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 玩蒙眼狎學弟 男生入教導所

標題:玩蒙眼狎學弟 男生入教導所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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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16歲男生前年藉口與當時9歲學弟玩「蒙眼遊戲」,騙學弟幫他手淫;至今年初,又要求學弟在廁所替他手淫,甚至吞下精液。男生早前在觀塘法院認罪,裁判官昨指男生再犯前已因同類案件被判感化,案情嚴重,遂按感化官建議判他入教導所。

盼早日獲釋繼續學業
姓吳被告今年1月被判感化令,早前承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事主現年11歲。辯方昨求情指,被告過份高估自己,不懂社交,可能有亞氏保加症,起初不明白所犯對事主有多大影響,現已明白案件嚴重性。

辯方續指,被告原希望感化令獲延長,以便繼續修讀酒店服務課程,及參加明年世界飲食大賽,現已知道是奢望,只希望被判入更生中心,以便早日獲釋繼續學業。

案情指被告與男童Y為小學校友。兩人前年認識後,被告於同年6月邀請Y到其將軍澳寓所玩蒙眼遊戲。被告帶Y入睡房後蒙起Y雙眼及除褲,要求Y摸其下體約10分鐘,其後Y感到有液體弄濕雙手。同年11月,Y向同學說出蒙眼遊戲事件,但要求同學守秘密。

至今年2至3月間,被告邀請Y到住所的會所男廁,要求對方替他手淫及吞下精液。至5月,Y的同學在電話中與其他同學談及Y行為異常,同學母親聽到對話,向校方舉報。被告警誡下稱出於好奇犯案。

案件編號:KTCC1179/18
■採訪戴國輝、撰文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