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8 - 涉襲男童 3保安脫罪

標題:涉襲男童 3保安脫罪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3名愉景灣愉景廣場保安員去年3月被指在廁所走廊向11歲男童動手,要求他為亂丟「小心地滑」指示牌道歉,其間掌摑及拳打男童,3人各被控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昨審訊後裁定脫罪。裁判官周至偉認為3名保安員的供辭不可信,同時指男童沒講事實的全部,有疑點下裁定3人無罪。

官指雙方證供有疑點
周裁決時指杜亞保(37歲)、曾憲群(22歲)及蘇潤豪(38歲)均稱事主X自行走到廁所走廊,周認為X沒可能無故走到非公眾開放的走廊,3人另對各人於走廊位置的描述有出入,故拒納3人證供。
周官又指X供稱保安員擲出對講機令他跌倒,周認為對講機是保安員身上裝備,不可能擲出截停他人;又指X的驗傷報告指其肋骨位置觸痛及後頸擦傷,惟X稱被保安多次掌摑及拳打氣門位置,傷勢與被襲過程不符,認為事主沒說出全部事實。
【案件編號:FLCC5595/15】



標題:愉景灣三保安打童罪脫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11歲百厭男童在愉景灣廣場拋擲指示牌,遭3名保安員追捕。男童聲稱被保安員掟對講機,截停後帶至公廁摑面及打氣門近5分鐘。案件昨在粉嶺法院裁決,裁判官不信保安員及男童供詞,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3名被告是杜亞保(37歲)、曾憲群(22歲)及蘇潤豪(38歲),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三人於去年3月21日犯案。11歲男童早前供稱當日與朋友玩耍時拋擲「小心地滑」指示牌,被3名被告追捕,有保安員為截停他而掟對講機,他被帶至公廁,其中兩人用粗口罵他,他被掌摑8次及打氣門6次,另外一人則在公廁外把風,過程約5分鐘。
官不信雙方供詞
3名被告裁定表證成立後均有作供,他們自辯時強調沒有毆打男童,反指男童以頭撞向蘇,令蘇失去平衡跌在地上。裁判官昨裁決指,3人覆述男童撞蘇時的情況時,對3人站立的位置有不同版本,故不相信他們的供詞。但男童醫療報告顯示他僅面頰受傷,裁判官指與男童供詞不符,又指保安員實在沒掟對講機的需要,認為控方證供有疑點,裁定3人罪脫。
案件編號:FLCC59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