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5 - 從寄養家庭接走往遊玩  迪士尼遺智障女 母認虐兒

標題:從寄養家庭接走往遊玩 迪士尼遺智障女 母認虐兒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任職速遞員的母親帶14歲智障女兒到迪士尼樂園遊玩,聲稱晚上女兒不願離開,遂將女兒遺留在樂園,自己先行回家。樂園職員發現女童獨自在園內遊走,出於擔心下報警。女兒向警員透露,母親以前也試過遺棄她。母親昨於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
記者:蘇曉欣

過往從未犯事的被告(37歲)承認上月14日,遺留她的女兒、即就讀中一的智障事主(14歲)於迪士尼樂園。控方指事主患有輕度至中度智障,前年由社署轉介下入住寄養家庭。據知案發後,事主仍在寄養家庭居住。
裁判官指被告出於好心帶事主到樂園遊玩,有盡力做媽媽的責任,詢問控方有否考慮過以其他方式處理此案。控方經考慮後表示會繼續檢控。
案情指上月13日,被告從寄養家庭接走事主,稱翌日帶她到迪士尼樂園遊玩。案發日晚約7時,樂園職員發現事主獨自在樂園遊蕩,身上沒任何證明文件,於是報警。

稱女兒不願離開
警方帶事主到北大嶼山醫院驗傷,證實沒有受傷,並在其隨身物品中找到寄養家庭資料。警方聯絡寄養家庭後,得悉當日被告帶事主到樂園玩耍。警員午夜抵被告家,將她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獨留事主在樂園,解釋因事主不願離開,她遂自行回家。
事主於錄影會面中稱,被告離開樂園後沒再回來,她獨自一人在樂園外看煙花,沒因此感驚慌或生氣,又透露被告並非首次遺下她一個人。裁判官要求先索取感化官報告後判刑,准被告保釋外出至8月7日。
過往亦曾發生母親遺棄智障女兒的案件。去年11月,一名單親母親稱難忍鄰居閒言閒語,帶13歲智障女兒到將軍澳一餐廳用膳時將她遺棄。警方查案時卻替沒受傷的女童拍攝上半身裸照,遭辯方在庭上批評做法侮辱。該母親承認虐兒罪,判接受18個月感化令。
案件編號:TWCC19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