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7 - 吳克儉證接懷仔入學申請 過渡期教育安排續爭議

標題:吳克儉證接懷仔入學申請 過渡期教育安排續爭議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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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12歲男童肖友懷(懷仔)案惹社會爭議。教育局長吳克儉證實昨早接到懷仔的入學申請,將按既定程序處理;按教育局早前回覆,局方收到申請後會諮詢入境處,若處方「無意見」可盡快安排入學。
教育界及人權組織認為入境處必須徹查事件免誤開先例,但調查的過渡期也不能剝削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又指過往在港尋求庇護的不同國籍兒童,也曾持「行街紙」入學。

葉劉指非法居留不應讀資助校
不過,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葉劉淑儀說,資助學校涉及公帑,不應予非法在港居留者入讀,除非如2002年間的居留權爭議,不少兒童因訴訟長期留港,才基於人道立場予他們在等候裁決期間讀書,而決定權在入境處,非「教育局長隨便可以取錄」。
報稱匿港9年的懷仔上周四獲發「行街紙」,須於6月中返處報到。協助懷仔的工聯會陳婉嫻曾透露早在上周五向教育局提交入學申請,但無指定任何學校。兩婆孫暫亦搬離順利邨寓所,房屋署則指無介入安排調遷。

資料指早年六成半申請獲批
據教育局早前回覆,若入境處對申請「沒有意見」,可按涉事兒童的住所及學習程度盡快安排入學,但被問及近年持「行街紙」的入學資料,局方稱「未有收集」。本報翻查資料卻發現在1997至2000年間,有1546宗持行街紙兒童入學申請,當中逾六成半、即1020宗獲批入學。
時任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在2001年同一份文件指出,行街紙是容許涉事人被遣返前辦理擔保,他們仍然是逾期居留,亦不賦予任何額外法律權利,包括在港工作或入學等。但若有人道或恩恤理由,如預料兒童在短期內不會被遣送,可彈性處理。

羅沃啟:滯港期有權受教育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現時社會對懷仔個案有不少意見,相信安排入學有一定困難,建議局方及學校商討適當措施,社會亦要冷靜看待事件。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稱,不止內地來港兒童,不同國籍申請免遣返聲請(包括難民及酷刑聲請等)者,可能舉家來港,過去亦有人申請入學獲批。他認同入境處須徹查事件,但要遵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無論涉事兒童有何法律地位,在其滯港期間也不應被剝奪教育權利。


標題:教育局接獲懷仔入學申請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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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藏本港九年的十二歲無證男童懷仔早前申請入學,教育局表示已收到懷仔入學申請。對於早前本土派到懷仔寓所進行狙擊行動,特首梁振英表示,懷仔事件引起社會極少數激進人士用衝擊和破壞社會秩序的手法表達意見,尤其是到懷仔申請入學的小學門口滋擾學校,認為社會需要譴責有關行為。入境處表示,過去三年該處處長曾行使酌情權批准卅八名人士留港,對懷仔個案的調查只是剛開始,現階段不會行使酌情權讓他留港。

CY轟激進者破壞秩序
早前有本土團體到懷仔申請入學的孔教學院大成小學抗議。梁振英昨批評,極少數激進人士用衝擊和破壞社會秩序的手法表達意見,又反問如懷仔不是來自內地,這班人會否用同樣衝擊手法表達不滿。他重申,絕不容許任何人用不文明和不守社會秩序、甚至犯法的手法表達意見。本港過去有很多非法居留或逾期居留個案,政府會據法律和一貫政策秉公辦理。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已收到懷仔入學申請,會按既定程序處理,又指適齡兒童須具備居港權或持有由入境處發出的有效文件才能在港接受教育。

保安局前局長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稱,非法居留人士須入境處同意才能在港讀書,認為如有關人士不會在港逗留很久,則無理由讓他們入讀本港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