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8 - 難忍兩月大兒子喊聲 狠母誤殺判囚八年

標題:難忍兩月大兒子喊聲 狠母誤殺判囚八年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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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初為人母的婦人於前年八月報警稱不知為何兩個月大的男嬰沒有呼吸,送院搶救後不治,法醫證實男嬰因受虐性腦傷及蛛網膜下腔出血而死亡,她承認遇到男嬰哭泣時會打他、把他擲落牀和前後大力搖晃。婦人經審訊後裁定誤殺罪名成立,法官稱作為父母,在道德及法律上有保護子女的責任,又指無論給予甚麼刑罰,都不能令男嬰起死回生,判她監禁八年。婦人聞判時雙眼通紅,期間又以紙巾拭淚。

  辯方求情指,三十一歲被告梁笑芳對失去兒子感內疚和後悔,將會令她留下一生不能磨滅的痛苦。法官杜麗冰判刑指,醫生的證供指男嬰身上多處瘀傷是在不同時間形成,其姊透露被告不喜歡男嬰,每星期會虐打他一至兩次,而從男嬰傷勢圖可見,他不止一次重複被打。杜官估計如果當日被告有及時召喚救護車,或者會救回男嬰。

  杜官續指,作為父母,在道德及法律上有保護子女的責任,處理這類判刑絕非易事,無論給予甚麼刑罰,都不能令男嬰起死回生。 根據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智商屬於正常邊緣,她在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和抑鬱症,但又不尋求協助,相信她重犯機會中等,杜官認為犯案的唯一解釋是被告因受情緒影響而導致有關行為及令男嬰死亡。

  案情指,被告於一五年五月廿八日產子,起初由長姊照顧男嬰,被告七月中才接回男嬰。被告同年八月廿五日與三姊及男嬰在家,三姊下午抱起男嬰及欲解開藍色連身衣為他洗澡,但男嬰開始抽搐,被告遂入房打男嬰,甚至擲落牀、掌摑和揑兒子雙頰數分鐘。男嬰繼而大哭,突然臉色轉青白,手腳放軟無力,她嘗試為男嬰做心外壓但無效,於是報警求助,法醫證實男嬰因受虐性腦傷及蛛網膜下腔出血而死亡。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五六——二〇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