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2 - 兩男童梯間與女童性交兼拍片

標題:兩男童梯間與女童性交兼拍片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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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大興邨發生風化案,2名年齡分別只有11及13歲的男童,在一幢大廈梯間與1名11歲女童發生性行為,其間有人更拿手機將過程拍下。大廈保安員透過梯間閉路電視發現他們行為可疑報警。警員到場拘捕兩人,並將女童送院檢驗。
兩名男童均涉與年齡在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被捕;警員事後通知其家人到警署協助調查後,准兩人保釋候查,下月上旬返警署報到。據悉,被捕兩童為朋友關係,其中年幼男童與事件中受害同齡女童為同學;他們其中一人居住案發大興邨一單位。一般程序下,警方會將女童交社署跟進。

保安睹閉路電視揭發
現場為大興邨一幢大廈,地下大堂及後樓梯地下位置,均裝有閉路電視。前晚7時許,大廈一名保安員當值時,從閉路電視發現地下後樓梯位置,有2男1女童疑進行猥褻行為,有人更用手機拍攝,立即報警。
警員到場截獲涉案兩名男童,在其中一人的手機中發現有男女童在梯間發生性行為片段,調查後將兩男童拘捕帶署,並將11歲女事主送院檢驗。
事發後,街坊議論紛紛,街坊鄭太指對事件感驚訝及擔心,而育有9歲女兒的陳太稱,女兒仍小,暫沒想過如何教育其性知識,但會教她不要與陌生人對話。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及香港青年協會關心一線督導主任吳錦娟同稱,現時青少年性觀念早熟及對性好奇,可能高小、初中已經開始拍拖或有性行為,建議家長及學校要教導兒童認識哪部位屬私密及要保護。


標題:兩童後梯性交 「男友」拍片 3人11至13歲 男被捕女送院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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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大興邨發生兒童風化案。3名11至13歲男女童,被大廈保安員從閉路電視發現在緊急通道後樓梯作性行為及用手機拍攝,暗中報警。警員到場拘捕兩名男童及將女童送院檢驗。

被捕兩名男童分別11及13歲,涉「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名,因兩人未成年,警方要聯絡其家長到警署提供資料助查。涉案11歲女童則由女警陪同送院檢驗。

消息稱,涉案兩名11歲男女童為六年級同班同學兼情侶,曾在案發緊急出口後樓梯發生關係;其後男童將「小女友」介紹給13歲男友人認識。

保安揭發 男童手機查獲片段
大興邨大廈以「十字型」設計,中央位置有升降機及樓梯,另十字型四邊盡頭設有緊急出口樓梯,只可出不可入。平日居民主要使用中央位置升降機及樓梯出入,緊急出口樓梯「人迹罕至」,但地下樓層裝有小型閉路電視監察。

消息稱,前晚7時許,3童到屋苑大廈緊急出口後樓梯玩耍,其間女童與13歲男童發生關係,其「小男友」則在場用手機拍攝,但不知牆上裝有閉路電視,過程被管理處保安員發現報警。警員到場在梯間截獲兩名男童,並在其中一人手機內發現有關性行為片段,遂將兩男童拘捕,
盤問下再尋獲涉案女童送院檢驗。

房署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大興邨屬甲級保安屋苑,出入口均有鎖閘,並在各緊急出口樓梯地下位置裝有閉路電視監察出入者,但不會拍攝到居民單位。

律師:最高可判監10年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是極嚴重的刑事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然而,由於14歲以下兒童受普通法「無能力犯罪推定」條文規限,案件或按案情及被告人背景等因素,改控非禮罪,但最高仍可判監10年。
陸指出,案中11歲男童涉嫌在場拍攝,即使當時沒與女童性交,亦會因「伙同犯罪」被控相同罪行;並認為此案涉及兩名被告及拍攝因素,女童可能因此承受更大心理壓力,法官判刑或會加重。


標題:專家籲及早與子女談性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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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3名年僅11至13歲男女童,被揭發在大廈後樓梯作性行為及拍攝過程,防止虐待兒童會何愛珠博士表示,其實孩童早於3、4歲已開始對性好奇,加上現時資訊科技發達,但學校的性教育並不足夠,家長應及早「與子女談性」及作出指導;因家長在性教育上的角色尤其重要,應從小培養與子女開放交流性話題的習慣,以及教導其何謂愛和尊重自己的身體,父母與子女的溝通始終最重要。

社工:屯門區家庭較缺親子教導
有在屯門工作的社工表示,其任職的服務社區中心一年僅2至3次到小學舉辦性教育講座,內容主要圍繞兩性性格差異及相處之道,但未有包括性方面的議題。亦有同區社工透露,屯門區大部分家庭父母也需出外工作,子女較缺乏親子教導,間中亦會收到家長看到子女接觸色情資訊而求助的個案。


標題:保安「天眼」直擊 三童後梯胡混拍淫片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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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一女小童梯間玩情慾遊戲兼拍淫片,保安在「天眼」直擊報警拉人。互聯網色情氾濫扭曲青少年性觀念。一名十一歲小六男生「人細鬼大」,疑與同齡小女友偷嘗禁果,並為讀中一男友人「鋪橋搭路」,前晚三人在屯門的公屋後樓梯上演如AV情節的一幕,女友與中一男生交歡,小男友則充當攝影師在旁拍片,但場面被「天眼」直擊,保安員驚見男女主角小小年紀,認為事態嚴重報警。警方到場翻查男童手機,發現內有淫相及短片,同時懷疑拍片的小六生亦曾經和女童有性行為,故兩男童涉嫌「與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被捕,女童則送院檢驗。

兩名涉案男童分別十三歲及十一歲,前者讀中一,後者讀小六,兩人都有手機。據悉,小六男童有一名同齡小女友,他本身學業成績不錯,個性活潑開朗,平日愛上網及參加課外活動,不時四出玩樂及拍照,早前他在參加單車活動時,結識一名年長兩歲的中一男生,兩人常結伴騎單車,有人聲稱曾嘗禁果,並介紹小女友給中一男生認識。

大興邨保安截兩男
前晚七時許,三人在大興邨一大廈後樓梯間聊天,期間十三歲男童與女童發生性行為,小六男童目睹場面,竟然接過十三歲男童的手機,站在一旁「觀戰」兼拍片。不過,由於現場附近裝有保安用途閉路電視,不堪入目的畫面透過「天眼」直播,保安員見三名當事人是年幼小童,大為震驚,立即趕往後樓梯了解,但女童已離開現場,保安員遂截停兩名男童,並報警處理。

男童手機藏性交相
警方接報到場,向兩名男童了解,並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同時在男童的手機發現有性交照片及短片,懷疑兩童與案有關,遂向兩男童查問女童去向,其後警員登門找到女童,將她送往醫院接受檢驗,需留醫觀察。

據悉,三名當事人似乎未知事態嚴重,但三人的家長接獲警方通知後趕往警署,他們對子女的行為大感震驚及痛心難堪。警方將案件列作「與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兩名涉案男童被捕,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九月上旬返回警署報到,其中一名男童離開警署後即趕往補習社上課。

街坊慨嘆世風日下
該宗涉及小童的風化案,有街坊慨嘆世風日下對兒童的影響,為家長的管教和現行教育敲響警鐘。

姓曾男街坊稱,數個月前曾見過一對青少年男女,躲在大廈後樓梯脫光衣服胡混,當時他大感無奈,立即轉身迴避。另一名區先生表示,時下青少年對性的開放程度應引起大眾關注,已教導兒子要小心處理,例如不要觸碰女同學,免惹誤會。


標題:色情資訊氾濫 家長應糾正子女性觀念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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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色情資訊氾濫,早前有網民拍下小學生用智能手機看色情片引起各界熱議,身兼香港性教育促進會會長的犯罪心理學家黎定基指出,社會對性方面一直都抱開放態度,而人類的原始行為會追求刺激快感,青少年對性的好奇心,促使他們去接觸或進行性行為。他們透過教育已有足夠性知識,惟性態度及性觀念才是教育重點,但卻往往不足夠,故令他們不懂得約束個人行為,坦言﹕「佢哋未必諗到行為引起咩後果,又夠唔夠成熟處理個後果﹗」

提升自我約制能力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認為,年輕一代愈來愈早熟,加上色情資訊氾濫,智能手機可當作小電腦,故令小朋友更輕易接收色情資訊,而且朋輩間會互傳色情片段,由於小童價值觀未形成,自制力薄弱,故做事不會考慮後果,提醒父母要着重子女品德教育,提升他們的自我約制能力。

主動參與網上活動
救世軍港澳軍區新界西綜合服務助理高級主任劉寶雁認為,父母應多與子女溝通,了解他們的日常行為,並留意他們瀏覽哪類網頁。小朋友通常不敢直接問父母有關性方面的問題,鼓勵父母要主動講解正確性觀念。

根據警方網頁資料,網上世界危機四伏,家長應盡力保護子女,主動參與他們的網上活動,並在他們上網的時候稍加限制,建議家長應該使用保安軟件隔離色情網頁、定時查閱上網紀錄及與子女協訂上網時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