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 11項虐兒罪成 火酒噴智障童 女教師還柙過年候懲

標題:11項虐兒罪成 火酒噴智障童 女教師還柙過年候懲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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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轄下特殊學校一名女教師,涉向七名一年級智障童噴消毒火酒,被控15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害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裁決,女教師被裁定11罪成立,須還柙過年等候判刑。裁判官認為女教師故意噴火酒懲罰學童,又斥她自辯時說法牽強。有受害學童的家長聞判雙眼通紅,表示取回公道,「希望個老師反省」。
記者:歐陽聯發

元朗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前教師、被告梁佩琪(47歲)罪成後一度申請保釋。辯方律師稱,無證據顯示被告噴火酒對學童造成實際傷害。裁判官拒絕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8日判刑,其間索取心理及背景報告。
涉案兒童的家長阿May滿意裁決,希望案件能對立心不良的人有警惕作用。她指特殊學校教師理應很有愛心,「但佢(被告)一啲都冇」。她起初收到匿名告密光碟後感到難以置信,「原來學校先最唔安全」。她憂慮擔任辯方證人的尹秀玲主任其實認同梁佩琪的手法,她促保良局加強監管。

官:學童不只小小焦慮
涉案學校校長區斑華也有到庭聽取裁決,但離庭時拒答問題。保良局發新聞稿表示有留意案件,對任何傷害兒童不當行為零容忍,事後已於法團校董會會議上通過即時解僱被告,相信案件是個別事件,現已於課室加裝閉路電視,並檢視投訴機制。教育局表示事發後已即時調查,要求學校檢視和完善管理及監察機制,以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

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指,案中學童反應多於輕微驚嚇,不只是小小心理焦慮。所有控方證人說法脗合,包括三名教師助理及三位學童家長,全部誠實可靠。縱使辯方連番質疑目擊證人,但都未能動搖他們的證供。劉官舉例指,辯方曾質疑教師助理張秀芳未能確實指出犯案時間,劉官認為張與被告共事3個月,被告噴火酒的情況不斷重複,次數如張所言「多到數唔到」,記不起實際次數可以理解。

劉官又認為目擊事件的教師助理觀察清晰,能詳述學童被噴後會「呆一呆」及不停眨眼,誠實可信。對於辯方質疑教師助理沒向校長投訴,劉官認為她們怕失去飯碗不告發是人之常情。劉官又相信法證人員小心鑑定,否定辯方指告密片段曾遭竄改。
告密片段中,被告九度向學童噴火酒,劉官認為其中一次被告噴前怒罵學童「你大聲過我呀」及「好煩呀你」,說畢即向學童噴火酒,被告明顯故意襲擊。片段中她稱「消毒下啲空氣」,只是掩飾罪行。
至於被告自辯的說法,劉官認為並不可信。劉官舉例,被告稱「無研究過」火酒沾上眼會引起不適,後來又稱不會用酒精紙抹面,因為怕「彈到隻眼」,劉官指被告明知酒精會令眼部不適,沒有實話實說。
被告曾供稱,噴火酒後不替學童搓手是要節省時間,稱要趕上課程進度。她其後又稱噴手後會「望一望」觀察火酒有否揮發,以防學童將手放進口。劉官指後者「同樣花時間」,「節省時間」一說明顯牽強。
其中四項控罪,劉官看片段後認為被告似將噴嘴指向學童手,有時學童將手放近頭,不肯定被告是噴手抑或噴臉,無法確定其意圖下故判罪脫。

案件編號:TMCC672/15

標題:火酒噴智障童 女教師罪成還押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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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職的保良局旗下一間特殊學校女教師,被指用消毒火酒噴灑7名智障學童臉部,她早前否認15項襲擊兒童罪受審,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控罪成立。裁判官裁決時稱,8名控方證人誠實可靠,各人證供脗合,相反被告證供不可信,解釋牽強,呈堂片段亦顯示她曾故意噴向學童臉部,目的是懲罰他們。

涉案學校校長昨亦有到庭聽判刑,散庭時未有回應問題。保良局回應稱,校方一直關注案件,對有學生受傷害表示難過,該校將在法團校董會會議上通過即時解僱被告梁佩琪(48歲)。校方已加強巡視及督導,並於課室安裝閉路電視,絕不容讓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社署回應指會突擊巡查院舍。教育局則稱,前年至今共收到8宗特殊學生受到不當對待的投訴,如發現違規,會向學校發出勸喻或警告,或轉交其他政府部門跟進。

官斥「消毒空氣」說法只為掩飾
裁判官劉綺雲昨裁決時說,被告自辯時稱不清楚消毒火酒接觸到眼睛時會引起不適,但又稱因為擔心火酒會「彈到眼」而不會將火酒噴向自己,斥被告明顯並非實話實說。
劉官又說,呈堂片段顯示其中一名學童被噴臉部兩次,被告望向學童才噴灑火酒,顯示被告知道會噴到臉部,被告雖然曾講出「等我消毒下空氣當中嘅水分先」,但說話只是掩飾其行為,學童因為被噴到,會迴避被告的手,又會嚇至發呆,其目的是懲罰學生,令學生驚嚇,並造成心理焦慮。另外,其餘4項控罪因未能從片中確定被告是否故意噴向學童的臉,故不成立。

劉官拒絕辯方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8日判刑,待索取被告背景及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TMCC672/15】


標題:酒精噴智障童女教師11項罪成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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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元朗的特殊學校、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一批學生家長,去年七月不約而同收到告密光碟,內有女教師在課室多次向多名智障學童的頭及臉噴灑消毒酒精的片段。女教師被控十五項襲擊致兒童受傷罪,她辯稱只是向學生的手及空氣噴酒精消毒,拒絕認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其中十一項罪名成立。官斥被告是故意襲擊學童作為懲罰,下令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明年一月八日判刑,被告須在監房渡過聖誕及迎接新一年。有家長得悉結果後忍不住眼泛淚光,「覺得攞返個公道」。

  裁判官劉綺雲作出裁決時指,八名控方證人誠實可靠,證供脗合沒有分歧,相反,被告作供有矛盾,並非實話實說,不接納被告的證供。劉官又指反覆仔細觀看涉案光碟,留意到被告是知道酒精噴到學生臉部,認為被告故意這樣做,不可能是意外或疏忽噴到學生的臉。而且被告在噴灑之前有斥責學童「大聲過我吖嗱」、「好煩呀你」等,相信她是以噴酒精作為懲罰,消毒空氣的說法只是掩飾。

  由於某幾次涉案行為在影片中未能清晰顯示,或因被告疑似是有向着學童的手部噴灑酒精,官不能肯定被告該些行為是否有犯罪意圖,裁定其中四項罪名不成立。

  多名該校學生家長亦有到庭聽取裁決,有家長得悉結果後忍不住眼泛淚光,表示對裁決感到滿意,雖然對於某些罪名不成立感遺憾,仍「覺得攞返個公道」。有家長大讚劉官細心,對她非常信任,又對主控官表達謝意。回想看到告密影片時的心情,幾名家長仍覺得愕然、心痛,「好難以置信,以前好相信學校,點知原來學校係咁危險」。

  保良局昨表示,校方對於有學生受到不必要的傷害表示難過,對任何傷害兒童的不當行為「零容忍」。校方將按教育局資助則例,於法團校董會會議上通過對被告作即時解僱,相信今次屬個別事件,已制定一系列措施,不會讓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稱,希望案件可對從事服務或教育智障兒童人士作為警戒,並提醒機構及辦學團體多加留意轄下學校或中心。張得悉被告亦在其他學校任教後,籲政府往後考慮凍結涉案教師的教學資格,並冀當局讓教育界成立自我規管的專業團體。案件編號:屯門刑事六七二--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