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3 - 性侵15歲甥女 堂舅父囚33月

標題:性侵15歲甥女 堂舅父囚33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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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27歲已婚堂舅父前年家族旅行期間,潛入酒店房性侵犯就寢中的15歲堂外甥女。他兩度受審後打甩強姦罪,但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昨被判入獄2年9個月。法官形容他色膽包天,無懼房中有其他親戚,嚴重程度和強姦相差不遠。

官斥令家族蒙羞
法官邱智立判刑時指,被告身為有婦之夫,犯案時將為人父,事發房間還有其他人,就算他真誠相信X同意性交,也是違反常理。被告與事主X一家素有聯繫,必然知道X未滿16歲,身為長輩的他犯案屬違反誠信,不但破壞家族融洽,更令家族蒙羞。他應愧對父母、妻兒和親戚,但只有表面悔意。

心理創傷報告指X有創傷後遺症,感憂慮、憤怒和孤單,時常發噩夢。她變得恐懼男性,沒法享受親密愛情關係,結果與案發時的男朋友分手,其後約會男性亦無下文。法官相信本案令X心理留下永久烙印,摧毀她的快樂成長歲月。

辯方早前求情時,批評感化官撰寫的背景報告偏頗,如詳列被告讀書時兩年內獲3個小過、64個缺點。辯方稱這是任何學生都會犯的過錯,但法官稱不敢苟同。法官更透露,背景報告指被告曾在另一次海外旅行時摸年幼女童的胸部,惟鑑於他無案底和開審前願承認非禮罪,酌量減刑。

根據控方稱,案發2016年農曆新年,X參與53人家庭旅行團到泰國遊玩。2月17日凌晨是最後一晚,X與胞妹、表姐及表哥在曼谷的酒店同睡一間房,被告不請自來入房同睡。被告摸X的胸,用手指插入其陰道,然後將她強姦,她不敢作聲。被告上廁所時X向表姐求救,表姐遂調位阻隔被告。X的短褲留有被告的精液。

被告辯稱只在X身後自瀆,去年審訊時陪審團未就強姦罪達大比數裁決,今年6月重審後被告非法性交罪成。
案件編號:HCCC138/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