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 女童黨案 被告母申禁傳媒旁聽被拒

標題:女童黨案 被告母申禁傳媒旁聽被拒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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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分別15歲及12歲的女童,上周三(11日)在天水圍天恩邨涉用破爛的椅子襲擊一名女童,二人被控一項傷人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堂,兩被告母親申請禁止傳媒旁聽,但被裁判官以本港司法制度透明為由拒絕,更稱「公眾關注呢件案有佢嘅原因」。另外,警方日前再拘捕一名14歲女童,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官:公眾關注有原因

裁判官甫開庭時表示,批准已申請的傳媒進庭旁聽,惟禁止報道任何可以辨認兩名被告及事主身分的資料。當值律師代表兩名被告母親申請禁止傳媒旁聽,稱兩被告的家人連日來不斷被傳媒追訪、造成滋擾。裁判官表示,「公眾關注呢件案有佢嘅原因」,香港司法制度是公開透明,認為已下令保密兩被告身分,傳媒若披露被告身分將有後果,拒絕她們的申請。

控罪指稱,兩名被告於今年7月11日,在天水圍天恩邨非法及惡意傷害女童X。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等候事主的醫務報告及警方調查。15歲首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她獲悉未能保釋後,流着淚離開法庭;12歲次被告則交由兒童及青少年院看管。二人昨日毋須答辯,裁判官亦拒絕二人保釋申請。

兩被告還押懲教署兒童院

首被告染啡髮、束馬尾,身穿粉紅色外套和拖鞋到庭;次被告則身穿棗紅色外套、運動短褲,束黑髮馬尾到庭。兩名被告的母親全程坐在女兒身旁陪同應訊,另有跟進二人的3名社工到庭旁聽。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提訊。

據了解,事主不足16歲,事發日晚上約11時,兩名被告涉用破爛的椅子襲擊事主及不斷打事主,事主遍體鱗傷,從頭到腳及下體都有受傷,現時仍在醫院留醫,警誡下兩名被告均承認曾打事主。

【案件編號:TMCC7000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