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4 - 【教育要聞】「一校一社工」推行過急 社總倡免現職學位要求

標題:【教育要聞】「一校一社工」推行過急 社總倡免現職學位要求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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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今學年起在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指,新政策下非學位社工及學生輔導人員受影響,要求豁免現職持相關學位,或已任職六年以上的非學位社工,並把過渡期延至六年,讓他們有足夠時間完成學位課程。有被學校解約的非學位社工指,校方不續約決定甚為倉卒,使她僅得三天為輔導學生結案,坦言無奈又心痛。

  全港約二百二十多所公營小學,即約佔四成七的學校已落實「一校一社工」,其中約一成是開設常額職位,其餘四成則領取津貼,設立最少一名全職駐校註冊學位社工。非學位的註冊社工郭姑娘,在一所小學擔任駐校社工達十一年,在校內跟進十多名懷疑虐兒、有自殺傾向等學生及家長輔導個案,並須處理三十宗諮商及校內逾八十名特教生的個案,但校方六月底突然以她未持學位資歷,通知今學年解約,學期尾僅餘三天上課日,她要逐一處理結案,與學生及家長解釋,「過程很痛苦,有學生聽到我離開哭出來,我也感到難過不捨。」

  除了聘用非學位社工,郭姑娘任職的小學以往亦外購服務,安排多一名學位社工。在新資助模式下,校方領取社工服務津貼,連同按班數計算的額外津貼,本可維持兩名社工駐校,但她引述校方稱,學校縱有資源「不代表一定用於其身上」,加上校方與辦學團體誤解新政策下的駐校社工均須持有學位,最終還是解約,「我知道學校現在利用資源外購學位社工,但霎時間要接手這麼多個案,他亦處理不來。」兼讀制的社工學位課程名額競爭激烈,她坦言打算報讀全日制課程,「唯一考慮是經濟問題」。

  社總總幹事許麗明指,當局推行新政策過急,學校與在職非學位社工均無足夠時間準備,建議當局參考中醫註冊做法,容許已任職六年以上的現職非學位社工留任,同時把採用「學生輔導主任」學校的過渡期,由三年延長至六年。她稱曾與業界商討,認為這方案較合理,相信學位與非學位社工不會因此對立。

  教育局回應指,豁免現職學生輔導人員相關學位要求的建議,須取得社工界支持及共識,現時亦有社工團體表示反對;學校如未能於三年過渡期後轉用新資助模式,可與當局另行商討,教育局會考慮延長個別學校的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