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6 - 法庭:侵犯兩女童 補習「淫師」重囚

標題:法庭:侵犯兩女童 補習「淫師」重囚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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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補習男教師涉化身「淫師」,在一一年至去年底的四年間上門「義教」兩名分別六歲及七歲的女童,趁「單對單」補習時大肆非禮兩童,包括摸胸及下體等,更用手機拍下其中一女童的裸體片段。事件去年被揭發後,警方上門拘捕時,在教師的電腦檢獲涉案女童的裸體片段之餘,更發現大量由互聯網下載的兒童色情物品,多達十八萬張照片及逾八百個片段。

被告早前承認非禮、製作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八罪,昨遭法官重判入獄五年兩個月。

法官判刑時引述報告內容指,廿八歲被告程家倫承認從十二歲起,便知自己有孌童癖。又指,被告下載的兒童色情物品中,有關相片及片段內容惡心,斥製作有關兒童色情物品者是「殘渣」。

案件編號:DCCC 603/2015


標題:補習教師狎兩女童 被揭藏18萬張孌童照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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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起觀看兒童色情物品的孌童癖患者,被揭上門替兩女童義務補習英語的4年間多次上下其手,並拍下其中一女童28條裸體片,又私藏逾18萬幅兒童色情照片及800多段影片,數量是歷來之冠。他早前承認非禮等八項控罪,坦言出獄後盼重操故業,被認定是危險人物,重犯機會極高。法官昨判他入獄5年2個月,促盡快立法,設法定性罪犯定罪登記冊。
記者:蔡少玲

法官胡雅文在判刑前看過現年11歲的女童Y在8歲時,遭被告程家倫(28歲)拍下的裸體片段,見到被告用手觸摸Y的私處,又指使她擺出淫褻姿勢,並用手自摸私處。法官引述Y的創傷報告,指她仍承受創傷後遺症的痛苦,每有人提及被告,她便全身顫抖,想起被侵犯的經歷,感到羞恥、罪疚和憤怒,記性變差,對陌生成年男性信任度降低。現年7歲的X,亦有創傷後遺症症狀,案發後留班,影響自我形象。心理專家指被告濫用誠信和師生關係,影響兩女童個人及與人關係的發展,她們仍需接受心理治療。

12歲起看兒童色情物品
專家亦指被告是隱蔽青年,12歲起看兒童色情物品,21歲更開始在網上搜羅這類物品,又承認性方面只受女童吸引,當初看到6歲的Y時已被吸引,視她為小情人,常買小禮物討好她,但當她開始發育,即對她失去興趣。
專家直指被告有孌童癖,對女童是危險人物,沒有同理心,重犯機會相當高,出獄後不應再做與兒童有關的工作,宜接受系統治療。法官斥案情嚴重,搜出的兒童色情影像和片段,達包含性虐待女童的三級程度,及與男童肛交、人獸交等四級淫褻程度,數量是歷來之冠。法官指看過後也感困擾和惡心,斥製作人是人渣,但被告卻說以往常邊看這些影像邊手淫,決定判以阻嚇性刑罰。

被告早前承認非禮、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八項罪,指他於2011年1月至去年11月犯案。案情指被告於去年9月上門為6歲的X補習,被告兩度在客廳非禮X,X後來告知母親並報警。被告被捕後供出曾3次非禮女童Y,並曾拍下Y裸照和影片。
案件編號:DCCC603/15


標題:法官促設性罪犯名冊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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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法官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設立「性罪犯定罪登記冊」,關注兒童權益的兩個團體均表贊成,並批評現時自願性質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不夠完備,更指兒童安全應比性罪犯的隱私重要,登記冊應盡速上馬。
辯方求情時雖曾表明被告已打消再做補習教師的想法,但法官擔心他反悔,稱作為父母者,根本沒法保證補習教師是否一名性罪犯。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批評,現有機制要由求職的準僱員一方自願下申請,僱主始可憑密碼查核潛在僱員曾否有性犯罪案底,當中存在缺點。她稱,政府於2011年開展該機制至今已逾3年,應具足夠經驗立法,不宜再拖。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稱,該會多年來爭取設立法定性「性罪犯定罪登記冊」,規定凡從事接觸兒童工作人士,須被僱主查核有否性犯罪,她盼盡決落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