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6 - 涉9年前狎男童 住半山主婦保釋

標題:涉9年前狎男童 住半山主婦保釋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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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半山區豪宅的中年婦,涉於9年前非禮年僅6至7歲的男孩,事件直至最近才揭發。婦人被控對16歲以下人士作嚴重猥褻行為,毋須答辯,保釋候訊。法庭應控辯雙方要求,下令不得公開婦人與男童的關係。據了解,被告被指觸摸事主的下體,至近期事主報警。事主現時仍未成年。
44歲被告被控於2006至07年對X作嚴重猥褻行為,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要求押後8個星期,供控辯雙方交換文件,讓控方閱讀文件後考慮是否繼續控告。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她在離境前一天及回港後一天內通知警方;但辯方反對,透露被告在廣州營運動物收容中心,不時來往中港,若須向警方報到,將令她甚為不便。辯方又指她昨到庭應訊,在法院內外皆被拍攝,她恐怕自己的行蹤被外界得悉。
控方申請法庭命令,要求傳媒不得披露本案被告與事主身分。主任裁判官錢禮下令不准報道被告與事主的名字及事發地點,以免外界得悉二人關係。裁判官批准被告以5000元現金及5000元人事擔保,保釋等候案件於6月30日再訊,其間被告不得接觸事主。
【案件編號:ESCC13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