦認為應為男童安排宿位,亦明知黃、顏是吸毒人士,但仍將男童交二人照顧,批社署沒有機制處理緊急個案,「社會資源一定係缺乏㗎啦,等到有位先申請保護令,唔知等幾耐㗎喎」。
衞生署法醫潘偉明昨供稱,男童每毫升血液中含有七微克冰毒,達致命水平。潘醫生指,男童本身有先天性血管疾病,冰毒刺激中樞神經,加劇血管收縮,毒性亦能造成心律失調,令心臟突然停頓。
男童的十七歲胞姊供稱,母親與簡姓男友誕下自己與妹妹,分手後再與楊姓男友誕下案中男童及幼妹,後再邂逅顏。她指母親於結識顏後開始吸食冰毒,幾乎每天也在家中大廳吸毒。她指母親其實疼錫兒女,只是「用錯方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二七三──二○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