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3 - 旅行性侵15歲女 已婚堂舅囚2年9月

標題:旅行性侵15歲女 已婚堂舅囚2年9月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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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5歲少女前年農曆新年假期與數十名家人一同暢遊泰國,回港前一晚正值月事的她被已婚堂舅父侵犯,陪審團早前裁定堂舅父強姦罪脫,但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罪成。法官昨斥被告色膽包天,違反誠信,令家族蒙羞,摧毁了事主快樂的童年,其悔意只流於表面,但考慮到他在開審前已欲承認非禮罪,判囚2年9個月。

被告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法官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出,自事件發生後,事主每天都想起被侵犯的過程,感到憂慮、憤怒及寂寞,更停止了所有課外活動;事主因事件對男性產生恐懼,無法享受男女間的親密愛情關係。由於情緒不穩,事主與男友分手,即使後來與其他男生約會,亦失敗告終。心理學家證實事主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現正接受創傷輔導。

官斥被告色膽包天違誠信

被告的背景報告透露,他在多年前的一次海外旅行,亦曾觸摸另一年幼女童的胸部,但法官稱判刑時不會考慮,強調本案並非年青情侶間的性行為,被告是有婦之夫,事主只是15歲的學生,兩人人生經歷有着很大分別。被告是事主的長輩,亦因事主及當晚房間裏的人信任被告,才會讓他進入及逗留在房內。法官斥被告的行為,完全違反了房內所有人的誠信。

法官指案發時離被告妻子分娩期只有兩個月,加上事發時房間另有其他人,斥被告行為「色膽包天」,不但破壞家族間融洽的關係,更令家族蒙羞,被告亦應因此感到羞愧;但被告的悔意只流於表面,其行為在事主心理上留下永久烙印,摧毁了她整個快樂的童年。法官認為被告行為嚴重近乎強姦,遂定3年3個月為判刑起點,但考慮被告沒有案底,在開審前已欲承認非禮,減刑至2年9個月。

【案件編號:HCCC1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