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1 - 拘學民林淳軒惹質疑 港大學生會﹕有男生遭脫光搜身 搜捕持續 38人控暴動罪

標題:拘學民林淳軒惹質疑 港大學生會﹕有男生遭脫光搜身 搜捕持續 38人控暴動罪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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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民大衝突後的拘捕行動持續,警方表示昨再拘捕3人,令被捕人數增至64名,他們年齡介乎14至70歲,涉嫌非法集結、襲警、拒捕、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參與暴動等罪名,其中38人(35男3女,15至70歲)已被落案暫控以1項暴動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另外16人將獲准保釋候查;餘下10人正被扣查。

被捕者中最少5人為大學生,包括昨晨在機場被捕的學民思潮成員、中大神學生林淳軒,他涉嫌觸犯最高可判囚10年的暴動罪,警方將他押往寓所搜查;學民思潮質疑警方在無搜查令下搜屋,警方一度離開,至晚上再持搜查令折返調查。

共拘64人 介乎14至70歲
另外,港大學生會昨發聲明,指有被捕男同學在不獲提供理由下遭「脫光」搜身,質疑警方做法可能違反指引。本土民主前線臨時發言人衛碧君說,共有20名成員及義工被捕,包括參選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梁天琦,據她理解,發言人黃台仰現列於警方通緝名單,本報至截稿前未能聯絡上黃。當晚在現場的熱血公民黃洋達稱暫有1名成員陳柏洋被捕,被指涉及襲警、阻差辦公及暴動罪。

林機場被捕 警無搜查令入屋被批
學民思潮昨發聲明,稱現年22歲的林淳軒在昨晨9時50分,在機場準備與家人離境到台北旅遊時被海關扣查,其後被捕。警方將林淳軒帶到其西營盤寓所搜查。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說,與代表律師伍展邦趕到了解,並要求警方出示搜查令,警方取消入屋搜查,至晚上才持搜查令前往搜屋。黃之鋒指出,今次拘捕「超出他們意料」,批評警方濫捕。

涉暴動罪 同行黃之鋒﹕無擲物縱火
黃之鋒稱,林淳軒周一晚上10時到砵蘭街夜市光顧小販,至凌晨2時許偕同自己一同離開現場,其間沒有做出投擲雜物、縱火或挑釁警方等行為,「最多只係舉高隻手叫人冷靜」。他質疑警員未取得搜查令便到林寓所搜證為僭越程序。

林就讀的中大崇基學院神學院亦發聲明,指林逗留旺角期間不涉暴力行為,冀警方全面交代扣留林一事,若無足夠證據應從速放人,並譴責警方無搜查令就押林回家搜查是濫權。院長邢福增說,從網上及新聞片段看,林沒參與暴力行為,該院聯絡上其家人,其母證實林於周二凌晨3時許便到家,相信他2時許便離開旺角,擔心警方因林曾積極參與學運便拘捕他。

最少5大學生被捕 中大2港大3
另外,前日被捕的3名港大學生,分別是梁天琦、《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及文學院一年級生許嘉琪(見圖)。港大學生會聲明指出,據了解,被捕學生將被控參與暴動或襲警等罪,又提到有男生被捕後遭多次搜身,甚至在沒提供理由下被「剝光豬」搜身;亦有學生被警察以腳踢背部,要求驗傷也不獲安排。學生會質疑警方此舉涉違反《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的規則和指示》。
警方於2008年實施新的搜身程序,訂明搜身程序分為「毋須脫去衣服」、「脫去衣服」及「脫去內衣」三大類。搜身前,警方須向被羈留者發出一份「羈留搜查表格」,讓對方明白享有權利,警員亦必須解釋搜查原因及範圍,被搜身者要簽收表格。另外,警員不應要求被羈留者脫去所有衣服,如對方已脫去上身衣服,應讓他穿回上衣後,才脫去下身衣服。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認為,脫衣搜身的違規行為,視乎接觸程度,可能同時為「非禮」、「毆打」等刑事罪,當事人亦可按《警察通例》向警方投訴。警方昨另在深水埗及粉嶺分別拘捕兩名男子,在深水埗的單位搜出5部對講機,在粉嶺單位則檢走龍獅旗、電腦及背包。



標題:緝暴拘64人 15學生涉案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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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過後,警方展開大追捕,令被捕暴徒增至六十四人,消息指俗稱O記的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根據情報,暴亂後再拘捕多四十人,迄今共有五十五男九女落網,包括有十五個學生,其中最少有三名港大學生、兩名中大學生及一名公開大學學生等,以及三名中學生,年紀最細僅十四歲。被捕人士來自多個組織,包括與家人到機場準備外遊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作為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的港大生梁天琦及熱血公民成員柏洋等。今晨消息透露,其中三十八人已被落案起訴,最快今日提堂。

警檢走「龍獅旗」文件袋
暴亂過後,小販前晚繼續在朗豪坊外及西洋菜南街開檔,警方在附近加強巡邏,工人重鋪掘起磚頭的路面。警方前日起在多處地方採取拘捕行動,昨晨九時許,O記探員在香港國際機場拘捕與家人準備出境到台北旅遊的林淳軒,之後將他押返皇后大道西豐景閣寓所搜查。由於警方無搜查令,將林押返警署,至昨傍晚取得搜查令後再押林返寓所搜查,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探員檢走四袋證物,包括手提電腦及衣物等。學民思潮引述義務律師指,林會被警方控以參與暴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十年。

此外,警方在深水埗大埔道拘捕活躍於facebook專頁「生於亂世」的姓陳(五十四歲)男子,在其寓所檢走五部對講機、充電座及電線等證物。警方另在粉嶺馬適路綠悠軒拘捕曾在fb專頁「革新衛民」活躍的鄧梓聰(廿一歲),檢走一部電腦、黑色背包及一個印有龍獅旗圖案的文件袋。

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被捕
據悉,兩個專頁不時有反對警察的言論,提倡本土意識,頗為激進。連同前日被捕的佔旺區「美國隊長」容偉業(卅二歲)、梁天琦、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及另一名姓許港大男生,以及昨日被捕的熱血公民成員柏洋、青年新政成員陳熹汶、青民起動成員姓莫男子,至少有十四名來自不同組織的成員先後被捕。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昨午有到林的寓所了解,稱現時只有一名學民思潮成員被捕,學民思潮發聲明指,林的家人已立即安排從台北返港,並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林。警方發言人回應指,昨晨於機場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與前日凌晨於旺角發生的暴亂有關,警方按既定程序於獲得男子簽署同意下進行住所搜查,將他帶返住所,惟搜查期間該男子的代表律師要求與他會面,經協調後人員先帶同他離開住所。

被捕者年齡由14至70歲
其後警方於獲得法庭搜查令後,再帶同他到住所進行搜查。截至昨晚九時,警方共拘捕六十四人,年齡介乎十四至七十歲,他們涉嫌非法集結、襲警、拒捕、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參與暴動等。



標題:大搜捕暴徒64疑犯落網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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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發生自六七年以來最嚴重暴亂後,警方「O記」聯同總區重案組逾百探員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暫已拘捕六十四人,包括今次號召撐小販的「本土民主前線」二十名成員,以及昨日準備與家人外遊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及本土派兩名成員。其中三十八人已被控暴亂罪,今日提堂。

警方拘捕涉旺角暴亂六十四人包括五十五男九女,年齡由十四至七十歲,分別涉參與暴亂、非法集結、襲警、拒捕、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其中三十八人已被控暴亂罪,今日會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當中除涉擲磚的十五歲少年獲保釋外,其餘三十七人會繼續扣押至上庭。至於另外被捕十人仍被扣留,十六人獲准保釋。
據警方消息稱,旺角暴亂後已掌握部分涉案人士身分,並發出通緝令,昨晨九時許,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二十二歲),準備與家人往台北七天旅行,至赤角機場辦理出境手續時發現為通緝人士,即被扣留轉交警方跟進。

林隨即由探員扣上手銬,押返赤角機場警署,約一句鐘後,再帶至皇后大道西準備搜查寓所,但入屋不足三分鐘,一名姓伍律師即抵達,指警方未有搜查令不能搜屋,故探員先將林帶走。至傍晚六時,探員取得搜查令後,再帶林返寓所搜查,帶走四袋證物,包括一部手提電腦及林事發當日所穿衣服。

至於另一被捕男子陳漢庭(五十四歲),則在昨午一時許,於深水大埔道寓所被捕,探員檢獲五部對講機及兩部叉電插座。其後,四男一女探員前往粉嶺馬適路一單位,拘捕本土派「革新民」成員鄧梓聰(二十一歲),並檢走一部手提電話、一部座電腦,一個背囊及印有類似龍獅旗的布袋。鄧帶走時只戴上口罩及以所穿有帽上衣蓋頭。

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昨晚發出聲明,強調該院同學林淳軒事發時雖在旺角逗留,但無涉及任何暴力行為,社會及該院均關注警方因林曾積極參與社會運動,而將之列入關注黑名單,並重申警隊務必嚴正執法,不可濫用職權,及促請警方全面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