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3 - 法庭:掟女嬰認誤殺 母無限期住院

標題:法庭:掟女嬰認誤殺 母無限期住院
報章:蘋果日報
日期: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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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分裂症逾十年、初為人母的廿九歲母親,去年八月疑因沒有服藥病發,聲稱有聲音要她殺死女兒以及自殺,她遂將兩個月大女兒從八樓外走廊「掟落街」,女嬰最終不治。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考慮過小欖精神病院醫生建議,為了避免被告再傷害自我及其他人,判處無限期醫院令,被告需於小欖接受治療。法官判刑後亦表明此案是令人傷感的案件。

去年初為人母 01年患妄想症

案情指在內地出生,自九八年來港定居的被告黃財貞,去年一月與丈夫結婚,同年六月誕下女兒吳若瑜,她與丈夫及丈夫胞妹等同住於李鄭屋邨一單位。去年八月十日凌晨四時許,被告丈夫餵飽女兒後睡覺,妻子並無異樣。但不久後他聽到胞妹及被告大叫,其後發現被告在單位外走廊大叫「去死!去死!」、「一定要死……全家去死」及「我要跳樓」等。他向下望,發現女兒已被拋落街,被告亦想跳樓但遭丈夫制止及報警。

警誡下被告承認拋女兒落街,因她的敵人包括老師及同學想殺她,且有聲音要她及女兒死亡;精神科醫生指被告在○一年已有精神分裂及妄想症,並曾於○二年及一一年入住葵涌醫院。醫生指被告懷孕後亦沒有服藥,且不時有幻聽。




標題:精神分裂懷孕停藥 母幻聽病發掟女嬰落街
報章:蘋果日報
日期:2012年8月12日


長沙灣李鄭屋邨發生倫常悲劇,一名患精神分裂症10年的29歲女子,懷孕期間因擔心胎兒健康自行停服藥物,但兩個月前女兒出世後,她仍拒絕覆診和服藥,致病情惡化、經常幻聽。昨凌晨,她抱女兒走出屋外,在大廈8樓走廊將女兒飛擲落街,警員到場證實女嬰斃命,以涉嫌謀殺罪名將她拘捕。

涉嫌殺嬰29歲女子姓黃,暱稱阿貞,97年14歲時舉家移居香港,10年前與任菜販的吳裕和(現年51歲)結婚,據了解,阿貞婚前已證實患上精神分裂症,02年入葵涌醫院治療後須定時服藥。

曾稱聽到被叫「快啲去死」

去年11月8日,她突然病發,於李鄭屋邨忠孝樓住所企圖跳樓自殺,幸被及時救回。兩個月後阿貞誕下女兒,因為是第一胎,阿貞份外開心及緊張。據悉,懷孕期間,她因擔心藥物影響胎兒健康而停藥;女兒出生後,阿貞卻繼續拒絕服藥,加上產後情緒大起大落,病情惡化,早前阿貞曾對家人吐露,常聽到耳邊有人叫她「快啲去死」。她原定上周三(8日)去覆診,但沒有去,改至本月22日才覆診。

昨凌晨4時許,吳發現阿貞餵奶時,不斷自言自語,又扯頭髮及「捽手指」,神色怪異,他心知不妙,收起全屋鎖匙,但遺漏一條大門鐵閘鎖匙。

早上6時許,阿貞趁丈夫仍在夢鄉,悄然抱起女兒,用鎖匙打開大門鐵閘,行近走廊欄杆,舉起女嬰猛力擲出街,當時一名菲傭倒垃圾時,驚見掟嬰一幕,嚇得掩眼呼叫救命。

吳被驚叫聲吵醒,赫然發現床邊妻子不知所終,嬰兒床上空空如也,連忙奔出走廊,只見阿貞手握奶樽、神情呆滯站在欄杆前,追問下有人呆說:「我掟咗個女落街!」吳大吃一驚,見女兒頭破血流倒卧地上。此刻,阿貞突然情緒崩潰,大吵大嚷企圖攀過欄杆跳樓尋死,吳拚命扯着妻子。

夫收漏鐵閘鎖匙 激動自責

警方及救護員接報趕抵,證實女嬰已傷重死亡,旁邊有一條嬰兒口水巾,警員用毛巾及雨傘遮蓋嬰屍,並在上樓調查後,以涉嫌謀殺罪名拘捕阿貞,稍後將她送往醫院檢驗,探員事後帶走一批女嬰日用品調查。

吳家多名親友趕至現場認屍,各人情緒激動。吳對女兒慘死自責不已,認為若非收漏鐵閘鎖匙,悲劇或可避免。

據了解,出事家庭無家暴記錄,亦非社署跟進個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對事件表示關注及難過,社署會對該家庭提供協助,張建宗指涉案母親是醫管局轄下社區精神護士跟進個案,護士每月都有進行探訪;張又呼籲,若發現家人有精神問題,應及早求助。

李鄭屋邨的街坊對於這宗倫常悲劇莫不欷歔難過。「 BB女肥嘟嘟好可愛,阿貞生咗仲向左鄰右里派豬腳薑,四萬咁口。」一名女鄰居表示,阿貞年初時開心向街坊報懷孕喜訊,女嬰出世後更照顧得無微不至。「我仲記得有一日,阿貞抱住 BB話要帶佢去母嬰健康院打針,當時對答好正常。」但有街坊指阿貞最近精神有異,不時在走廊呆坐,怒睥行經的街坊。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已撥緊急援助金兩萬元,給吳裕和應急,並按他的需要協助其女兒殮葬事宜。


標題:專家意見 分娩前後 復發高危期
報章:蘋果日報
日期:2012年8月12日


本港去年共17宗謀殺案中,多數與精神病及家暴有關。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陳仲謀醫生表示,家人若出現精神病發徵兆,譬如喃喃自語,神情異常,應即時報警求助,但剛分娩的家庭比較麻煩,因擔心沒人照顧嬰兒,家人可能會拖延下去,令病情更益惡化。

宜穩定病情才懷孕

中大精神科專科醫生李德誠表示,精神分裂患者計劃懷孕前,最好先穩定病情;即使意外懷孕,都應定期覆診,讓醫生監察病情有否惡化。

中大精神學系教授李誠指,患精神病的婦女分娩前後,因受荷爾蒙影響,均是復發高危期。根據醫管局指引,這些孕婦分娩出院後,醫護社工會逐一跟進個案,如果發現母親的病情轉壞,有機會威脅自己或嬰兒性命,會強制要求她接受治療,有必要會將嬰兒暫時分隔,保障安全。