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2 - 僱主查性罪行 或擴至補習社

標題:僱主查性罪行 或擴至補習社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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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僱主招聘會經常接觸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如弱智人士)的僱員時,可要求查閱求職者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教育局長吳克儉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希望在不久將來擴展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可查核補習社及營辦興趣機構內需要重新續約的現職僱員。

教局盼推行 保安局沒時間表

保安局發言人補充,具體擴展計劃視乎持份者對計劃意見,以及查核機制的處理能力,暫沒確實推行日期。發言人表示,估計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人數可達20萬,故必須先確保有足夠能力處理查核機制才擴展;而法律改革委員會提出查核機制建議時,亦建議分階段實施,先涵蓋準僱員,再考慮延伸至現職僱員。

按現行機制,準僱員可自願向警務處提出,接受僱主查核其性罪行定罪紀錄。吳克儉引述警務處數字,指由2011年底至去年底,已處理合共約7.5萬宗準僱員提出的新申請,及約5900宗延續申請。

社署訂指引 防性侵兒童

吳克儉又表示,為預防性侵犯兒童事件發生,社會福利署已制定「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供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等專業人士參考。教育局亦已發通告呼籲學校留意學生的行為和情緒,如發現異常,應提供協助,當局又有指引供學校處理教職員涉性侵兒童的個案。而教育局網站上載了學習資源,助家長培養子女保護自己的意識,幼兒至中學課程亦涵蓋相關性教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